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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即使没有这套夜行衣的遮挡,冯云也相信,对方很难发现自己。
只是由于他今天里面穿的衣服有点特殊,所以才找来了之前穿着的夜行外衣,把自己身上的特殊之处遮挡。
他选定了位置,几乎是一个视线死角,即使在白天太阳最盛的时候,都会有阴影把这里笼罩,由于视角又有一些偏斜,所以在白天都很难,有人发现藏在这个位置的人。
而现在到了夜晚,冯云借着夜行衣的遮挡,几乎可以完美的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让对方两个谨慎小心的士兵竟然也无法发现他们的周围正有着一条随时准备择人而噬的毒蛇,在紧紧的盯着他们。
终于,这两个人发现已经快到了拐角,还是没有敌人的踪迹,便渐渐放松了警惕,觉得敌人应该已经跑远了。
他们想要走过街角,看一看能不能探查到敌人离去的方向,如果确认不了,就干脆回返,没必要继续冒险。
可是,就在这两个人即将走到街角,来到交叉路口的时候,就在离他们还不到五步远的地方,一个少年扔出了手中的夜行衣,罩在了他们头上。
这两个人来到街角即将要走出的时候,其实冯云就在他们左边的拐角处,离他们很近。
可是这两个人总是有意无意的忽略了那个方向,即使是余光扫过,也是什么都没有发现,就没有引起他们的警惕。
那少年手中扔出的夜行衣,已经笼罩在这两个人的头上时,他们才发觉不好。
慌乱之中,想要把蒙在头上的夜行衣揭开,即使是在夜里,人们也总喜欢自己的眼睛可以直视周围,不要被遮挡。
可是他们忘记了,他们面对的可不只是一件夜行衣蒙头,他们真正要面对的是扔出夜行衣的那个人。
第138章 燕小六()
冯云手中拿着制式的砍刀,上面还写着他自己的名字,在夜行衣刚刚笼罩到那两个人头上之时,就已经冲到那两个人的面前。
在这两个人当中先揭开夜行衣的那个人揭开的一瞬间,手中的刀就划过了他的脖颈,鲜血瞬时喷涌而出,有些溅带了冯云的脸上,冯云没有在意,任由敌人的血顺着自己的脸流下。
没有继续多等,将沾染了一个敌人血迹的砍刀,变削为刺,直接刺入了另一个人的腹部,他用力的把砍刀绞动了一圈,拔出了刀。
他没有继续去看那两个人的情况,因为他知道,这两个人肯定活不成了,他出手的角度和时机都选择了最佳的状态。
他走过了这条街的街角,听到了身后扑通倒地的声音响起,两个倒地的声音让他终于感觉到了有一点欣慰。
略微的擦去脸上的血迹,少年冯云笑了笑,引入了黑暗之中。
“已经有了两个,不过这还远远不够”,少年心里想。
他要给对方留下点儿东西,免得对方找不到自己,两个敌人的血液并不能让他感到满足。
他还记得和自己差不多同时进入军队的小六,在最开始的训练当中,这个傻大个甚至连左右都分不清,经常被人嘲笑。
小六可能是的确有点痴傻的,但是,他是个好人,也是个好兵。
因为他个长得大,又一副傻傻的样子,总有人愿意去欺负他,让他帮忙去买东西,让他帮忙搬东西。
冯云觉得如果有谁不停的找自己做这些事情,自己早就把对方打上一顿了。
可是这个小六似乎,觉得自己这样能够帮到战友们,总是心甘情愿的帮助大家。
久而久之,大家反而喜欢上了这个有点愣愣的大个子,而这个大个子弄清楚了左右,却又分不清前后。
这一次,大家就都很有耐心的去教他,用了几天他就学会了,而他和冯云接触也越来越多。
冯云这一次决定把对方军中火把全部浇灭,也是这个傻大个第一个站到了冯云的身后,虽然他没有说话表示支持,但他的意思就是这样。
他不喜欢说话,所有人都知道,他更喜欢用行动来表达。
他力气大,所以承担了在前方扛着水龙头,调整方向的任务。
这个任务其实是最危险的,因为是最接近敌人的,可是这个大个子却从来没有抱怨,也丝毫没有换到后面去的意思。
两个人同时成为新兵,甚至安排住宿,都是在一个营帐。
最开始的时候,冯云是觉得这个大个子太傻了,他怎么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士兵。
可是渐渐的,渐渐的,他就发现了这个大个子的优点,于是每次很简单的训练,大个子总是做错,回到营帐之后,冯云便会主动去教他。
大个子也知道了冯云对他好,有什么好吃的,总是给冯云拿上一份。
有的时候,冯云其实已经吃饱了,可是,大个子不看他吃下去,似乎就觉得自己的好意没有被接受,变成一副很委屈的样子。
于是吃饱了的冯云也只能再去吃一份东西,不过冯云的心里是高兴的。
看看这个大个子一点一点的成长,已经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士兵,甚至由于他力气大,还能够起到很大贡献。
冯云的心中其实也很为他感到高兴,看到自己身边的傻大个渐渐变成一个精锐的士兵,而且这其中自己起了很大的作用,冯云的心中是有着满足感的。
可是这个大个子现在死了,就在刚刚,因为自己临时决定的一次任务,他死了。
冯云知道,如果这支军队扩建完毕,开始征战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个合格士兵的大个子凭借他天生力大的优势,很快就会立下很多功劳。
到了那个时候,这个大个子也许比他提拔的还要快,可是现在这一切都没了……
冯云认为,大个子是为了自己才死的,这个大个子却有着一个一点也不威猛的名字叫“小六”,他原来是燕国人,所以给他登记了一个全名叫燕小六。
但是其实大家大多数时候要么叫他大个子,要么叫他小六,没有什么人会去叫他的全名,也没有人知道他对自己的全名那么在意。
在他临死前,他让大家记住他的名字是燕小六,说的是燕小六没有给蒙家军丢人。
自己这次一定要浇灭对方所有的火把,小六虽然有些傻,但是他很明白自己的意思。
如果这次行动的指挥不是自己,可能小六不会坚持到对方的刀已经插入自己的身体,还要强行的把那水龙头对着对方仅剩下的三只火把的方向,把对方军中所有的火把全部浇灭。
他是有点傻,但他也不可能完全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能活着谁会想去死?
