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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别丢下为夫-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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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主的夫婿称为仪宾,不过定西王是一等王爵,按照惯例,定西王府的仪宾都会加封二等公的爵位,一等为国公,二等为郡公,所以,我们通常用郡公来称呼。”

    “俊公?”赖三欣喜之下又有些害羞,偷眼望向穆延陵道,“真有那么俊吗?”穆延陵的脸『色』瞬间发红,那红『色』过了会儿才随着他长出一口气褪去。

    “你要看郡主,叫门口的人陪你去。给你一天时间考虑,明天本官等你答复。”穆延陵冲他点点头,准备走了。

    “太史大人……等等。”赖三叫道。

    “还有事?”

    “那个……你看,太史大人,好歹我是个男的,要哄女孩子开心,去看小郡主,那也不能空手啊,你能不能借我点首饰,金戒指金手镯什么的,让我先送给她。您要不舍得,回头从我赏金里扣!”

    “可以,一会儿我让人给你送来。”穆延陵对这个问题并没有足够重视,只觉得麻烦,这点小事其实不必对他说的,不过赖三只要肯配合就是好事。他想讨好小郡主,联络感情,对自己日后的计划只有益处没有坏处。

    不一会儿待赖三洗浴更衣一番之后,便在侍卫的带领下来到了小郡主的住处。饶是他住的客房是外宅,要到小郡主住的内宅着实挺远,一路上防范十分紧密,每过一道门,就要查看一次手令。加上赖三又好奇,从进到第二进就开始向四周贼眉鼠眼地打量,更加引得人人侧目,每个关卡都要将他好好查上一查才放行,更是麻烦,引得带路侍卫不耐烦至极。而且他嘴上也不闲着,问个不停,颇让侍卫烦躁不堪,频频皱眉。

    留香阁是个单独的院落,刚巧元锦在门口支使小丫头去拿个什么东西回来。赖三一看见她立刻满脸堆笑地上前,道:“哎呀,真是好久没看见你了,银子?……不对,是元宝!元宝姐姐!郡主在不在?我可想你们了!”

    “我叫元锦!”元锦脸一沉,皱眉不悦,却也无可奈何,赖三要来是太史派人交代下来的,她无权干涉,何况听到他要来,郡主高高兴兴在屋子里等着,就她一个不欢迎有什么用。

    “进去吧,规矩点。”元锦打开门,自己先进去,才示意赖三可以进入。

    后面的侍卫自动停下,不管怎样,郡主现在名义上是个闺阁少女,他们这些男子不好随着进去。

    越天意坐在花厅里,两手托腮,看着桌上一瓶白『色』梅花,不知在想什么。

    “哎,小郡主,三哥来看你来了!想不想我?”赖三走过来,大剌剌坐在她身边,屋子里两个小丫头都不禁皱起眉头。

    小郡主转头看着他,『露』出笑容,叫了声:“三哥。”

    “三哥这次可得着好东西了!你看看,漂亮不?”赖三说着掏出首饰,一件件摆在桌子上给她看。

    “来来,都给你!这个戒指最好看,我帮你戴上。”赖三强忍着快从嘴里跳出来的心跳,抓过小郡主的手,喉咙发干,嘴里都是苦的。

    他此生第一次,知道了极度紧张是什么感觉。

    那天刺客手上那个印子,他很熟悉!不是胎记之类的,而是冻疮!就快治愈了的那种冻疮!现在已经是浅浅的一点绯红,最多十天,就会完全没有痕迹,和正常的皮肤一模一样了。

    这是冻伤之后,及时擦了生鸡油的结果,冻疮在赖三的生命中早已见惯,他身边的人每个人都长了不少,可那是在他生活的棚户区中,而在这太史府中,他却只见过有一个人会长这种本应人人都有的玩意。这个尾指上冻疮的形状、位置,他都十分熟悉,他曾经每天晚上都拿着那只手按摩小半个时辰,直到一块鸡油化去,所以才将养得这么好,怎么可能不熟悉?

