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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圣者-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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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子哭的厉害,在他眼中这些人都是坏人。

    理智的围观人群看着傻子张大的嘴和嘴角的鲜血,觉得他是吃人恶魔。

    正义的勇士将恶魔压在身下,即将取得胜利。

    这时候傻子觉得更加难过,同时还有一些饿。

    他手脚不能动弹,他的嘴还能张开。

    傻子身体往前倾,轻易地咬了一口食物。

    “啊!!”

    人群散开一些,只看着一人捂着脖子在地上打滚,随着他的动作无数的鲜血如同泉涌一般流出。

    “啊!啊!”

    那人蜷缩身体在痛苦地嘶吼,模样跟一只即将煮熟的大虾一样。

    人群骚乱,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幕。

    “吃人了!”

    “他吃人了!”

    傻子将嘴里面的肉块咽下,觉得好受了一些。

    旋即他又愤怒,吼道:“你们踩死了我爹爹!”

    愤怒的野猪敢于挑战一只猛虎。

    愤怒的傻子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将两只手挣脱开,转身紧紧抱住了一个人的脑袋。

    官府的衙役还没有来,人们不再仅限于将傻子困住,而是抬起了最有力的右脚往他背上踹了上去。

    傻子无动于衷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一般,还在抱着那人的脑袋撕咬。

    或者说是在啃食。

    “快救人!”

    “杀了他!”

    “杀了这个恶魔!”

    群众的怒火来的更加猛烈,全部都涌了上来献出了自己的一只脚。

    他们觉得自己不怕死,是真正的勇者。

    事实上傻子没有反抗,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人的脸上。

    傻子已经被淹没。

    人们都在发泄自己的怒火和伸张正义,每一脚踹上去都十分有快感。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地上的两个人都没有了动静。

    傻子脸上的红色更红,鲜血更鲜。

    这间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太快,几位衙役姗姗来迟,推开了拥挤的人群后将凶手和三位受害者的尸体带了回去。

    小镇衙府上,检尸官员还来不及跑去茅房便吐了出来。

    事实上抬尸体的几个人也在沿途吐了一地。

    这是他干这份活以来见过的最恐怖画面。

    三具尸体整齐摆放在大堂中,一人右手只剩白骨,上面还沾着肉沫,一人脖子有一个大缺口是死在断了呼吸之上,另一人整张脸的五官都无法分辨出,只见血肉模糊。

    但最让人觉得害怕,不敢多看一眼的是那个魁梧大汉的隆起肚皮。

    谁这里面装了多少人肉?

    在大南的律法中有这么一条。

    弑双亲者,将尸身剁分十八块扔入荒野中,任虫蚁恶狗啃食。

    寓意此人这辈子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下一生不可轮回转世,当永世镇压在十八层地狱中受尽折磨。

    。。。

    静安镇往年极少发生过命案,但这几日的一位杀人凶手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人群聚集的地方总能听到这样的声音:“你知道吗?前几天镇子里来了一个吃人的恶魔!”

    “。。。”

    “当时就在一间酒馆里,他活活咬死了两个人!”

    “不仅如此,他连自己的爹都给吃了!”

    听众出了一身冷汗,问道:“后来呢?发生了什么?”

    “后来?后来他的尸体被拖进了衙门牢里,用斧头整整剁成了十八块!现在还在城门外丢着呢!”

    旁边有一人打岔,说道:“没有吧?我今日从外地回来,进城的时候根本没看见。”

    那人冷笑一声,说道:“这都过了几天,说不定已经被哪只野狗给生吃了!”

    镇子上发生了大事,但事情过去以后,那些看热闹的人们终究要继续生活。

    活着必须要吃饭,屠夫是一门永远都不会淘汰的行业。

    菜市场里面的刘屠夫打了个哈欠,心想昨日睡得太晚,待会歇了业可要第一时间回家睡觉。

    刘屠夫是做的羊肉生意,每年到了冬天的时候都生意很不错。

    生意不错自然能赚银子,但羊肉又进价不便宜,实际上利润并不多。

    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久,最后还是家里的婆娘出了个主意。

    “去弄些狗肉放在羊屎尿里泡一会,挂在摊子上卖了谁能分的出?”

    “狗肉也不便宜?城里养了那么多狗,你就不知道去偷上几只?”

    刘屠夫是个贪财又胆小的人,生怕偷狗的事情被抓住了会送去衙门里挨板子,于是他决定了勤快一些,多浪费一些时间去捕那种流浪的,没人在意的野狗。

    反正都是狗,有什么区别?

    刘屠夫站在自己家的摊子上,百般无聊之时终于又来了一位客人。

    “大姐,这种天气吃顿羊肉火锅再好不过。”

    “最后一斤羊肉,您买了也让我早点回家,给您便宜五个铜板怎么样?”

    妇人脸上笑开了花,连忙给了银子,走之前还不忘回头说上一句:“谢谢刘老板了,记得明天给我留一些肉,我还来你这买。”

    。。。

    道明寺藏书阁中,贤一将手中泛黄的古籍塞回了书架,看了看窗外发现快到了吃完饭的时间,于是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襟后朝着门外走去。

    现在已经接近年关,上山求佛许愿的信徒也比平常要更多一些,不过这种招待的杂事自然有前寺的僧人忙活,自然麻烦不到内寺的弟子。

    贤一出了藏书阁,正打算去对面二楼叫上苏怡和唐君墨一起去食堂,却发现面前站着一位熟人。

    贤一低头恭敬行礼,说道:“见过师叔。”

    千尺穿着华贵的衣袍,一比较起来显得贤一有点寒酸,开口说道:“上次不是说了让你没事多去宫里陪我?怎么一个多月过去了没半点动静?”

