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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笙换了十多件“王者荣耀”牌英雄战衣,用了数十个技能,此刻终于玩腻了,轻轻一挥手,将已经大大缩水的水巨人,收进了通天塔。
三十多米高的水巨人,如今只剩下两米来高,虽然被揍得更加凝实,但确实挺凄惨的。当然,它能成为叶笙的众多小弟之一,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这种由魔气孕育出来的巨人形态水精灵,在西游世界中并不多见,很可能是暗黑魔界的生物,通过魔界之门潜入西游世界的。
叶笙收起英雄战衣和天机伞,走到知秋和孙雨薇的身边,微笑道:“怎么样,我的那些技能,还可以吧!”
知秋点头道:“很强,也很炫。”
“哇,你真的好厉害!”孙雨薇一脸敬佩,由衷赞叹。
现在,她只想成为叶笙的朋友,绝对不敢得罪他。只要一想起他蹂躏那只水巨人时的雄姿,她就兴奋得浑身发抖,实在是太强大,太变态了!
但是,这种毫不间断的“蹂躏”,如果用在她的身上,她恐怕会一直做噩梦吧。
——嗯,只能做朋友,千万不要做敌人!
孙雨薇满脸堆笑,手心攥出了汗。
知秋犹豫了一阵,还是忍不住问出声来:“叶笙兄弟,你最初用的那种武器,究竟是什么?”
“最初用的武器?”叶笙微微一愣,想起自己穿的第一件英雄战衣是马可波罗造型的,呵呵笑道,“你说的左轮手枪吧!”
“左轮手枪?”
“就是这个。”
叶笙一翻手腕,就已从通天塔中取出一把灵能手枪,递给知秋。
知秋激动得双手微微颤抖,接过左轮手枪造型的灵能手枪,凝注着枪身上的玄奥铭文,忍不住轻轻抚摸着,爱不释手,喃喃道:“真的好神奇,好独特啊!”
——这只是我随手炼制出来的小玩意,功能跟灵能弓差不多,只是稍稍改变一下形态,将能量箭转换成能量子弹来发射而已,至于这么激动么!
叶笙差点笑出声来,好不容易才忍住,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这是师父给我的师门至宝,又叫灵能手枪,只要灌注灵力,就可以发射能量子弹……”
“师门至宝?哦……”知秋轻叹一声,恋恋不舍的将灵能手枪还给叶笙,神情黯然。
——真的好想要啊!但这是他的师门至宝,太珍贵了,我怎么好意思跟他要呢?而且,他也不会送给我的……
知秋胡思乱想,忍不住轻叹一声。
其实,这把灵能手枪的威力不算大,关键是在西游世界中太罕见了,造型也太独特。试问,有几个男人不喜欢玩枪呢?
叶笙本来还想打趣知秋几句,但瞧见他这种落寞的表情,也不忍再捉弄他了,将灵能手枪塞到他的手里,微微一笑:“其实,这只是我无意中找到的法宝,就送给你做个纪念吧!”
“送……送给我?!”知秋顿时愣住了,捧着灵能手枪的双手,颤抖得更厉害。
——这也太大方了吧!
孙雨薇凝望着那把灵能手枪,眼里羡慕嫉妒恨……为什么我不早点说呢?要是我先开口,或许这件宝贝就是我的了!
当然,她是想多了。
虽然叶笙可以炼制出不少丹药和法器,但是像灵能手枪这种法宝,也不是烂大街的东西。
就凭一开始她对叶笙的蔑视,叶笙不可能马上就对她改观。然后,叶笙拿出另外一支灵能手枪,哭着喊着,求她收下……要是她不肯收下,叶笙就自杀!
最后呢,她就“勉为其难”的收下灵能手枪,然后给他一个飞吻,从此他就对她死心塌地,水里水里来,火里火里去,成为她最忠实的备胎男友……
显然,她是在做梦。
但是,千万不要低估女人的发散思维,尤其是像孙雨薇这种出身不错,长得也可以的天才弟子。
此时,她不但联想到叶笙会成为她的备胎男友,甚至更进一步,用尽各种方法向她求婚,最后狠狠的被她各种花式打脸……哇哈哈,真痛快!
想到开心处,孙雨薇忍不住笑出声来,突然瞧见叶笙和知秋惊愕地望向自己,才知道自己是在做白日梦,急忙用手掩住嘴,脸色通红,尴尬得要死。
至于问叶笙要灵能手枪之事,此刻她哪里还会想起?
毕竟,对于枪的热爱,大多数女人,是远远比不上男人的。
“好兄弟,好兄弟,好兄弟……”知秋兴奋得脸色通红,一连说了好几声,紧紧攥着手中的灵能手枪,青筋都露出来了。
估计此时叶笙将他卖了,让他帮忙数钱,他也乐意。
“枪的魔力果然很大呀,难怪‘穿越火线’、‘绝地求生’类型的游戏,会那么火……”叶笙微微一笑,屈指一弹,指尖射出一点金光,落在灵能手枪中。
“以后,你要是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事,就大喊三声我的名字,然后朝天连放三枪,我就知道了。”叶笙叮嘱知秋。
“好,好,好……”知秋连连点头,但看他的表情,似乎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的傻乐。
——至于么!
叶笙笑着摇摇头,指尖射出一点金光,落在知秋的身上,一闪而没。
“大喊三声你的名字,朝天连放三枪,你就会知道?”孙雨薇一脸羡慕,讪笑道,“叶笙哥哥,要不,你也送一把枪给……”
此时,她的声音甜得要死,尤其是说到“哥哥”的时候,听起来像“葛各”,让叶笙情不自禁打个冷战,连连摇头:“没有了,没有了……”
——虽然我有大把枪,但绝对不会送给你!唉,像你这种说话不经脑子的漂亮女人,天生就是麻烦不断的招黑体,如果我送一把可以传呼我的灵能手枪给你,那还不是玩死我呀!
