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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老师-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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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后来我听说,阿杜的经历很复杂,曾经吃过很多很多的苦,好不容易熬到后来,才凭借一首他一定很爱你红遍大江南北,才得以实现他唱歌的梦想时,我突然觉得,他在演出时做的那个动作,或者就是在表达自己的心声,正是因为那四个字,他才能不断地给自己加油,最终坚持到成功那一刻啊!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那时候依娜能够不管有多苦,都全心全意爱周子贤到底,那后来他们俩的人生,就一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毕竟,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如果依娜拿出恒心和毅力,周子贤的心就算是铁打的,那也得被依娜给融化了啊!

    可惜,依娜最终还是没有坚持下来。我想,或许可能是因为依娜其实还年轻,可能根本还没有懂得什么叫真正的爱情吧,所以,在离成功不远的地方,她停下了自己的脚步。

    当然了,暂时还没有结果,那还是后话,咱们暂且撇开不提。

    英语课结束了。周子贤宣布下课,大家喊过“老师再见”以后,周子贤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依娜,拿起备课本走出了教室。

    我回头和雅华随意地聊着天,我们都不知道,是该过去和依娜说说话,让她开心开心呢,还是不要打扰她,让她一个人静一静?

    梦云也没有过来,她的同桌给她分了些糖吃,她也没好意思给我们拿,也不好意思刚吃了人家的东西就走,于是她只好装作没看到我们的样子,和她同桌吃糖说话。

    瞧我们那时候真幼稚、真可笑啊!你吃你同桌的糖自然不好拿来给我们分了,我们又不会见怪,这有什么关系呢,还不敢看我们了。

第136章 这世界很小() 
我又转头看依娜,她正仰头望着天花板,长长地叹一声气,然后又低下头来,信手在草稿本上写着画着,我和雅华凑过头去一看,她的草稿本上写的全是周子贤和小波的名字。

    依娜这时回过神来,赶紧把手盖在草稿本上,脸红红的,不让我们看。

    我惊讶地叫道:“这有什么关系啊,还不敢让我们看!”

    依娜不好意思地合上草稿本,放到抽屉里,站起身来对我们说:“走吧,下课了,我们去门口走走。”

    梦云既然不方便理我们,我们也就只好不去打扰她了。于是我们三个人往教室外面走。

    走出教室,突然觉得天地在一瞬间变得宽阔多了,心情也顿时豁然开朗起来,仿佛之前所有的困扰和伤感都变得多余的了、微不足道的了。

    这个发现让我很惊喜。所以在成长以后,每当我想不开了,难过了,我总要提醒自己走出屋子,看看外面的天,这时便会觉得所有的困扰都微不足道了,于是困扰也就不成其为困扰了。

    虽然我是这样的感受,但是依娜却不是。她依然愁眉不展,心事重重。

    话说,那时我也小,一点也不会安慰人;而雅华又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安慰的话更是不知从何说起,于是我们便只能默默地陪在依娜身边。

    我们默默地,便显得我们好像根本不存在似的,依娜一个人靠在树底下,长吁短叹起来。

    汗,又叹气了!

    我也跟着叹气之余,突然发现30班的教室里,陈学兵正站在窗户里面往外看雅华。

    当发现我看到他时,陈学兵有些不好意思地回过头坐了下去,我不禁乐了。

    “笑什么?”雅华不解地问我。

    听到雅华的问话,依娜也转头看看我。算了,这个时候依娜心情正不好呢,我就不要逗雅华了。把雅华逗脸红了吧,她有可能会迁怒到陈学兵身上,反而会更反感陈学兵了。

    就好像我堂弟小时候,大人总爱逗他,说邻居家的小妹妹很漂亮,长大以后给他娶来做老婆。那时候我堂弟多小嘛,才五、六岁,哪知道娶老婆其实是好事呢?见大人见拿这个事来逗他,他便以为娶老婆是件讨厌的事,又认为如果不是因为邻居家的那个小妹妹,他也就不会整天被大人拿来开玩笑了,于是他一气之下,便在路上拦住邻居家的小妹妹,把尿撒在人家身上,以此解解自己心中积压的闷气。

    这样一来,我堂弟倒是解恨了,可人家那邻居家的小妹妹才最伤心,也最冤枉呢!被大人拿来开玩笑又不是人家的错,凭什么要由人家来接受惩罚呀!

    我深深地记住了这个教训,因此拿陈学兵来戏弄依娜的事情,还是要少做,就算做也得有分寸,免得雅华迁怒到陈学兵的头上。

    虽然我没有拿陈学兵来逗雅华,但是雅华却意识到了,她立刻转头去看30班,正好,坐在窗户下那个位置的陈学兵刚好又转头来看雅华,两个人四目相对那一瞬间,两个人惊慌失措地收回目光,避开了对方的视线

    哈哈,有趣!我捂着嘴走回了教室,雅华正在尴尬的时候,我还是别留在那儿让她不好意思了!

    课间操的时候,依娜没有出现在操场上。我正吃惊地四处张望,寻找她的身影,梦云朝篮球场呶呶嘴,说:“那不是吗?”

    我扭头望去,——可不是吗?周子贤正在找她谈话,看周子贤的神情显得十分关切,可依娜却不像平时眉飞色舞的样子,此时她半低垂着头,显得一点也不积极。

    “啊,找她谈话了!”我喃喃地说。

    梦云说:“是啊!看她情绪不对,立刻就找她谈话了,人家还是很有心的啊!”

    可不是吗?如果是往常,依娜该会抑制不住的心动吧?可是现在,她居然好像一声不吭的样子,一点也不给人家面子,好歹来点积极的反应啊!

