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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第一个冲出来,当看见瘦了一圈的李承乾时,一双慈母的泪水就从她眼里落下,长孙取出丝巾沾了沾眼角:“乾儿,你总算回来了。”
看见来人正是生母长孙氏,李承前扑通跪在地上:“儿臣给母后请安。”
“咳咳!”李承前磕头的时候,李世民就像鬼魂一样悄无声息的出现,他那眼睛直视盯了李承前一眼,点了点头:“回来了。”
李承前抹了把眼泪:“父皇,太上皇他怎么样了。”
“病情已经稳定,还算乐观。”李世民似乎很吝啬言语,说话总是很简短。
“乐观?”李承前一听这两个字就很生气:“父皇,传旨,你快快传旨,宣华哥进宫,有他在,儿臣担保太上皇无忧!”李承乾神情认真,再也没有以前的优柔寡断,就连李世民就发觉自己这个儿子好像改变了不少。
第四章 千古人镜()
陈华已经在西厢找了间干净清幽的房间,准备收拾收拾休息,从兰州到长安一路奔波,他也感觉到了疲乏,哪知道自己刚趟上床,门外就有人敲门。常理考虑,墨府只有他和墨统领二人,敲门的人除了墨统领之外无二,陈华还没起身开门,就已经在里面问道:“是小墨墨吗?”
门外响起了墨统领那不咸不淡的声音:“宫里宣你进宫,轿子就在门外,接你的乃是光禄大夫魏大人,去不去随你。”
这女人好像不关心自己死活,什么叫去不去随你,她都是大唐朝的老干部了,难道听说过老李传旨有人敢拒绝的么?
“去,去,立刻出来。”
陈华很是激动,老李要接见自己,肯定是李承乾那大嘴巴惹的祸?陈华可以不鸟哪些国公,但他不可以不鸟老李啊,否则随便一个欺君之罪下来,陈华没有九族可砍,他一个人的脑袋足够了。
立刻起床,打开门,阳光还很刺眼,距离太阳下山还有段距离,若是混的好,还可以被老李留在皇宫吃晚饭。
知道老李急着让人宣自己进宫所谓何事,出门的时候,陈华已经背上了他那个万能的军旅包。
进宫应该用得着,所以陈华准备的很充分。
墨统领知道陈华有个奇怪的背包,她不知道这背包还有何历史,只是陈华进宫面圣,他也背着,墨统领迟疑了一下,看了看陈华的奇特背包:“入宫面圣,还是少带点儿东西,犯忌讳。”
一向冷漠少语的墨统领终于说了句关心人的话,不容易啊,这还是陈华和她相处以来,第一次听见她语气如此温婉。
“放心,不用的东西我都没背着去,里面背上的都是救命的。”陈华拍了拍自己的背包:“要不要一起进宫面圣?”
这回墨统领转身便走,连一句话都没和陈华说。
这性子太冷傲了。放佛这长安城就没有一个人是她的朋友。
“哎,这女人,活得真心累。”看着墨统领离去的背影,陈华说了句心里话。按理说,以墨统领的家世和本领,在长安不愁找不到男人,只要她小手一勾,绝对有无数男宠送上门来。只是她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淡性格,以及孤僻地住在一个如同鬼城的府邸中,还有那个男人对她提得起半分兴趣?只怕是上门提亲的媒婆,看到府里面鬼影都没有一个,都不敢为她说媒了,或者以墨统领的性格,肯定提剑追出门外。
“找机会做点东西,让她笑一笑,墨统领笑起来肯定一笑倾人城。”陈华是香帅,一代香帅最拿手的不是盗东西,而是拿走一个女人的心。祖师爷楚留香就是情场老手,陈华当然后lang推前lang。
一个人打开了墨府大门,随着咯吱声响起,映入眼帘的是一辆两个轮子的马车,普通,不起眼,怎么看都和那高贵的皇宫联系不上,陈华知道老李一直提倡节俭,不然李承乾不会为了欠他六百贯钱逼得说要卖掉太子妃还债,但堂堂一国的君主召见臣下,就用这样的马车接人,也太显寒碜了吧。
“大人贵姓?某叫陈华。”看见牛车旁站了一个穿着青色服饰的小老头,这老头板着一张脸,好像谁欠了他几百贯银子似地,陈华和老家伙学过两天摸骨看相的本事,一看就知道这老头属于那种心眼小,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吝啬老鬼,先前墨统领提醒过,好像这老头是个光禄大夫,姓魏,虽说是闲职,但官衔已经不低了,至少三品大员才有的这个待遇。
那老头看见陈华了,又见陈华不畏生,不像是一个才从关外那些野蛮之地来的人,声音低沉道:“免贵,姓魏,字玄成,单名一个征字。”
那老头介绍自己的时候,都是以古人的方式,先说家姓,然后字什么,最后才说名字中的名什么。陈华听他介绍,本没怎么放在心上,嘴里念着魏玄成,好像不太熟,然后听到那老头说名“征”,陈华平地一惊,望着那老头:“你就是千古人镜魏征?”
