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华丽?”女子互相看了一眼,抿唇一笑,快步下去。
“你猜,会是什么样的?”十一王往外张望,兴致勃勃地问。
“我们是来找罂粟,你买皮毛。”御清晨走到他身边,压低了声音说。
“晨兄别这么古板,你没闻到这里的罂粟花香?”十一王吸了吸鼻子,眼中锐光一闪。
御清晨早就闻到了,他习惯不露声色,和十一王是完全相反的性格。
“多买点东西,她们忘乎所已,你我也就能多待会儿。”十一王坐回桌边,端起茶碗喝茶。
“公子,这两件如何?”
婢女又进来了,这回捧着的,是一件镶着翠绿孔雀羽的白狐皮大氅,一件紫貂披风。
二人看了看那紫貂披风,站了起来。
“这都是新制的?”御清晨抚着紫貂,漫不经心地问。
“都是最新的。”
“汰州附近并无紫貂。”御清晨又说。
“公子,这紫貂是从华南山那边寻到,带回我们麒麟坊喂养。这喂养的法子可复杂了,所以才养出如此柔顺的毛皮呢,外面可是买不到的。”
用罂粟果喂养?二人又互相看了一眼。
“二位公子,还有客人等着看这两件东西呢,他们都出这个价了,五百两,二位公子快下决定吧。”婢女伸出五根手指晃。
五百两一件披风,那不是小数目,富贵一点的百姓一年生活才用几十两银而已。
“好吧,就这两件。”十一王豪掷千金,买下这两件。
“公子宠姬真有福气。”婢女抿唇笑,拿来精美的盒子,把两件披风装进去。
“这里面,可能走走?赏赏梅,逗逗狐?”御清晨指廊下白狐,扭头看婢女。
“可以,公子请便,留在这里用午膳也行。”婢女笑吟吟点头。
还挺大方!
二人并肩出来,在白梅园里随意乱走,不时有白狐和白貂从树下跑过,乌亮的小眼睛盯着二人看看,钻进花丛深处。
“这地方还真精致,以前你没来过?”十一王左右看看,小声问御清晨。
“只知有这么一处地方。”
御清晨摇头,他长年跟着御璃骁,学的是勤恳,兢兢业业地做事,这些享受的事,半分没学着。
“你这日子过得也太无趣了。”十一王嘴角抽抽,拉拉他的袖子往前指,梅园深处有小婢正在打雪仗,笑声清脆活泼,“我们也去玩吧。”
“你去,我看着就好了。”御清晨汗颜,他实在不擅长和女子结交。
“你这人,太无趣了。”十一王拉着他就往丫头堆里走。
“呀,公子好英俊。”女孩子们围过来,眨着大眼睛,好奇地看二人。
十一王用扇挑着一个丫头的长发闻,全是罂粟的香。看来,这里的主人不光用罂粟喂狐喂貂,还喂这些丫头们。
第227章 一曲蚀骨【50】()
“掌柜来了。”突然众人散开,恭敬地垂手而立。
十一王和御清晨往前看去,只见一名胖妇人正穿过了梅林,笑吟吟地向二人走来。看到这妇人,十一王如此擅长交|际的一个人,脸色都微微一变,更别提御清晨了。
说她胖,还真是说得斯文了,简直长得长宽一个样,圆盘脸,三层下巴堆积着,脸颊上两团红扑扑的肉高挤,嘴唇偏还染得红艳艳的,在擦得白得过份的脸上格外刺眼,再往上看,一双柳叶细眉高高扬着,眉梢还学着时下千金们喜欢的样式,往上微勾,梳着坠马髻,戴着明晃晃的巨大金钗。这样就算了,她还把一身毛茸茸的紫貂袄裙穿在身上,越看越滑稽,活脱脱是一个行动中的巨大紫貂,怎么都和这个美轮美奂的地方联系不起来。
“掌柜。”
二人好容易从震惊中镇定下来,硬着头皮和她打招呼。
“听闻有贵客,奴家特地亲自来招呼二位公子。”
胖掌柜一开口,娇滴滴,软嗲嗲,能拧出水来,麻得二人背脊骨上一阵凉意狠窜,怎么都站不下去了。他二人也算是见多识广,实在不想以貌取人,但是——胖不要紧,胖也是福气,你起码不要弄成这般模样出来恐吓人啊!而且此妇人看上去自我感觉挺好,还一走,胖腰还一扭。
“咳咳”
十一王实在忍不住了,扭过头,走到一边假意咳嗽。可他失算了,胖妇人立刻拧眉捧心,过来给他捶背。
“公子,你怎么了?”
