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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夜-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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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另一条腿,往前踹去。

    很好,这一脚实实的踹到了他的背部。在车队跑动的黄毛小子,即刻失衡,栽头向前。

    “哐当”一声,黄毛小子重重的摔倒在引擎盖上。我舒了口气,心说总算没让这小子跑掉。黄毛小子反应也还算迅速,他的痛叫还没吼完,就又蜷起身子,准备站起来继续跑路。我端稳枪,一脚踩到引擎盖,另一脚往他肚子踢去。

    不知道是他太瘦,还是我这一脚力度足够,黄毛小子被我这一踢,直接就被我踢了一个九十度侧翻。他痛苦的捂着肚子,扭头朝我看来。

    我立即收回踢他的脚,踩到挡风玻璃上,然后稳住身体,用枪指向他的头。

    我自以为,这是一个很帅气的姿势。

    “你再动一下试试!”我喘着粗气,对他吼道。

    黄毛小子看到黑洞洞的枪口近在眼前,立即面露惊慌。他翻过身,斜躺在引擎盖上。黄毛小子举起双手,不停的喘着气:“好……我不动,不动!你……说了……算!”

    我咽了一口口水,喘着气,平复刚才的剧烈运动。

    “我什么……什么都不要,那女人归你,车子也归……归你,你放我走就行了!”黄毛小子用哭腔在说,”我才十七岁,死不得啊!”

    我气喘不停,估计刚才那段疾跑将所有体力都爆发出来了。黄毛男一直在求饶,我根本没听进一个字,也懒得去听。

    我只是用枪顶着他的脑袋,眼睛死瞪着他。

    “大哥,摩托车留给你,我身上……身上的东西也都给你。”猛喘之中的黄毛小子,艰难的咽下一口口水,然后在兜里摸来摸去。他以为我是来黑吃黑的。

    他摸出来一些小零食,好像还有几块表,伸手朝我递来。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种感受:小时候同学和你疯打,结果同学打了你就跑。不肯吃亏的你,总会去追向跑掉的他。本来没有多大点儿事,结果在追逐之中,那小小的怨气,就会慢慢累积成异样的愤怒,最后逮住他了,如果不打他几下,总觉得不够解气。

    就像是你在农村见到了对你狂吠的土狗,千万不能转身跑路。不然土狗一定会追上来,还铁定会咬上你一口。

    “我真的不想死啊!”举着手表的黄毛小子,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放了我吧,大哥!”

    他的手臂颤抖,将掌心里的一块手表都抖了下来。

    那扭曲的表情,换做以前,或许能挑动我的心弦,让我收回步枪。但现在,我满心都是在跑动中所积蓄的、未爆发而出的那股怒火,脑海里只有那个衣服被扒掉的女孩儿,以及被榔头敲向头颅的蓝外套司机。

    想到这里,喘气之中的我,直接对着他表情扭曲的面部,扣动了扳机。

    其实那一刻,我脑子里更多的是段可,是纹身男,是黑皮,是烂耳朵赵。

第一百八十章15%() 
子弹穿颅而过,在黄毛男的脑门上留下一个不太大的圆洞。别说,这一枪我还开得挺准,圆洞刚好处在眉心之间的上方。

    五六式冲锋枪的子弹口径是多少?7。65mm?7。68mm?7。62mm?我记不得了。

    我更不能仅凭目测,去测量出那个圆洞的直径。我只知道,圆洞在往外渗血,他死定了。枪响后,黄毛男停止了哭喊,停止了哀求,但脸上的表情还固定着。惊恐而产生的泪水,还在往眼眶外涌。

    只是他再也不能发出哀嚎了。

    大气还在喘,我盯着身下的情景,有些恍惚。

    刚才那一枪,我不知道是冲动使然,还是愤怒推之,总之我对着一个活生生的人,射出了子弹。

    其实这很简单,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难,只要动一动手指就行了。

    没有吴林禹在场,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开脱,这个黄毛小子的死,完全是因为我的主观意志而造成的。

