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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安墨-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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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墨憋下笑:“娘抱你。”说着一把抱起小孩。

    乐乐终于如愿以偿。小鹿吃下那两片叶子,还顺势舔了舔乐乐的手,乐乐痒得直笑。

    李铖看到安墨拿出一块白色上边什么花纹图案也没有的帕子,给乐乐擦了脸再擦手,然后才哄着乐乐出柴房的门。

    壮壮对只能在家里骑着,不能骑出去玩的小鹿没什么热情了,这孩子活泼好动,对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因此只在一旁看着,见乐乐完成喂小鹿的任务后,迫不及待拉着他走:“踢、球。”

    安墨收好用过的湿纸巾,她发现湿纸巾是个神物,既能沾水又能拧干,比帕子方便,比纸巾好用,实在是居家必备之良品。

    两个孩子出门便手拉着手跑开了,安墨抬头正好对上李铖看过了的视线,男子正看着她,脸上带着奇异的笑容,安墨莫名觉得,面有些热。

第二十九章 写书() 
李铖一直以来都觉得安墨虽看着稚气未脱;但能把孩子照顾的很好,其他方面不在行也没什么,此刻看了她和孩子的相处,觉得自己当初真是有眼光;一眼便相中了个会照顾孩子的好媳妇。

    安墨当然不知道李铖此时的想法了,她若知道一定喷他一脸口水。

    此时安墨只是觉得被看得有些不自在,周遭气氛略显暧昧,‘咳’;她不好意思的撇过头;指了指柴房道:“这屋子气味好大,咱们把鹿放山上去吧!”

    李铖笑了笑;继续手上的动作;如她所愿,转移话题:“快冬天了,如果放到山上;它们不知道活不活得成。”

    这两只鹿进过陷进;都是受了些伤的;加上被人圈养了一段时日;也不知道放回去会不会被族群接纳。

    “不是放生。”安墨解释:“咱们在山上搭个棚子;把它们拴在那。到时候,我们定时去看看它们。”

    李铖调侃:“你之前想养着它们当驴使唤,现在又想把它们当看山的护院了。”

    安墨撇嘴,她之前不知道,后来才领悟到野生的动物有多不好驯服,可仍然嘴硬不肯承认:“当看护怎么了?!”反正那匹成年鹿可有个性了。

    李铖无奈应了,他也觉得家里多了那些个牲口气味大的很,偏偏他和安墨都不大会打理,本来早想处理掉的,安墨又不让,这么看,让它们住山上去也好。

    “那成。”李铖道:“过两天我去山上搭个棚子。”

    这样,建新房这些事也能往后缓缓了,不会再揪着不放了吧!

    安墨显然不知道李铖这一番心思,只是转移话题后,好歹自在了些,感觉周遭气息氛围不那么奇怪,她问:“费工夫吗?!”

    “没事。”李铖头也不抬:“就随意搭个棚,盖上些稻草,能遮点雨挡些风就够了,它们本就是野生的,不用太娇气。”

    “哦!”安墨应了。反正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提养这些大型生物的事了,宠物首选,还是猫猫狗狗好。解决一桩心事,她便又坐回院子里那张长凳上坐着。

    也不是安墨喜欢待在屋外,实在是卧室里光线太暗,而且拢共就一个窗口,还是对着院子前边的方向,压根进不了几缕阳光,再者这屋子毕竟是土砖砌的,很容易就受潮了,老待在屋里也不好。若是她自己的房子,她早装上电灯了,可惜不是。

    安墨拿了一叠纸在写字,原身安茉虽然是个不大懂人情世故的小姑娘,但是这小姑娘读书确实是好,书背的快,解释一听就明白了,偶尔来了灵感还能作上首诗,好几次那位秀才爹都可惜过,女儿不是儿子,不然准能中举。不说别的,至少把那后娘生的儿子比到尘埃里去了。

    安墨继承原身记忆的时候,属于翻书式继承并非植入式,也就是说,她只是浏览了一遍安茉的人生,并没有切身体验里边的人物感情等等,但奇怪的是,安茉读过的书却扎扎实实印在了安墨脑子里。

    虽然有些书太生涩意思可能不明白,但是前世是标准理科生的安墨,现在能背好多古文,这也算是挣了吧!