“没事可能可能太冷了”
十一王又咳,飞快闪身,躲开了胖掌柜的手。
胖掌柜的手摸过他光滑的丝绸袖角,乌黑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失望,又扭头看御清晨,艳红红的嘴唇一咧,又过来拉御清晨的手。
“那,二位公子,我们进屋去坐,奴家亲手给二位公子烹茶。”
她这举动挺大胆的,居然用小手指在他的掌心里轻抠,媚眼直朝他抛甩。御清晨吓得赶紧缩手,连连摆手,尴尬地说:“其实,其实我们还有事我们还是先告辞。”
“别呀,奴家特地赶回来陪二位公子的。”胖掌柜娇滴滴地又来拉他的袖子。
“真有事,把东西给我们送去红香楼天字号房。”十一王赶紧过来救御清晨,二人近乎灰溜溜地跑出了梅林,埋头冲出了麒麟毛皮坊。
“公子”胖掌柜一路追到了门口,又跺脚,失望地甩帕子,“别跑这么快呀公子。”
坐在屏风后的两名锦衣男子此时正捧着茶碗喝茶,被突然出现的她吓了一跳,一口热茶喷出老远。
“公子,小心喝茶,别烫着。”
胖掌柜扫了二人一眼,见他二人长得相貌平平,随意挤了个笑,让小厮们好好招呼,带着一脸失望回了后园子。
“这是什么妖孽?”莫问离嘴都被这口热茶烫掉了,愕然看着胖掌柜的背影问。
御璃骁一手挡在脸边,眉头紧拧,小声说:“别盯着看了,这两个小子易容也要易得俊美非凡,一看就是出来惹事的,回去得好好教训一番才行。”
“得了,你那时候易容,哪回不是抢好看的面具往脸上蒙。”莫问离捂着嘴,恨恨然把茶碗丢下,大声说:“爷不买了,走。”
“老爷、老爷”小厮急了,赶紧过来拦二位。
“拦什么拦,没见到爷的嘴都要烫没了吗?你们这是什么破茶,不知道温一壶合嘴的?”
莫问离拎着他的领子丢开,大步迈出门槛,低头看那雪团儿似的小狗有趣,一手拎起了一只,把一金锭往地上一丢,把小狗丢上了他那俗得不能再俗的马车上。
“大爷爷”小厮急了,想过来夺回狗。
“闪开,再过来,让你们赔爷的嘴。”莫问离一脚过去,摆出十足的乡绅恶霸地模样。
小厮赶紧躲开,哭丧着脸看他跳上了马车。
御璃骁虽然也想进去一探究竟,但十一王和御清晨那样夺门而出,想必已经打草惊蛇,进去也没用,只能出来。他心里头急得发慌,小公主这时候还不知下落,也不知道有没有挨饿挨打。
“别愁眉苦脸了,谁敢碰我的小肉团儿,我让他生不如死。”莫问离长眉轻拧着,满目杀机。
御璃骁钻上马车,长长地舒气,转头看他,“现在去富贵温柔乡?”
“去吧。”莫问离点头。
这是手下人查到的两个小公主出现过的地方,麒麟毛皮坊前面,以及富贵温柔乡的后面。他现在还不明白,是有人故意露出这两处破绽,还是不小心泄漏了行踪。
“富贵温柔乡里小倌儿最出名,等会儿你怎么也得忍着,不能让人家摸摸,你就鬼喊鬼叫。”
莫问离从角落里翻出一面铜镜,凑到光下看嘴巴,恶声恶气地提醒御璃骁。
“别照了。”御璃骁把他的镜子夺走,指着那只小白狗说:“你买只狗干什么?”