可是小六他一直觉得他是亏欠自己的吧,自己教了他这么多,他却无法帮自己干什么,只能把一些吃的给自己。
他有些时候应该知道自己已经吃过了,但是为了回馈自己的善意,还是给自己一些好吃的,看着自己把他送来的东西吃下去。
因为这是这个大个子认为自己唯一能表达对自己的善意的地方,他只能通过这种方法对自己好。
可是冯云觉得,是自己欠他的更多才对,这个大个子不知道每次把他教会之后,冯云心中感到的是何样的喜悦。
以后再也没有人,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因为自己教会了他哪里是左哪里是右,教会他什么是前进什么是后退,教会他那种声音代表哪个命令,就兴奋得一个晚上都睡不着觉。
同样,以后,自己再也不会因为教会了一个人而感到兴奋和喜悦。
这个大个子同样不知道,少年冯云其实是很不自信的一个人,他想要加入军队的想法有多强烈,认为自己可能无法成为一个合格士兵的念头就有多强烈。
可是当发现自己能够成功的教会一个人成为一个合格的士兵后,冯云心中的自信便提升了起来。
大个子,小六,你觉得你欠我的,你已经用你的命来还,这太重,我承受不起。
你用你的生命来偿还你觉得我对你的恩惠,那我又用什么来偿还你呢?
冯云的心中有无限感慨,他强忍着自己的情绪,不肯让眼泪从眼眶中掉落下来。
他要为大个子复仇,他也要为那几个信任他的伙伴们复仇,他们可以说完全是因为支持他而丧命。
并且,他不会让这件事拖下去,就在今夜,就在这里,他就要完成复仇。
难知真情偿何处,血债唯有血来偿。
第139章 正面相对()
冯云在那两个敌人尸体的前面做了一些记号,伪装成他们临死之前做的标记。
如果有敌人来到这里,看到这些记号,就会认为是这两个人自己做出的标记。
冯云隐藏在下一个街角,这种地形天生就适合埋伏,他知道自己即使现在回到大军当中,也起不到什么大作用。
所以,留在这里,对追杀上来的敌人进行阻截,尽可能的不让他们可以探知自己这边大军的动向,这也是在另一个层面帮助军队取胜。
当然,少于冯云考虑的可能没有那么多,他只是想为自己死去的战友复仇,仅此而已。
只有十七岁,从来没有做过指挥者,也没有经受过类似的训练,只是刚刚临时做了一次指挥的少年冯云,还没有那种全局考虑问题的大局观。
他所有的行为实质上都只是基于他的想法和他的战斗本能,有些事情他觉得必须去做,所以他就去做了。
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但是少年冯云的心中依旧没有什么感觉。
他从来不认为,这是一件值得快乐的事情,只是他知道,他做的是正确的事情,这就足够了。
没有去仔细看那两个人的尸体,并不是因为他对这种亲手杀死敌人有什么不好的感觉?
而是因为,他已经听到,在不远的地方,就有脚步声传来。
他杀人的经验并不怎么丰富,准确的说应该是只有两次,并且都在最近。
第一次就是在那场和那只三千多人的精锐部队的战斗中,那也是他初次崭露头角的地方。
第二次,就是今天,就是刚刚发生过的事情。
但是,在他杀过人之后,其实并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
无论是否在事后看到了他杀死的敌人的尸体,他都没有任何呕吐的意思。
的确,杀人之后会呕吐的说法明显不太靠谱,如果是胡亥,可能会觉得后世有一个叫做《是真的吗》的节目,可以验证一下这件事,如果他们能找到敢于去尝试这件事的志愿者的话。
如果杀了人之后一定会呕吐的话,警察寻找杀人犯只需只需要去探查一下谁最近吐过,那不就结案了吗?总比起大海捞针真的效率要高得多。
之所以没有继续埋伏在原来的那个街角,自然是冯云听出来的对方赶来的人数至少也在四个以上,那种纷至沓来的脚步声他不会听错。
并且隐藏在黑暗中的他,看向略微有那么一点光明之处的敌人,看到还算清楚。
只不过,由于时间紧迫,他也只是扫视了一眼,便赶紧撤退。
他如果还留在这里,留在这个对方有两个战友丧命的地方。
即使对方一时发现不了他,但是也会给他的接下来的复仇行动带来极大的麻烦。
这六个人完全可以分散过来探查四周的情况,说不定有谁就会朝着这个方向而来,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