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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李世民-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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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真的愿意让我走?”我有些不敢相信,他会这么简单就放我走。

“咫尺天涯,有何不同?”他慢慢地吐出这八个字,深眸里是最无解、最深沉的痛。

我呆望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在那一刹那,我的心被狠狠地撕裂了、击溃了,疼到窒息。

情感是双刃剑,迎刃而上的人总是被刺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伤了我,又何尝不是伤了他呢?事到如今,我们只能等那些伤口慢慢地被岁月风干,然后深藏在心中某一个角落,定格成一处永远的痛。

我无奈地凝望着他,最终只能默默地闭上双眼。

“但是,明,你要记住,”李世民伏下头,唇轻划过我的锁骨,游走至我的心房处,那姿态是一种烙印,更像是一种宣示,“只此一次,我只放你一次。倘若你再落入我的手中,我便永不放手了!”

正文 第三十八章 来到江都

江都近在眼前了,我翻身下马,拉着追风,慢慢地往城里走去。

我就近找了家客栈投宿,把包袱和追风留在店里,便上街去闲逛了。

因为隋炀帝对江都情有独钟,所以也造就了江都在隋唐时期的空前繁荣。它既是盐铁转运使的驻所,又是港口城市,海舟河船云集于此,富豪商贾往来不息,使它成为当下全国最大的商业城市。

此时天色渐暗,众多青倌、妓女、流莺、暗娼依栏卖笑,那里是令商贾士绅们留恋忘返的温柔乡,道路两旁的各种茶馆、酒肆、客栈,也是生意兴隆、顾客盈门。

人流从我两边缓缓而过,我恍恍惚惚地走着,感觉自己如同走在深远的历史之中。靡靡之音混合着风花雪月,喧闹有之、破败有之、沧桑有之、悲欢离合亦有之,而这所有的一切,在不久的将来,随着隋炀帝的死去,也将被雨打风吹消逝不见吧?

我在街边的一个茶摊上坐了下来,摊主立刻殷勤地为我沏了壶茶,一时之间,茶香四溢,热气缭绕,惚兮恍兮,我的思绪不禁回到了那个晚上……

“但是,明,你要记住,只此一次,我只放你一次。只此一次,我只放你一次。倘若你再落入我的手中,我便永不放手了!”他坚定的声音随着夜风传到我的耳里,心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攥着,无法呼吸。

他的情太深了,禁锢了我的自由。他的情太沉了,缺少了对我的尊重。他的情太重了,让我只能选择逃离。哪怕最终会逃离到另外一个更为残酷的灾祸里,我也在所不惜。

“明……”他深沉地凝望着我,那近乎哀求的语调令我轻颤。最终,他还是轻轻地将我抱放在马上,我挥挥手,一拉缰绳,头也不回地掣马飞奔而去,我不能回头,也不敢回头,倦恋与不舍会阻止我的脚步。那样落寞的他,真的让我有了转身狂奔回去的冲动,但我还是逃开了,硬生生地从他悲怆的眼神中逃开了。

我是爱他的,但我最终还是固执地挣脱了他的怀抱,那曾经给过我无限温存,曾经令我十分贪恋的怀抱……

难道爱比恨,真的更难宽恕么?

“唉……”我叹了一声,使劲拍了下自己的脑袋,风明,你个大傻瓜,洒脱些吧,难道你想一生都被这情感牵绊住么?既然走了,就不要再去想了!

