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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魔轮回-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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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暴徒们纷涌而至,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人迹罕至的角落,伪装成与受害者亲近的模样,将受害者毫无反抗的残杀、吞噬。

    我没有将我的结论告诉任何人,但却并不是为了独吞这笔赏金。事实上,这些金币对于我所想要完成的事情而言毫无益处,我只是想等待一个机会,一个能让我与那位黑夜的女士单独碰面的机会,这个机会,能让我们两人面对面的坐下来,好好聊聊天,谈一些正事,联络彼此之间的感情。”

    仙德瑞拉露出微笑,说:“你说的那位黑夜的女士,现在在哪儿呢?”

    ”啊哈!“史德利歌尔笑出声来,”幽默感,我的好小姐,正是我们这些严肃的南方佬所欠缺的宝贵品质。我们对主的敬意与日俱增,可与此同时却对他人失去了最纤微的容忍,因而我们成天板着面孔,似乎随时都要面对恶魔和异教徒的屠刀,却再也无法想象着充满笑容的生活。就凭您说出的这句妙语,您脸上绽放的美丽笑容,我一定会放了你。“

    说着,他又在空中滑稽的摆弄双手,过了两秒钟之后,他从手中释放出白色的光球,仙德瑞拉脚下的泥潭,以及她身上紧绕着的黑色触手,就此消失不见了。

第9章 竟在瞬间痊愈了() 
仙德瑞拉捏捏手腕,刚刚那些荆棘的触手缠得太紧,以至于她手上裸露的肌肤被这触手磨掉了一层皮。

    史德利歌尔致歉说:”请原谅我的粗心和鲁莽,我亲爱的仙德瑞拉,我这就为你治疗这小小的伤势,希望不会再您美丽的身躯上留下最细小的瑕疵。“

    仙德瑞拉伸手制止住他,伸出舌头在手腕上舔了舔这一动作,由她这样的动人少女做出来,几乎具有难以抵挡的妩媚和诱或,只怕连教会的神父和牧师们都会因此而忘我,可史德利歌尔却并没有被其打动,这一方面是由于他年龄太小,还没有领悟这男女之间的奇妙吸引力;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意志力太过于惊人,从而能够躲过这有如魔鬼苹果般的引诱。

    随着仙德瑞拉舔完伤口,手上的血痕几乎在转眼间消失了。她的皮肤依旧白皙动人,这本来需要一周才能恢复如初的伤口,竟在瞬间痊愈了。

    史德利歌尔有些吃惊,他赞美说:”仙德瑞拉,你真是让我越来越吃惊啦。“

    仙德瑞拉在他对面坐下,说:”你有什么正事要和我谈?我需要在太阳出来前赶回藏身之所,如果你还像先前那样啰嗦,请让我先回去睡一觉吧。“

    史德利歌尔被她接连指责,说他言辞啰嗦、华而不实,脸上发红,稍微有些气馁。

    他是一贯以礼仪而自傲,自以为言语得体,用词优美,也曾受到诸位王公贵族的赞扬,如今却被这食人少女戳到了痛处,心中不免觉得有些尴尬。

    他于是决定尽量言简意赅,说:”请恕我直言,仙德瑞拉,早在荒谷镇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出了判断,认为我在追踪的东西,不仅仅是野兽,也不仅仅是凶手,我心怀恐惧,又有些兴奋难耐,因为我坚信这样一个事实。这个赶在我前头一路行凶作恶的家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妖魔,甚至是一个骇人听闻的魔鬼。“

    仙德瑞拉用手臂围住双腿,脑袋埋在腿间,仅仅露出一双黑色的眸子望着他。

    他继续说:”你看,我面对的是这样一只怪物:她在深夜出行,能够魅惑人心,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猎物,将猎物的鲜血吸食干净,在现场却不留下丝毫痕迹。她为了伪装自己,能够忍耐住强烈的厌恶,硬逼着自己呑落人类的肢体、脏器、眼珠,从而让城里的守卫和领主都纷纷以为:这只是一头危险的、无知的、胡作非为的野兽所犯下的罪过,而不是一个狡猾的、优雅的、像瓷器般精美的美人儿所策划的谋杀。

