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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就性急匆匆去了。
看着公输野这副猴急的模样,任无邪心中不禁好笑:
公输野一共带了两顶帐篷过来,很明显,他和他的老婆,本是打算分开来露营的。不过他心里面,应是很想和老婆睡在一起,如今他把另外一顶帐篷借了过来,倒是可以顺理成章的、挤在一个窝里面了。
花洛显然也是猜到了公输野的心思,却是扑哧一笑,道:“相公,怎么说这都是人家的好意,要不今晚,我们就……相互挤一挤?”
任无邪摆了摆手,却是一声不吭的,就从悬崖跃了下去。
等到任无邪下去不久,花洛却也很快就站了起来。她熄灭了山顶的篝火,身影倏动,眨眼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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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阳部落虽然排外,但这里毕竟是一座拥有十几万人的城池,任无邪来此之前,又得到了花洛一些关于此地民风、习俗上的指点,因此,他大摇大摆的走在夜市之中,倒也没有什么人过来诘难。
这座城池的名字,叫做“楚葛”。据说楚和葛,是很久以前,楚阳部落的两大姓氏。
“楚”家族崇拜“日”,“葛”家族崇拜“月”。
不过日和月,对他们来说,既是光明的象征,同时也是男人的象征。和女人是完全搭不上边的。
在楚阳部落,又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日中有金乌,月中有蟾蜍”。因此,属于凤凰类的“金乌”,以及两栖类的“蟾蜍”,就成了楚阳部落的两大图腾。
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金乌和蟾蜍的图徽。
这里除了见不到女人之外,其他的地方,倒也和一般的城池,没多大的区别。
茶楼酒肆、歌舞笙箫,该娱乐的娱乐,该热闹的热闹。
任无邪依照花洛的说法,挨家酒楼去找“老道士”,却是老半天都一无所获,甚至还有很多人,连“老道士”是什么东西,都未听说过。
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给花洛那丫头给忽悠了。
不过每次进出酒楼时,任无邪倒是听到这里的男人,对两件事情最为热心,谈论也最为激烈。
其中一件事,是关于四大罗汉末席“复”的甄选。
自从葛复死后,那个高高在上的“阳佛”,自然要挑选出新一任的代言人替他办事。甄选的时间,就在两天后的正午,以比武决斗的形势进行。
还有一件事,则是关于女人。葛复的死,以及葛翻的失手,似乎令“女人”的这种货源,一时间供不应求,成了紧俏品。他们谈起女人的时候,无不流露出饥渴难耐的眼神。
任无邪不禁冷笑,既然知道没有女人的苦处,又何必做得这么绝呢?
不过这对于他们来讲,几千年来的习俗都是如此,代代相承、耳濡目染,只怕早已麻木不仁了。
他们的饥渴,并不是性的饥渴,更加不是爱的饥渴。而只是一种习惯性的饥渴。就像饿了要吃饭一样。
女人对他们来说,只不过一种美味的菜肴。
今天品尝一种菜肴,隔几天,又能品尝另一种新鲜的菜肴。
当然,这种稀缺的菜肴,是由部落首领与四大罗汉协商分配的。
有些人,一个月就能吃上好几回,也有些人,一年都咬不上一口。
有人的地方,也就同时存在了阶层与歧视,这应该是楚阳部落的内部矛盾。
任无邪想要消灭阳佛,甚至消灭整个部落。那么这样的矛盾,就有了非常大的利用价值。
“喂,听说,这一次争夺罗汉席位的,除了楚部落和葛部落挑选出来的精英之外,还有叫花帮的帮主云在飞。他似乎也对这个席位,志在必得呢。”
“数百年来,四大罗汉都是楚部落和葛部落各占两席,什么时候轮得到他们叫花帮出来搅局?”
“就是嘛。虽说阳佛一视同仁,不论贵贱、出身,但像云在飞这样胡搅蛮缠的,也实在是太不知好歹了。”
“你们凑近些说话。”忽然又有一人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道,“我最近可是收到了可靠的消息,两大家族的人,已经联起手来,正紧锣密鼓的、要铲除云在飞呢。”
“他如果死了,那也是咎由自取。云在飞占着叫花帮人多势众,不把两大家族放在眼里,早晚是要完蛋的。”
任无邪才听说一些道道来,这时候,酒楼外,忽然传来一声女人的娇咤。
酒楼里的人,就全都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两眼射出了贪婪的光芒。
他们结束了所有的话题,齐刷刷的涌出酒楼,看热闹去也。
要知道,在楚阳部落,女人是禁止走到大街上的,一旦出现了,那么任何男人,都有权把她抓回家里,谁先抓到就属于谁。
这些买回来的女人,被豢养在主人家中,卑贱如母猪,生命如昙花,等生完了孩子,也就同时结束了她们的生命。
“是她?”任无邪杂在人群当中,看着大街上,与数名大汉交手的女人,却是微微皱起了眉头。
想不到这个正在被人群围观、乃至于围攻的女人,竟然会是公输野的老婆。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总不会是在栖凤山顶,与公输野做激烈运动的时候,一不小心掉下来的吧?
这个女人,倒是颇为彪悍的,她的身手施展开来,等闲十来个大汉,竟然全被她放倒了。
不过她毕竟是个“非法动物”,虽说目前这些普通百姓的实力,暂时还奈何不了她,但若再纠缠下去,时间一久,难保真正的高手,会赶过来对付她。
到时候,她的处境,可就相当的危险了!
“跟我来!”
