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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高手大学生活录-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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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尖轻点湖面,一丝涟漪荡漾而开,秦天身子落于苏青诗面前,眼神淡然一瞥,缓缓吐了一句:“我要是不答应呢?”

    其实秦天不是不相信苏青诗所说的话,而是他担心加入了组织后,会处处受人限制,影响他的生活。修道之心,本就是追求自由,挣脱桎梏,若是被人束缚,会影响向道之心,修为难有长进。如此思量之后,秦天才这样说了上面一句话。

    “啊?”苏青诗一听,满是笑意的脸蛋顿时一僵,眼中闪过一丝娇怒之色,但很快被隐藏了下来。

    漂亮的脸蛋勉强挤出一丝笑意,苏青诗接着不死心道:“你为什么不答应呢?成了天组成员后,可是有很多特权的,每月除了会有一定的修炼资源,另外还可以借助国家的力量搜寻天材地宝。而且这个身份在世俗权利中也很有用,基本上除了国家直系领导人,没有人敢得罪你。你可要想清楚了!”为了说动秦天,苏青诗开始列出了加入天组的诸多好处,想借此来

    引诱秦天上钩。

    “哦!每月还有修炼资源?”秦天听了苏青诗列举出的好处,有点动心了。像如今修炼资源匮乏的他,除了每日的修炼之外,就没有了其他增进修为的手段。

    但随即一想,自己还是喜欢如闲云野鹤般,自由自在的生活,不喜欢受束缚,便断了念想。于是摇了摇头,无奈道:“谢谢好意!我还是喜欢现在的生活。”

    说完,朝着苏青诗和鬼厉二人点了点头,淡淡说了句:“二位,那我就先走了!”

    一个转身,就准备点地离去。

    “喂!臭小子,给本姑奶奶站住,老娘给你装了半天的笑脸,你丫还拒绝,真是气死人了!”此时苏青诗脸上的笑意不在,白皙精致的脸蛋上升起了一抹潮红,一脸羞怒之色,张口“老娘”,闭口“姑奶奶”,就差双手叉腰了,一副泼辣不讲理的大小姐模样,着实让人有点忍俊不禁。

    “呃?”秦天见刚才一副淑女模样的苏青诗陡然之间,变成了一副不讲理的大小姐模样,身形一僵,脸上写满了错愕之色。

    但只是一瞬,脸色便恢复如常,一个点地,足下清风一起,便化作一道青色流光,划破夜空,朝着远方激射而去。

    站在不远处的鬼厉,见此一幕,漆黑的眼瞳中艳羡之色一闪而逝,随即没了波动。

    “死臭小子,本姑娘就不信治不了你!”见秦天仿佛把她的话当空气一般,依然飞天而走,苏青诗那俏丽的脸蛋闪过一丝恨恨之色,跺了跺脚,气着说道。

    然后不管站在旁边一声不吭的鬼厉,脚下一点,身形便隐没在浓墨般的无边夜色之中。

    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寝室后,秦天躺在床上,思绪有些不能平静。

    照苏青诗的意思,华夏大地上,其实还有许多跟他一样的人,只是很少踏入世俗世界而已。如今,他的平静生活突然被打破了,也不知是福是祸?

第五十二章 给我买的手机?() 
最近,一个爆炸性消息在工学院传开了,新来的“苏女神”竟然对工学院的“篮球王子”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而“篮球王子”却对”苏女神“的追求视若无睹。

    消息一经传开,引得工学院上下一片哗然。

    苏青诗刚一来工学院时,就瞬间吸引了全院男生的火辣目光,其芳名更是在短时间内名扬各大院系,成为了学校校花的有力竞争者。倾城绝世的容颜,性感火辣的身材让她一时间成为了学院全体男生心中的女神,“苏女神”之称也就成为了苏青诗在代名词。