    为了这一点点疑『惑』,为了这一点点可能,为了这一点点让他明明觉得根本不可能的可能『性』,他曾冒着生命危险去掩饰!从小到大,他曾饱受恶意,所以也能感受到太史大人眼中的杀机。

    是不是你,马上就知道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小郡主今天看他的目光也深沉了很多,到底是不是你呢?他在心里呐喊着,手也有些抖了,他抓着小郡主的右手,拿着戒指往中指上套,眼睛却向着小手指的侧面看去。

    “住手!”元锦突然上前,一把扯开了他,“你如此无礼!郡主的手也是你能碰的吗?”

    “我戴上就走!”赖三急道,“就戴这一个!”

    “滚!立刻滚出去!”元锦怒极,将他推到一边。赖三猛然回头,怒瞪着她,双目泛红,好似一只愤怒的野兽,准备扑上去将她撕成碎片一般。元锦竟被这股不要命的气势吓了一跳,倒退一步,随即大怒,呵斥道,“你想怎么样?”

    “我要!”越天意突然开口,“好看!我要!”她自己将手伸到赖三面前,定定地看着赖三,还故意侧一下,将小指这边冲着他,这一下,终于看清楚了。

    冻疮的印子还在,又过了六天了,不仔细看已经看不出什么来,只有那么一点点的浅红了,马上就要好了。

    赖三失魂落魄地给她套上戒指,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又勉强坐了一会儿,就告辞回去。

    路上侍卫奇怪刚刚来的时候话痨一般的人怎的封口了?问他,他勉强一笑,说自己有点害羞。侍卫虽然惊诧于他的脸皮也会害羞,不过这不关他的事,送赖三回去,他就去顾子期那边报告事情的经过了。

    这个晚上自然是失眠的,要心多大的人才能在这种情况下睡着?赖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心中波涛潔湃。

    他的脑子里,全是越天意将手主动伸到他面前,然后定定地看着他的那眼神。

    那样深沉的目光,他从来没想过,会出现在这个冰雪般女孩的脸上,小傻子,你到底想说什么呢?

    赖三以前没做过危险的事,趋利避害是他的本能,也是生存之道。他活得太不容易,所以他只想好好活着,并没有想过逞能去做英雄什么的。

    可是……小傻子,你到底想说什么呢?

    他怕死,也怕惹下自己承担不了的麻烦!

    可是,小傻子,你到底想说什么?

    那个可怜的、弱小的、冰雪一般晶莹的小傻子……那个每天听着他胡说八道才能入睡的小傻子……那个离开他就不知道能不能过得好的小傻子……你到底想说什么呢。。

    第二天,穆延陵来问他意见的时候,他说他非常愿意!穆延陵对这个意料中的结果很满意,发现他双眼通红,熬了一夜未眠,又好生勉励安慰了一番。

    接下来是极其烦琐的各种程序,赖三详细知道了什么叫三媒六聘,他被人带着在各种衙门陀螺一般来回转,不过真的按照这套完整程序走下来,时间需要一年多,既然宣称郡主有孕,自然不可能等上一年时间,要越快越好才行。所以穆延陵看上去很着急,不知为什么,赖三看上去更着急,不但接连几个晚上都在屋子里『乱』走,而且大冬天的,嘴角居然上火起了个大火泡。

    因为这里面涉及了不少不宜公开的事情,所以穆延陵亲自过来和他敲定细节,说话方便些。

    “赖少兄。”穆延陵道,“找回郡主的封赏事宜,我已经给你选了六品致果都尉的官职。”

    “什么?”赖三一听就急了,“我要黄金!我要黄金!谁爱当这个水果都尉谁去当吧!我只认黄金。大人,你怎么这么没有信用啊,你都答应我了给我黄金的!”穆延陵现在名义上跟他是一条战线了,所以说话也没那么客气:“你要娶郡主,没有个身份怎么成?六品武官的身份已经有些低了,难道你还想在婚书上方写着白身,没有一点品秩?”

