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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玉山的桃花开得很漂亮,童童要去看吗?整日待在屋里也很无趣,出去走走对身体也有好处的。”
桃花吗?听起来很不错,可以去春游野餐。
准备好一切,我们两个就坐上马车,一起上路了。沿途风景秀美,春之初,万物始发,很有一股生机勃勃的气势。很快,玉山就到了。除了在电视上看《射雕》里面的桃花岛,我还从来没有亲眼看到过这样千树万树桃花开的壮观景象,才下马车就已经被震撼住了。大自然,总是伟大得令人膜拜。
显然这个世界的人并没有什么春游的概念,一路上几乎没有看到几个人。偶尔有一些附庸风雅的书生在此吟诗作对,或是一些女眷上山拜佛祈福。我很喜欢这样的清净,人多了反而没有兴致。寻了处幽静的地方,絮儿把一块白布铺在地上,放了些糕点水果上去。然后让两个侍卫守在一旁,看守东西。
前方有一条小溪,岸边是生长整齐的桃树,粉色的花瓣在碧绿的水面漂浮,风中还有旋转的花瓣在舞蹈,画面很是唯美。
斥退了侍卫的跟随,絮儿拉着我的手,齐齐躺在柔软的草地上,微眯起双眼,难得地沉浸在一片宁静中。
有凋落的花瓣落在脸上,捡起,隐隐散发着微香。
“絮儿,给你唱歌吧!”
“好!”
想了想,轻舒了一口气。
“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香消在风起雨后,无人来嗅。
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我会拼到爱尽头。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爱会在灰烬里重生。难忘缠绵细语时,用你笑容,为我祭奠。
@奇@让心在灿烂中死去,让爱在灰烬里重生。烈火烧过青草痕,看看又是,一年春风。
@书@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香消在风起雨后,无人来嗅。
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我会拼到爱尽头。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爱会在灰烬里重生。难忘缠绵细语时,用你笑容,为我祭奠。
让心在灿烂中死去,让爱在灰烬里重生。烈火烧过青草痕,看看又是,一年春风。
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
紧紧抓住我的手,絮儿低语:“童童,如果你告诉我走下去,我也会为你拼到爱尽头的。”
我不语,却有些感动,可是絮儿,你还太小,或许只是长久以来的依赖,或许那并不是爱情。我不想放任自己,说我理智也好,无情也罢。我本是一个将人生看得太透彻的人,更何况是在这样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我可以让自己肆意地接受你的宠爱,你的照顾甚至毫无愧疚之心,却无法献上我的爱情。那样的代价实在太过沉重,因为我的爱情,很珍贵,一旦毁灭,便会让爱成伤,以后的我会变成什么样子,连我自己也不敢预料。所以,没有百分百确定的真心和永恒,请不要冲动下结论。
“絮儿,当你的爱能够从灰烬里重生,再来和我说这样的话吧。不要轻易许下没有明天的承诺,你的未来,不是我能掌控的。”轻叹,我低声开口,打破他的幻想。舍弃家族,舍弃国家,只为我而活。这就是我要的爱情,你给不起的爱情。
无话,却清楚地感觉到手腕出被抓出了痕迹,疼痛,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童童,我会让你看到我的决心。不管前方有什么障碍,我都会一一除去,我会给你你要的一切。”信誓旦旦的话语,却让我泪流满面。
“絮儿,我相信你的真心。”却无法放任我的真心。
“真的!”绝美的笑颜浮上脸颊,风絮扬喜悦的表情,刺痛了我的眼。
对不起。。。。。。。。。。。。。。。。
第三十五章
粉色的桃林中,一身白衣,飘然若仙的男子,看着草地上相拥的两人,双拳握紧。片片桃花打落在他身上,却显出一股异样的凄凉。
凤轩无法形容此刻心中所想,万般皆是错,凋零的爱情,想要重生,是多么的不容易。他甚至无法理解,为什么对一个年仅十二岁的男孩子,竟会有一股陌生的冲动。或许是那一曲灵魂的触动,或许是那孩子眼中不同于常人的睿智和孤独。凤氏一族不会轻易动情,而一旦动情,将是万劫不复的追随。可是,即使是已为人妻,即使是不共戴天的仇人,那也好啊。为什么是一个孩子,他比他大十八岁,足以当他的父亲;更是一个男子,不会有结果的男子。
黯然转身,那挺立孤直的背影,竟是那样的哀戚和绝望。
回到相府,却迎面遇上正要出门的风随易。任由絮儿将我抱下车,风随易好奇道:“你们去哪里了?”
“玉山,赏花去了。”淡淡开口,我有些疲惫地倚在絮儿身上,絮儿也体贴地搂在我的腰,支撑我的体重。风随易状似无意地看了我们亲密相拥的样子,阴阳怪气道:“赏个花就累成这个样子啊,看来你们赏得还挺费力的!”
白了他一眼,爬山对于我来说本来就是一项累人的运动,现在这个身子弱得可以,动不动就乏力。
“有什么事吗?”转移话题,我懒得和他争辩。
“事情已经成了,你难得的烂好心,我可是帮你办好了,总要有些报酬吧?”恢复了痞痞的笑容,风随易双手抱肩看着我。
“要什么,说吧!”真是小气。
“现在嘛,我还没有想到,以后再说。”暧昧地对我抛了一个媚眼,风随易笑得就像一只狡猾的小狐。
突然发现,这整个风家的人,都很像这类动物。或狡猾,或奸诈,装了不知几个心眼,简直就是一个狐狸窝!
“我累了,先回去睡一觉。你慢慢去想吧。”有些恹恹,絮儿一把抱起我,对着风随易道:“四哥,我们先走了,今日童童的确很累了。”
收了戏谑的神情,那小子居然面露担忧地看着我:“没事吧?”
