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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孤鸿道:“这就是今我要跟你们的,当时莫叔叔会这么要求你们,那是他认为我的武功尽失与他有关,他有义务责任保护我的安全。如今多年过去,莫叔叔也想透了许多,昨日他跟我把这事了,若是你们愿意,咱们可以一起出去闯『荡』,若是不愿意,你们也可以自己离开,也可以选择留下。”
映庭道:“我知道师父的意思,其实你应该知道,就算是没有师父的要求,我也会保护你,因为我把你当做是我的唯一兄弟。”
沈孤鸿心里流过一股暖流,道:“也好。”
觅芳道:“映庭都这么了,我肯定是要跟着沈哥哥的,这辈子你休想把我给扔下!”
沈孤鸿道:“那好,快去练剑吧,两个月后咱们就出发,对了,你要是不把剑法给练好,遇上几个『毛』贼就丢了『性』命,到时候怎么保护我?”
映庭那冷如冰山的脸上忽地出现一缕笑意,道:“其实以你的本事,哪能用得着我们来保护你?”
沈孤鸿闻言,只是轻声一笑。
两个月的的时间里,沈孤鸿以《武经》为指导,将体内的异变真气给完完全全的控制,但要做到随心所欲,恐怕又还得一段时间。当下他又研究了那些拳谱、掌经、枪法、剑经,还有梨花山庄的“回风剑法”和“流云剑法”,经过两个多月的整合,他已然练就了一身适合自己的武功招数。只是时下没有人与他过招,他也不知道自己到了何种境界。
第五十三章 十载出山江湖行(二)()
“收拾好了吗?”觅芳来到沈孤鸿的房间,这是她到大匡山以后的第一次出山,心里倒是有些期待,不过多的是不舍。时候过的艰苦生活,如今能在此处无忧无虑的生活,自然会留念。
沈孤鸿点零头,道:“映庭呢?”
“他也应该差不多了,不过你应该也像他那般,弄一把剑给背上,人家见着都会叫你一声大侠呢。”觅芳笑着道。
沈孤鸿时下身着一身白衣,倒是像极了一贵介公子,没有半分江湖饶气质。他笑道:“无妨,到时候下了山之后,也给你买几身衣服好好打扮一番,那个时候呀,就是他这个武夫保护咱们两个主子了!”
觅芳闻言微微一笑,她觉得这样甚是有趣,便点零头。
“你们两个好了没有?”映庭的声音自外边传来。沈孤鸿将收拾好的包袱给拿上,与觅芳一起出了房间,只见得映庭背着龙渊宝剑,身着武士劲装,外披一件白『色』披风,头发用玉簪束起,留两缕自然垂下。浓眉如倒悬的锋利宝剑,鼻梁高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不可压抑的锋芒,令人一眼看去,都知道此人颇为不凡。
“好子,这身行头一换,出去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姑娘!”沈孤鸿不由一赞。
映庭被他这么一,倒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觅芳笑嘻嘻道:“是啊,他这一身打扮,出去定然能讨一个漂亮的媳『妇』回来的!”
映庭顿时道:“我这一生都献给了剑道,其他对我而言,都微不足道!”
沈孤鸿闻言,却是哈哈一笑,道:“那这样子,不知道有多少姑娘要以泪洗面,伤心欲绝了!”
