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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国医妃-第5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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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长宁被沈从景闹得是半点脾气都没有。

    “今天怎么这么晚?又是出了什么事情了?”符长宁看着镜中站在她身后的沈从景的一段腰,带着些无奈的说道。

    沈从景就这么站在符长宁身后,看了半天侍婢给她擦头发,然后过了一会儿觉得没劲,竟将布巾拿到了手里,亲自给符长宁擦起了头发来,“唔,没什么,胡族罢了”

    “我知道是胡族。”符长宁翻了一个不甚优雅的白眼,“胡族出了什么事情了吗?”看到沈从景的动作,又警告他,“别扯痛我的头发。”

    “不会,不会。”沈从景将人家的一把秀发拿在手里,觉得沉甸甸的,还笑嘻嘻的回答道。“胡族自立为王了”

    “”符长宁一怔,紧接着不可思议的转头说道,“什么?——嘶!”这么一转头,忘记了自己的头发还被沈从景握在手里,脑顶一疼,就反应过来了。

    沈从景吓得连忙将头发放下了,看着符长宁因为疼痛而皱巴巴的小脸儿,颇为好笑的给她揉了揉头,说道,“你怎么愈发不像是从前那个‘泰山崩于面前而神色不变’的公主殿下了?”神色十分打趣。

    符长宁一把打掉了沈从景在揉搓她头的手,转过头来,没好气的问道,“说些有用的,什么自立为王?你说的可是真的?”

    沈从景笑吟吟的,“还能骗你不成?”说着,走到了旁边的坐榻上坐了下来,反手捶了捶自己的颈项,颇带了一丝疲惫的说道,“边境最新来的消息就是,原先胡族汗王已经逝世了,他向来喜欢倚重的大儿子被人诛杀,二儿子不知所踪,反倒是一直没什么名气的小儿子,夺权上位了。这位小儿子,也就是扯了旗号称是个王朝的那一位。”

    符长宁目瞪口呆的听着。

    她真是觉得颇不可思议!胡族,自立为王了?这是要做什么啊?亏她还以为是琅琊王氏的事情,她今儿白日里想了许久,仍觉得哪怕是王氏又做了糊涂事呢——自打王氏换了族长,行事就愈发糊涂了起来——只要不是起兵造反,她就绝不能看着王氏这么没落了下去。这会儿哪想到是胡族做了一大个儿幺蛾子!?

    符长宁愣愣的问道,“他们号称是什么王朝?”

    沈从景看着她,似笑非笑的说道,“号是‘大重’。”

    “噗。”符长宁觉得胡族自立为王就够有意思的了,还号了“大虫”?这有毛病吧?脑子有问题了吧?

    看着符长宁要笑不笑的样子,沈从景靠在一边儿,仰着头说道,“反正是这样了”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突然低下头又看向了符长宁,兴致勃勃的说道,“听说这位‘大重’皇帝颇木慕我汉民族的文化,要与咱们和平修好呢。”

    符长宁觉得今晚听得不可思议的事情真是太多了。“修好?胡族不是向来说咱们的子民孱弱不堪,向来又以他们胡族文化为荣吗?怎么这会儿?”

    沈从景笑嘻嘻的,“谁知道又是什么把戏呢?”

    符长宁若有所思的说道,“这个新汗王哦不是,这个‘大虫皇帝’,看起来倒不是个有勇无谋的。”

    沈从景懒洋洋的,“那又如何呢?总不能越过建盟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喽。”

    符长宁走过去就一手指头戳在了沈从景鼻梁上,“你准备如何?”

    “什么如何?”