    我于是振奋起来,手脚又纷纷发抖,因为我意识到了这个怪物的危险性,又同时预见了这个怪物对我将可能施以的帮助。在我的设想中,她是孤独的行者,就像是脱离了狼群的独狼,在绵羊群、瞪羚群和长角羚羊群中行走,她不能被猎物察觉到敌意,更不能被猎物发现自己行凶的痕迹,不然她将会被猎物们围追堵截,直到她被驱逐出这片草原,或者被她的猎物们杀死为止。

    因此,她即是一个魔鬼,同时又是一个可怜虫。她需要一个孤独的、可以信赖的同伴,就像我也需要一个永远不会背叛我的、强而有力的同伴一样。”

    他说到这儿,又望了一眼仙德瑞拉,见她一动不动,似乎听得入了迷。

    他忽然有些害怕。

    并不是害怕眼前的怪物忽然对他施以袭击,他早就准备好了诸多手段,即使面临最恶劣的情况,只要不遇到那些远古恶魔的袭击,他都有办法逃过一劫。

    他害怕这个孤独的野狼,在人群中胆怯而又残忍屠杀的捕猎者,会拒绝自己的邀请,就此拂袖而去。

    仙德瑞拉终于开口说:“史德利歌尔?你的名字比我的更加古怪,你如果真是南方人,那这名字一点儿也不像是真名,却更像是假名,或者是西方那些原始兽人的名字,由此可见,你并没有完全信任我。”

    史德利歌尔叹气说:“我自有说不出的苦衷,这个名字并不是为了避免你,而是为了逃避另外一群人的烦扰。”

    “你知道吗?我刚刚手下留情,其实在第一次挣脱蜘蛛网的时候,我就可以刺死你了。”

    “啊。”史德利歌尔装作惊喜的说,“仁慈的心灵,这确实令我意想不到。你是爱上我了吗?我美丽的小姐,我可爱的共犯。”

    “我曾经有一个弟弟,他死去时,也正好是你这样的年纪。他也会拨弄些我们家乡的乐器,弹奏的曲子比你要好听得多啦。我看到你的脸,又想到了他,因此决定放你一条生路。”

    “我必须向他致以最诚挚的敬意以及最痛惜的哀悼,我常常听到人们这样恭维我,他们称我为当代最杰出的竖琴演奏家。可听你这么说,你的弟弟简直就是一位艺术大师、音乐上的术士、百年难遇的天才。更令人感动的是,他在不久之前,刚刚救下了我这条性命。”

    “即使后来我被你恶心的法术缠住了手脚,我依旧有办法脱困而出。我可以使尽全力,将那些蔓藤根根扯断;我可以生出利齿,用我有力的下颚将蔓藤咬断;我还可以唤来这附近的蝙蝠,让他们陪你好好玩耍一整晚;我更可以将你催眠,让你自动解开我的束缚。”

    “我了解,我了解,你是一个令人畏惧的对手,更是一个令人垂涎的搭档,我越来越渴望得到你的帮助啦,我亲爱的仙德瑞拉。”

    仙德瑞拉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碎草和泥土,说:“我喜欢你的曲子,希望以后在路上旅行的时候,你不要吝啬自己的乐器和歌喉。”

    史德利歌尔张大嘴,过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瞬间他高声欢呼、欣喜若狂,拿出长笛就要演奏曲子。

    仙德瑞拉又说:“还有一些需要说明的事情,也许你已经有所察觉,实际上,我并非活人,而是一个死者。除了血腥气之外,我闻不到这世上的任何气味儿。我害怕阳光,虽然可以在太阳下行走,但太阳的直射会令我全身不适。我每周必须吸三次血,最好是活人的鲜血,我曾经喝过畜生的血,那味道令人作呕,让我再也不敢尝试。”

    史德利歌尔笑着说:”我的好小姐,关于这鲜血的事情,你丝毫也不用担心。我早在来这儿之前,就已经考虑周详啦。“他说着话,顺手从行囊中摸出一个羊皮水壶,交到仙德瑞拉手里。

