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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是真的存在上天的宠儿的,有人生来就福星高照,受众神庇佑,死后自然而然地立地成佛,顺遂得叫人嫉妒都提不起劲儿。
唐僧就是这样的人。金蝉子转世不得而知,不过是世人杜撰,为了给他一个受到保护的理由罢了。但是唐僧是真正的幸运之子,他生来就得到了天道的亲近,天帝知道后,自然也就对他多了一份关注。
几年之后,唐僧长大,他志存高远,要去遥远的西方取得真经普度众人。九天神佛知道之后,满口夸赞。但是唐僧此去,必然凶险匆匆,且不提他那一身精贵的血肉和偷偷摸摸离开国度的危机,就是他那如画的相貌,也让人担心。
经过了天界的一番大讨论,佛祖派遣了孙悟空和小白龙下凡护在唐僧左右,天帝则委派了天蓬和沙和尚尾随收尾,若是时间有所空余,也可以前去为唐僧这位神眷顾的孩子扫平障碍。
孙悟空本就是由吸收日月精华的石头造就,跟在唐僧身边,连小白龙都未曾发现。小白龙作为能够呼风唤雨的强大的龙王的后代,唐僧所到之处皆风调雨顺,人们信仰唐僧,岂不知这背后保护之人的辛酸与苦楚。
沙和尚和天蓬碰面之后,沙和尚决定自己作为扫尾的那一方,岂料走路都比那唐僧小儿快了一步,在流沙河被唐僧撞见,得名沙和尚,后来他感觉连自己在神界的封号都不记得了,直接叫了沙和尚之名。
其实这事儿还不算惨的,要说最惨的,还是之前在高老庄的天蓬此人。
“我本打算在高老庄打点一番,好让唐僧走得舒舒服服,还能叫自己省些力气。只是那一日到了高老庄,我才知道,原来所谓的提前与追赶,不过是对时间的浪费。我要是不接受保护唐僧这个任务的话,我或许与那高小姐有上一缘。”
“你爱上她了?”我记起余江蓠给我的写着他承诺的衣角,他的衣衫一向精致,价值不菲,随随便便掏出一件出来,都是能在风雨之中不会湿透半点的好东西。爱情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欲罢不能也便是了。
“我本不算是爱她的。只是说爱成了习惯之后,我便以为我自己爱上她了。”天蓬回答我。“我是不是忘记说了,我的名字?我单名一个笨字,姓什么我早就忘记了。我只记得我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告诉过我,凡事过得笨一点,我才顺遂一点。我遵照了母亲的意思生活,死后竟是被封了天蓬元帅,不过我还是喜欢大家喊我的那句笨将军。”
那位高小姐长得和天蓬的母亲太过于相似了。是个男人,或许他们自己都没有发现,有一种东西叫做恋母情结。甚至于自己所爱的人,和母亲,相比较起来,也算是有几分共同之处。
天蓬不记得自己父亲的姓氏,却记得母亲送给他的名字。当他看见高小姐的时候,什么唐僧,什么天道,什么命令,他全都不在乎了。笨了那么久,忽然聪明一次又有何妨。
高小姐的父母喜欢邻村的一位公子哥儿,觉得高小姐与那位公子哥儿门当户对,又郎才女貌,绝对是天作之合。高小姐虽生性温柔腼腆,但是也勇敢了一回,学着话本子里的勇敢女子们,坐在院子里,荡起了秋千。