    “那我不管,你爱写啥写啥,反正我也不认识。”赖三脸红脖子粗地说,“没有黄金,今天我就说啥不能答应,好端端八百两黄金,换什么水果都尉,你当我是傻子吗?你们官府也不能这么欺负人!老子……老子不洞房了!”

    穆延陵怒气冲冲道:“住口!你这个无知的……”他停了一下才抑制住怒气,“你即刻给我去领致果都尉的官职,一千两黄金,本官私人给你!”

    “真的?”赖三抬起头,惊讶地看着他。

    “废话!”穆延陵一甩袖子,“一千两金子,在本官眼中什么也不是!只要你老实听话,自有你的好处!”

    “我真的又能有官职,又能有金子?”

    “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别人寒窗十载,求之不得。你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得到!”穆延陵鄙夷地瞟了他一眼,“你满意了吗?”“哦呵呵呵,满意满意。”赖三笑得眼睛咪成一条细缝,“穆大人,你真的不是我亲爹吗?”

    穆延陵脸又黑了一分。

    六品致果都尉是个什么官职?赖三心中一直没有概念,只知道是大官,比县太爷还威风的大官。

    等有人把文札连同一方四寸金印送来,给他详细讲解之后,他才知道这个致果都尉在定西王治下官员体系中意味着什么。

    致果将军与勇毅将军两个称呼,乃是开国之初定西王爷领兵征战的时候,麾下最为勇猛的两位领兵将军的封号,他们二人跟随第一代定西王爷,征战半生,不知杀了多少蛮族,立下赫赫战功。大兴太祖皇帝亲封这二人可承袭的一品将军!子孙每代递减一品,勇毅将军一脉相传,如今已经传了五代,降为六品都尉,是为勇毅都尉。而致果将军却比较悲催,他倒在黎明前,最后一战的时候死在战场上,并没有留下后人,光剩下一个空的名号了。

第12章 一朝成了“美傺公”(5)() 
如今这个封号被穆延陵拿出来做悬赏用,跟着勇毅将军那边一起递减,到了六品致果都尉。如果还是将军的品秩没有递减,无论如何也轮不到赖三捡这个便宜,如今混子赖三不过是牺牲了两个肉包子,便一步登天,蚊龙出海,呃,泥鳅出海,不但自己成了人上之人,便是他将来的儿子,也可以顺袭为七品校尉。

    不要以为七品是瞧不上眼的小官,开玩笑,有几个官位还带管儿子的?别的不说,便是太史穆延陵自己的亲儿子穆青峰那个车骑都尉,也是朝廷特旨亲封的,他也不能传给儿子啊!而且王府兵权,名义上一直在致果、勇毅二将手中掌管,别人是碰也不能碰的!虽然大部分兵权已经被穆延陵实际控制好几年了,但名义尚在。致果都尉有权有背景,又能传袭,这个职位的含金量着实很高。

    第二天,难得的冬日暖阳,风也不大,路边耀眼的积雪似乎也不那么凛冽了。刚刚上任一天的致果都尉,带着衙门里的十个兵丁,太史府的十个侍卫,骑着一匹玉花骢高头大马,穿着里外全新的官服,披着狐狸皮的大氅,摇头晃脑、得意扬扬地回他的棚户区炫耀去了。

    富贵不还乡如同锦衣夜行,没有以前身边人羡慕的目光,成功的喜悦将大打折扣,像赖三这样轻骨头的人哪受得了这个?自然是要回去『露』『露』脸的,由于赖三其实不会骑马,所以一路上走得是很慢的,生怕他掉下来出丑。中午出发的,到了棚户区已经快晚饭时候了。

    赖三下马便吆五喝六地喊了起来,随着他熟悉的喊叫,见到衙役士兵前来,本能躲入房中的人们慢慢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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