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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眨眼,过了七八天。
这几天里,甄府不大不小的发生了一些事。
大小姐甄容一病不起,玉和园闹得鸡飞狗跳,直是请来了太医,才堪堪好转起来。
病愈之后,甄榛见了她一面,整个人竟瘦了一圈,依旧如明珠般华采照人,却分明黯淡了许多。
然而甄容之事,并非她所关心的,倒是在看到甄容的时候,令她想起了某人。
在她回府的第二天,甄府给怀王送去了厚礼,没过多久,怀王府派人回了帖子,顺便还带来了一瓶刀伤药。
甄榛毫不怀疑的认为,这只是顺便,是礼尚往来。
那刀伤药极是好用,秀秀用了没几天,伤口就开始愈合,长出了新肉,照此下去,秀秀的伤势只需一个月就能大好。
陆清清成了秀风院的常客,回府的次日中午,她便赶到甄府来,火急火燎的,直待甄榛再三保证并没有受伤害,陆大小姐才把心放回肚子里。
还有一件事,令整个甄府震动,那就是甄榛的婢女春云,去了清泉居伺候。
甄府的人都知道,丞相平素独居清泉居,鲜少留宿夫人的暖香院。
这本不是了不起的事,如甄府这般深宅大院,碰上性子冷清的主人,除去主寝,另外留有一个清静地儿,再平常不过,但是春云这一去,没出几日,就被甄仲秋收进了房中。
背地里暗骂狐媚子之流不少,然而在看到甄仲秋俊雅威严的身姿时,又免不了羡慕春云,不知她如何能得到丞相的青睐。
锦衣玉食,蹁跹郎君,是每个少女心中的美梦。
虽然甄仲秋已不是那陌上风流少年,却也是青春鼎盛,成熟美男一枚,足以够这些渴望出人头地的贫寒婢女们心驰神往。
府里流言纷纷,夫人贾氏大发雷霆,平素宽厚仁慈的贾氏杖责了好几个婢女和家丁,更有甚者被驱逐出府,府里人人自危,再不敢妄论此事,背地里却越来越多人暗忖夫人是否已经失宠,此番雷霆之怒兴许只是借机而发罢了。
要知道,当年名满京华的韩氏也是被一介贱婢夺了宠爱,死后三年,更被那贱婢夺走妻位,堂堂嫡女被迫远走他乡,倘若贾氏被一介婢女夺宠,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各院里好不热闹,然而本来跟这件事最有关系的秀风院,却好似事不关己一般,二小姐得知此事,沉默片刻,只嘱托人送了些东西过去,捎带上几句体己的话,便没了反应。
有人猜测这是二小姐有意为之,利用春云报复当年贾氏夺走的一切。
至于真正的原因——
固然有甄榛刻意为之所致,她早知道春云是个不安分的人,这番被逼到绝路,自是对她百般听从:不但能得到佑护,还能享受荣华富贵,春云当然千百般愿意,又哪里会拒绝?至于甄仲秋那边,想是那封勒索信起了作用,知道她恨极贾氏,不论信的真假,或者背后有什么苦衷,在春云去清泉居时,顺势收了春云——
左右不过是个贱婢,不想要的时候,让她重病暴毙失踪,便可以丢开。
但是她留着春云这么多年,倘若只是想让春云受点苦后死去,早在南方的时候,她就有千百种方式让春云生不如死。
死,不过头点地,对于这些人来说,太仁慈!