“你傻啊,我能抱着麒麟坊的狗四处跑,对方还不好好伺候着?他们让我们糊涂,我们也让他们糊涂。”莫问离摸出药膏擦嘴唇,眼中光芒闪闪,往御璃骁面前凑,“过来给爷吹吹。”
“别闹。”御璃骁推开他,寻了个好位置靠过去,长长地叹气,“真是担心丫头,若真出什么事”
“担心也是白担心,小肉团儿任性惯了,让她吃点苦头,她才知道害怕。”莫问离咬牙,有些恼火地说。
“话虽是这样说,但她此次出宫却不是贪玩。她是听说城外有个城隍庙,住了好些无家可归的小乞儿,所以想去瞧瞧。她把她这几年悄悄攒下的银子换成了银票,都带去了。说是冬天到了,要给那些小乞儿们建个屋子,让他们不要挨饿挨冻。”
御璃骁说完,莫问离就有些惆怅起来,二人沉默了会儿,都摇头,异口同声地说:“跟她娘一样心软。”
“小肉团儿心善,老天爷也不敢对她怎么样的,不怕别的,还不怕你这位父皇去把天捅个大窟窿?”莫问离拍他的肩,小声安慰他。二人并肩作战,近二十年的兄弟情谊,还是第一次看到御璃骁表现出这种无助的时候。
御璃骁苦笑,又长长地呼气。
莫问离又在他的肩上捶了捶,低声说:“不是还有我吗?”
御璃骁点头,点完头又感觉滋味不太对,浑身发麻,赶紧推开了莫问离,往另一头坐去。
“你的手别往我身上摸来摸去。”
“喂”莫问离咬牙,把小胖狗一抱,往他身上丢去。
小狗懒洋洋地汪了两声,打了哈欠,躺在了御璃骁身边。
“看出毛病了吗?”莫问离指小狗。
“不止是狗,我见那些小厮眼中精光直冒,也和这小狗一样。”御璃骁点头,“这些小狗的食物里应该长期掺着罂粟,所以小狗儿才这副懒模样。给人吃倒能理解,让人不知疲惫地干活,但麒麟毛皮坊用这种东西喂狗,真不知是何用意。”
“只怕是吃的剩饭剩菜,所以也有生了瘾。”莫问离揉揉小狗儿的头,小声说。
小狗儿又打了个哈欠,双爪捂着眼睛睡了起来。二人拧眉,心中隐隐生起不安。若这些东西流传开来,人人都如此,那如何了得?
“到了。”马车缓缓停下,侍卫轻轻拍了一下马车门。
二人一前一后钻出了马车,富贵温柔乡的牌坊在眼前高立着,沿河而建成一长溜的小筑,精致小巧,足足有三十多间,全都隐于五色梅林之中。
“御清晨这小子的能耐还是不小。”莫问离扯了一枝五色梅,放到鼻下去闻,这是从外邦引来的梅树,花瓣有五色,层层递浓,格外妖娆。
往前看,只见前方有好些身着紫衣的年轻的男子正等着,个个身材修长,容貌清秀。这都是富贵温柔乡的小倌了。
莫问离拿了折扇,轻轻一敲,摆出一副风|liu倜傥的模样,正欲往前,那群人却呼啦啦地过来,直接从二人身边擦过,涌向了他们身后。
他一脸怒意,扭头看,一戴着斗笠的紫衣男子正从马车上跳下,这些人正是去迎接那人的。
“紫公子,就等您了。”
莫问离这一辈子就数今天受的冷落最多!俊脸微微扭曲,冷哼一声,大步往前走去。御璃骁的心思全不在此,只慢吞吞地跟在身后。
二人才靠近正中那间最精致的小筑,只听屋里传出一阵歌声,低醇夜空下静静流淌的河水,直直灌入人的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