    沈从景见四下无人,贼心渐起,一把抱住了美人不足一握的小腰,笑嘻嘻的问道。

    符长宁翻着白眼,“他们的求和。”

    “先允喽。”沈从景得寸进尺的将手从人衣襟里头伸了进去,“放心吧,走一步算一步了”

    “沈子息你唔”

    拉帐,熄烛。

    这边儿是一夜春宵好眠,大臣那边儿,可就未必如此滋润了。

    几个忧国忧民的内阁大臣在勤政殿“享受”了一顿皇后娘娘半胁迫的晚膳,待与皇帝陛下商议了胡族那破事情以后回了家,心中还是暗自的对胡族恼怒不已——你说你俯首听臣当了蛮夷那么多年了,就老老实实的当着你肆无忌惮的蛮族好吗?这会儿又折腾什么啊?作什么幺儿啊?当别人忘记了边境还有你们这一组很讨人厌的人在那里骚扰百姓啊?做梦呢!

    但是

    虽说吧,口里叫着人家蛮夷,但其实又不得不承认,这么一个剽悍的民族,其实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第三百一十七章,自立为王了(三)() 
虽说吧,建蒙国的这群人,现在是口里叫着人家蛮夷,但其实又不得不承认,这么一个剽悍的民族,其实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每年,建蒙国与他们征战所损耗的东西和人啊都是不计其数的,尤其是边境百姓,任是谁、任是什么身份、什么战斗力,也是很架不住他们没脸没皮的滋扰的。现在呢,他们“蛮夷”摇身一变,竟然还自立为王了,新来的“皇帝”还说极是钦慕汉民族的文化,想要与建盟修好——唔,不得不说,考虑到如果真的两国修好了,他们又真的说话算数不再恶心人骚扰人了,其实这件事也是可以做的嘛。

    ——这,可与开放边境贸易半点儿不同了。

    开放边境贸易,那是用百姓的东西换百姓的东西给胡人使用,然这个呢,人家说是想要学习汉文化,想要和咱们友好相处,虽然咱们兵强马壮、泱泱大国,若是真打起来,也半点儿都不用惧他们吧——这是一些人的观点。但另一些人却觉得,到底,这话却也不完全是这么说的。

    单就说胡族这几年,来来去去的骚扰了他们边境百姓多少次?哪一次不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哪怕是给官兵镇压了呢,哪怕是驻守边关的将士们手腕越来越强硬了呢,但是不防备人家时不时给你来这么一下子啊!

    他癞蛤蟆不咬人,膈应人啊!

    现在,有这么个甩脱“癞蛤蟆”的机会,干是不干?!

    ——有相当的那么一部分人,是愿意与胡族,现在的“大重”建立友好条约的。他们想,反正这个胡族,当初也不是咱们境下的管辖,也不属于咱们国家,他们爱自立为王,就去自立为王呗?总归也不是我族之人,爱如何就如何。现在他们抛出了橄榄枝,想要求和,那是我泱泱大国的本事,你看看,怎么没听说他们跑去和荣国求和呢?——咱们多该得意啊!这事儿如果真成了,咱们就放出风去,恶心恶心荣国那帮子瞧不起咱们的人——嗨,别说咱们过河隔壁荣国早就已经修好了,那是咱们皇帝和他们皇帝交好,咱们给他些面子也就得啦,但是荣国之前恶心人的皇帝虽然给废了,可是朝堂上那起子恶心人的朝臣还在呢,嗐,咱们皇帝下令不能和他们开战,那恶心恶心他们还不行吗?——话题扯远了。却说那个“大重”,既然他们有这个意思,咱们也得有容人之量不是?别到时候平白落了口实,让他们说咱们小气哩!更何况,不就胡人么,他们就那么个小样儿,再耍手段,能翻出什么大天儿?孙悟空还翻不出如来佛祖的手掌心儿呢,咱不怕他,议和就议和!

    然而另一部分人却觉得,蛮夷狡诈,两境子民积怨已久,怎么可能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凭他们一句话,就“化干戈为玉帛”了?有诈,肯定有诈!——哦,就是退一万步来讲,他们汗王不是,他们的“大虫皇帝”真是一心想要求和的,想要学习汉民族文化的,啥,你坑了我们边境百姓这么多年,现在你一求我,我就必须得教你啊?想的咋那么美呢?没见过比你更美的了!——还有一点就是,你让咱们怎么相信你啊?你这个“皇帝”,管不管得住你底下的人啊?别到时候我们这边儿敞开心扉迎接你进来了,那边儿你的小弟骑着马撒丫子就把我们边境给祸害了,那我们这是干啥的啊?我们有毛病啊?脑子有问题啊?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啊?

