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妈暴怒,又要叫“老头子!”我忙安抚道:“你别叫,我说实话。如果哪个灵魂敢占了我床,花了我钱,睡了我男人,我一准儿将她吊起来,用锋利的铁质抠耳勺挖她的肉!初步估计,几十万勺下去后,她还能看见自己的心脏在跳动!”
大妈咽了口口水,说:“这份工作,果然很适合你。”
我哭丧着脸回道:“大妈,我和你说实话,我也就敢欺负个小学生什么的,真不敢杀人!”
大妈一巴掌拍在我的脑袋上,骂道:“瞧你那点儿出息!我可告诉你,你不杀他们,他们可是会在无意识的状态下杀了你,或者你身边的人!”
我长大嘴巴,“啥?”
大妈轻叹一声,说:“历史被扭曲,会产生蝴蝶效应,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可以,我也不想让你去杀人。但是,如果你不杀了那些企图更改历史的穿越者,那么你眼前的一切,都可能在瞬间灰飞烟灭,变得不复存在。你可以想象,那些应该死的人,没有死;而那些应该活着的人,却死了。这活啊死呀的,与谁家的祖先有关联,就会直接影响到他的子孙后代。
“所以,丫头,你要记住,你不是在杀人,你是在救人!你要杀的人,早就应该死了。而你要救的人,却不只是一个人,而是很多很多的人!
“我和老头子都老了,已经不容易混进王府或者皇宫里去,去接近那些有能力改变历史的穿越者,去设计出那些完美到无懈可击的刺杀方案。我们这一行,其实就像是一阵风,即使吹动了某个朝代的涟漪,却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从大妈的眼睛里,我能看到一丝无奈和不忍。我微微垂下眼睑,选择了沉默。
大妈接着道:“丫头,我知道接受这一切对于你而言,很难。但是,我实在找不出比你更适合这份工作的人。从你生下来开始,你的灵魂便会经常离开身体,四处游荡,然后又会莫名其妙的回到身体里去。这一切,就仿佛是一场荒诞的怪梦。然而,你的饥饿,你的虚弱,你那冰冷的体温,却骗不了人。
“其实,你的灵魂之所以会与身体分离,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你的身体无法随着你的意念而动。这么讲吧。这就好比小马拉大车。你的灵魂有着跨越时空,行走在平衡空间的能力,但你的身体却无法配合你完成自己的使命。”
大妈语重心长地说:“丫头,你好好儿考虑一下我的提议。如果你能接受这份工作,我就能帮助你,让你的灵魂与身体不再分离。”
我苦哈哈地问:“我能摇头说‘不’么?”
大妈笑得十分慈祥,站起身,说:“虽然我们允许一些不懂事的小朋友说一声‘不’,但那些小朋友却再也不会有机会说第二声‘不’。大妈我这一辈子,没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就是手头上有那么百十来号的人命罢了。丫头,你好好儿想想吧。”
大妈说完这话,并没有在我的眼前消失,而是弯下腰,伸出手,一把抽走了我攥在右手的最后十块钱,揣进了自己的裤兜里,美其名曰:“老了,腿脚不好使了,得打个车回家喽。”
我的眼中流露出凄惨的神色,身子前扑,抱住大妈的大腿,嚎叫道:“大妈,你不能将我最后的十块钱也拿走啊!这事儿如果说出去,让我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啊?!”
大妈推开我,冲大爷打了个响指,“走!”
大爷十分厚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看似想要安慰我,实则却是将那空空如也的塑料袋拍在了我的肩膀上,然后也背着走,跟在大妈的身边,走了。
二人迎着晚霞,渐行渐远。
风中,飘来二人那饱含深度的话。
大爷对大妈说:“你不是说要打车走么?”
大妈说:“有那十块钱,干什么不好?打车,浪费!”
我忽然有种想要嚎啕大哭的冲动!
我到底是遇见了高人,还是遇见了神棍啊?啊!啊!啊!
我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是坑人的鼻祖了,没想到,今天还真让我遇见了两个完全不要脸的老东西!竟然连坑人鼻祖的钱,也敢坑!其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啊!
我吸了吸鼻子,从地上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头也不回地向着与二人相反的方向走去。
走出大约五十来步之后,我从袖口里掏出一款最新上市的苹果手机,手法利索地拔出手机卡,扔到路边,然后将手机拿在手中把玩着。
嘿!你还别说,这新款就是不一样!不但功能全,而且样子就是漂亮!
大妈都一把年纪了,拿着这个好东西也是糟蹋了。
哎……可惜的是,如果不是大爷上来拍我肩膀一巴掌,我一准儿能从大妈的裤兜里掏回自己的钱。
掂量了一下手中的手机,我咧嘴一笑,算了,我就不和大爷大妈一般计较了。这款手机啊,送到贼六那里去,最少能帮我当成新家伙卖出去。初步估计,少不了六千!
我一路哼哼着自己改编的《我不做大哥很多年》,渐行渐远,“我不做扒手很多年,我不爱冰冷的床沿。不要逼我动怒,不要逼我下手,哦我会翻脸……”
第三章:谁与我生死与共?!(一)
我现在住得地方十分特别。
它远离闹市的喧哗,位于风景秀丽的郊区。这里有大片的绿化面积和成群的巴洛克风格建筑。住在我周围的邻居,都是非富即贵的有钱人。
我所住的房子,在此片小区中,是占地面积最大,最高,最抢眼的一间!
按理说,能住在这么高档的小区,我也应该是个有钱人。但实际上,我确实就是个穷痞子。
说到这里,你应该猜到我住在什么地方了吧?
怎么,还没猜到?
如果还没想到,那么我就只能明确地告诉你,我现在居住的地方,正是——锦绣公墓!