    她露出一丝困惑的神色,拧开壶盖,稍稍品尝了一口,闭上眼睛,似乎在回味壶中琼浆的味道,随后她问:”你有办法弄到人类的鲜血?“

    史德利歌尔鞠了一躬,回答说:”不是弄到,我的仙德瑞拉,是制造。我发明了一副配方,能够调制出与人血味道类似的药剂。“

第10章 红斑鸠之舞() 
“喝下去吧,这血色的琼浆,

    喝下去吧,这亡魂的毒药,

    喝下去吧,这阿斯特巴尔酒馆的美酒。

    当我们举起酒杯,

    以主的名义高声赞美,

    这回转在我们口中的美味,

    就会以加倍的口感刺激着我们的味蕾,

    让我们心迷沉醉,

    从此对它念兹在兹,夜不能寐。

    我们会看见美丽的可人儿,

    端着托盘,上面摆着美酒,

    从我们眼前飘过,就像是幽灵的幻影。

    让我们赞美主吧,

    是他赐予我们这片刻欢愉,

    让我们追逐精神上的癫狂,

    让我们贪恋身体上的交、欢,

    让我们永世永生,成为这酒的仆人、主的奴隶,戴上链枷、镣铐,在主的身旁奴颜屈膝,

    就像那些

    喝了阿斯特巴尔酒馆美酒的酒鬼们一样。”

    史德利歌尔在酒馆里卖力的弹奏着乐器,脸上带着亲切动人的微笑,这样的微笑以他的年龄来说似乎显得过于成熟,这是在市井间混迹多年,从而在人群中如鱼得水者特有的微笑。

    他弹奏的是一首《红斑鸠之舞》的曲子,曲调轻快调皮,让人听在心里,不禁萌发了喝酒狂欢的渴望,一双眼睛也不停的盯着女侍者的臀部,等她们走过酒桌的时候,就会偷偷摸摸的伸出手去,在那两块肥嫩的肉上掐一把、摸一下,讨着些无足轻重的便宜。

    但谁也没听出他唱了些什么。

    如果有神官在场,或是神父路过,史德利歌尔是万万不敢唱出这样的歌词来的,因为一旦被他们辨明其中的真意,只怕马上就会有一队殿卫冲进酒馆里,将他五花大绑,戴上链枷镣铐,送入水牢,关上个一年两年。

    他收起乐器,站起身,向听众鞠了一躬,有人抛来银币,有人请他喝酒,史德利歌尔露出惊喜的笑容,头点得更加殷勤了。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份惊喜之情,正如他之前所展露的微笑一样,也同样是刻意讨好的。

    他扭过头,望了望坐在角落里静默不语的身影,她神态沉着,整个人规规矩矩的坐在酒桌后面,略微抬头,背脊挺直,依照史德利歌尔的经验判断,这是训练有素的军人才应有的礼仪。

    仙德瑞拉随着他从波特尔小镇出来,在驿站雇了辆四人马车,一路沿途向北进发,马车在路上疾驰了几个小时,终于来到了鹰喙城里。

    这儿的领主霍克?比姆管辖着大片的领地,从鹰喙城辐射出去,沿途十公里外的方圆全都是他的领土。

    虽说如此,鹰喙城并非那些历史悠久的名城,它的历史大约可以追溯到五十年前,由当今领主的父亲霍克?艾尔爵士一手建立。当他从国王手中获得封地的时候,这鹰喙城还仅仅是一处平和安静的小镇,艾尔爵士来到这儿,花费了大量金钱和精力,以小镇为中心,在外围一公里的地方建立了城墙,挖起了护城河,在镇上的小山上建了一座城堡。

    这座城已经相当靠近南北交界的地方,如果继续往北,骑马奔驰数百公里,就会到达龙翼城。

    南方的人们,习惯将龙翼城叫做前线,因为它坐落于血脉之河两旁的悬崖边,如同警戒的巨人一般遥遥盯着北方异教徒们的一举一动,又像是幽灵一样在北方异教徒们的心中布下层层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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