离开太原后,我一直思索着下一站该去哪里。秦琼那我是去不得的,他将来也要投效李世民,有着大好前途,我不能拖累他。原本我打算往深山老林去,因为在这样的乱世里,做个隐士是最好的。但转念一想,不行,我必须想办法回21世纪。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等李世民当了皇帝,估计我躲哪里都没用。再说了,我一不懂得耕田,二不懂得织布,到了乡下能做什么呀?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么?太不切合实际了。最终还是决定往大城市去,长安是隋唐时期最繁荣的都市,我一直很想去,但长安很快就会被李世民攻陷,我去那里不是自投罗网么?思前想后,我选择了同样繁华的江都,虽说隋炀帝很快就会自缢江都,但这座城在短时间内还是安全的。

“老板,结帐。”我起身摸出几枚五铢币放在桌上,低头看了看荷包,里面的钱已所剩无几,唉,坐吃山空啊,再不想办法,说不定我真的会饿死街头。但我又没有什么吃饭的手艺,只会读书写字画画,看来只能找帮人代写书信,或者是摆摊算命这种工作了。

我胡思乱想地在街上走着,冷不防和前面走来的一个男孩撞了个满怀。

“抱歉。”他低头道歉,很快和我擦身而过。

这个情景似曾相识,在电影和小说里经常会看见,想到这,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腰间的荷包。果然,荷包不翼而飞了。

我抬头看去,因为发现的早,那个男孩并没有走远,就在我前方十步左右的地方。

我也没声张,只偷偷地跟在他后头,看他步履轻快,很快就转入一条无人的小巷,他蹲在角落里,从怀中掏出我的荷包,把里面的钱倒了出来,仔细地算着。

“小弟弟,那里面一共有多少钱啊?”我站在他身后问道。

“九两二十三钱。”他也没转头,条件反射地应道。

“你的算术不错嘛,数清楚了就请把荷包还我。”我啼笑皆非,用手拍了拍他的肩。

“啊!是你!”那男孩这时才醒悟过来,回头一看是我,顿时吓呆了,转身拔腿就跑。

“你还是老实点吧!”我轻笑着,伸手一抓,揪住他的后衣领,将他拉了回来,“你小子偷了我的钱包还想跑?”

“对不起啦!我不是故意要偷的!”男孩被我逮住,就抱头蹲在地上哭闹着,“我实在是太饿了,又没有钱买东西……”

“唉……”我叹了一声,乱世中,到处是乞儿,走到哪里都避免不了,“怎么就你一个人,你的家人呢?”

“家人……没有了……那场瘟疫……”他黯然说道:“除了我,全都死了……”

我紧盯着他的眼睛,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沧桑与无奈,我沉吟了下,取过他手中的荷包,倒出五两银子递给他,“唉……我也不富裕,钱我们就对半分,这五两给你。”

“你……”他呆怔着,犹豫地伸出手接过我递去的银子,“谢谢你……”

“你也是小小男子汉,老靠偷摸拐骗可不行,也不能靠别人的施舍过一辈子,”我摸了摸他的头,“你一定要学会自己养活自己……”说到这,我愣了下,其实,我现在的处境和这孩子有什么不同呢?在这个时空我无依无靠,也是孤儿一个。

想到这,心情不由有些暗淡,丢下一句,“你自己好好保重。”说着,我转身就走。

“等等,小哥哥……”男孩从后面追了上来,可我没理他,脚步越走越快。

眼看我就要走出这条长街了,那男孩忽然惨叫了一声,“啊!”

我顿了顿,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去看,只见男孩正被几个士兵打扮的人围住,领头的人把他像拎小狗一样提起来,“臭小子,终于还是让我抓到了!前些天就是你偷走了我的荷包!”

“我,我没有……”男孩脸色煞白,吞吞吐吐地辩解着。

“你还敢抵赖!”那人胳膊一甩,男孩瘦小的身躯随即被摔到墙上。

“唔……”男孩闷哼了一声,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几缕血丝从他的嘴角流出来,“就算是我偷的,那钱现在已经被我花光了……”

“花光了?”领头的那人凶狠地说道:“没银子还,就用你的命来抵!”他一挥手,其余几个人就冲上去对着那个孩子一阵拳打脚踢。

男孩用手抱着头,也不出声求饶,很快就被打得口鼻流血不止。

英雄好汉总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就出手,可是在这里混乱的社会里,不平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每见一次就吼一次、出手一次,就算不怕嗓子哑掉,手也会出到软掉吧?恐怕只有傻瓜才会有古道热肠地去天天路见不平。

可我偏偏就只能当这样的大傻瓜,我疾步上前:“这位官爷,他只是个孩子,就算偷了你的钱,也是罪不致死,你不用往死里打他吧?”