    我可以放了他,也可以打死他。而我选择了后者。

    恍惚之中,我突然又想起了很久以前听过的那段杀人心理学:一个人在第一次面对要将其他人杀死的时候,只有百分之一十五的人能够下手。

    我竟然成为了这百分之一十五。

    黄毛小子的颚骨还张着,我低着头,一直在和他那双睁着的双眼对视着。

    他也在看我。

    只是,敷着泪水的眼球,眼球里的瞳孔,在慢慢放大,慢慢涣散。最后,他眼球的焦点渐渐不在我这里了。瞳孔放至最大,像是被什么东西伸进去搅混了一样,浑浊不清。

    这就是死人的眼神吗?虽然死人我见过不少,也看过活人在我面前死去的样子,但这双瞳孔涣散的眼睛,我还真是第一次见。

    也许人死了,眼睛是第一种失效的器官吧。

    大片浓血从黄毛小子的脑后渗出来,沿着引擎盖顺滑而下。好像子弹在他的后脑开出了更大的洞。或许是光线的原因,淌在引擎盖上的鲜血,好像要比记忆里的那片血泊要艳一些。但鲜红配上他头发的暗黄,却搭配不出来应有的喜庆。

    我想起了在星级宾馆大厅灯光下的血泊的鲜红,以及弹壳的墨绿。

    没人能救不回这小子了。

    肺部已经缓和了过来,我舒了口气,软坐到引擎盖上,丢下了枪。

    抚额闭眼,发现额头上渗了好多汗出来。也许是刚才的剧烈运动带来的,也有可能是某种情绪让它们渗额而出。眼睛一闭,满脑子都是刚才那黄毛小子脸。尤其是那双混沌、涣散的眼仁。

    周围重归平静,再也没有了刚才那黄毛小子带着哭腔的求饶声。但耳边还在嚷着早已消失在时空里的求饶哭喊,尽管我一个字都记不得了。

    不过我好像记得,他说自己只有十七岁,不应该死。

    十七岁,我回想起了自己的十七岁,那真是如花似玉、热情奔放的年纪啊。甚至,十七岁的他还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呢。

    想到这里,我不禁哭笑了一声。幸好现在没警察了,不然我的后半生就该在监狱里度过了。

    幸好。

    睁开眼,我又看向引擎盖。黄毛小子还躺在那里,依旧是刚才的样子。在他眼眶里涣散的眼仁,呆呆的望着天空。十七岁的他,再也不能达到我的年纪,只能一直躺这儿了。

    这样做到底对吗?我是说,杀掉一个人,结束一个人的性命。

    难道杀人的感觉就是这样,你望着一具再不能站起来,再不能说话的尸体,思考刚才的做法正确与否?

    我努力告诉自己,我这是在见义勇为,而不是杀人作恶。我和他不一样。

    实话实说,等刚才那股冲动,那股无畏的愤怒跟着肺部平复下来之后,我的心里有愧疚。或许让我重新做一次选择,让他重新再向我求饶一次,我就回收回步枪,放他走,让他继续享受属于青春的美好年华。

    青春的美好年华?

    放他走,他又会去做什么呢?甩着自己的黄毛,抢劫路人,扒人家女朋友的衣服?随意夺走其他人的性命,任意妄为?不,这不应该是属于青春的美好年华。二十几岁的我都没干过这些事,他一个后生仔,哪能有资格到处作恶呢?