    这个时代的书卖的很贵,而且和现代工艺品一样,明明已经出了印刷术,而且印刷出版的书每个字大小一致,手工抄写,毕竟是人力而为,偏偏手工抄写的书却比印刷出的书卖的价格更高,而且高出好些倍。

    安墨不知道此时文人风气这回事,敢抄书去卖的,那手字必定是拿得出手的,因此手抄本要么是抄书的人有名,要么是被有名的人发现抄那本书的有文采,而且,其实有事没事,成天抄书只为了卖钱的人,其实也不多。

    安墨不太懂这事,但鉴于商城中并没有古代文言文的书籍卖,如果要买必须得定制,定制的价格又很高昂,安墨决定花上些功夫自己写一套书出来。

    反正离孩子上学启蒙,还有一段时日,够她写出好些书了,也能省一笔花销。别人她不管,可乐乐和壮壮好歹是她带出来的,她一个重点本科出生技术型人才,怎么也不能让孩子成为文盲。

    另一个原因是,实在太无聊了好吗?!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看到大妈们,她们手里都有各式各样的活计在,不是在做衣服就是在打络子,不是在编篮筐就是在整草绳,以前安墨还觉得大家太勤快,现在看来,没事干无聊也是一个原因。

    同理,没有漫画的安墨就和没有泡沫剧的妇人一样,懒散了好几个月后,终于坐不住了。

    她买了纸笔开启了写书生涯。安墨也不定死了自己每天一定要写多少,多久就要完成,纯粹用来修身养性打发时间了。

    这个朝代历史来源,原身安茉没关注过,因此安墨也不大清楚,但从安茉的记忆中得知,安墨知道这里幼儿启蒙的书是千字文和幼学琼林,至于后世大家都知道的百家姓和三字经这里却没有,而传承千年孔老夫子的论语依然是书生必读考生必背的。

    从这里可以猜测,这世界也许春秋时期和前世世界有着差不多的历史,宋以后或者就改变了。

    安墨先写的就是千字文,原本她觉得已经买了几本的幼儿学习卡片,千字文就不需要了,她之前以为千字文纯粹是认识字的书。后来翻看了一些记忆,安墨才发现千字文是本很有意思的书。

    千字文是由一千个不重复的汉子编排而成,可是里面内容却衔接成了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其中一句‘云腾致雨,露结为霜’,基本一看就明白意思。

    可每每秋收、打猎、大型活动前,这里人们仍会杀个鸡、祭个祖、算个日子等等。这村里是有村塾的,连着几个村的农家汉子不见得能出口成章,却多多少少认识些字,这里的人并非普遍是文盲。

    其妙的,是千字文中已经涵盖了各式各样的知识理论,但是一旦连续几月不下雨,似乎大家首先想到的仍是是否触怒了神灵先祖等等理由。

    这些暂且不提,总之安墨回忆了以后,推翻了先写幼学琼林的打算,先从千字文开始。

    安墨手中的纸笔是在李铖回来前就买好了的,她买的是有底纹和图案的那种纸张,给乐乐选得是有可爱兔子萌系纸张,给壮壮选得的是有斧钺钩叉等兵器的酷系纸张,而且纸张散发香气。

    安墨觉得,这样好看的书,小孩子应该会喜欢吧!喜欢了就不会把书随处乱丢,而会时时翻看了。安墨没有教学经验,也不知道如何教育小朋友,她此刻不知道,这样的书本其实非常容易转移小孩的注意力,毕竟这些图案是在纸张周边和文章内容是没什么关系的。

    这些事暂且不提,反正安墨也预料不到。

    安茉学得字体不少,但她用的更多的是女子多用的簪花小楷,安墨自己前世也学过书法,不过她上的是那种兴趣班,因此毛笔字只能说还算拿的出手,能骗骗外行人,其实写的很一般。

    不过现在不同了,安墨已经是20版本了,毛笔字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好吗!!