且等着,一个一个都不会逃掉……
第四百六十八章 番外33()
陆清清来了几趟,对秀风院诸人诸事早已经是自来熟,这日进了秀风院,一脚踏进主屋,没见着人,也不需要带路,便直接找上了秀秀的屋子。
三九寒冬,天气越发阴冷,寒风肆作,冷得下人们一动不也愿动。
带着一身的冷气,陆清清乍然闯入,定睛一看,甄榛果然在此。
心知甄二小姐看重秀秀,陆清清一来二往,待秀秀也多了几分随和。
甄榛正在给秀秀换药,扒开了雪白的里衣,露出一片鹅黄小衣,少女娇嫩的肌肤上纵横交错着深浅不一的伤痕,有的皮肤外翻,有的深入肌理,右肩胛骨下一寸处,占据着一道狰狞的疤痕,但是一瞥便可知道,那伤定是从胸口一剑刺穿,直到背部。
陆清清从小就厮混在军营里,血腥也见过不少,可那些行伍里的家伙哪个不是皮粗肉糙,缺胳膊少腿也不觉得如何,反而是这细皮嫩肉伤得让她看了,更觉得心颤。
越是柔弱的东西,越容易勾起人的怜惜。
陆清清看得心有不忍,但看秀秀趴在床上,额头冒出冷汗,也一声不吭,不由啧啧称赞:“看不出你这丫头年纪小,倒颇有骨气。”她记得小时候被流矢伤了脚,每每换药都痛得哭爹喊娘,那切骨之痛,至今记忆犹新,秀秀这伤有多深,有多痛,她想想就忍不住打颤。
换好药,拭去额角的汗珠,秀秀苍白着一张脸,喘息着笑道:“皮外伤而已,上了药就不觉得疼了。”
陆清清闻弦歌而知雅意,知道这话是在安慰甄榛——
丫头受伤,她这个主人,但凡贴身的事都不假他人,一缕亲力亲为。
不过甄榛面上没什么表现,估计全痛在心里了。
拿起那小瓷瓶,陆清清扭开盖子闻了闻,啧啧称赞道:“这药不错,用了不会留疤。”她从小就厮混在营帐里,对诸般伤药如数家珍,是好是差一闻就知道。
甄榛行走江湖几年,也是识货的,不好的东西自然也不会拿来给秀秀用。
秀秀这个当事人倒是满不在乎,“舞刀弄枪的人,谁的身上没几个伤?”言语间颇是有些自豪,好像每一个伤疤都是奖章。
陆清清摇头直叹:“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哪个女儿家会不在意仪容的?你现在是没有意中人,等你心里有个人呀,就不会这么想了。”
意味深长的口气,一副过来人模样。
甄榛一下就抓住了她话里的关键——
“女为悦己者容?听你的口气,似乎深有体会?”
清澈的眼瞳黠光一闪,有几分揶揄之意。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陆清清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没瞧见那勾栏瓦肆里的姑娘,看到公子哥儿来了,哪个不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
甄榛和秀秀面面相觑,同时扑哧一声笑起来。
这都哪跟哪啊?
主仆两人笑得花枝乱颤,陆清清倒是恼了,“我哪里说错了?就这你这丫头,好生打扮一下,运气好啊,说不定就入了哪位贵人的眼,那可就是一步登天了!”她后面那句话,是对秀秀说的,以秀秀这样的身份,是做不了世家公子正妻的,能做个妾已经很了不起了。
秀秀嗤了一声:“我才不嫁人!我要一辈子守着我家小姐!”
“原来你这鬼丫头是打了这么个主意。”陆清清看她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眼珠子一转,有意逗她,“你家小姐不比常人,将来嫁的人必定也是不凡之人。像我们这样的世家大族,陪嫁丫头往往会做了夫君的通房,免得让外人分薄了夫君的宠爱,尤其是公主,陪嫁丫头还会在公主大婚之前,先帮公主试一试未来驸马的能力……”她明眸晶亮,最后两个字特意加重了语气,饶是秀秀是江湖儿女出身,比不得长在深闺里的小姐脸皮薄,可是听到陆大小姐这没皮没脸的话,也忍不住红了脸皮。
“你、你胡说八道!我才不会!”