魏征本就是写史书的,而陈华那“千古人镜”四个字,好像只有史书上才能提及,都说功过自有后人评说,但现在听见陈华说到这四个似乎能够写入青史记录他魏征一身为官的一句话,魏征心中甚是高兴。
圣旨拿出来,客气勉励的话就不说了,原因都要归功陈华那“千古人镜”把魏征的马屁拍的舒服。
圣旨的意思不想电视剧里写的那么文绉绉的,就一句话,让陈华立刻、马上、随魏征魏大人进宫面圣,至于去做什么,就不用陈华猜了,也不需要老李多费口舌,太上皇就在兴庆宫躺着,能不能救活就看你陈华的本事了。你不是在凉州的时候能兴风作lang吗?回到长安要是能把太上皇给救活,那就证明有真本事。
苦笑着接下圣旨,陈华就将目光落在魏征脸上。
“魏大人,圣上让某去兴庆宫,不会是要我医治太上皇的病吧?”
千古人镜咳了两下:“太子举荐,圣上念及太子一片孝心,让老夫起草圣旨传你进宫。”
李承乾那个坑货,等会儿就逼上东宫要债去。
陈华脸皮抽了抽:“那太上皇的病太常寺的太医怎么说?”多了解些内幕,说不定还可以为医不好找说辞。反正连太常寺专业的太医都医治不好,自己医不好也情有可原。
“回天无术!”魏征从来不说假话,但他说起话来要人命。
陈华叹了口气:“魏大人,带路吧。”
魏征自己爬上了马车,别看他身材矮小,但手脚灵活,那么大一把年纪了,根本就看不到点儿老人的迟暮,真是越活越精神,不愧是老狐狸,越老越精,陈华有点感慨,这大唐朝的老臣都吃了些什么,先有会挽雕弓如满月的李靖,也有扛着大刀就敢和羌人硬拼的李道宗,能驾驭如此多狐狸共聚一堂的老李又会是什么样的人精?
狮子?还是老虎?