“你?你又是谁?”那人瞪着一双三角眼上下打量着我,“哦,我方才看见你和他在一起窃窃私语,莫非你们是一伙的?”他转头招呼那几个手下,“弟兄们!把这小子也抓起来!”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宇文成都

“呵……”我苦笑一声,看来他们一定要逼我动手了,这个时代果然是谁的拳头狠,谁就能大声说话。我敏捷地挡住了那猛然飞来的一击,转身一个旋踢,就将那人撂倒了。另几个兵士的拳头还没有扬起来,我已迎了上去,给了每人一拳一腿,虽然他们人多势众,但我还是毫不费力地将他们一一击倒在地。

“住手!你们这是在做什么?!”一声断喝传来,众人不由都停了手。

我偏头看去,只见那人身材高大,肩宽背厚,剑眉虎目,头戴武生巾,一身米色箭袖袍,青缎快靴,他负手站立,凛凛生威,霸气十足。

“是谁允许你们假期出来胡闹的?”他大步上前,双目紧盯着那几个兵士,“当街斗殴,你们实在太损军人的形象了!”

“回宇文将军,我们没有当街斗殴,是他们,那两个小子不对!”领头的兵士胆怯地回着,“是他们先动手的……而且那个臭小子偷了我们的东西……”

当街斗殴?我环顾四周,这是条僻静的巷子,除了我们几人,就再没别人了,算不上当街,这罪名可真有点冤。宇文将军?我暗叫不妙,这个人该不会是宇文成都吧?隋炀帝亲封隋朝第二好汉,胯下赛龙五斑驹,掌中凤翅镏金镗,犹如战神的宇文成都么?

“是这样么?”他侧头看着我,“是你们先动手的?你,报上名来!”

“不是我先动手的。”我一扬头,挺身站立,“我是风明。敢问将军是?”

“宇文成都。”他不急不徐地开口,“你偷了我手下的东西?”

“不,我没有。”他果然是宇文成都,这下事情不好办了,我没有隐瞒,实话实说,“不过,这个男孩确实拿了你手下的东西。”

“风明?”宇文成都思忖了下,“你可以走,但是这个男孩要留下。”

我还没回答,那领头的兵士反而急了,“什么?将军,你要放他走?这个小子将我们打伤了,怎能轻易……”

“住口!你们好好看自己是什么样子?竟然穿着军服在街上打闹滋事!”宇文成都打断了他的话,厉声道:“你们这么多人围打一人已是不对……”说到这,他侧头望了我一眼,“他根本还只是一个孩子,你们以众欺寡,居然还输给一个孩子,身为你们的长官,我真以你们为耻!”

“我们……”那几个兵士立刻面如土色,无言以对。

“你们听着,我要你们立刻回军营去报到!”宇文成都阴沉着脸,“这次休假一律取消!听到没有?!真是一群饭桶!”他的目光在我身上扫视着,“至于你……风明,你与此事无关,可以走了。”

“那他呢?”我从地上扶起那个男孩,“不知将军要如何处置他?”

宇文成都一挑眉,“他偷盗既是事实,自然要交由我处置了。”

我心里隐隐觉得不妥,就追问了句,“不知将军想如何处置他?”

宇文成都一挑浓眉,“依大隋例律,偷盗者当斩去一条手臂。”

只是偷东西就要斩去一条手臂?未免太过残忍了。我只知道秦朝、汉朝刑罚严酷,什么割耳削鼻,没想到隋朝的法律也这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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