    ——这两党之争,真是各持所见,分毫不让,腥风血雨血雨腥风啊!

    这个劝你一句,那个就得反驳回来;这个不开心了骂你,那个就得破口大骂总之后来沈从景差一点想要踹他们出去的时候,皇后符长宁的晚膳送到了,这才阻止了一场“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天子之怒”啊

    那边不论是建蒙国的朝臣在朝堂之上吵成了个什么样子,哪怕是人头打成狗脑子,也丝毫影响不了人家“大重”王朝的建立。因听着那边儿没多会儿就又发来一封消息,说是他们将要派使臣与礼物,送与建蒙国,来表达他们对于两国修好的诚意——这些东西和人,将不日抵达,麻烦建蒙国的诸位签收一下——哦不是,是接受一下。

    建蒙国的大臣们都是一脸吃了屎的表情。

    感情这是强买强卖啊?我们还没说要和你们好好玩儿呢!怎么就派人来给我们送礼了呢!愚蠢的蛮夷!你们以为你们送一点小礼物就能够让我心甘情愿的和你们交好吗!做梦!——但是,其实,唔,也可以先看一看他们送的是什么啦

    就这样,一群人怀揣着诡异莫测的心思,迎来了“大重国”的使臣,和一群香车美人。

    真是这样的。

    当人们远远的看到了哪怕是建立了王朝,可是风俗习惯还是与从前近乎相同的风格的车队之时,都沉默了。因为那车队好像很与众不同的样子。

    胡族人,想要来建蒙国的帝都,首先是要穿过洑水以北的一片沙漠的。那片沙漠并不很大,但是很荒凉,还有传言,那里晚上阴风号啸,好像是闹鬼。

    但是胡族人不惧怕啊。他们之前的生存环境,本来就与建蒙国的土地富饶肥沃很是不同。他们生存环境恶劣,风沙极大,有的时候又是阴雨漫天,若是叫一个在建蒙国娇生惯养的人过去了,不出两日就得哭爹喊娘的求回来。

    所以这样的胡族人,才能分外的骁勇善战。

    ——话又说回来,这样的胡族人,对于这一片沙漠并不畏惧。又加之他们觉得进来建蒙国以来,沿途风光喜人,风好水好,无一不好。所以他们一路走得很是惬意风光,唱着歌儿欢笑着的就来了。

    但是这种惬意风光,在沙漠周边的百姓眼里,就有些惧人了。

    在建蒙国沙漠周边的百姓眼里,他们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在太阳几乎都将空起晒变了形儿的沙漠里,熟悉的驼铃声伴随着妖异的歌声逐渐近前,他们便看到了远远地走来的一队人。那队人却并不似建蒙国里的沙漠商人。

第三百一十八章,自立为王了(四)() 
那自沙漠而来的一队人的打扮,在建蒙国百姓的眼里头,真是颇为奇怪。

    他们其中的男子,身上穿着建蒙国百姓觉得死人才会那样穿的左衽的衣裳,却并不像是他们所熟识的直裰、直裾袍或是曲裾袍其中的一种,反倒是和建蒙国之前兴起的骑射服装曳撒的袍摆有些相似,都是马面褶,长度到脚踝以上,小腿以下,露着脚。他们的衣服也并不是汉人比较常用的布料所做,反倒是用一种似麻非麻的料子,有的人上面还镶嵌着金玉,远远看起来金光闪闪的。

    这些男子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异常的健壮高大,他们牵着骆驼徒步而行的时候,简直会让人以为是行走在高跷上面。而他们头上还缠绕着布巾,这倒是看似有些像是汉人了,但他们的布巾上面,在眉心正中之上,会镶嵌一个五瓣花,有的是铜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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