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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在刚看到这个女孩的时候,心中惊讶到了,“张云!”张云是他高中时期他们学校的校花,有无数暗恋者和追求者,而他,属于默默暗恋着的那类。
“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杨天心里不停的在念叨,从前杨天的记忆里他知道,她是村里地主马云魁的女儿,名字叫马红玉,今年比他大一岁,十七了,那男孩是马云魁的小儿子,马学风,比他小一岁,还没到束发的年纪。
这个村子不到二百户人家,马云魁是村里唯一的地主,差不多八十多户人家都在给他打工,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二儿子前几年考上了秀才,这些就是前杨天记忆里的全部东西了。
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杨天有点神思恍惚的跟着马春娘进了门,西厢房厨房正好出来一个妇人,脸上有几许皱纹,这就是杨天的小姨王金梅。
王金梅跟她姐姐,也就是杨天的母亲都嫁到马家村,五年前那场变故让她失去了丈夫和她姐姐一家,只留下闺女和她这个外甥。
这个当时还不到三十岁的女人坚强的扛起了养活这俩孩子的重担,把两家的地大部分都种上棉花,剩下几亩地,她种上各种时鲜蔬菜,一台纺织机,在家织布卖布,辛辛苦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五年了,从没委屈过孩子。
由于没时间教育杨天,这孩子整天疯跑,成了村里有名的二赖子,王金梅心中酸楚,觉得对不起她死去的姐姐姐夫,没想到最近几天,这孩子跟转了性似的,变得懂事乖巧,没事还替她捶背捏腿,心里别提多欣慰了。
“小姨,我怎么闻到股肉香?”杨天笑嘻嘻的边说边上前接过王金梅手里的水瓢。
欣慰的看着外甥,王金梅让闺女去屋里点上灯,“可不是肉怎滴,刚才红玉送来的,一大扇呢,你和春娘能吃上一个月了都。”
马红玉从小和马春娘交好,时不时的帮衬下她家。
让小姨歇着,杨天麻利儿的在屋里摆好桌子碗筷,现在是三月份,天黑的早,点上油灯,盛上香喷喷的白菜炖猪肉,两碟腌菜,一簸箩黄澄澄的大馒头,三人围坐在一起。
“吃吧。”王金梅一声令下,早已经等不及的两个馋鬼一手一个大馒头,一手夹着大块肥瘦相间的肉片子,狼吞虎咽。
吧唧吧唧,两孩子吃的香甜,杨天吃的起劲,看小姨只吃菜没夹肉,夹起几块肉片放在她面前,“小姨,你也吃啊,你不吃,我跟春娘也不吃了啊。”
“对,娘,你也吃。”
王金梅欣慰的看着自己外甥和闺女,夹起面前的肉片,“吃,小姨吃,你们也吃。”
来到这个世界,虽然能吃饱,不过久违的吃了顿大肉菜,杨天吃的肚子溜圆。
吃完饭,就着灯火杨天就要去刷碗,王金梅不让,“哪有让你个大男人刷碗的,春娘自己就行了,小姨可盼着你有大出息。”
杨天乐呵呵的上前跟春娘一起收拾碗筷,温声的说道:“小姨,刷碗跟出息又有什么联系了?你这些年忙里忙外的养活我们两个,这点事算什么。”
马春娘在旁边频频点头,哥哥说的真好,娘辛苦这些年了,该我们小的好好孝顺了。
擦擦眼中的泪花,王金梅哽咽着想,姐姐,姐夫,看看你们的孩子,终于懂事了。
刷完碗,一家人坐在烧的暖和的炕头上,其乐融融。
杨天心中还想着马红玉的事,试探着问春娘:“妹妹,马红玉那边”
马春娘刮了杨天鼻头一下,羞他道:“娘,你是不知道,刚才我哥看见红玉姐,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她,弄得红玉姐都不好意思了,马学风差点要打我哥。”
“嗯,看来是时候给小天找个媳妇了。”