    至于有工学院“篮球王子”之称的人,还能有谁,当然就是当初在校新生杯篮球赛上一举成名的秦天咯!自从那次比赛后,秦天的“篮球王子“之名在工学院中不胫而走。

    而在工学院上下传的沸沸扬扬,关于秦天和苏青诗两人的劲爆消息,在两位当事人看来,一个喜,一个忧。喜的是自然苏青诗,因为一切她追求秦天的假象都是她的刻意所为,谁叫秦天一直不答应她加入组织,还一次次无视她。

    作为天之骄女的苏青诗,到哪里都是耀眼存在的她,自然受不了秦天对她的无视。大小姐脾气爆发的她,准备和秦天死耗到底,一直对秦天死缠烂打着,直到他对她服软,答应加入天组。

    而秦天自然知晓苏青诗心中的小伎俩,一开始他就一直无视苏青诗,刻意回避她,本以为这就应该没事了。谁知道,舆论无处不在,关于他和苏青诗的绯闻一时间在学院传的沸沸扬扬,害的每次去上课,众男生都对他投来杀人的目光,好像自己欠他们钱似的。

    更让他头疼的是,每次他碰见郑美玲时,隐约可以感受得到郑美玲对他似乎有一丝怨气。他本来想解释,但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还不确定对她是什么感觉,若是贸然去解释一通,反而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如此想了一通后,秦天也就释然了。

    心情被绯闻闹得有些烦躁,秦天借着午休的时间,独自一人来到青年湖,准备舒缓一下心情。

    走在湖边的青石小路上,望着空旷如镜的湖面,秦天郁闷的心情也慢慢变得豁然开朗起来,感受着从湖面吹拂而来的习习凉风,倒有几分惬意。

    就在秦天悠悠地散着步子时,眼神忽然瞥到一个有些熟悉的侧影。

    湖边青石上,一个上穿粉色t桖衫,下身浅蓝色牛仔短裤的女生正屈膝而坐,肩部微微耸动,隐约有抽噎声传来。

    “谢婉青”,秦天神识微微一扫,一张熟悉的精致脸庞印在识海之中。不过,此时的谢婉青似乎状态不好,精致的脸蛋上挂着几条泪痕,让人看得有些心疼。

    谢婉青突然听到有人叫她,娇躯一震,接着连忙用手往脸上抹了抹,然后眼角通红的转过头来,看看是谁叫他。

    “是你啊,,好久没见了。“谢婉青脸上强装出一分笑容,声音中带着一丝哭泣后的嘶哑,似乎不愿让别人知道她有心事。但通红眼角处噙着的一丝眼泪,出卖了她。

    秦天看着她强装的笑脸之下一脸灰败的样子,心中感觉莫名的心疼。

    “你怎么了,怎么哭了?”秦天一脸关切之色,小心翼翼问道。谢婉青是他大学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在火车上就结了缘,于情于理,自己也要关心一下。

    “没事,刚才吹风眼睛进沙子了。”谢婉青脸上一脸灰败之色,摇了摇头,语气低沉,似乎不想多说。

    “你别骗我了,说出来,说不定我还能帮上一点。”秦天一脸认真之色,眼睛直视着谢婉青,真诚说道。

    “我没事,我先走了!”谢婉青瞅见秦天一脸关切之色,再连想到自己的处境,不由眼圈一红,强忍住泪意,声音哽咽地说了一句。说完,就转身跑开了。

    “呃。。。。。“见谢婉青突然哭着跑开,秦天微愣了一下,想着刚才谢婉青脸上闪过的一丝绝望,眉头不禁微微皱起,眼中闪过一丝担忧。

    。。。。。。。。。

    晚上七点,秦天此时正坐在自己的书桌下,看着一些闲谈野史之类的杂书,感觉颇有意思。

    就在这时,正在玩游戏的刘志云,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震了震。拿起手机一看,是班主任郑美玲发过来的短信。因为他是班长,平时班主任郑美玲给他发短信,一般都是有事情向班上吩咐。连忙划开锁屏一看,上面的短信内容是,“叫秦天来我办公室,有事情找他!”

