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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套金刚般若掌掌法他心眉浸淫其中已不是一日两日,数十年如一日的苦修不仅仅将这门掌法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更使得这一套掌法已近乎变为了心眉的本能。
双掌齐出,强劲无匹的掌风仿佛在空气之中行成了一片真空一般,将一切双掌所及之外的空间彻底封死。
一拨,一转,邀月猛然之间出现的手掌在心眉的眼中,登时化为了千手观音一般的无数交织重叠的残影。
而下一刻,心眉也不知她用了什么手法,心眉这势不可挡的两掌竟被她拨了回去。
“砰砰”的两掌,竟全部打在自己肩头上,而心眉本人偏偏却既不能收住,也不能闪避。他这两掌金刚般若掌掌力雄浑,开碑裂石只当寻常,是何等气力。
但听得一阵骨裂之声“咯咯”传来,随后这两掌竞自己将自己打得跃倒在地上,满头大汗。显然,这筋骨断裂的痛苦,绝非常人所能忍受。
一旁的田七爷本也跃跃欲试,但此刻却又不禁怔住了,目瞪口呆地瞧着这邀月,连手指都不敢动一动。
而瘫倒在地的心眉却是挣扎着扬起头,颤声道:“移花接玉,神鬼莫敌,你……”
此时的邀月负起手,傲然道:“你虽然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但可惜,太晚了!”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就在那心眉双目紧闭,双手合十,口宣佛号,一副圆寂之前的大彻大悟之境时。忽然听得马车之上一声怒吼传来:“住手,否则的话,我先杀了他!”
但见此时的田七爷脸上一丝惨白与紧张交织,右手握着一柄明晃晃的匕首,正抵在李寻欢下巴下面的咽喉之上。许是因为过于激动和紧张,一丝殷红已经顺着他的匕首缓缓流淌而下。
“你敢威胁我,你可知道,敢威胁我的人,都是什么下场?”
邀月的声音冷的像一名死刑宣判官一般,每一个字都好似一柄大锤一般敲在田七的心中。但这丝毫不能使他产生半分的退却心理,恰恰相反,此时的他却将自己手中的人质逼得更紧。
此时的心眉见得江风一行三人似乎真的投鼠忌器,心中不由生出一股生的希望。毕竟,能够活下去,又有几个人会选择死亡呢?
只可惜,下一刻,当心眉大师的眼中已经布满了希望的时候,一道凌厉的指力仿佛利箭一般的穿透了心眉大师的胸口。
“阿弥陀佛!”
生机消散的最后关头,心眉摘下了佛珠,一颗一颗在手中转动。自佛号而始,自佛号而终,这,也许是他最好的归宿。
便在心眉大师心口被洞穿的一刹那,那可怕的白色人影登时速度不见的一个转身,朝着田七爷飞扑而来。
“对方究竟有没有将李寻欢的性命放在眼里?继续威胁还是赶紧离开?”
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他们会将很多东西看的比自己的性命更加重要。但田七爷不会,他老人家刚刚在江湖之中享有了偌大的名声,又怎么肯轻言放弃呢?
几乎是本能一般的选择和动作,田七爷空着的另一只手在李寻欢背上一推,内力涌动之下,登时将李寻欢仿佛沙包一般掷向来人。
随后田七爷看也不看,一个转身,便已经朝着远方而去。
“何必走的这么着急?”
银铃般的声音响起,下一刻,血光飞溅,一颗大好的头颅已经冲天而起。(。)
第二百九十三章 我就是镜主?()
这世界上如果有一件清清楚楚,可以说的明明白白的事情,那一定是编造出来的事情。因为真相这种东西,原本就是很难说清楚的东西,越是模糊,越是有缺陷,往往却越是接近事实的真相。
李寻欢身上的穴道并不难解,甚至不需要江风三人的帮助,只消个把时辰的功夫,李寻欢便能自行冲开穴道。
“我是谁?”
这个问题很大,这个问题也很小,纵使是目不识丁的白身,对于这个问题也能倘倘而谈。但即使是学富五车的文学泰斗,古往今来,也没有一个人能够将这个问题解释清楚。
对于移花宫为什么会和江风搅在一起,李寻欢心中并没有丝毫的疑问。
毕竟,在李寻欢的眼中,江风是一个拥有无限神秘,无限可能的人。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谁一起出现,无论最终是正是邪,李寻欢都能够理所当然的接受。
但当江风向李寻欢问出“我是谁”三个字的时候,李寻欢忽然沉默了。他当然认识江风,不过认识一个人,未见得了解一个人。就好比有些人认识了一辈子,最终,也只能留下一个关于对方外貌的印象。
官道的岔口,清贫的人儿,清贫的茶摊,靠着一点儿最最便宜的食物和茶水,换取着微薄而足以延续生命的收入。
围坐在一张最是完整,最是清洁的桌上,李寻欢看也不看眼前的茶碗。他本是只喝酒的人,如果没有酒,他会选择喝水,而绝不会喝茶,因为喝酒与喝茶的人,注定是两种人。
“此事要说,应该从我入关的那一天讲起,说起来,二位宫主可曾听说过快活林这个地方?”
面对李寻欢的疑问,怜星点点头,轻声说道:“那里本是青衣楼的地方,叫做万花楼。但将近一年前,忽然有一个自称镜主的神秘人物出现在那里。很快,万花楼便改名叫做快活林,与寻常地方不同,那里卖的是快乐,而只有上一个人的买卖截止,快活林才会再次放出一面宝镜,夺得宝剑的人,才可以和镜主交易,买到快乐。据说,迄今为止,已经有两个人买到了快乐,而据我所知,第三块宝镜,是为李探花所得。”
“不错,移花宫久居中原腹地,想不到对于边塞的消息,居然也如此灵通,佩服。”
说到这里,李寻欢忽然话锋一转,接着说道:“当日在下第一次见到江兄弟,就是在快活林!”