    我在操场上暗暗替依娜着急。

    我又想,为什么在篮球场上谈话呢?众目睽睽的,许多人都在悄悄地看呢。不过,周子贤也是为了证明自己心底无私吧,老师找学生若是关在屋子里进行秘密谈话,那才真正的令人生疑。

    他们谈话结束的时候,课间操正好结束。我们三个正要朝依娜走过去,这时,那位比我们低一年级的、声名狼藉的姓龙的男生从我们身边走过,他朝着我们三个人就扬起手嬉皮笑脸地打招呼:“嗨,三位美女,你们好!”

    汗!居然敢有人调戏我们哪,真是受不了啊!

    梦云立刻朝那姓龙的男生回道:“嗨,你好啊,丑哥!”

    姓龙的男生立刻笑了:“非常好!我欣赏你们的坦诚!”

    这句话引得我们哈哈大笑。说他丑他还夸我们坦诚呢,不错,不错,很有容人之量!这句话博得了我们对他的好感,如果一说他丑他就翻脸,那这人真是要多小器就有多小器呢,我们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小器的男人了。

    我们迎上去与依娜会合。依娜望了那姓龙的男生一眼,问我们:“知道他是谁吗?”

    依娜的问话把我们搞糊涂了。这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姓龙吗?还要怎么认识他?

    依娜说:“他就是小波那个同学的弟弟,就是他帮小波把钱塞到我抽屉里的。”

    不会吧?我们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梦云说话最快,“他不是罗锦中心校转过来的吗?怎么又跟小波的同学扯上关系了?你们学校是另一个乡呢!”

    依娜点点头,“姓龙的这个同学他妈妈是小波他同学的姑姑,是表兄弟。这个姓龙的男生小时候是在他外婆家上的学,所以他是在我们那个乡上的小学,他们从小关系不错,只不过我原来不知道。”

    啊呀,看来这个世界真的很小啊!一不小心,就碰到熟人的亲戚或朋友了!

    看来,要想脚踏两只船还真得小心,不然很有可能一不小心踏到对方的亲戚船上去呢!

第137章 多么可惜的事() 
梦云问:“周子贤找你谈什么了?”

    依娜情绪不高,说:“没什么啊!就是看我心情不好,问问我怎么了。”

    “哟,他还很关心你嘛!”梦云笑道:“这不是你梦寐以求的事吗?”

    “如果是以前,那可以这么说。”依娜低着头,叹了口气。

    梦云说:“难道小波一生病,你的生活就要停下来了,要走回头了?你的生活怎么都围着他转啊!”

    “不是这么说的”依娜低着头,说:“如果他生病跟我没关系,也许我不会这么自责,可是”

    我似乎完全能够理解依娜的心情,梦云么,似乎有些太理智了,理智到有些接近不讲人情了。小波也很值得同情的不是吗,他都把自己吃饭的钱都给了依娜了,这么好的男孩子难道不值得同情吗?

    而且我觉得小波也值得原谅,因为他虽然一心两用在先,但是先提出分手的是依娜,而且他在和依娜分手以后也和那个女孩断绝关系了。当他听说依娜有了新的感情追求时,他没有出来打扰依娜,而是默默地关注和支持着依娜,这样的男孩不应该值得原谅吗?

    如果我是依娜的话,也许我也会对小波心软,对周子贤的感情也会停滞不前,虽然我不明白,初恋的意义对于依娜来说可能也很重要。

    老实讲,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初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初恋到底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呢,还是第一次和一个人谈恋爱?

    如果说,初恋是第一次喜欢上的一个人,那我还真记不清谁是我的初恋了。我只记得,好像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就觉得我的班主任很好,我就悄悄地喜欢他,希望他是我的男朋友;十岁的时候,父亲的几个军人朋友到我们老家去玩,母亲和婶婶她们烧红糖姜茶来招待他们。

    其中的一个钟叔叔,个子很高(当然,那是十岁的时候的感觉,现在如果站在钟叔叔面前,也不知道会不会觉得他变矮了,就好像我表弟长大以后对我发出惊呼:“哇,表姐,你怎么变矮了!”)、皮肤也很白,一点也不胖,反正我觉得他帅极了!那时我就很喜欢钟叔叔,当时我非常遗憾,为什么我才十岁而不是二十岁,如果我是二十岁的话,那我就可以做钟叔叔的女朋友了!

    我对于钟叔叔的感觉相对小学班主任来说要强烈得多,可是终究不是第一次了,如果说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就叫初恋的话,难不成我的初恋是我的班主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还是钟叔叔要好一点,因为喜欢钟叔叔的时候我毕竟已经长大了一点点了,更懂事一点点了。

    如果说第一次谈恋爱才叫初恋,那我还是搞不清楚,究竟是要发生过接吻和拥抱之类的实质性的恋爱行为才算是恋爱呢,还是说两个人彼此有好感,也一起去逛过街什么的,但是两个人关系很纯洁,纯洁到连拥抱接吻都没有的呢?

    我因为搞不清楚这些区别,所以一直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初恋,自己的初恋又是谁。我一点也没有依娜那种关于初恋有多么难忘的感觉,很多人也都说,初恋对象是最难忘的人,甚至很多人结婚成家后还为了初恋情人背叛家庭、伤害亲人,甚至有的为了初恋情人铤而走险,比方说有的在银行或大公司、大单位的财务部门工作的人(又绕回到这里了),就不乏有为了初恋情人挪用公款最后锒铛入狱的。

    这又是一个我很搞不明白的事情,为什么对某些人来说初恋是这么的难忘,甚至有的人对于初恋的重视程度竟然达到终身难忘的地步呢?

    如果当时我向依娜咨询一下这个问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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