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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丹和西丹的人?不太可能,老阿娅那儿的人,根本就不怎么出现在大众面前,他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除了买盐和必须品,基本就不出寨子,我在他们那儿看到了很多自制的生活用品。
他们所有的房子都建在水上,与岩罗十八寨很近似,但他们的房子基本都有隔层,这一点又不相同。
“他去年什么时候到苗岭的?确认是汉人?”能进苗岭的人,肯定要有苗人带路,那个地方山势迂回而且陡峭,哪有这么容易随便就让人进入?
(本章完)
第714章()
新妈妈笃定并且加快语速说道:“他肯定是汉人,他父母说一口流利的中原话,他在京城跟姨父一起住的,所以他讲话带有京音,他老婆也是京城人。【暮奂!!?
原来有这么一个事情,那他在新妈妈的印象中,应该是个真诚勇敢的男人了。
“他怎么去苗岭的?纯粹是因为好玩?”如果是有特定目的去的,那还真不好说这个刘工是什么样的人。
新妈妈轻叹口气坐下来说道:“他爸是考古工作者,他这人吧,特别对一些神秘的东西感兴趣,所以我觉得他问伏魂杵也不是不可能。”新妈妈开始说她和刘工相识的过程,这人是她以前的同事,认识也有七八年了。
可是,这个人提及的伏魂杵,让我本能地摇摇头:“可是您想过么,他为什么不跟别人说,单单跟您说呢?老爸是汉人,他又不是苗族的,您也不会特意声明我的生母是苗人吧,您不觉得这事儿,有点违和?”
新妈妈错愕地看着我:“你是说,对方本身就是冲我而来?”
“您现在不怎么去单位了,那刘工还能跟您联系上?八成您是在逛街或者在办事儿的时候突然遇上的吧?”我尝试着说出自己的判断,不管对不对,先怀疑一切再说,也许是我单方面的杯弓蛇影,心下慌慌在瞎合计。
没想到新妈妈惊讶地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那天给你爸买了条裤子,结果你爸现在减肥瘦了,裤腰大了一号我去换来着,一下楼他就叫住我了。”
“他有跟您说为什么会在那儿吗?”我追问道,依新妈妈的性格,他应该会告诉对方自己为什么会在那儿,但新妈妈不是个做事刨根问底的人,所以她不问的可能性占多数。
新妈妈困惑地摇头:“那倒没有,我本身也不爱去问别人家的私事儿,知道太多也没啥意思,再说同事嘛,也只是工作上熟悉点,我只是对他工作能力蛮欣赏的。”
也就是说,新妈妈不知道那个刘工是何原因与她碰到的,她对此也没有生疑,好端端那人在新妈妈面前提苗岭和伏魂杵,这不明摆着醉翁之意不在酒么?
嗲能一觉睡到下午三点多,老爸中午回来他都没起,见他醒来我便将先前新妈妈所说的事情跟嗲能说了一遍,嗲能眉头微蹙,“苗岭,潘也是大姓,但是知道伏魂杵就不太可能,这个法器,只有各族各寨的鬼师和寨佬知道,普通人是不可能接近这个东西的,就算见过,也不可能这么准确说出法器名称。”
“就是说嘛!”我一拍大腿:“我就说那个人撞上新妈妈,肯定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嗯!”嗲能眉目间也是赞同的意思:“这世上巧合,有很大一部分是人为的,只是让你觉得巧合而已。”
“这么说,新妈妈也很危险喽?”我有点担忧,兔兔才这么小,南南更小,这可咋办?
嗲能则不以为意:“哪里来的危险?伏魂杵唤动是需要鬼师之血,其他人就算拿了,也不可能有用啊!”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
嗲能洗漱后吃了东西,又说道:“刚才胜武发了个短信来,那个本地的,带罗盘那个人,死了!”
“死了?你是说带南亚人上山的那个?”这消息,太令人震惊了,我们还什么都没打探出来呢,他怎么就死了?究竟透了多少有用的消息给那些南亚人?
嗲能抿着嘴唇,目光沉了下来,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肃杀,连带腮边的那俩酒窝都带有狠劲儿,我压下性子问道:“那个带罗盘的人,是什么人?”
“胜武说,是另一个流派的分支,长年在这里,原本住在嘉广园前面的旧房区,按当地认识他的人来说,他一向是独身,也不与人来往,没见过他与什么人有交际。”所以我们才没有注意到他?
只听嗲能继续说道:“当初那边迁建,他也算是钉子户之一,三个月前住到王家围,而王家围45栋前闹鬼,也是在他住在那里之后开始的。”
“这个人心肠很坏啊!”我有些不忿,“王家围的人又没得罪他,他干嘛这样做啊?脑子进水?”
嗲能拿着一枚杏子,掰成两瓣,把核挖掉,慢慢吃着,“其实那个闹鬼是不是他干的,还不能确定,你说那么严重做什么?”
“这不明摆着的嘛?”我两手一摊,“他住在那个地方,搞不好嘉广园当年闹鬼也跟他有关系,再说了,好好的,为什么要跟南亚人混在一起?还不是因为有利可图?正常人,谁会想着跟外面人待一块,而不是跟自己族人呢?”
“被你这么一说,好象他不坏也坏了。”嗲能看向我:“如果是这样,他为什么还会死?按胜武的话说,那个人是被害的,而不是自然死亡。”
我马上说道:“这叫分赃不均引起的内斗,他斗不过人,所以死了。”
嗲能叹气,“你这观点,也太偏激了,怎么就能确定他们内斗而不是别人因为他知道了什么杀人灭口?”