“快活林,莫非……”
几乎是同一时间,邀月和怜星二人已经一齐看向了江风。
“不错,对于江兄弟的身份,在下此前的确颇有猜测,最大的可能,应该就是快活林的镜主。不过江兄弟此时记忆全失,武功居然也跟着忘了,我看还是暂时隐居一段时间,等这段江湖之上的风波过去了,再出来为好,毕竟,镜主这个身份虽然神秘而强大,但在江湖之中树敌却是太多。”
今年的江湖的确破不平静,除了消失江湖三十年的梅花盗重出江湖,连续做下大案,搅得江湖人心惶惶之外。最为引人瞩目的,便要属于遥远边塞之外,那快活林的镜主了。
镜主出现的第一战,便杀了青衣楼的一刀仙。
“青衣楼”并不是一座楼,因为青衣楼有一百零八座。
每楼都有一百零八个人,加起来就变成个势力极庞大的组织。
他们不但人多势大,而且组织严密,所以只要是他们想做的事,就很少有做不成的。
那一刀仙就是青衣楼第一楼上有画像的人。
谁也不知道青衣楼第一楼在哪里,谁也没有亲眼看见过那一百零八张画像。但无论谁都知道,能够在那里有画像的人,就已经能够在江湖上横冲直闯了。
一刀仙的武功在青衣楼里面虽然算不上什么,但万花楼不仅仅能够为青衣楼带来流水一般的金银,更能够将关内与关外交流之地的每一丝风吹草动反馈回来。
杀死一刀仙,不仅仅是抹了青衣楼的面子,更是拔掉了青衣楼的一根钉子。
江湖之中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已在准备看到青衣楼派出的绝世高手。只要是有耳朵的人,都已在准备听到青衣楼大战镜主的消息。
只可惜,时至今日,青衣楼就好像已经把那镜主给忘掉了一般。快活林的声音越来越好,渐渐的,人们似乎已经快要忘记了青衣楼。
特别是镜主为之前的两桩交易,做下了两桩震动江湖的大事之后,准备看快活林笑话的人,便已经渐渐消失不见。
但无论是李寻欢还是邀月,怜星都明白,越是忍耐,越是沉默,这样的对手,便越是可怕。
“镜主?”
江风对于镜主这两个字,思量了半天之后,却依旧没有能够想起一丝一毫关于这两个字的记忆。
“来了,山野之地,没有什么好的吃食,但小人自小跟随父亲学做豆花。这都是自己家里现磨现做的豆花,还请四位尝一尝!”
一个一尺多宽的木碗之中,好大一盆豆花堆砌其中。白嫩,水光,油滑,令人一看,便觉得一种新鲜和细嫩的感觉油然而来。
配上木碗周围点缀出来的野菜碎叶,以及那红怦怦的辣椒油,当真是令人食欲大振。
“我先尝尝!”
江风言罢,便伸出筷子,要向着那豆花夹去。
只不过,下一刻,三双筷子几乎不分先后的同时架住了江风的筷子。
“你们干什么?这么多豆花,非要和我抢吗?”
李寻欢此时的面色已然一变,对着一脸不解的江风开口说道:“这豆花吃不得,里面有毒!”
说话间的功夫,那邀月已经一掌挥出,仿佛擒龙控鹤一般的掌力涌出,登时将那茶摊的小老板吸了过来。
“说,这豆花里面为什么会有毒!”
“啊?不可能,出锅的时候,小人还刚刚尝过!”
对方开口的时候,江风的脸色也忽然之间变了,只因他发现,此人的脸已变成死灰色,但他却似毫无感觉,仍然在试图分辩着什么。(。)
第二百九十四章 童子殒命()
高手必定武艺高强,但武艺高强的高手,却未必能够活的够久。只因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毒药。
世上的毒大致可分两种,一种是草木之毒,一种是蛇虫之毒,能自草木中提炼毒药的人较多,能提取蛇虫之毒的人较少,能以蛇虫杀人于无形的,必是当世一等一的用毒行家。
这样的人,即使没有一丝一毫的武功,却已是天底下一等一的江湖人物。
当众人在发光的油里发现了一条火红的大蜈蚣之后,李寻欢望着那大蜈蚣,长叹道:“我早就知道他早晚总会来的。”
“什么人?”
“苗疆极乐峒的五毒童子!”
天底下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自然也就没有人愿意随时随地处在可能被人下毒的地方。
若是正面打斗,纵使是一百个五毒童子也绝不是邀月,怜星二人一只手的对手。只可惜,五毒童子的可怕,就在于所有人都知道他的人,见过他的毒,却从来不知道他究竟长得什么样。
“三位,其实五毒童子此来,目标,应该仅仅只是在下一人而已。”
李寻欢刚刚说完,江风便接着开口道“如果我真的是镜主,那么李探花此时,便应该是遭了我的连累。况且,关于在下的身份,还有许多不够清楚明朗的地方,所以,我是不会走的。”
而此时的邀月和怜星二人对视一眼之后,也是开口说道“移花宫从来没有怕过任何人,那五毒童子若是再敢捣乱,便教他有来无回。”
大大的马车被孤零零的抛弃在官道的中央,连同那一地的狼藉与尸体,不时有苍蝇飞过,然后,当它们落到那尸体之上时。很快,便一个个仿佛喝醉了一般,摇摇晃晃的永远倒下。
此时,一个人忽然自黑暗中闪了出来。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