“死不了,拜拜!”絮儿一个飞身,人已经在三尺之外。风随易呆呆停留在原地,拜拜,什么意思?
皇家书院。
儒学课的老夫子在台上讲得唾沫横飞,我翻开自己订制的本子,用木炭做的粗陋铅笔写写画画。仔细想了一下,人生不能就每天睡觉来荒废掉,还是要做些事打发时间。权衡了许久,决定写小说。以前就很期待这样的日子,当一个典型的宅女,动动手指,人生就完美了。反正这个异世人们的消遣很少,我的腹稿却很多。四大名著,明间小说,金庸武侠,网络文学。。。。。。。我不担心没有题材。
风随易妖媚的容颜在我眼中放大,饶有兴致地抢过我手中的铅笔,私下把玩。“这是什么?”
不敢太大声引起那老头的注意,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开口:“炭笔啦,还我!”
“笔?”疑惑地拿起在纸上一画,见果然可以写字,风随易乐了,“给我吧!”
“去死,想要的话自己去做。我现在要用,快给我!”伸出手去抢,这个家伙,总是这么讨厌!
不情不愿地将炭笔递还给我,风随易性感的唇嘟的老高:“我要童童给我做。”
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絮儿撒娇怎么那么可爱让我心软;而看到风随易这样的动作,我却有一股想要狂扁他的冲动!
强忍住躁动的心,我没有开口。絮儿听见我们的对话,眼角眉梢隐隐都是笑意。若是让别人看见这个样子的风絮扬,眼睛一定会脱窗吧!薛怀仞淡淡扫过我们,面色平静。冷大冰块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低头沉思,摆酷。
这几人,怎么都是这般无趣啊!一个太听话任我捏圆捏扁,一个话太多烦,一个官威太大不敢惹的放肆,一个惜字如金看到都没有撒气的。想起同样甚是无趣的小朵子,还是有些想念。不过,那家伙不用伺候我一定开心透了吧,毕竟这么难缠的我,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我很有自知之明。
埋头继续,我的出书大计啊,不能随便放弃了。对了,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文字是繁体字,我认识不多,至少不是文盲。而本大爷自己写用的却是简体字,不用担心被侵犯。除了絮儿,这世上应该不会有人看得懂。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天才还是有的,人生总有太多意外,防不胜防。
目前写的是明间爱情传说——《梁祝》,男女老少皆宜的经典,作为我打响知名度的第一炮。具体怎么宣传还没有想好,先完稿了再说,资金来源也不用担心,那几人,随便捡一个都是有钱人,不利用简直浪费。要不要再编个剧本,让人演出来呢?古代没有摄像机,剧场表演应该可以,配搭上故事的曲子,还可以开个歌剧院。。。。。。。。。。。。。。。。。
嗯,不错的计划,先这样吧,以后再具体完善。
风随易那好奇的脑袋又飘了过来,“童童,你在干什么呢?”
“闭嘴!童童可不是你叫的!”絮儿也真是,有人侵犯他的专利权,也没有些保护意识。
“那苏苏,为什么你的字我一个都不认识?”换了口气,风随易虚心求教。
“苏你妈个头,那是你孤陋寡闻,学识低下的问题,我怎么知道!”不客气地打击他,小子就是欠揍!
第三十六章
这个世界纸张发明还不到五十年,所有的典籍都是手抄本,因此书籍对于世人来说极为珍贵。可是,我却有一个王牌,把这个世界推向一个新的极致。
将辛苦几天,经过絮儿翻译的计划书放在桌上,一式三份,满意的看见他们惊讶震惊的脸色。三份计划书,一模一样,却不是用手抄的,这就是我的王牌——雕版印刷术。这个世界目前最需要的技术,却掌握在我手里。薛怀仞是太子,他很明白,这所代表的涵义和背后巨大的利益。掌控整个凉云,甚至这个世界的书籍印刷,他甚至可以凭此获得巨大的财力和人力支持,太子的地位稳固,不再话下。
薛怀仞认真看着我,目光灼灼,“这是什么?”
“雕版印刷术,目前凉云最需要的东西。你也很需要不是吗?要不要支持我的出书大业?”我斜睨他一眼,极尽诱惑。
“好。”没有犹豫,薛怀仞答得很干脆。
有个太子当后台,什么事都好办。我的悉尼大剧院很快就在凉云建立起来了,梁祝已经在发行中,过往人群人手一份,免费的,初期宣传总要做好。待正式上演舞台剧,才是收钱的时候。恩,在大肆的宣传下,舞云阁花魁锦儿将扮演祝英台,而梁山伯则是由京都四公子之一的风随易扮演。所谓京都四公子,分别是——风随易,冷寒玉,凤轩,风啸然。虽然本人对这个排行榜嗤之以鼻,可是无法否认这几个人长的还都是人模人样的,除了风啸然那个混球,其他几个都还可以接受。
在我的威逼利诱下,风随易总算答应当梁山伯,毕竟这个时代对戏子还是很看轻的。不过,这个局面迟早会被我改变的。
除了梁祝带来的震撼,紧随而至的便是雕版印刷在三国掀起的风云。不过,雕版印刷的技术完全保密,别国若想引进则需向凉云花大价钱买版权。为此我大赚了一笔,薛怀仞却凭着这个技术多了一样政治砝码。
关于梁祝带来的效应应该是不错的。那些文人仕子,尤其是闺阁女子,没日没夜地讨论梁祝这样感天动地的爱情,并对于自己以后的幸福有了许多幻想。举例来说,门第婚姻似乎有所打破,因为有几个千金小姐在看了梁祝后,闹死闹活的和自己喜欢的家丁侍卫或是一见钟情的穷书生私奔了。咳咳,本小姐绝不承认这个是梁祝的错,只是她们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