“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死的,反正我就认为他肯定不是无辜的!”说完这句,我就跑到沙发上坐着,反正也无头绪,说不定过些天,心情平稳也就知道要怎么办了。
嗲能站起身道:“走吧!”
我一愣,“去哪儿?”
“当然是去学校找胜武啊!有些事情当面问不是更好吗?再说你应该也想知道那个人究竟干了些啥,死在哪儿吧?”
嗲能朝我挥挥爪子:“快去换衣服,换完我们就出门,晚上跟胜武在外头吃吧,我们这时候去,应该正好能碰上他放学。”
我迟疑地说道:“那个姓朱的,我们就不管了吗?还是说等小非哥回来呢?”
(本章完)
第715章 跳舞的骷髅()
嗲能走过来推我一巴掌:“赶紧换衣服去,少废话,有什么话路上说不行么?”
今天运气很背,一出门就碰上小区绿植打虫,早不打晚不打,这时候打虫,弄得整个小区臭不可闻,我皱眉捂住口鼻,嗲能却象没事儿人一样坦荡荡走出小区,惹得那些浑身裹得象宇航员似的工作人员扭头看他。
天气?当然是湿热的,“快到五一了,雨水也多起来。”我看看天,云很多,也不知道是不是等会又有雨浇下来,嗲能背包里肯定有雨具,这是他在苗岭待了十多年的习惯,随身必带伞,登山携雨衣。
地铁到学校是很快的,但是今天不知道什么原因,地铁里拥了很多人,密密麻麻,把地铁站台里堵得密不透风,如同蜂巢里的工蜂。
嗲能把我扯出来说道:“走吧,公交!”
公交车也很多人,被挤得转个身都困难,操!要不是交班高峰期我们就打车了!嗲能在我后面摸了一下,我立即瞪他:“干嘛呢?那个地方能随便摸着玩吗?那是禁区!”嗲能淡淡睨我一眼,没说话。
一下车,感觉身上有点异样,一摸,钱包手机都没了!怪不得车上那几个人挨我挨得这么近,明明后面有位置,今天叫什么日子啊!钱包丢了没事,手机里那么多人的电话,还有通讯记录和短信微信……我一下子傻眼了。
心头一股无名火起,肩膀却被轻轻拍了两下,“想什么呢?钱包手机在我身上!”嗲能的声音跟灭火的水龙头似的,那火气立马化为无有,“怎么会在你那儿?”
“我看到有人想朝你下手,就把你东西全拿了,你不还怪我摸你禁区?”嗲能略带讥讽地歪过头,眼中满是戏谑,突然他哈哈笑出声来,笑这种事儿,最容易传染,于是我们互相指着对方笑得蹲在地上,惹得周围的路人都对我们行注目礼。
好一会儿,嗲能才止住了笑说道:“得了,走吧,这会儿估计胜武已经在校门口等着了。”我双手插兜,“嗯,走吧!为了庆祝自己没丢东西,晚上这顿我请。”
嗲能笑道:“行啊!反正你平时也不花钱。”
我们到校门口时,胜武已经翘首等了好一会儿,伸着脖子看到我们走过来,就笑着迎上前来说道:“你们这回够晚的,我等了有20分钟啊!”
我抱怨地说道:“等急了就打电话啊!”
胜武坦然笑笑:“没事儿,反正知道你们要来啊!”
“我们出来的时候,正好碰到地铁大拥堵,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嗲能对他说道:“所以改了公交,公交嘛,你懂的,每站停,人挤人,廷娃差点钱包被人顺走了。”
“啊?真的?”胜武定睛看看我,随即笑道:“没事儿,有惊无险的小事儿。”
现在去吃饭,也实在太早了,门卫保安依旧认得我们,打了个招呼就进去了,还碰上了英语老师全满德,他对我和嗲能的到来,表达了欢迎之意,并热情地邀请我们有空去他家里作客。
由于我们到的时间,班上大多数同学已经去食堂吃饭了,有七八个同学正在打扫卫生,看到我们进来,都很意外,纷纷围上来跟我们打着招呼。
“霍廷,听说你生病了?”
“严重吗?”
“什么时候回学校上课啊?”
“你有没有在家自学啊,我可以借笔记给你复印的,就是字写得有点丑。”
同学们叽叽喳喳地围着说了很多,我心里越来越敞亮,实际上这些日子,我也在怀念上学的日子,每天预习复习,上课听讲做笔记,还有一堆一堆的作业和练习题。
嗲能和我都被他们围住,还有其他班级认识的人也都围拢过来,好不容易离开,胜武笑眯眯地说道:“你们俩跟明星出游似的,被围观的感觉不错吧?”
“嗯,我能理解熊猫的感受了!”尴尬地摸摸鼻子,“走吧,今天请你们吃明王火锅!”
背上被人狠狠一拍,“呔!请火锅居然不叫我,霍廷你简直是没死过!”这么嚣张的声音,除了邬玉琴还能有谁?
“行啦,一起啦!”胜武笑着把她拉到明王,李超东见到我们,咧嘴一笑:“呵呵,稀客啊!好久没来过我这儿了。”
玉琴拽过李超东:“我们的房间……”
“走吧!”李超东把我们带到小包厢,“先坐,我叫人先给你们上果盘。”
邬玉琴坐下来笑道:“很久没见你们到学校来了,怎么着,过来体验一把高中生活?”
“是啊是啊!”
我应和着,说了两句笑话,水果和锅底就端上来,李超东笑道:“今天有比较好吃的沙白,我让人给你们蒸蛋端来吧!”
玉琴拍手称好,李超东就出去了。
玉琴看了看门外,低声说道:“那个后山上半夜有骷髅跳舞,可吓人了,两个小区都有人这么说,你们……要不要管管啊?”
“什么时候的事情?”嗲能转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