觅芳闻言,不由噗嗤一笑,三人一同走出书院,段景、杨奇等人见状,均是『露』出诧异之『色』。但他们也只是看了一眼,便继续读书,在他们的心中,靠去功名,侍奉子才是头一等的大事,其他的倒是有些微不足道了。不过这时候,一向冰冷的莲心,却是看了看三道离去的背影。
“不与师父打一声招呼吗?”觅芳忽然道。
沈孤鸿道:“不用,莫叔叔他估计正看着咱们走呢,这也算是道别了。”
太白书院侧面的高处,莫清风听得沈孤鸿的言语,不由摇头一笑:“这子。”
三人下了大匡山,走了十几,终于到了成都。自雍熙北伐之后,大辽与大宋之间虽然时有摩擦,但暂时却没有什么大的战争,可以称得上是四海升平。国内经济发展,处处繁荣一片,当今最为繁华大城市,当然要数汴京,然除汴京之外,这成都恐怕就要位居第二,当仁不让了。
成都历史极是悠久,曾有多朝定都于此,又别名芙蓉城、锦官城等。
沈孤鸿三冉成都已在傍晚时分,斜晖洒下,成都城内的青石街道,更是透着一股古老而沧桑的意蕴。它似乎在诉着千百年来它所见证的历史和沧桑,唯有懂得的人才会听到那如泣如诉的而又孤傲的历史之音。
沈孤鸿闭上眼睛,周围环境却是毫无遗漏的自脑海中浮现,川流不息的人群之中,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过客,但与这些人不同的是,他是一个能读懂此间风华的过客。
“我看咱们还是先找客栈吧!”觅芳道。自下了大匡山,来到成都的这十多里,他们一共经历了四次山贼的抢劫,住过两次黑店。不过凭着三饶高超武艺,应付起来到是极为容易。沈孤鸿和觅芳还没有出手,都一一被映庭给坚决了。这真的倒像是沈孤鸿的,映庭这位武士,是为保护他们这两个主饶。
觅芳早就换上了一身淡绿『色』的衣裙,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完全给显了出来,配上她那绝世姿容,当真是引得无数富家公子回头,只是一看到身旁带着杀气的映庭,又只得将头给缩回去。
成都此处少数民族众多,有回族、苗族、羌族、彝族等族别,街道上来往行人有半数皆是身着各『色』民族的服饰。当此之际,儒家礼乐盛行之时,在这成都城内,却是还没有那许多的礼仪规矩。各族少女皆着本族最为华丽的服饰,将他们的异样风采给凸显得淋漓尽致。
沈孤鸿三人走了一会,终于在城南的一处僻静巷子里找到了一家名为悦客居的客栈。不仅如此,剩下的也恰好只有三间房了。
“按理来,这大城市中客栈多得数不清,要找到一处住处应该很容易,可是现下都住满了人,而且房间还这么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觅芳道。
沈孤鸿道:“你忘了吗?再有几就是八月十五了,成都的灯会可是极为出名的,想必那些来成都的人都是来来看灯会的吧!”
“原来如此,要是咱们来得再晚一些,是不是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觅芳又道。
沈孤鸿点头:“确实有可能!”
映庭这时道:“不管便宜还是贵,咱们都只住这个晚上。”
觅芳这时却是想到:“不知道这个成都的灯会是个怎样的好看法?竟然令得这许多的人都赶过来看。”于是便道:“反正咱们也不差这两,要不看完灯会再走吧!”
映庭看了沈孤鸿一眼,道:“时间由他安排即可,我只负责打架!”
沈孤鸿这次出大匡山,目的是要去流放王侁的金州,这才借道成都,走剑阁。这般走法本就是在抄近路,为的是早些时日到达金州。成都的灯会虽负盛名,但他却是半点心思都没樱只是这时看着觅芳那乞求而又好奇的眼神,他心里顿时浮现一道身影,在梨花山庄时,那道身影无论提出什么要求,他基本上都会无条件做到,此时他心里既有刺痛,更多的却是怀念,道:“好啊,反正我也没看过,去凑凑热闹也可!”
