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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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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杂货店,当然就在这个小镇上,名字居然叫作“大眼”。叶笙能找到这里来,当然就是那个像小乌龟一样的叫花子的功劳。

    一块已经被风沙油烟熏染得好像已经变成一块墓碑一样的木头上,只刻着一只大眼睛,就是这家杂货店的招牌。

    “大眼,大眼杂货店。”叶笙摇头,“这家店的字号真奇怪。”

    “一点都不奇怪。”黄小虫笑嘻嘻的,“店主的名字叫王大眼,店名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叫大眼。”

    每当黄昏前后,王大眼杂货店里的人总是很多,因为这里不但卖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南北杂货,也卖卤菜,卖点酒。

    在外面用草搭成的一个凉棚下,还摆着三张方木桌,七八条长板凳。

    大家坐下来,左手拿着半个鸭头、一块豆腐干,右手端着大半碗老酒,天南地北、胡说八道的这么样一聊,本来不好过的日子,也就这么样糊里糊涂开开心心的过去了。

    这大概就是这个小镇上惟一的娱乐吧。

    王大眼总是像一个最殷勤客气的主人一样,总是嘻嘻哈哈地周旋在这些人之间。这些人不但是他的老主顾,也已经成了他的老朋友。

    可是,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不被他吓一跳的人,大概还不多。

    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你第一眼看到他,只会觉得这个人之丑,真是丑得天下少有;可是等到他跟你说过半个时辰的话之后,你就会忘记他的丑了。

    杂货店的后院里有一间小木屋,本来大概是堆柴的,现在却摆了一张木板床,上面甚至还铺起了一张白床单。最少曾经在某一段日子前,是一张真的用白布做的白床单。

    就在这张床的床头,还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

    住宿:单人每夜五十钱,包月一千钱。双人每夜八十钱,包月两千钱。

    膳食:每人每日三顿,六十五钱。不吃也算。

    一直不停地扭动着腰肢的美艳老板娘,把叶笙带到这里来,眯着眼睛,看着叶笙直笑:“公子爷,我刚才好像听我们家那个老王八蛋说,你姓叶。”

    “对,我姓叶,树叶的叶。”

    “叶公子,那个要饭的小王八蛋把你带到我们这里来,还真是带对地方了。”

    叶笙看着床头木板墙上的那一张价目,忽然笑了:“可是,我还真以为我来错了地方。看你们这里的价钱,我还以为到了黑店。”

    “叶公子,那你就真的错了,这里不但管吃管住,而且什么事都可以把你伺候得好好的,这种价钱也算贵吗?”

    叶笙看着那张随时好像都可以垮下来的木板床上,那张又黄又灰又黑,简直已经分不出是什么颜色的床单,不由得苦笑起来。

    “不管怎么样,睡在这么样一张床上,就算要我每天晚上付五十钱,我都觉得有点像是个冤大头。”

    老板娘有意无意间,用一根出乎意料之外那么漂亮的纤纤手指,指着红纸上的“双人”两个字,一双媚眼已笑如丝:“如果说,我要你付八十钱呢?”

    叶笙看看她的眼,看看她的手,看看她的腰,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在那种情况下,就算花八百钱也是值得的……只可惜……”

    “只可惜什么?”老板娘追问。

    叶笙只是苦笑,也不开口。

    老板娘盯着他,一双如丝的媚眼,忽然像杏子一样的瞪起来了:“叶公子,有句话我实在不该问你的,可是心里又实在忍不住想问。”

    “那么你就问吧!”

    “像我们这里这么样一个破地方,你这样的人物怎么会到这里来?”

    “那么通常是什么样的人物才会到这里来?”叶笙问。

    “通常只有两种人。”老板娘说,“一种是财迷,总认为这地方附近,真的有一宗很巨大的宝藏,想到这里来发一笔大财,这种人是我们最欢迎的。因为他们的大财虽然发不到,却总是会让我们发一笔小财。”

    她叹了一口气:“只可惜,近年来这种人已经越来越少。”

    叶笙又问:“那么第二种人呢?”

    老板娘盯着他:“第二种人,就是已经被人家追得没地方可去的人。或是被官府追缉,或是被仇家追杀,追得已经无路可走,只好到这里来避一避风头。”

    叶笙也在盯着她:“你看,我像是哪种人?”

    老板娘又叹了口气:“我看你呀,两种人你都不像……可是再仔细看看,两种人你又都像。”

    叶笙再次苦笑起来,沉吟了一下,编了一个理由:“其实,我到这里来,只不过是来找一个朋友。一个财迷朋友。”

    “你也有财迷朋友?”老板娘问。

    “每个人都想发财,我当然也有财迷朋友,谁不想发财?”

    叶笙说:“我有一个朋友,也听说过你们这里附近有关宝藏的传说,要我资助他五百两银子的旅费,想不到他一来这里之后,就人影不见。”

    “你是来找他的?”