    想到这里,一股正义感从我心底冒起,压倒了之前的愧疚。

    娄厉,你是对的,我站起身,在心里对自己说,不杀死他,他又会跑出去,祸害另外的无辜的人。王叔还在的话,他也会支持你的。

    他长大了,或许又是另一个烂耳朵赵呢。

    一想到烂耳朵赵,我的心里就又竖起了怒火。如果他以后真会变成烂耳朵赵那样的人话,我很乐意将他杀死。也许这就是将“上一辈”的恩怨,嫁接到“下一辈”之中吧。

    欠身捡起步枪的时候,我发现黄毛小子的手掌旁边还放着几小包零食,这是他刚才掏出来进行求饶的。我挑出里边儿的一包彩虹糖,然后一脚将他的尸体从引擎盖上踢了下去。

    去死吧,杂碎,我在心里骂着。这人再也不能作恶了,你是对的,我不断告诉自己,你为世界上消除了一个烂耳朵赵。

    尸体顺着力道,滑进车与车之间的缝隙之中。他的后脑勺果然被子弹带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洞。

    尸体消失,满是尘灰的引擎盖上,就只剩下一滩浓淤的鲜血,以及被子弹打出的凹洞。我背好步枪,一边撕着彩虹糖的包装,跳下了引擎盖。刚转身,视线就移到了汽车的挡风玻璃处。

    汽车停在这里,经过长久的日晒雨淋,玻璃上早就覆上了一层泥灰。不过,如果观察得够仔细,依然能看清车里边儿坐着的尸体。驾驶座里的司机,已经快腐烂成一个骷髅了。它还保持着身前的姿势,头部枕在座椅上。

    有趣的是,那双被腐蚀得什么都不剩的眼眶,正看着我的方向。除了天和地,可能也只有他,见证了我的杀戮。

    我往嘴里拍进一把彩虹糖,对它笑了笑,然后往回走去。

    很久没吃糖了,口中酸甜并杂的味道,让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阳光洒在背上,将我的影子倒映在前方。嚼着嘴里的甜物,看着走在我前边儿的影子,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态是不是有些太好了?刚刚才进行了第一视角的杀戮,现在却还能品尝彩虹糖的酸酸甜甜。

    这是见义勇为后灵魂被洗涤,还是杀戮带来的快感?难道,我天生就是那百分之一十五?

    跑出的距离,比我想象中要远。铁路桥,仍还在视线上方。我往桥上望了望,没有发现程佳华和陈莉姗。

    走到一半,吴林禹跑过来了。他可能是看到我出去了这么久,有些不放心。

    吴林禹停在我身前,望了望我的身后,问我:“你不可能把他放了吧?”

    我往手掌里又倒了一把彩虹糖,拍进嘴里:“我又不傻,你没听见刚才的枪响吗?”

    吴林禹盯了我一会儿,明白了我的意思。他对我点点头,转过了身。

    “还剩一点儿,你要吗?”我将手里的彩虹糖递给了他。

    吴林禹扭回头,将视线移到我的手上。他看清包装后,笑了笑,便接了过去。糖果,有谁不喜欢呢。

    走回事发地点,痛吟声依旧不在。那三个恶棍,也许是被吴林禹补了枪,也许是疼痛过度,也有可能是失血过多,总之他们睡在一片血泊里,再没有张嘴。

    噢,我这才想起,其实这堆死人里也有我的份儿,所以刚才了结黄毛小子,已经算不上是我第一次杀人了。怪不得我还有闲心吃彩虹糖呢。

    刚才被扒掉衣服的女孩儿,已经穿上了我的外套,正跪坐在被敲了一记榔头的司机旁边,痛泣不停。听这哭声,那司机应该是死掉了。

    “怎么办?咱该回去吗?”吴林禹靠在轿车旁边,问我道。

    “回哪里?”我看向他。

    “桥上啊,”他说,“事情不是都解决了吗?”

    “嗯,”我转头望了一眼铁路桥,发现了桥上两人的身影,“但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有些不太好吧。”

    “你看,她一个人在外边儿也不安全。”我补充道。其实,除去这个考虑外,我想的是如果这女孩儿的家距离不远,我们就顺路送她回去,这样我就能取回我的外套了。别看头上顶着太阳,总体气温上不来,身上还是凉飕飕的。

    “意思是?”

    “送她回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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