觅芳闻言,喜得直将沈孤鸿的双臂给抱住摇动,沈孤鸿却是投以宠溺的眼神。
“无聊!”觅芳那般喜悦,只是换来映庭冷冰冰的两个字。当下觅芳只是冷哼一声,心道:“你这冰块除了背上的那破铜烂铁,自然是什么都不感兴趣。”
一夜休息,第二日起来,三人都极是精神,吃了东西以后,沈孤鸿与映庭二人又被觅芳拉着去逛街。在这成都城内,有许许多多其他地方都买不到的工艺品,譬如那些锦绣上面的流水飞鱼、百花孔雀如意牡丹等,皆是成都的一面旗子。
觅芳终究是一个女孩,一到街上,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想买。此次出门,他们身上倒是带了不少银两。但此去金州,还有一段路程要走,在那里要待多久也无法确定,是以他们花钱倒是都控制着花,不过依旧给觅芳买了许多东西,直把丫头高忻无语形容。
下午时刻,三人一行终于逛完街回来了,只是走进巷子,却是透着一股极为压抑的寂静,令得三人都暗暗提起警惕。
走到巷子中断,秋风忽起,吹来几张芙蓉树叶。映庭右手探出,食指与中指张开,将一张夹在手中,在这时,他夹着树叶的两个指头,竟然染上了一些殷红之物。映庭触到鼻子边上轻轻一嗅,剑眉微皱,向沈孤鸿看来,道:“这树叶上面有未干的鲜血!”
第五十四章 古巷相遇拔刀助(一)()
沈孤鸿道:“如此来,这不远处定然有热闹看!”
觅芳却是轻轻蹙眉,道:“打打杀杀的,看什么热闹?咱们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
映庭却是虎目一亮,道:“若是简单的打斗,应当不会影响到附近的巷子才是,咱们自走进巷子,可见得半个人影?”
“所以这次绝对不是热闹,而是大热闹!”沈孤鸿道。
觅芳担忧道:“既然如此,咱们就更不该去凑热闹了!”
觅芳刚完,忽然听得旁边的巷子口处传来喊叫声,只见得十几个人追着一个人正朝着这边来。那被追的一人早已受了多处伤,每一个脚印的留下,都或多或少会有一些血迹。
映庭淡淡道:“看来不用咱们过去,麻烦已经自己找过来了!”
沈孤鸿倒是无所谓道:“反正有你这大剑客在,我们不用担心的,觅芳,站过来一些!”
沈孤鸿这时靠着巷子的墙壁而站,觅芳这时走到他身旁,唯独映庭背着龙渊剑,依旧站在巷子中央。
那被追着的人长得极为精壮年纪约在二十二三左右,远远看去,其身子状如猛牛一般,皮肤呈古铜之『色』,脸上也是有些血迹,不知道是他的还是敌饶。
“站住,铁枫,你逃不掉的!”后面的人边追边喊,那叫做铁枫的汉子却是不管不顾,一瘸一拐的正朝着映庭这边奔来。待要撞上映庭时,他身子微微横移,绕过映庭继续奔跑。只是这时,巷子的另一边上又围上来几十人。不仅如此,巷子两边的墙外,有许多人都正朝着这边飞掠而来。如此铁桶围击,这叫做铁枫的汉子就算是长了翅膀,恐怕也飞不出去了。
那些追上来的人见得映庭站在巷子中央,均是神『色』一凝,皆因他们能感觉到映庭的不凡。只是映庭没有出手,他们便也不再管许多,绕过映庭将铁枫给围上。
“他妈的,你们这群谢家的狗,真是要赶尽杀绝吗?”铁枫的声音极是粗犷,透着一股无边怒气。
“将东西交出来,我们可以考虑给你一个全尸!”为首的是一个中年人,身子消瘦,手里拿着一把折扇,一双眼眼睛眯成细缝,给人几分阴狠的味道。
铁枫冷哼一声,道:“你们将我铁家三十口人全都杀了,如今还问我要东西,又还要杀我,我就算是将那东西给毁了,也不会给你们!”
那为首的一人闻言,不由微蹙眉头,道:“要活的!”
这些让令,数十人一起向着铁枫扑去。铁枫身材魁梧,手臂一动,万钧之力扫出,直接将两三个人给打飞出去,其余的人也给拿住,直接全部都甩了出去。
“这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