    贤一一脸歉意,说道:“我回寺里后一直在楼里看书。”

    千尺不悦说道:“看书算什么事?有这功夫不知道去陪我多喝几杯?”

    贤一自然不会和千尺争辩,打岔问道:“师叔,你今天怎么回寺里了?”

    “我来找大师兄说几句话。”千尺说道:“你还没去过宫里吧?待会你跟我一起回去,带你见识见识。”

    贤一无奈,说道:“师叔,我还没吃晚饭。”

    “就这点出息,我还能饿了你不成?”

第一百三十八章 南方即将发生的大事() 
贤一站在道明寺大门口等待,看着已经到了傍晚的时辰山下的台阶上还是不停地有信徒爬山,更加清楚认识了道明寺在世人眼中的地位。

    身前身后人来人往,地上的积雪早已经被清扫干净,只是免不了沾了许多泥泞。

    半个时辰过后千尺终于在背后出现,对着贤一说道:“走吧。”

    贤一跟着千尺下了山,坐上了看似普通但内部十分奢侈的马车,进了长安城。

    贤一看着车窗外的人群和路过的决斗台觉得亲切,原因自然是因为他和许龙虎也在这座城里生活过几个月,当时为了赚取银子还不得不用出了很丢脸的招数。

    想到这里贤一才记起来自己在东城四十七巷的房租已经到期,这些日子竟然是被他忘了这件事,虽然现在已经用不到但还是觉得有些可惜。

    “南方靠近海边的地方有一个村庄,前几天有人报官里面发生了命案。”

    贤一心中疑惑,心想这种事情怎么会引起你堂堂国师的注意。

    果不其然,千尺接着说道:“村庄二十多户人家,近百条性命无一生还。”

    贤一凛然,屠村这种事情向来只有穷凶极恶之徒或者双方有深仇大恨才会发生,而大南过统治大陆数百年来已经没有出现过这种事情,传出去自然影响极大。

    但这仍然还不够说服贤一,因为此事断不至于让千尺专门跑去道明寺一趟和大长老商议。

    贤一没有提出心中的疑问,等着千尺继续往下说。

    谁知半响后千尺没有动静,贤一忍不住提出了内心的疑惑。

    “师叔,然后呢?”

    “什么然后?”

    “你去寺里跟大长老说话,不是因为这件事情有更深的阴谋?”

    这回轮到千尺愕然,问道:“我去跟师兄说话,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贤一更加诧异,不确信问道:“真的没有联系?”

    千尺笑骂,说道:“这一个月的时间你看书看傻了?你师傅走了后我们师兄弟三人就只剩我和大师兄,我们长时间没见面了自然是要去聚聚,哪有你想的那么复杂?”

    “那师叔你。。。怎么突然提起那件命案?”

    “我话多,跟你瞎聊!”

    贤一尴尬挠头,连忙闭眼打坐不再说话。

    车厢内恢复了安静,坐在其中感觉不到颠簸如同没有行驶,但事实上车轮压在青石转上的前进速度极快,仅仅小半个时辰就从道明山下来到了皇宫门前。

    在皇宫这种重要的地方担任守卫职务的人都极具眼色,万万不会和贤一一样几句话便冷场。

    马车畅通无阻,连最简单的盘查都没有,在沿途所有人的恭敬目光下进了皇宫,朝着天和宫的方向驶去。

    事实上贤一进过宫里,还是被树公公从明威将军府内救下后带进来养伤,只不过当时来去匆忙,不敢仔细打量。

    长安城内的这座宫殿是当今世上无可争议的最奢华的地方,让人往上一眼便感觉到了浓浓的皇家大气做派。

    可此时贤一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这个地方,因为他打量的目光越仔细便越会发现自己的目光短浅和词穷。

    他想不到如何用准确的语言来形容。

    随着贤一境界的提升,他两只眼睛看到的东西更加清楚,于是看清了宫殿屋顶每一块黄色砖瓦边沿镀了一层金漆,看清了地面铺垫的石块每一道缝隙之中都浇筑了秘银,连花圃的围栏台柱上都镶嵌着宝石。

    此时天色以黑,但在昏暗之中这一切都显得更加耀眼。

    他被震撼的无法言语,只能用沉默和炙热的目光来表现自己的惊叹。

    马车在天和宫外停了下来,千尺率先下了马车。

    “还不下来,要我扶你进去?”

    贤一反应过来,连忙摆手。

    天和宫是历代国师的住处,但因为大南开国至今还只有千尺这一位国师,于是便成了他的私人领地。

    这是在皇宫中唯一的私人领地,哪怕是皇帝陛下想要迈脚进来也要事先让人禀报。

    天和宫大殿很大,中间立着八根大柱,而视线之中全是明亮晃眼的金色,无论是墙壁还是脚下踩着的地面。

    大殿中没有点燃灯盏,因为头顶上镶嵌着无数颗拳头大的夜明珠,散发出的柔弱却明亮的光芒将此处照亮的如同白昼。

    大殿的尽头是一方高台,高台上有白玉桌椅,而且已经摆好了数十道看上去就很有食欲的菜肴。

    对千尺来说这里便是他的第二个家,但出了寥寥几人以外很少来他家做客。

    两人落座,千尺挥手让侍从退下,然后端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

    “吃菜自己夹,喝酒自己倒。”

    千尺没有丝毫主人家的模样,不过这在贤一看来是理所当然。

    贤一现在还有些紧张,但这些紧张是来源于自己所处的环境,并不是因为千尺。

    在贤一和千尺北上又南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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