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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夜-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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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后来,我接触到了电子书。初中时候的乐趣,就是上课用手机看小说。什么《鬼吹灯》啊,《盗墓笔记》啊,《荒村归来》啊,我也记不起自己都看了些啥,反正火爆的、有名的,我通通下载到手机里,看了个遍。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创作欲望就来了。我尝试着写出自己想写的故事,因为那些劣质的故事,已经不能满足我了。于是,我就在作文本上,写下了第一篇小说——《越南记事》。或许你现在在网络上,都能搜索到这篇小说的不到三万字的开头。因为这篇后来发表到网站后,被毙掉了——据说涉嫌激进政治,还是政治敏感什么的。

    我也写过什么2014中美大战,谁谁谁盗墓片段——当然,都只是闹着玩,不超过两三千字。

    说这么多废话,其实只有一句:折腾了这么多年,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曙夜》是我写的第一部小说。

    八十万字,我坚持过来了。首先,《曙夜》的题材,决定了它不可能有太广的受众。再次,末日题材里没丧尸,削掉了很多读者。最后,我那龟速的更新,时不时的大姨妈,又气跑了很多读者。

    所以,如果你觉得《曙夜》写得不烂,闲得蛋疼时可以拿来读读,那就说明我做得可以;如果你觉得《曙夜》有感觉,甚至愿意在网上发帖“求推荐类似《曙夜》的小说”,那说明我还做得不错;如果你觉得《曙夜》写得很好,愿意花钱购买每天少得可怜的更新,也愿意拿出百十来元的打赏,那说明我有那么一点天赋。

    再说说《曙夜》是怎么来的吧。

    说来很巧,这个灵感的来源,在一个不像是能诞生出灵感的地方——网吧。那天,我陪朋友玩游戏玩累了,就戴上耳机,播放着《hotelCalifornia》,准备休息一阵。结果熟悉的前奏响起,我脑子里就莫名其妙的现出了陌生的画面:

    这种苍凉的曲调,画面应该是广阔无垠的大景别,画面上寸草不生,死气沉沉,就像美国的西部。画面里的人,我没想出他长什么样,但他应该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最好还骑着一匹马,或者开着一辆三个月没有洗过的汽车。他的眼神里饱含深沉,在经过某某事件后,准备离开,浪迹天涯。

    于是我就想,既然大学里那么闲,不如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吧。离开网吧,走回课堂,讲台的老教授不慌不忙的讲着《古代文学》,我就扯出一笔一纸,整理思绪,写出了《曙夜》的开头:美国西部换成了末日后的中国,有故事的人换做了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生。

    在这之前,我并没有读过末日题材的小说。我只是单纯的想:我要写出一个“带有中国特色的末日后故事”。

    坦白的说,我写下这个故事,是有目的性的。旁人的喝彩、好友的夸赞,我已经听得够多,所以我很想试试,能不能通过写小说赚钱——这不是很酷吗——结果是,钱赚到了,但离我的目标还很远。

    第一次嘛。我总会对自己说。

    其实,假如我有足够能力,《曙夜》的最佳表现手法,不应该是文字,而是画面。那种“末日后”的世界,在我眼中,每个镜头都具有无法比拟的美感。

    又说说书里面的人物吧。书里面的人物很多,我就说一个,娄厉。

    娄厉,这个名字是在《曙夜》写了十几章后,我才偶然想出的一个名字。关于他的性格,我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参照谁,完全是我臆想而出的。如果要形容他,那很简单,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

    到今天,我已经收到无数条关于谩骂主角的消息。但这正合我意,我想描写的,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小子,在遭遇“奥体米特”后的不普通经历。其实,我挺喜欢他的,因为他普通。他没有超能力,没有超人的智慧,也没有能打十个的身板,更没有什么领袖品质,他有的,只是一个普通人,该有的普通情感。

    段可对他示好了,娄厉想,好啊,反正你漂亮,我又不吃亏。

    李工头觉得他好骗,就留他帮忙,娄厉说,好啊,我问问王叔他们。

    钢锯摆在手指上了,他抗拒不了那种恐惧,会选择背叛。

    但朋友被关押了,他也会急中生智,顾不上女朋友,选择救人。

    女朋友死了,他丧掉意志,没空复仇。

    有其他女孩儿示好了,他会不知所措,觉得自己还念着段可。

    叶局长派他做卧底,他也会泛滥起同情心,点头前往。

    当卧底,他也能交出情谊来。

    最后,他觉得只有孤独作伴,才没有什么能够失去了。

    他妒恨过这个世界,最后又觉得日出很美。

    ……

    总之,他就是一个没有多少魅力的普通人。如果说这八十万字中,娄厉最帅的一刻,我会选唐胖子被射杀、他分不清立场、辨不清对错并宣泄情绪的时候。

    这个人物,就是最普通大众的写照。

    据说,网络上有另一种文体——爽文。那里面的主角,一呼百应,以一敌百,时刻都耀着光芒。相比之下,娄厉闲得那么垃圾,那么无能。我没调查过网络小说的受众都是什么样的年龄段,也不知道这些受众到底想看什么文章。

    所以读完《曙夜》,你们会觉得,这不像一本网络小说。全书风格压抑,甚至有些拖沓,偶然有“爽”的情节,也不过百十来字。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那么说明我做得很好,因为这就是我的本初想法。

    最后,我想说一下“爽文”所代表的网络文学。“文学”二字,都有些抬举了。我所看到的,整个网文环境,就围绕一个字——钱。虽然我也想通过写小说赚钱,但顶着那么可怜的订阅写完八十万字的我,仍觉得写作本身是一件很单纯的事情。

    市场要活跃,经济要发展,这个圈子就形成了“唯钱主义”。作者们要赚钱,就要迎合读者,形成一种“读者引导作者”的态势。我个人,注意是个人,认为这是不对的,是本末倒置的。

    所以每当我看到网站首页推送出的那些高订阅作品,我都会情不自禁的冒一句——这他妈都是些什么几把玩意儿?

    但编辑说,不管啊,只要有人看,能赚钱就行。

    那按这个逻辑,全国写手都去抄袭郭敬明得了。我这个人很偏激,不会因为你赚了钱,就去认同你的价值观。

    至于那些爽文的读者们,我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人。读书,在我看来,是要思考,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完全用不着依靠文字驰骋想象力来满足自己的意淫。这就好比电脑里有一部黄色电影,也有一部黄色小说。我不会认为,精虫上脑的、点开黄色小说的是内心丰富,我会觉得他心理有问题。

    好在我的朋友圈里没有喜欢读爽文的人,如果有,我真的会觉得,“你好几把LOW啊”。

    所以,我奉劝我仅有的读者们,以后少看网络小说,多读名著。读书,不是爽,是让你学会思考。

    好了,就说到这里吧。写小说是我的爱好,而我的爱好很多,至于会不会继续延续这个爱好,我说不准——至少得休息一段时间吧。希望有一天,你们读到一本不再压抑、好看的小说时,点开作者一看,发现是二兵科林。

    青山不会改,绿水接着流。

    再见。
127841 。
12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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