秋千若是荡得高了,就能看见外面的世界。若是小姐再勇敢一些,松开了握在秋千上的手,便能把自己的身子连同灵魂都抛出墙外。
天蓬正准备去高家宅院,和高员外好好说说唐僧过路之时,还没走过高家长长的围墙边缘,便有一女子从天而降,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接。岂料窥见其容貌的三分美妙,他稍稍迟疑,这女子便落在了他面前的泥土地上……
“姑娘,你……”一向遵从笨字法则的天蓬,面对这容貌被泥土遮住几分的女子,竟是手足无措了起来。
高小姐心里羞愧与兴奋并存。她终于算是走出了院门,看见了外面的天空与外面的男子。本朝风气开放,无奈家中长辈保守,高小姐这辈子连出门的机会都几乎未曾有过。这下子无端飞越了高墙,简直就是狂喜也不能形容她的心情。
只是……
第163章 笨将军与高小姐(二)()
“这位公子……”她本想着该站起来还礼,只是摔出来的力道过大,直接摔伤了腿,连站都站不住了。她急得一张小脸红了又红,半天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在下名为笨,表字勿能,若是姑娘不嫌弃,在下扶你起来可好?”天蓬幻化的形象是个凡间的公子哥儿,出挑的面相,手持一把风流扇,再加上他刻意做出来的风度翩翩的模样,叫高小姐愣在原地。
好个俊俏的公子。高小姐低下头,用手绢挡住脸,随即伸出一只手去。墙外都摔出来了,没有摔到人家少年郎的怀里,叫人家难做已是极好的事情。一只手罢了,碰了就碰了,反正唯有你知我知,天地知。
天蓬按捺住心底里的激动,用自己的帕子包了高小姐的手,将她扶了起来。临了了,他还等人家小姐站得笔直,这才礼貌地松开了手。
“公子,小女子名曰翠兰,多谢公子搭救。”
高小姐此话一出,天蓬就立刻知道了这位是高老庄的小姐,他任务中无关紧要的一环。惊鸿一面,只是他还有要事在身,不方便与这位小姐长谈。心中感叹一声,便向小姐辞别。
只是这高小姐性格好生活泼,天蓬在高老庄与那高老头谈论了许久,这才订下了给唐僧方便的保密契约。没想到一出门,那位高小姐竟然还在原地的围墙边上画圈圈,半步也没挪动。
天蓬一边感叹他们有缘,一边不动声色地朝着高小姐身边的小路而去。他来时走得就是这条道路,去时走它也非常容易解释。
“哎,等等,公子……”
果然,高小姐觉得自己慧眼识英雄,看见天蓬从她身边路过,抱着对外面自由的向往,她拉住了天蓬的——裤腿儿。力道之大,差点把天蓬的裤子给拽了下来。
天蓬无比感谢自己紧实的裤腰带,他先是背对着高小姐整理了一番衣服,这才转身,向高小姐打了个招呼。
“翠兰姑娘,好巧。”巧个头啊,老子有心算计你,就算是天王老子也得掉下条裤子。
“笨公子,好巧。”高小姐在裙摆底下好好挪动了一番自己的麻木的腿脚,扶着墙壁站了起来。不管怎么说,大家闺秀的模样还是要摆起来的。
真的是不巧,她本来无处可去,可是这位笨公子竟然就从天而降,看他的面相,和那些来了庄子里坐立不安的农夫一样,是绝对的老实人,不如……不如就让这位笨公子带她去逛逛?
高小姐心里走过一千一万个心思,这才装模作样地抬眼,从随身的荷包里取出一块碎银子。
“笨公子,我想去这不远处的集市看看,但是不认识路,公子能不能领我前去?”