——我的女人已经够多了,比你漂亮的身材更好的大把,还是不要惹祸上身了,再见!
叶笙一想明白这个关键点,立即跟知秋挥手告别,再也不看孙雨薇一眼,免得自己会心软,真的送一把灵能手枪给她。
哥哥是个很有原则的人,说不送,就不送!
孙雨薇瞧见叶笙竟然头也不回的走了,而且没有给她半点回应,顿时气得直跺脚,委屈得眼眶都红了。
——你就这么讨厌我么?不行,我一定要从你那里得到灵能手枪!
——哼!我就不信,你能抵挡住我的魅力!你越是这样,我就越是要让你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叶笙,你一定会喜欢我的!
——我孙雨薇要追的男人,谁也逃不了!等你迷恋上我之后,我再狠狠地将你一脚踹开,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她自我安慰了一会儿,终于不怎么伤心了,但瞧见知秋竟然还是傻呵呵的样子,捧着枪发呆,她的火气又上来了,忍不住一脚踹了过去……
该死的臭男人!滚一边去!
本章完
第396章 齐天大圣()
叶笙离开双叉岭,骑着白龙马,上了大路,看不尽那山中野景,岭上风光。
行经半日,只见对面处有一座大山,真个是高接青霄,崔巍险峻。此山叫做两界山,东半边属大唐所管,西半边是鞑靼的地界,山上有很多豺狼虎豹。
叶笙将白龙马收进通天塔,刚刚走近两界山,忽然听到山脚下响起如雷叫喊声:“我师父来也,我师父来也!”
叶笙微微一愣,运转天眼通,定睛一看,只见山脚下石匣中,压着一只神猴:
“尖嘴缩腮,金睛火眼。头上堆苔藓,耳中生薜萝。鬓边少发多青草,颔下无须有绿莎。眉间土,鼻凹泥,十分狼狈,指头粗,手掌厚,尘垢余多。还喜得眼睛转动,喉舌声和。语言虽利便,身体莫能挪。正是五百年前孙大圣,今朝难满脱天罗。”
此神猴,正是那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原来,这座山以前叫做五行山,因大唐王征西定国,改名两界山。
王莽篡汉之时,天降此山,下压着一个神猴,不怕寒暑,不吃饮食,自有土神监押,教他饥餐铁丸,渴饮铜汁。自昔到今,冻饿不死。
叶笙来到西游世界已经很多天,现在终于见到孙悟空了,顿时激动起来。要是真的能收他为徒弟,或者以兄弟相称,这西游路上,就绝对不会寂寞了。
以孙悟空好动的脾性,任何打架估计都不会错过的,如果让他来训练叶笙沿途收下的小弟,日后那些小弟应该会非常出色吧!
嗯,就这么办。
叶笙打定主意之后,立即循声而去,行不数里,只见那石匣之间,果有一猴,露着头,伸着手,乱招手道:“师父,你怎么此时才来?来得好,来得好!救我出来,我保你上西天去也!”
叶笙微微一笑,走上前来,与他拔去了鬓边草,颔下莎,问道:“你为什么叫我师父?”
那猴道:“你可是东土大王差往西天取经去的么?”
叶笙道:“我正是。”
那猴道:“我是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只因犯了诳上之罪,被佛祖压于此处。前不久观音菩萨领佛旨意,上东土寻取经人。
我让他救我一救,他劝我再莫行凶,皈依佛法,尽殷勤保护取经人,往西方拜佛,功成后自有好处。故此我昼夜提心,晨昏吊胆,只等师父来救我脱身。我愿保你取经,与你做个徒弟。”
——观音姐姐真是太贴心了!果然是我师父太上老君的好朋友啊!
叶笙满心欢喜道:“那好,我要怎么救你?”
孙悟空道:“这座五行山,共有三个难关,山脚由怒目金刚守护,山腰由十八罗汉的分身守护,山顶则由五行精灵守护,只要你闯关成功,就可以救我出来了。”
“三个难关?什么鬼?”叶笙微微一愣,发觉如果要救孙悟空,似乎并不容易。
这个西游世界,跟吴承恩的经典著作《西游记》,果然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呀!虽然主线基本是按照小说来设计的,但貌似支线剧情很多啊!
叶笙略一沉吟,站直身子,微微一笑:“好,我就去闯一下这三个难关,看看是怎么回事。”
“师父小心,我等你的好消息!”孙悟空见叶笙毫无退缩之意,不禁大喜。
以前也有一些所谓的正道天尊,或旁门大能,来这里要救他出去,但大多数只闯到第二关,就过不去了。
这次,如果叶笙不是观音菩萨推荐的人,孙悟空根本不会对他抱什么希望。
………………
叶笙运转天眼通,观察四周,很快就发现,在三百多米远的地方,有一个隐藏法阵,内里佛光普照,照得四周金灿灿的。
叶笙快步走过去,身上也有金光闪现,让他毫无阻碍地走了进去。
“闯关者,本关卡即将开启,是否退出去?关卡一旦开启,是生是死,概不负责。”突然一个雄浑的声音响起。
叶笙看看四周,没发现任何人,笑着点点头:“不退,闯关。”
话音刚落,金光大盛。
在叶笙的四周,顿时出现一百个金灿灿的怒目金刚,每个都拿着一根降魔杵,神情冷冰冰的,凝注着叶笙。
………………
金刚这个名称,最早出现在《梨俱吠陀》,是因陀罗的武器名称,名叫金刚,即是闪电,在北欧变成了妙尔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