不,应该是侏罗纪的恐龙,霸王龙。
第五章 输氧气,打点滴()
陈华终于见到了千古一帝李世民。还有那个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上,都被润笔成完美无瑕的观音婢长孙氏。
李世民威而不怒,长孙皇后柔而不媚。从面相上讲,他们是最有夫妻相的两人。尤其是李世民,脸上的胡须不多,但是恰到好处将他身为男人又是王者威严一面凸显出来,也许是常年打仗的的原因,李世民的身材保持的很好,不难想象老李就算现在骑着马也能上战场斩杀数人,完全不像历史课本上阎立本所画流传下来画像中那般身宽体胖,长孙氏依傍在他身边,她就是一颗最璀璨的明珠,衬托英雄的存在。
陈华随着人镜魏征走进兴庆宫时,李世民依旧在翻看着李渊的手札,反倒是长孙氏,第一个将目光落在陈华身上。的确,这女人无论看谁的眼光都是温柔的,能够让人从心里对她产生好感,难怪李唐江山那么多臣子没有谁会对皇后娘娘不敬,那是长孙氏的确有她独到的个人魅力。
她就是一江春水,融化了英雄的铁血,抚平了文人的高傲,英雄不敢拔剑,文人为她填词。如果说李世民靠他的睿智牢牢掌控着自己的江山,那长孙氏就是靠她的人格魅力去感染李唐每一个人,她是国母,当之无愧的国母,没有谁能从她身上找出一点点缺点。
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难怪会有李世民这样一个雄才大略的男人。
入兴庆宫的时候,陈华只是淡淡看了眼老李,更多的目光则是放在李世民身边的长孙身上。
“想必这位就是乾儿口中称呼的华哥儿吧。来人,看座!”说话的是温柔的长孙,这位穿着宫装模样不输给任何一位女人的女人,他身上独特的高贵,就像一朵白色的牡丹,她往哪里一站,自会有人看着她无需提醒。
“臣魏征,拜见皇上,拜见皇后娘娘,拜见太子千岁。”人镜魏征虽然是直臣谏臣,但见到了当今圣上,他依旧要跪下去磕头,这是君臣礼节。
魏征老老实实在地上拜了两拜,然后就把陈华往火坑里推,道:“陈兄弟,还不快拜见皇上和娘娘,切莫失去礼数。”
这老狐狸,居然和我称兄道弟,这不是摆明了我和你人镜魏征有交情吗?老李虽然喜欢你的直性子,但并没有委以重任否则你丫开国功臣就不只是做个光禄大夫了,早就奔宰相一线了。
陈华虽然是现代人,但到了不同的朝代,就得适应不同的规矩,见了老李是要磕头的,不然大不敬,没的说直接砍了。虽然脑袋中还想着自己怎么不能像某些穿越者纵横一个位面种马无敌霸气外露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牛叉境界,回头看,连人镜魏征都能下跪,他还是乖乖的跪下去,就算是给那个世界的老家伙磕头,道:“关外小民陈华,拜见圣上,拜见娘娘,祝圣上仙福永享寿与天齐,祝娘娘青春永驻笑口常开。”
拍马屁其实是很简单的,魏征要坑他,要让李世民以为陈华和魏征入伙了,那陈华干脆就不学魏征直性子那套,马屁无敌拍,就要让老李觉得自己就是个喜欢溜须拍马的人。
和魏征划清界限,某就是个喜欢耍嘴皮子的人,不是那种会让老李生气到想杀了自己解恨的直臣,这样就对了。
长孙笑的很甜,让陈华恍惚以为这个已经生下几个孩子的女人,怎么看都像是个情窦初开的女孩。老李则是不怒不喜,脸上看不出任何细微的表情变化。帝王之心,的确是无人能读懂。不过,听到陈华的盛赞,老李也觉得新鲜,翻书的速度慢了下来。眼光有意无意落在陈华身上。
陈华如坠冰窟!
好一双让人胆寒的眼睛,那眼神,就像两支黑压压枪口对准你,随时都可以喷出火舌要你命。
李承乾跳出来了,因为陈华的马屁他听了想吐。他待在长孙身边做乖孩子实在是憋不住了,想笑,怕失礼,想捶足顿胸说魏征终于遇见对手了,但他老子李世民还在身边,不敢放肆,所以李承前找了个很好的借口。
“华哥儿,在凉州的时候孤就见你救活了皇叔。如今太上皇病重,太医署的人都束手无策,别无他法,孤只好求父皇将你宣进宫,让你替太上皇治病。”李承前声音哽咽,他简直是个孝悌太子。
陈华心里面记着四下无人时候找李承前还账,嘴里答应道:“小民尽力而为。”
“好啊,孤带你去太上皇寝宫!”李承乾表现的很热情,没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