任无邪蒙住了脸,突然杀入重围,以锐不可当的气势,替女人杀开一条道路。
这些普通的楚阳人,实力不过是入门级、九品级,任无邪对付起他们来,自是轻而易举。没多久,他就带着公输野的老婆,跑到一处僻静的暗巷,甩掉了所有的追兵。!~!
。。
第十八章 无所不用其极()
今天家里来了客人,电脑被小孩子占据了,只有一章,悲催,见谅,只能明天加油更新了。
请收藏支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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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叫唐梅。
她之所以会从栖凤山山顶下来,只是为了捡一把“伞”,一把公输野心爱的伞。
这一把能变幻成帐篷的“伞”,是被山顶的狂风,给刮下悬崖的。
当然,其实狂风还不足以刮走它。
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公输野正和唐梅,正在进行激烈的“野战”,浑然忘我,一不小心毁了固定架,以至于帐篷飘飞。
暗巷之中,楚阳人的脚步声,迅速逼近。
任无邪道:“只是为了一把破伞,而使自己置身险境,这样值得吗?”
“值得的。”这时候,唐梅显然已经意识了这个地方的凶险,她将伞拄在地上,气喘吁吁的,脸上却是洋溢着骄傲的神采,道,“因为这不单单是一把伞,而且还是我和公输野的孩子。”
说话间,也不知唐梅如何动作,这把破伞,竟然缓缓的变成了一对翅膀,插在唐梅的背上。
任无邪微微惊愕,想不到这伞竟然还有这样的妙用。
“我要先飞上去了,免得公输野担心。”她的翅膀舞动起来,整个人悬浮在半空,拱手谢道,“刚刚谢谢你出手相救。”
“小事一桩。”任无邪点点头,替唐梅稍微掩护。
等到她的身影消失在黑夜之中,任无邪这才摆脱人群,往绝壁飞奔而去。
这一片栖凤山的悬崖,少说也有百十余丈,陡峭嶙峋。对于一般人而言,既下不来,更飞不上去,堪为楚葛城的天然屏障。
不过这区区的一面峭壁,却是难不倒任无邪。他施展一线步,踩着岩壁,如履平地,没多久也便回到了栖凤山顶。
这时候,唐梅手中的那把伞,才刚刚变成一顶别致实用的小帐篷。
“这里的人,脑子个个都有问题,刚才咱们的宝贝掉下去,差点没把我吓死。”公输野哆哆嗦嗦、浑身发抖,瞬间钻进了里面避风。
唐梅却是抵挡不住心中的好奇,出言问道:“对了,任兄弟,你怎么也会到楚阳部落去的?”
任无邪还没想好该怎么回答,公输野却是想当然的道:“咱们为啥下去的,他们自然也是为啥下去的嘛。他们两公婆,一看就是新婚不久,‘打野战’这么难以启齿的事情,你就不要追问了嘛。”
任无邪心中好笑,敢情在公输野的眼中,自己也是下去捡伞的。而且伞被刮落山崖的原因,也是一样。
任无邪就尴尬一笑,蒙混过去,继而岔开话题,道:“你们这玩意儿,倒是颇为有趣,有什么名字没?”
公输野于是滔滔不绝的道:“这宝贝,名叫‘千变万幻公输唐’,简称‘千幻’,在这个世界上,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我和我老婆,花了好几年的工夫,也才研制成功两把。千幻的功用层出不穷,极其强大,乃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必备武器……”
“……这样吧,念在任兄弟刚才救了我的老婆,而且咱们又一起在同一个山头打过野战,堪称战友,实属有缘,我就忍痛割爱,卖一顶‘千幻’,给你们耍耍如何?”
不等任无邪回话,他就掰起了手指头,小声的嘀咕道:“材料费、研究费、设计费、误工费……呃,通通加起来,也还不算多。另外我再私人给你打个八折,凑个整数,一共就五千万,够便宜了吧?”
任无邪顿时为之语塞。
“哎,看你也不像有钱的孩子,那这样吧,七折,七折给你好了。这可是血本无归价,你要还是不买,可就……”
“相公——”
公输野正说得津津有味,山头另一处,却忽然传来花洛急切、悲怆的呼声,似乎是出了什么大事。
任无邪正耐不住公输野的纠缠,自然趁机告退。
等到他走近花洛的时候,却发现在帐篷外面,竟然多出了一个男人。
这是一个血肉模糊、昏迷不醒的男人,应该才只有二十多岁,他身上的一身白衣,全被鲜血染红,出气多、入气少,看上去命不久矣。
任无邪沉声道:“这是怎么回事?”
花洛神色悲痛的道:“先别说那么多了,你是刘骈的弟子,拜托你先救救他吧。”
任无邪倒也没有犹豫,当即将这个男人盘坐而起,运起元气帮他疗伤。
只可惜,他的伤势实在太重,而且身中阳佛咒,比起罗裳的情况,尚要严重十倍。
别说是任无邪,就算是刘骈亲来,只怕也无能为力了。
不过任无邪全力出手相救,倒是令他回复了一口元气。
“天……狗……”只见他微笑的望着花洛,艰难的吐出两个字,然后便闭上了眼睛,溘然长逝。
“不——云大哥——”
花洛一声悲鸣,泪如雨下。美眸中,悲痛凄楚的神情,逐渐的变成了满腔的怒火。
“这人是谁?”
等到花洛的心情稍微平复,任无邪这才出言询问,道,“你又是在哪里遇到他的?”
花洛止住了哽咽、抽泣,道:“他叫云在飞,是小时候陪我一起长大的玩伴儿。早前,在你进入楚葛城之后,我因思念亲人,便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