此地还有集市?天蓬在心里扒拉着他自己熟读过的地图,这位姑娘,他真的有所眷恋,他微微退后,笑着说道,“翠兰姑娘,我也不知这处的集市在哪儿,恐怕是帮不上忙了。”
哪里有这么老实巴交的公子。高小姐暗笑,把碎银子塞进了天蓬手里,天蓬没想到她这么无赖,正要返还银两,这位高小姐就往后跳开了两步。
“笨公子,你可是收了我的碎银子,我想要去不远处风景秀丽的地方瞧瞧,你必须得带我去。读书人可不能骗人。”
天蓬掂量着手心和面前人儿一般娇小的银子,叹了口气。孽缘也是缘分,既然都半卖半送地送到他的手上了,他又岂能不理睬这恩典。
“翠兰小姐,这边走。”集市,天蓬可不知道在哪儿,而且集市有时间,这么早的时候,只怕只有农夫才下了地,想要看到集市无异于异想天开,但是风景秀丽之处却是多得很了。他刚腾云驾雾来此处的时候,正好看见一片湖泊,好看的紧,若是这位小姐真的想要欣赏,那番阳春白雪的地方,倒是适合她。
高小姐得意地笑了,岂不知自己将自己卖了还嘚瑟地帮人家数钱。
天蓬选得地方果然不错,这个村和高老庄相互邻里,路途不算遥远。高小姐抹着自己头上的汗,默默喘气。有贼心没贼胆,好不容易有了出来的机会,竟然这么疲惫。
她望了望那不远处盛开在湖里的莲花,还有清澈到碧蓝色的湖水,再望了望前方领着路不曾回头的天蓬。天蓬的侧脸很耐看,常年低调到骨子里的温和和他作为将军的杀伐气质累积在一起,光凭气质就是撩妹的利器,更何况他有一张不算过分白皙却依旧清隽的脸。
“你这个呆子,怎么领路的,你怎么不知道回头看看我。万一我摔了可怎么办。”高小姐这话脱口而出,她急忙捂住嘴。这般外露的情绪,她这种女儿家只能和自己的父母以及夫君说,怎么如此轻易地就脱口而出了。
我听到这里,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赶忙和高小姐一般,举起茶杯挡住自己弯起的唇角。
“天蓬元帅,高小姐真可爱。”
天蓬摸了摸石头,似乎是感觉到石头有了温度之后,他眉眼温柔地说,“翠兰确实很天真可爱,那时候的我,还不懂什么叫做情窦初开。毕竟我的母亲死得早,我自己又为了自己的事业而拼杀一生,到了天上,还是打打杀杀,感情这东西,在我看来,我不懂,也是无关紧要。”
“那可遗憾了。听你这么说,你和高小姐也一定是分开了。”我牛饮了一口茶水,没想到我自己说了个也字。天蓬看了我一眼,他没说,应该是没有发现吧。抱着侥幸的心理,我催促着天蓬快点说下面的故事。“你和高小姐是因为什么而分开的呢?”
我完全忘记了这是为了躲避开自己的伤口而往别人伤口上撒盐的举动,非常不道义。
天蓬蹙眉,他也端起杯子,我赶紧往他的杯子里加了水,他既然说我泡的茶水不行,那就喝白水算了,也不算是委屈了他。
“这水,寡淡无味。”他望着我觉得清甜的泉水,摇了摇头。
“要说水,我一生之中喝过的最甜的水,还是那湖泊的水……”
第164章 笨将军与高小姐(三)()
不提叫人烦心的余江蓠,按照天蓬之前的说法,他对高小姐是没有爱情的,仅仅是一种寄托就让他深刻到了现在。然而在我看来,他爱上她了。女人爱上男人,傻得可爱。男人爱上女人,竟然还迟钝地意识不到自己的爱情。
高小姐的嘴,大概就是俗称的乌鸦嘴。
天蓬听见高小姐叫他呆子,愣了片刻,走也不是,回头也不是,他不知道哪样更加失礼一些。本来孤男寡女的,名声就对高小姐有损,他不说高小姐不说,自然没人知道。果真是笨笨笨将军,勿能大元帅。
他因为停下了脚步又不回头,高小姐等了一会儿,竟是慌了起来。荒郊野外的,本就考验人心,她急匆匆往天蓬走去,没注意自己面前一片绿油油的地面其实是水里的浮萍。
“哗啦!”风风火火的娇气大小姐动静颇大地就掉进了湖水里去了。
“翠兰小姐!”听见了动静,天蓬赶紧回头。高小姐已经越漂越远,就快要够不着岸边了。偌大的湖面,层层的荷叶中间,那从天而降的小姐也就剩下一个脑袋还在湖面上奋力地呼吸,一看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