    “秦大官人”,刘志云走到秦天身后,见他正神情专注地看着书,面上闪过一丝捉弄之色,突然在他背后一声怪叫。至于这“秦大官人“的外号从何而来,正是秦天与苏青诗闹绯闻时,刘志云几人给秦天起的外号

    “你这家伙,整天怪叫,想吓死人啊!”秦天本来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书,突然被刘志云一声怪叫打断,也是吓了一跳。转过头双目一瞪,没好气说道。

    “嘿,吓死你更好,吓死你苏女神就又是我们的啦!”刘志云嘿嘿一笑,同时脸上闪过一丝郁闷之色。

    苏青诗是他们班的插班生,是他们班上所有男生心中的女神,而他作为班长,自然也对苏女神抱着一丝幻想。但让他郁闷的是,还没几天,苏女神就对秦天一副倾心的样子,更让他吐血的是,秦天竟然还一脸无动于衷,让他们真是羡慕嫉妒恨。

    “少来,有什么事?”听刘志云又扯上了那让人头疼的小妮子,秦天面上闪过一丝无奈,快速转移了话题。

    “咯”,刘志云把手机递给了秦天,秦天疑惑地接了过来,一看是郑美玲的短信。

    。。。。。。。。。

    “郑美玲现在找我会有什么事?”走在去院办公楼的路上,秦天心中暗暗揣摩着,不知郑美玲找他干什么。

    进了办公楼,秦天上了二楼,来到了郑美玲的办公室门外,敲了敲门。

    ‘请进“,一声清脆的女声从里传来。

    “吱呀“一声,秦天推门而入。

    “你找我有事吗?“秦天不习惯喊郑美玲作老师,总感觉有些别扭,望着正端坐在电脑前的郑美玲,干净一笑道。

    今天的郑美玲一身灰色女士职业套装,火爆的身材被完美无瑕地体现了出来,加上此时的她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散发着一种浓浓的制服**。

    “你先坐下,我倒杯茶给你先!“郑美玲见秦天来了,脸上洋溢着动人微笑。说着,起身拿了一次性水杯,往旁边的饮水机走去。

    秦天眼镜打量了一下办公室,接着就坐在郑美玲对面的红木大椅上。

    郑美玲帮秦天端了一杯水,也坐下了身子,然后拉开了桌子下的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尺许大的盒子,放在秦天的面洽。

    “苹果手机?”秦天愣愣地看了看盒子上面有一个苹果的标志,一脸惊愕地看着郑美玲道。

    “嗯,你拆开看看,看喜不喜欢、”郑美玲应了一声,嘴角噙着淡淡笑意。

    “这有点贵重吧,我可不能收。”秦天见郑美玲竟然特意给自己买苹果手机,心中不禁荡起一分喜意,但白拿别人东西自己总觉得不妥,微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如此说道。

    “我让你拿着就拿着,何况你之前还送过我东西。”郑美玲见秦天不肯收,佯怒道,接着后面又冒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我送过你东西?”秦天一听,感觉有些摸不着头脑,努力在脑子里回想了一遍,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不由面色疑惑道。

第五十三章 再扮一次() 
(本书已经写到13万字了,一路下来,有许多感概,幸好有许多书友支持我,才让我有动力一直写下去。今天是我第一次上推荐,希望大家多多投票,收藏,支持我!小弟在此拜谢!)

    “呵呵,看来你不记得了,咯,就是我手上戴着的。”郑美玲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藕臂伸出,右手手腕处戴着一串木珠,样式虽然粗糙,却一点也没破坏美感。

    “呃,原来是这啊,想不到你还留着。”秦天见了戴在郑美玲手上的木珠,才恍然大悟。这是当初学校厉鬼作乱时,秦天发现郑美玲被厉鬼缠身后,送给她的一件法器,以作辟邪之用。当初的随心之举,他倒也没有放在心上。

    见郑美玲对自己送给他的木珠十分喜欢的样子,还一直戴在手上,秦天心中也莫名地高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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