呵呵,特注,我既不是鬼,也不是这里的守墓人,而是……钉子户!
知道什么叫做钉子户么?
就是不畏强权,不畏生死,不畏恶势力,勇于和开发商做阶级斗争的人!
其实,我爷爷才是正宗的老一辈钉子户。而我,只不过是继承了爷爷的固执,继续守着自己的独家小院而已。
我的独家小院坐落在锦绣公墓的正中间,总共占地面积约为二百多平方米。其中包括一间八十多平的房子,和一百二十多平的院子。
爷爷在世的时候,那院子里种满了蔬菜。现在,院子里长满了杂草,看起来十分适合拍摄恐怖片。
我的房子属于那种老式的结构,勉强算得上是两室一厅一卫吧。大卧室没有门,直接与客厅相通。客厅里摆放着一套老旧的沙发和一套实木餐桌。那套餐桌由一张桌子和六把椅子组成,很结实,是爷爷亲手做的。客厅里还有一台在市面上很难找到的老旧电视,是我用来打发时间的工具。
爷爷在世的时候,大屋是爷爷住的,我住在小屋。爷爷去世后,我住在了大屋,小屋则是改成了杂物间。
这套房子虽然老旧,但如果放在市里,那就值钱了。即使它坐落在锦绣公墓的院里,也是价值不菲的。眼下,我除了它,一无所有。然而,即使在我饿肚子的时候,我也从未想过要卖掉它。
这里,不但是我的家。还见证了爷爷的固执与智慧。
想当初,锦绣公墓到这里搞开发,周围的几个邻居都在拿到钱后搬走了。而爷爷却说:“活人凭什么要给死人让地方?两个字,不搬!”
断水啊,不要紧,我们家有口井。掐电啊,更不要紧,那走电字儿的东西,忒浪费钱了,关了更省心!至于截煤气管道?呵呵……不好意思,我家还没安装上那么先进的东西,一直都是灌液化气罐地。
爷爷的固执让开发商傻了眼,却奈何不了这个干瘪瘦弱的老头子。他们也曾找来地痞流氓恐吓爷爷,爷爷却说:“你们最好动手推我一下,让我这个老头子死了算了。这样,保险公司还能多赔给我家里人一些钱。”
由此可见,我的痞子行径,完全遗传至爷爷。
后来,锦绣公墓建成后,爷爷就躺在院子里的摇椅上,一边听着喜气的二人转,一边喝着茶水,看着死者家属哭丧。
有一次,当一位官员的棺材正要往墓地里下葬时,爷爷的小录音机里正好播放着《猪八戒拱地》。
“哧溜溜他拱开了头垄地呀,八戒我这脸上露了笑容。哧溜溜他拱开了两垄地呀,八戒我这心里头真轻松。哧溜溜他拱开了三垄地呀,留着给大嫂种点大葱。哧溜溜他拱开了四垄地呀,栽点地瓜再种点花生啊。哧溜溜他拱开了五垄地呀,拱得八戒鼻子疼啊……”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所谓的黑色幽默,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再后来,开放商找到爷爷,雇佣他为守墓人。每个月给八百块钱,啥活儿都不用干,只要消停一些,别在白天放《猪八戒拱地》,晚上放《秦雪梅吊孝》,就成了。
爷爷同意了。以后,白天放《秦雪梅吊孝》,晚上放《猪八戒拱地》,不但照常自娱自乐,还能每个月拿八百块钱。
半年前,爷爷去世,我按照他吩咐的,将他的骨灰埋在了后山。
爷爷临终之前让我发誓,要祖祖辈辈守在这里,永远都不可以搬走。
我发誓要守在这里。因为,这是我的家,唯一的家。
现在,我独自一个人住在锦绣公墓里面,每个月都有八百块的收入,小日子倒也逍遥快活。我四周的邻居不是暴发户有钱人,就是位高权重的官员。虽然他们不是人,但我们也算是相处愉快,从未发生过口角。呵呵……很好。
魏小侯爷曾经问过我怕不怕鬼?我记得我是这么回答的,“如果有鬼敢吓我,我就抛刨开他的坟,取出他的大腿骨,炖汤喝!”虽说有明文规定,人死后必须火化,但是很多的有钱人,并不喜欢自己在死后变成骨头渣子,所以总能想到办法,将自己完整地土葬。对于他们的这些不想变成骨头渣子的想法,我表示理解。毕竟,有些人生前就是人渣,死后自然不想变成骨头渣子。
魏小侯爷听完我的话后,在好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看到猪的腿棒骨就吐。其状,惨不忍睹。
想到魏小侯爷的那个怂样,我忍不住咧嘴一笑,脚步轻快不少。
眼见着即将走到锦绣公墓的门口,眼前却突然窜出五条人影!我脚步微顿,偷偷地瞄眼背后,果然,我的身后又多出了五个条人影,封住了我的去路。
一对十,打不过,静观其变。我在快速而冷静地分析了一下彼此的优劣势之后,扬起了漫不经心的笑脸,对堵住我去路的人说:“乔老三,你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我的地盘上瞎转悠什么啊?”
乔老三一脸横肉,杀气腾腾地说:“元宝,你架子很大啊。我乔老三请你过去喝茶,你竟敢放我鸽子?!不得已,我只好亲自来请你喽。”
我这个人向来是好汉不吃眼前亏,于是赔笑道:“喝茶就不必了,我不好那口。你要是有心,就请我吃火锅吧。”
第三章:谁与我生死与共?!(二)
乔老三见我如此配合,脸色稍缓,抬手就要摸我的脸,“不错,挺上道。”
我将头一偏,躲开他那只腥臭的大手。
乔老三不悦道:“怎么,不给摸?你真当自己是镶了金边的?我告诉你,我乔老三想要上的人,无论他是男人还是女人,没一个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