“有没有,你自己心知肚明。”
“你说的没错,我自己心知肚明,没必要跟你说清楚,哼!”秀秀清澈的眼睛一瞪,头一偏,就闭了嘴,一副我懒得与你说的模样。
陆清清吃瘪,一时竟不知如何反击。
甄榛在一旁看着,但笑不语。
这时,外头有侍婢禀报:“二小姐,大小姐让人送来了梅花羹露。”
甄容?屋子里三人都不由蹙起了眉。
陆清清有些不悦,来甄府几次,总有人来打扰,不是夫人贾氏就是这位甄大小姐。
她第一次在荣妃那里见到甄容的时候,就不甚喜欢甄容,总觉得那个看似出尘脱俗的女子,怎么也看不透摸不清。
甄榛被劫持一事,最终走了个过场,压了下来。只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流言终究传了出去,陆清清这些天常往甄府跑,自然也知道一些底细,问起甄榛,甄榛虽然没有明说,但也能从她的言语间寻得蛛丝马迹,这件事怕是跟府里的人撇不开关系。
她亲近甄榛,自然而然,就对秀风院外面的人不待见。
相较于陆清清被打扰而生出的不悦,甄榛心里跟明镜一般——
“日后甄容不但会跟你走近,还会讨得荣妃娘娘的欢心。”
贾氏想跟荣妃结亲。
怪不得甄容会有那一场病,想来她对于自己母亲的安排虽然不愿意,但并没有抗拒。
这么说,她放弃了怀王。
也许她从来就没有打算想过与怀王如何,毕竟贾氏的心思摆在那里,是决计不可能跟怀王联姻的——
所以,只是将他埋在心底,没有开始,也就没有结束。
陆清清一听就明白她话里的深意,清婉的脸容上浮出忧色,“听说前几日,皇后娘娘病了,病的不轻。”
皇后凤体越见衰弱,后宫诸事已经有半数都交给了荣妃处理,照此下去,荣妃独揽后宫大权,不过是时间问题。
六皇子跟八皇子相比,六皇子势单力薄啊。
皑皑白雪,一夜之间,倾覆整个天地。
拿着进宫的令牌,甄榛冒着寒风,一脚深一脚浅的,去往太清宫——
上次在宫中得到太清宫收容,她曾经说过要进宫来拜谢。
其实她还要去中宫拜见皇后,发生刺客一事,皇后也为她担忧不少,她应该来亲自报个平安。只是她最近话题颇多,不想引人注意,便有意先去太清宫,避开妃嫔晨昏定省。
接待她的宫婢,是上次所见的青梅。
青梅看着她,脸色有些难堪:“甄二小姐来得可真不巧,这会儿太妃娘娘正在道场里……”
甄榛一怔,嫣然而笑,“不打紧,我等一等。”来的还真不是时候,不过这位太妃娘娘倒是跟宫里寻常的主子不一样,宫里的主子们多是信佛,如皇后那里安置的是小佛堂,太清宫这道场是宫里独一份的也说不定。
过了一会儿,青梅得了吩咐,请甄二小姐去道场见太妃。
焚香炉云烟袅袅,缭绕于层层纱幔,风声隐约作响,更显道场里寂清空旷。
甄榛没想到的是,当她报上名头,将将说明自己的来意,琳太妃也不说别的,指着桌案上的笔墨纸砚,便下了吩咐——抄道经。
她是来道谢的,琳太妃又是长辈,甄榛不好意思拒绝,只有老老实实的应下来。
上行下效,大齐的主子们多是信佛,对佛教也多有扶持,是以民间信佛者多,甄榛的母亲便是信佛的,然而在母亲的熏陶下,甄榛却是个没有信仰的。在外游历几年,看多了浮华尘世,几度涉险,最后悟出一个道理——不管是心存何种想法,依靠自己才能改变一切。
抄着道经,那谶语般的语句一字一句映入眼中,恍然间,往事如掠影飞过,渐渐的,沉入一片宁静之中。
不知不觉中,甄榛的心安静下来。
檀香袅袅浮动,几重纱幔随风轻舞,起起落落,亦真亦幻。
甄榛端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