    给小孩启蒙,安墨也没打算炫字体,只用了比较规矩的正楷。

    李铖见安墨写字,手上的动作更轻了,按理说他从少年时便待在军营里,应当是不认字的,可他运气好,曾和人学过一些,出于对曾经的教过他字的那位大哥的尊敬,他对读书人一向客气几分。

    若不然,当初他也不会插手买下安墨,这么些年,他见过日子过不下去的人也不少,也没有各个都去出手相助。待回安墨,当初不就是因为听一旁看安家热闹的人说了句‘安秀才这一去,他那闺女可就没好日子了,听说是读了好些书的呢,可惜了配这么个人’。

    因此哪怕安墨不大会干农活,李铖也没觉得有什么,现在看安墨写字,李铖倒是挺高兴的。

    停下手中动作,李铖拿了边上一截粗壮点的木头,家里门栓上那块铁制的锁还能用,他只是削好一个木栓,再装一遍就好,因此很快就弄好了。

    他打算给两个孩子做一个木马,能前后摆动的那种,他发现壮壮特别喜欢爬到鹿背上玩,乐乐身子骨又有些弱,便想着做这么个玩意给他们。

    “啧。”安墨撕下第一章纸,废弃不要,刚刚没集中,写着写着就写成横版的了,而且古人的书其实是没有逗号句号的,可她总不自觉的随手就画了个。其实在她看来横版也没什么,但万一两个孩子读书有天分呢,可不要在启蒙的时候就有一些转不过来的习惯。

    把纸揉成一团,安墨没有立刻再写,而是先磨了会墨。

第三十章 婚事() 
关于两个孩子日后;安墨也没有想着给孩子们挣下多少家产什么的,只是想着怎么样也要把孩子送去上学的。

    士农工商在安墨眼里没什么高低之分,可时代如此,秀才能见官不跪;举人能免田地之税,安墨觉得,虽不一定要去当什么大官,但能让自己社会地位高一点也是可以的。

    定了定神;安墨沉静心思;重新开写,安墨买的纸张是a4规格的;比时下的书要大许多;可因为纸张四周有一些设计,页边距定的很大,所以;一张纸其实也不过写了四竖;每一竖只写了八个字;没过多久;桌案上便摆了好几张写好的。

    安墨起身;毛笔字必须要放一放才能干,桌上摆满写了字的纸后,她就停了下来,打算休息一会。

    李铖削了树皮,就见安墨坐在那里,双手在眼角周围按着。

    安墨做眼保健操呢!

    晚上,安墨不太想弄什么饭菜。概因前天晚上安墨好不容易极其难得炒了三五个菜后,李铖居然背着安墨把厨房里撕了标签的老干妈舀了大半瓶,配饭吃。

    当然,他做得很隐秘,可安墨还是发现了,多多少少令人不高兴。

    所以晚上安墨给两个孩子准备一晚加了蔬菜和肉末的蛋羹后,自己捧着饭碗,面前摆了两个蒸菜一个汤,李铖那边,面前只一小蝶老干妈。

    啧那么喜欢吃老干妈,让他天天吃好得了。

    李铖看看自己眼前的一叠豆豉又看看安墨那蒸菜,挑挑眉,把豆豉倒在饭里,拌一拌,大口大口的吃下去了,起身又去盛了一碗饭。

    安墨:“”

    晚上,安墨不大耐烦的让李铖去洗碗后,吴婶过来了。

    自从这次李铖回来后,吴婶过来的就比较少了,主要是他们家两个小子都在相看人家,比较忙。

    吴婶是带了话过来找安墨的:“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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