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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已经对射了几个回合,对方的反击猛烈,而且有一发子弹就擦着他的右肩飞过,把他的蓑衣打坏了一片。
“好家伙。”
刘红征自言自语了一句,继续上膛,瞄准,继续扣响板机。
雨下得正大,二十米外树影模糊,五十米外全是水雾,刘红征守在狙击点,当他扣响板机,让第一发子弹出膛时,那道人影离他所在地大约有六百米的样子。
打第一枪时,刘红征放低了枪口,尽管人影是冲着山顶小院的方向,但距离太远,视线模糊,他自己也不能完全肯定那就是跟他动过手的人。
但接下来,突然两道爆鸣声在他附近响起。刘红征错愕之下,足足花了一秒钟的时间才反应过来,对方居然在向他开枪还击。
这回刘长征就安心了,有枪,那么那人肯定就是来历不明的犯罪分子了。他定了定神,冲着亮过火点的地方再次射击。
立刻,还击的子弹向他的藏身处呼啸而来。其中一枚几乎打在他的脑袋上。
电光火石间,一轮对射已经完成。
刘长征一共打出四发散弹,对面的人回击了七发。
大雨增加了瞄准的难度,刘长征居高临下,占着地利与天时,但他却从来没像这次一样,头上顶着巨大的压力。他死死地盯住凹地里的一团黑影,手边放着将近三十枚散弹。
他果断放弃了攻势。
对方的枪法远在他之上。从遇袭到还击,他在不断地给刘红征制造困难。
所以,他首先要做的并不是瞄准这人的不停开枪,而是要封住他的退路,让他不能退回到树林里。
一旦雨势稍停,他这边儿还有地理上的优势。
不过,从第二次开枪起,刘红征就明白,自己已经藏身的方位暴露在对方的枪口下。
这是场好雨。
如果不是这场雨,那么刚才挨枪的就不是块破布,而是自己的脑袋。
“好家伙。”刘红征稳稳地压弹上膛。他的手边儿还有十五枚子弹,对面已经不再开枪。
雨下得正紧,好几年都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刘红征盯着对面的黑影,对面的人正窝在凹地里一动不动。山上冲下来的雨水形成小股细流,渐渐地冲进对方躲避子弹的低地,他要么拼死突围,要么就被雨水困在那里,束手就擒。
刘红征握紧了枪筒。一丝不安在他心底扩散,瞬息间就压过了整个山谷里的雨声。
砰嗵、砰嗵。
肠胃在不知不觉中揪到了一起。刘红征平生第一次,在自己稳占上锋的时候,出现这么强烈的危机感。
对手是个比他还会用枪的人,拿着比双筒枪还要顺手的铁家伙,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风卷着雨水刮到刘红征的脸上,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凉意渗到了他的后颈。
一场雨的时间太长了。
拼了!
他从藏身处一跃而起,向凹地方向冲去。
黑影仍缩成一团一动不动。
上当了,这人已经脱身!
刘长征定在原处,他已经感觉到身后朝着他瞄准的黑洞洞的枪口。
不用说,这人已经抄到了他的身后。
就在此时,背后传来轰隆巨响,地面跟着轻微震颤。
这是死亡的声音吧。刘红征的身子晃了两下,然后,他觉得自己再也站立不稳,脚下的地面突然变得松软,地面仿佛裂开了口子,要把他整个人都吞噬下去。
一生的时光太短了,这场雨还没有下完。
刘红征拔脚往前奔逃。
隆隆声一直追着他,直到二百米外才停止。
当他回头望去时,才发现半个山坡都滑倒下来,自己之前藏身的地方已经完全被埋在了数百吨的泥沙下面。
“哈,哈哈。好家伙,差点儿把我也埋了。”刘红征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才发现自己两手空空。
刚才的慌乱之下,他把双筒枪也给跑丢了。
长吼一声,他拣了根树枝当拐杖,深一脚浅一脚地回村了。
在王家小院里,满囤正一遍遍地冲洗着自己的双手。
“我杀人了。”他木然地看着自己发抖的双手。
“我把石头堆倒在那贼的头上,亲眼看着他被裹在泥石流里,给埋到了林子边上。”
“我杀了人。”
“但他罪不至死。”
作者有话说:
哼,王小受!
第七十六章()
白瓷缸的事儿满囤是记得的。
救那贼人还是七月份的事儿。
当时,这人被拖拉机从身上碾压过去,还在受人踢打,一时动了恻隐之心,帮着把人送去了医院。虽说是个贼,但是身上带伤,举目无亲,也确实可怜,满囤离开之前又替他稍微做些安排。正好这白瓷缸留在空间里也没什么用,满囤就把它当成个饭缸,放到了那人的病床边上。
哪成想,这人才住了一天的院,就偷着跑了。
跑了就跑了吧,谁知道居然还这么有能耐,竟然给他跑来了利民砖窑厂。
可这人怎么说也是个贼呢。
要是放到往日,满囤肯定是不想再管这人的闲事儿了。自己把他带到医院,给他垫钱做手术,叫他好生养伤,已经仁至义尽。结果呢,这人住着医院也不安生,临走前还要去偷大夫们的药品,可见这是贼性难改。
可今时不同往日,喜宴一跟他提起这个人,满囤心底倒是有了那么一份松快。
这是天意啊。
自己是做了坏事,草率杀人,但自己可不是无可救药的坏种,不是吗?自己重生过来,不也做过一件救人性命的好事!