在这时代,十六岁结婚很是正常,王金梅就是十八岁不到嫁到马家村的。
杨天哭笑不得的看着这娘俩:“我只是单纯的问问,我可不想这么早结婚。”对他这个现代人来说,十六岁太早了。
马春娘正色道:“哥,可别再想红玉姐了,再等一到三年,红玉姐就是举人老爷的夫人了,兴许以后还是进士老爷的夫人,那不是我们这种人家能攀得上的。”
举人进士杨天再不懂历史也知道,这要放在现代,最起码镇长一级,听到这话,杨天顿时失去聊天的兴趣,和王金梅说了说,明天带春娘去打兔子,就告辞回家了。
生火烧炕,洗了个热水澡,躺在暖烘烘的炕头上,盖着小姨做的大厚棉被,杨天却怎么也睡不着。
“呵呵,镇长的夫人,以后有可能还是市长,高官,我这个穷屌丝,拿什么和人争。”
“不,我不甘心,妈的,可是不甘心又能怎样,我连将来要干什么都不知道,要早知道这样,我就应该好好学明朝历史。”
“我能干什么呢?一不会造火车,二不会造飞机,三不会造炸药,四不会造蒸汽机草,我特么的能干什么?”
“贩毒,这会应该还没有鸦片,卖淫,草,没人可卖,给人打工,这辈子没出息,我特么的到底怎么能发财呢?”
“呵呵,算了,多想无益,可是,真的不甘心啊”
脑子里充斥着各种念头,慢慢的,杨天睡着了
(本书没有后宫,呃,主角也不是种马,只是把女主第一时间写出来而已,省的后面烦心,书风是争霸探讨文,作者就喜欢畅想我汉家男儿争霸天下。)
第3章 佳人有难 上()
章言:人,有时候为了某个人或者某些事,是会奋不顾身的。
“喔!咯咯”天色刚亮,各家公鸡打鸣的声音响彻马家村,公鸡们为了向母鸡展示下它们那雄赳赳的魅力,争先恐后的咯咯叫着。
杨天一夜没睡好,不过听到鸡叫,还是坚持着起来做晨练。
三月的清晨还是比较冷的,杨天洗了把脸,只穿着身单衣,穿上纳底黑布棉鞋,来到院里,先做了一套前世的广播体操,接着打起军体拳,大学军训的时候他们教官说过,军体拳是技击基本中的基本,精炼实用,下盘一定要稳。
扎马步,弓步,出拳,肘击,踢腿,来回做了有半小时,杨天额头上见汗。
嘴边哈了口白汽,杨天手握昨天跟张大牛对练的那根半米长木棍,脚步一前一后,“哈!”“嘿!”木棍做单刀状,正劈斜劈,之后又做短枪状,双脚小幅度往前,后退,双手握紧木棍尾端直刺,收回。
“呼”天色大亮,杨天练得出了一身汗,脱下单衣,就着正屋门口边上的大水缸,拿起水瓢舀起水缸里凉沁沁的井水就往身上浇。
“唔,好爽!”痛快的洗了个冷水澡,刚擦干净回屋穿上棉袄,门外响起马春娘的叫门声:“哥,我送饭来啦,开门。”
“我看看,早饭吃什么?”
“油饼,猪肉炖白菜,都热乎着呢。”
两人美美的吃完早饭,收拾了一下,今天马春娘上身青布棉袄,下身棉裤,脚下一双平底黑布棉鞋,杨天也是一样打扮,杨天拿一块黑布把家里的菜刀包好,还拿着那根木棍,趴东墙上喊道:“大牛,好了没,走了。”
“嗳,我好了天哥,就来。”
给院门上好栓,三人汇合往村外走去,今天他们要去村外东北方向五里外的凤凰山打兔子。
刚走到村口,迎面来了两个精壮汉子与他们擦肩而过,其中一个汉子瞥了几眼杨天他们,“好高的傻大个,吆,三爷你看,这马家村还有这么水灵的小妞呢。”
另外那个汉子瞄了一眼,“行了,这是在马云魁的村子,少惹事,办正事要紧。”
说着,两人进了村子,杨天三人听到对方的对话,拉住愤愤不平的张大牛:“别惹事,这两人咱们可惹不起。”
马春娘也在一旁劝解:“好了,大牛,我又没少块肉,走啦,打兔子去。”
说着,杨天和马春娘一左一右拉着兀自生气的张大牛赶紧走人,杨天刚才迎面看那两个汉子,一身精悍气,两人手里提着个长布包裹,看形状像朴刀,明显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还是少惹为妙。
走了有小半个小时,三人来到凤凰山,这凤凰山高只有百米左右,周边绵延三四里方圆。
马春娘兴奋的在那问东问西:“哥,咱们去哪找兔子窝?”
