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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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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什么东西?凭什么闯到这里来?”

    “我不是东西,我是个人。”叶笙叹了口气,“这句话,我已经不知道跟别人说过多少次,但别人为什么总是看不出这一点?”

    “幸好我早就看出来了。”

    “看出了什么?”

    “看出你根本就不是个东西,所以你最好还是赶快走远一点,免得我生气。”那个女子的声音冷冰冰的,神情也是冷冰冰的,好像终日浸泡在寒冰中一般。

    “我本来是要走的,如果你是此间主人,我早就走了。”叶笙很愉快地微笑着,“幸好我也早就看出来了。”

    “你又看出了什么?”

    “看出你不是主人。”叶笙淡淡一笑,“你全身上下,连一点主人的样子都没有。”

    (本章完)

第110章 女杀手宫萍() 
    这个女人一张平板冷冷淡淡的脸,居然被气红了,眼睛里也射出了怒火,就好像煤球已经被点着。

    但是,叶笙还是要气她:“其实我并不怪你,你虽然一直在跟我大吼大叫,乱发脾气,我也可以原谅你。”

    他的声音里,真的好像充满了谅解与同情:“因为我知道,一个女人到了你这样的年纪还嫁不出去,火气总是难免特别大的。”

    但是,叶笙一说完这句话,就有点后悔了。毕竟这是某些女人的禁忌话题,就算这是事实,他也实在不应该揭别人伤疤的。

    而且,他很快就吃到了苦头。此时,如果他的反应稍微慢一点,或许这句话就是他这一生中说的最后一句话。

    一把一尺三寸长的短刀,差一点就刺穿他的心脏!

    这把刀来得真快,甚至比叶笙想象中还要快得多。

    那个已经被叶笙气得半死的女人,本来一直都站在丈余外的花径上,忽然间就飚到了叶笙面前,手里多出一把刀,刀锋倏地到了他的心口。

    她用刀的手法不但快,而且怪,出手的部位也非常诡异奇特。

    这一刀实在很少有人躲得过,所以叶笙根本连躲都没有躲,只不过伸出两根手指来,轻轻一夹,就将刀锋夹住了。

    这个用刀的女人,明明看到她手里的刀已将刺入叶笙的心脏,可是这一刀偏偏刺不出去了,就好像忽然刺进了一块石头,然后被卡住。

    她对自己的刀法和速度一向极有信心,这一刀本来是不会失手的,但她永远也想不到,她这一刀能被人用两根手指夹住,而且是在一刹那间就被人夹住。

    她的脸变成苍白色,用力抽刀,却抽不出来。她用力往前刺,也刺不进分毫。这把原本属于她的刀,简直就好像在叶笙的手指里生了根。

    她用脚去踢,踢的时候肩不动,眼不瞬,踢前毫无征兆,用的居然是极难练成的“无影脚”。

    于是,她的脚立刻就到了叶笙的手里。她是天足,没有缠脚,穿的是一双皮肤一样轻软的软缎绣鞋,如果被一个人紧紧握在手里,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赤着脚一样。

    于是,她苍白的脸又变成粉红色了,就连呼吸都变得好像有点急促起来。

    叶笙忽然觉得,她没有刚才那么难看,那么讨厌了,甚至已开始觉得她有一点妩媚,有一点动人。

    只可惜,她的口气还是凶巴巴的:“你想干什么?!”

    “我什么都不想干。”

    “你为什么要抓住我的脚?”

    “因为你要踢我。”

    “你放开!”

    “我可不想被你一脚踢死。”

    旁边那个老掉牙的老太婆,一直在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就好像在看戏一样。

    叶笙本来以为她是个哑巴,想不到这时她忽然笑眯眯地问他:“你不放开她的脚,难道你想就这样把她的脚握在手里,握一辈子?”

    女子那粉红色的脸更红了,心跳得更快,本来不好看的人竟然越来越好看。

    就在这时,花木深处的小屋里,忽然有人说:“宫萍,你不要再跟叶公子胡闹了,还是快请他进来吧!”

    说话的声音不但高贵优雅,而且温柔甜蜜,说话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已可想而知。

    叶笙的脸仿佛也有点红了,毕竟把一个大姑娘的脚紧紧地捉在手里,不管在什么情形下,都不是个君子应该做出来的事。

    那个没有牙的老太婆,偏偏又在这时候笑眯眯地对他说:“小伙子,如果我是你,我是绝不会松手的。我敢保证,只要你的手一松开,你的肚子马上就会被人踢一脚。”

    “谢谢提醒。”叶笙微微一笑,还是松开了手。

    对他来说,肚子上被人踢一脚,并没有什么关系,就算踢上个七八脚也不会死;但是被一个高贵优雅温柔的女人看不起,那才会死人。

    老太婆看着他,笑眼旁的皱纹更深:“叶笙,你果然不是东西,现在连我这个已经老得快瞎了眼的老太婆,都看出来了。”

    不过,宫萍并没有把她的脚踢到叶笙的肚子上去,而且仿佛连看都不敢去看他一眼,只是低着头往前走,替他带路。

    叶笙就在后面跟着,终于可以确定一件事,那个伪装成紫衣老妪来刺杀他的人,就是眼前这个叫宫萍的女子。

    但是,那个男刺客,似乎并不在这里。

    而牛肉汤请来保护他的大鼓和绣花鞋,一直没出现过。他们是死了呢,还是要杀叶笙的人实在太多,他们忙着赶苍蝇,所以没空过来?