一念及此,满囤觉得压在心口的石头就松动了那么一些。
现在,也顾不上什么贼不贼的了。满囤迫切地需要去亲眼看看这个他救过的人,他要听听这人对他的感激,他迫切想要给自己一些安慰。
他甚至愿意不记前嫌,再次把他介绍给许茂才。如果他不愿意学开车,满囤也不介意替找找赵家人,帮忙给他寻个临时工的活,叫他能维持生计。
激动之下,满囤把事情的经过简单地告诉了喜宴,接着,自己个儿就蹬着自行车奔去了砖窑厂方向。
喜宴跟他说了,他今天下班的时候,这人还呆在原来那棵核桃树底下。
这笨贼也真是值得同情,既然是来找他,那从一开始就应该呆在核桃树下,一直坚持到他找来,不然也不会出现上一次自己白跑一趟的情况。
算起来,这人在窑厂这边儿断断续续地守着,也有不少日子,只是不知道这人这么些天是怎么活下去的。
满囤一想到这人,脑海里首先出现的还是这人气息奄奄地躺在板车上,浑身污黑,跟才从煤矿里刚出来似的,被卫生所的男护士一脸嫌弃的可怜形象。
嗯,这么些天过去了,这人估计又得蓬头垢面。见了面以后,无论如何他得先把这位领到河边好好冲洗冲洗,然后叫他美美地吃上一顿饱饭。
满囤看了看自己的空间,里面吃喝不缺,另外还有几条闲置的空麻袋。这就可以了,把人领到大车店,三条麻袋一铺,就连晚上休息的问题也一并解决了。
对了,上次在医院里无论自己怎么问,这贼人都不肯说出自己的名字。满囤回忆了一下,自己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好像自己当时只想着方便行事,大夫问名字的时候,就临时替他编了个名字,登记了事。
既然这人都这么远地找来此地,满囤想,到时候自己还得好好跟他打听一下,也许他有什么难以说出口的困难,到时候也一并帮着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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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等满囤跑到砖窑厂这边儿的时候,仍然是傍晚时分。这个时间里,窑厂里的拉车人早早就回家休息了,附近田野辽阔,空旷无人。
只在核桃树底下,有一道人背靠着树干,安静地坐在那里,低头凝望着地上被拉长的树影,确实像是在等什么人。
隔着老远,满囤就见着这人脚边儿上放着的大茶缸。不用说,就是那位找过来了。
等走得近了,满囤凝神打量,不错,正是这人,是他救过的人。自己在他胸骨骨折、不能行动的时候给他擦洗过全身。现在一打照面,满囤就认了出来。不过出乎他的意料,这位身上这一回看着还算干净。
感谢老天,当时救人只不过是动手之劳,而此时,看见这人活生生站在自己跟前,满囤顿时有一种欣慰与侥幸,这人好端端地站自己跟前,足以抵消一部分自己犯下的罪行。
满囤跳下自行车,用自己能做出的最友善的表情面对着对方,亲切地开口道:
“你好,我就是你要找的人,我叫王满囤。”
这人坐在那里,停了一会儿才把头转向满囤的方向,也不说话,只对着他点了点头,然后缓缓地站起身来。
人受伤的时候,满囤还觉不出来,这会儿直直地站到自己眼前,才发现这人身材高大,比起他三伯的这副身体来,足足高出一个脑袋。
这会儿,这人身上裹的也不是脏布条,而是一身干净的土布褂子。长手长脚,肌肉匀称,比起当时精瘦的样子,现在看起来结实了一圈。恩,不算上他心里那么点儿眼红的因素,那么这样矫健有力的体形绝对令人侧目,放在前一世,如果他能跟自己一起出现在健身房的vip室,那么一天之内他们两个都会成为cnt健身俱乐部里的红人。
也许成不了红人。
这人身材一流,长脸细眼,五官端正,只是脸上的神情却透着那么点儿混沌,就像是被致幻药彻底毒傻了的西弗里,一夜之间从t台换到了疗养院,对着镜头流着口涎,让多少追随者一夜心碎。
想想也是,这人混世过活,偷窃为生,街头陋巷里打转,哪里养得出神采奕奕的气质。
所以满囤在无意中忽略了这人与初次见到时气质不符的问题。
这人见着满囤过来,也不答话,只是从地上小心地捡起他的行李,装到随身的破麻袋里,左手拎着,往满囤跟前一站,微笑点头,一副淳朴忠厚的模样。
别看喜宴哑巴来哑巴去的叫他,但眼前这人其实是会说话的。满囤本想着就在此地把这人的情况简单了解一下,不过一想到这人已经在这棵核桃树下日晒雨淋了好些天,就把话又咽了回去。
眼看着天色不早,先抓紧时间找个地方安顿他才是正经。
不过,这会儿喜宴已经回村,自己跟窑上的人关系也很不怎么样,想要把人安排到窑上住,确实不方便。
那就先回村罢。
也不必带他回村里。村口有个大车店,先叫他凑合两天,等刘长脸一走,自己就把这人带到城里去。
不过自己是骑着自行车过来的,一想起这人是个做贼出身,满囤心里就有些嘀咕,自己骑车带他回村吗?
这人可不是柱子少梁他们,满囤可不愿意叫这人站到自己背后。
但要叫这人骑车带自己呢?这人可也未必会骑自行车。
想了半天,算了,还是自己带着他吧。满囤心里打定了主意,冲着他示意道:
“跟我来。”
结果话才出口,就发现这位大个子已经把麻袋放到了自行车的后车座上,人就很自然地站在路边儿,等着跟满囤一起离开。
满囤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