    “我不但要来找他,也要找回那五百两银子。”叶笙笑吟吟地盯着老板娘,“五百两银子,就算睡这样的双人床,也可以睡好几百天了。”

    老板娘忽然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好像连看都懒得再看叶笙一眼。

    叶笙正想追出去的时候,忽然发现门口有一只大眼睛在看着他。如果不看王大眼的人,只看他对人的礼貌和对人说话的声音,无论谁都会觉得他是一个和气生财的君子。

    “叶公子,天快黑了,外面不安全,千万不要出去。”王大眼对叶笙说了这么一句,就走了,仿佛根本就没有听见刚刚叶笙对老板娘说的那些话,尤其是最后一句。

    (本章完)

第101章 诡秘的棺材铺()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尤其是那些特意提起的人和事,更加容易引起注意。

    如果王大眼不是那么说的话,或许叶笙根本就不准备出去,反正智能手机中的“QQ阅读”APP,有大把电子书。就算漫漫长夜睡不着,也不必发愁没事干。

    况且,像黄石镇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晚上也没什么好去处。酒吧是必然没有的,歌舞厅更是不可能有,而那个老板娘虽然美艳,但一般情况下叶笙不会招惹有夫之妇。

    因为,他实在是太怕麻烦,又懒得要死,能躺着就不想站着,能坐着就不想站着,在生活上越舒服就越好。

    他只有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时,才会拿出百分之三百的热情来。

    其实,既然天已经黑了,外面又没有什么娱乐,叶笙根本就不打算出去。可是,听见王大眼那么一说,要是他不出去探索一番的话,还真的对不起自己的好奇心。

    或许,叶笙不出去的话,外面就不会发生那么多怪异的事情,也不会让他陷入绝境,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好奇害死猫”吧!

    当然,叶笙是施展隐身术,并且将自己的气息隐匿起来,才施施然走出去的。只要对方不是比他厉害太多,根本就不会发现他。

    当年叶笙跟随太上老君学习的时候,虽然主攻炼丹和炼器,但是像隐身术、隐匿术、穿墙术、迷魂术、五行遁法等技能,是必须学习的。

    就算打不过,也至少可以保住性命。只要他还活着,就有机会逆袭!

    在各个古代的时空中,棺材铺绝对不会像杂货店那么普遍,想不到这个名叫“黄石”的荒凉小镇上,居然也有一家棺材铺。

    叶笙走进这个小镇上惟一的一条长街上时,就看见了这家棺材铺。在棺材铺外面那张又旧又破的大藤椅上,还躺着一个“死人”。

    其实,这个人非但没有死,而且就是这家棺材铺的老板。也许他替死人收尸收得太多了,所以他看起来倒有七八分像个死人的样子。

    他的名字,也绝得很。

    这家棺材铺就在杂货店的对面,杂货店的老板叫王大眼,而他的名字叫赵瞎子。其实,赵瞎子并不是真的瞎子,只是眼睛白多黑少,像瞎子一样而已。

    王大眼,赵瞎子,听起来都不像真名。至于他们是什么来头,叶笙并不知道,或许也无须知道。只要他们不来找自己的麻烦,一般情况下叶笙不会自找麻烦。

    因此,叶笙没有惊动赵瞎子,悄悄地走进去。

    赵瞎子似乎也没有发现他,就坐在棺材铺外面屋檐下的阴凉处,依然躺在那张又旧又破的大藤椅上,像一个“死人”。

    叶笙走进去之后,发现门里面的一间屋里,摆着两口已经上了油漆的新棺材,还有六口连漆都没有上。

    穿过这间屋子,就是一个堆满了木头的小院,遍地都是钉弯了的铁钉,和刨下来的碎木花。

    一个特别大的锯子,斜斜地倚在一个很奇怪的大木架子上,看起来就好像是锯人用的。这么大的锯子,一定要很有力气的人才能用。

    如果这个人就是赵瞎子的话,那么他肯定不简单。

    叶笙生出警惕之心,不敢有丝毫大意。自从快活王对他的天价悬赏传得到处都是之后,现在想捉叶笙去领赏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虽然这个小镇极其偏僻荒凉,也不排除某些有心人找到这里来。

    在大锯子旁边,还有一口没有做好的棺材,做工很精细。

    叶笙想了想,不去动这口有点古怪的棺材,又来到后院。这里有两排房子,左面的一排三间,右面的一排两间。

    左面的一排屋,好像是厨房柴房佣人房一类的地方,右面的一排黑黝黝的房子,连窗户上面贴着的纸,都是黑黝黝的。

    这些屋子笼罩在一种黑黝黝的色调下,就算在白天看起来,也会给人一种阴森可怖的感觉。现在天已经黑了,让人情不自禁地直冒鸡皮疙瘩。

    这里就是在发葬之前停灵的地方,镇上的人死了,在发葬之前,尸体通常都会寄在这些屋子里,所以这些屋子叫鬼屋。

    叶笙运转天眼通,看了一下四周,并没有看到什么脏东西,却觉得有一种阴森森的冷飕飕的凉意,从自己的背脊上凉了起来,一直凉到脚底。

    叶笙当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可是当他走进这两间屋子左边的一间时,居然觉得他的脚心下面好像已经流出了冷汗。

    这里看起来简直就好像是一个坟墓的内部一样,而他走进这间屋子时的感觉,就好像走进一座坟墓里一样。

    坟墓里当然有棺材。

    不过,这间屋子里只有一口棺材,摆在一个用暗紫色砖头砌成的低台上,台前还供着一个简单的灵位,灵牌上只简简单单的写着:“故友公孙胜。”

    公孙胜?

    “入云龙”公孙胜?

    水浒世界一百零八位魔王中的天闲星?

    根据《水浒传》的记载,公孙胜是河北蓟州人。梁山人马攻打高唐州时,高廉手下有三百飞天神兵,高廉会用妖法,使宋江折兵损将。吴用让宋江请公孙胜来破高廉。

    公孙胜是罗真人的大徒弟,名叫清道人,与高廉斗法,大获全胜。高廉驾起一片黑云想逃走,被公孙胜用法术从云中打落后杀死。

    宋江率梁山好汉闹华州后回到梁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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