    不管怎么样,似乎越来越接近真相了,叶笙轻轻吁了一口气。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女人,一种女人走路的时候,就好像一块棺材板在移动一样;另外一种女人走起路来,腰肢扭动得就像是一朵在风中摇曳生姿的鲜花。

    宫萍明明是属于第二种的,却偏偏要控制着自己,故意做出很死板的样子来,决不让自己腰肢以下的部分有一点摆动,绝不让跟在她后面走的叶笙看见。

    只可惜一个人的体态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掩饰不了的,无论任何人都没有法子把一块棺材板变成一朵花,也没有任何人能让一朵花变得像是一块棺材板。

    这种眼福,使得跟在她身后的叶笙愉快极了。自从来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小镇后,他的心情从未如此愉快过。

    可是,等到叶笙看见此间主人的时候,感觉却比真的被人在肚子上踢了一脚还难受。

    屋子里没有花,也没有燃香,却带着一种深山中树木刚刚被锯开时那种特有的清馨芬芳。一个穿着一件紫罗兰长袍的女人,背对着门,站在一幅“秋狩行猎图”前。

    画上画的是一位王者,骑在一匹高大神骏的白马上,弓在手,箭在壶,鹰在肩,扈从在马后追随呐喊,猎犬在马旁跳跃吼叫。

    晴空万里,天高气爽,王者的意气风发,流动在纸上,但看画人的身子却单薄如纸。

    这两个人,一个人在画中,一个人在梦中。旧梦如烟,缠绵如昨,情仇纠结,爱恨交并,画中人纵能忘怀,却叫看画的人怎生奈何?

    叶笙忽然觉得,自己实在不该在这种时候来打搅她的,却又偏偏忍不住想见她一面。这种感觉,使得他恨不得重重地给自己两个大耳光。

    不过,等到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叶笙心里只有一种感觉了,觉得自己实在是只不折不扣的傻鸟。

    眼前的这个女子,虽然头发依旧乌黑光亮,身材也保持得很好,风姿还是那么高贵优雅,但年华早已逝去多时。

    她的年纪,已经足够做叶笙的母亲。像她这样的女人,无论是谁,都不会把她和一件凶杀案联想到一起的。

    杀死公孙胜,并且囚禁他的灵魂之人,绝对不会是她!

    但是,叶笙竟然糊里糊涂的就闯到这里来,而且一定要见她,如果见不到好像就会死一样。

    现在,叶笙却连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

    (本章完)

第111章 被黜王妃宫素素() 
    “你好,我叫宫素素。”女子注视着叶笙,带着一种非常高雅的微笑,“叶公子,我们素昧平生,从无来往,你一定要见我,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

    “没有。”叶笙赶紧说,“连一点特别的事都没有。”

    “那么你是为了什么一定要见我?”

    叶笙苦笑,心里在问自己:你这只傻鸟,究竟想要来干什么?

    他当然不能告诉别人,他到这里来,是为了调查一件凶案的线索,而之前要刺杀他的宫萍,还有那个蒙面男子,很可能就是杀死公孙胜的凶手。而且,收留宫萍的此间主人,也有嫌疑……

    但是,看到眼前这个自称宫素素的女人,却让他怀疑自己了。于是,他只能傻傻地站在那里,看起来就像是个刚做错事,就被老师抓住的小孩。

    在《陆小凤传奇之剑神一笑》中,宫素素本来是当朝一位亲贵王爷的爱妃,因为犯事坐罪,触怒了王爷,才被放逐到黄石镇的。她跟沙大户一样,都不是普通人。

    只是不知道,在这个水浒世界中的宫素素,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此时,宫素素的眼神中,忽然充满了同情和了解:“我明白你的感觉,现在你心里一定觉得很失望,因为你一定想不到,我已经这么老了。”

    她异常温柔地笑了笑:“年纪大了的女人,就和走了味的酒一样,叶公子都不会有兴趣的。”

    听到她这么说,叶笙简直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或者找个没人的地方,用力把自己的脑袋去撞墙。

    宫素素又带着笑说:“只不过,叶公子的大名,我也是久仰的,你既然来了,我也想留你喝杯酒。可是我也知道,这顿酒你一定会喝得很难受。”

    她实在是个很了解男人的女人,而且非常温柔。这样的女人本来就不多,现在更越来越少。

    叶笙忽然抬起头,看着她,很吃力地说:“我很想说几句话,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说出来。”

    “你说。”

    “不管你的年纪有多大,你都是我这一生中,所见到的最温柔最可爱的女人。”叶笙看着她,很认真地说,“这是实话,不知道你信不信。”

    “我当然相信。”宫素素微微一笑,“就算你说这些话,只不过是为了要安慰我,我也宁可相信它是真的。”

    叶笙也笑了,笑容又恢复了他那种独特的愉快和明朗:“我也希望,宫主刚才说的是真话,是真的想留下我来喝杯酒。”

    “如果是真的呢?”

    “那么,我就希望宫主说的不是一杯酒了。能够和宫主这样的美人喝酒,我最少也要喝上个三五百杯。”

    宫素素的笑靥上,居然仿佛露出一种少女的红晕,连眼神都仿佛变得更明亮:“你是个可爱的男人,连我这个老太婆看见都喜欢,何况那些小姑娘呢!”

    喝酒是件很愉快的事,世界上永远都有人喝酒,而且不见得会比不喝酒的人少。

    喝酒的人,又可以分成两种。

    有种人一喝就醉,一醉就吐,满嘴胡说八道,满地乱爬,光着屁股满屋子乱跑,甚至放火烧房子,什么事都能做得出。

    有种人却不太容易醉,就算醉了别人也看不出,不管喝了多少,非但不吐不闹,不发酒疯,而且面不改色。有时候,喝了一点酒之后,比不喝时还清醒得多,连反应都变得比平时快得多。

    叶笙就是这种人。

    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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