“嘘,跟我来,别出声。”
杨天带着他们来到凤凰山的阴面,四处张望,小步的来到一个地势比较平坦,青草众多比较干燥的地段,杨天在前面仔细寻找,指着一处很窄,人走不出来的痕迹小路,低声道:“看,这就是兔子经过的痕迹,沿着路过去,八成有兔子窝。”
“哥,那咱快去逮兔子啊,好想吃兔子肉啊。”马春娘眼睛发亮,抹了一把嘴角的口水。
杨天好笑的看着她,这要是放在现代的女孩子,就不是吃兔子肉了,花钱养着还来不及呢。
杨天低声吩咐:“大牛,准备好,要是兔子出来了,就看你的了。”
张大牛信心满满的一拍腰间:“天哥,放心吧。”
让马春娘待在后面,杨天在前面沿着兔子经常走过的痕迹,后面跟着张大牛,右手插腰间,眼睛专注的看着前面。
走到一处山壁前,杨天看着前面一处青草覆盖的地方,无声的笑了笑,就是这了。
回头打了个手势,让张大牛准备,杨天上前轻轻的剥开那一堆青草,露出一个洞口,一脚狠狠的踹在洞口边上,山壁上留下清晰的一个大脚印。
嗖!一只野兔飞快的闪出洞口,往洞外跑去,张大牛眼睛锁定目标,右手伸出一甩,啪!石子精确的打在奔跑中的兔子头上,野兔歪歪扭扭的蹦了两步后,侧身歪倒在地。
“大牛,再打。”杨天急喊。
只见又有一只兔子闪出洞口,飞快的往外跑,张大牛不慌不忙,右手一抹腰间,啪!又一只倒地。
杨天过去拿起这两只兔子,左右看看,“春娘,来,拿着兔子,这是一公一母,看来咱找到一窝兔子了,里面肯定会有小兔崽子。”
马春娘高兴的走过来,接过兔子,拍拍张大牛后背,“呆子,刚才那两下子好厉害啊。”
“嘿嘿。”张大牛被春娘表扬,心里美滋滋的。
拿根长树枝探了探,杨天伸手从洞里又抓出三只巴掌大的小兔崽子。
马春娘开心的上前看着这三只小兔子,“哥,咱们把它们拿回去养,养大了再吃,行不行?”
“那有什么不行的,拾点干草,你抱着它们。”
“好。”
三人拿着兔子下了山到了山脚下不远白沙河边上,杨天用带来的菜刀找了块平坦的石板,把两只兔子收拾了一下,生起火堆,拿树枝串上,不一会,滋溜滋溜往外冒油的烤兔子就好了。
拿出盐包,撒上点盐,三人美美的吃了一顿。
吃完了,哼哼唧唧歇了一会,把剩下的兔肉包好,马春娘抱着三个小兔子,三人准备回家。
杨天看看天色,估计差不多得有下午三点多,刚要回家,余光看见旁边河面上,“咦,不对,你们看。”
杨天近前细看,只见河面上游方向飘过来一缕缕血色。
张大牛低声问道:“天哥,怎么办?”
马春娘有点犹豫:“哥,怪吓人的,要不,咱不去了吧。”
杨天沉吟半响,“大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