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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回现在沈约的眼前,沈约的泪水已然模糊。
她们都是好孩子,那个叫做小鸭的,满脸麻子的女孩,更是好孩子!
月光下,篝火前,泪水中,沈约来到了明香的面前。
原来,他早就见过她,只不过,没有认出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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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做什么名字?”
三年前,明香被沈约抱在怀中的,他是这样问她的。
已经记不清父母的模样了,只记得很小的时候,温暖的感觉离她而去,甚至连自己性什么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娘亲叫她明香。
因为脸上布满了天花带来的麻子,明香这些年一直过得很可怜。很多人看到她的样子,害怕她把疾病传染给自己,所以很厌恶她,甚至有人痛打她。
还记得那天,她蜷缩在路上,饿的一丝力气都没有,而不远处,有几个小孩正朝她扔石头。石头砸在额头上,流下的血却是红色的。
为什么我们都是人,却没有一个人关心我?
就在这时,沈约出现了,他看到这样的样子,皱起眉头,抓住一个小孩,狠狠的在屁股上抽了几巴掌,当小孩子一哄而散之后,沈约来到了明香的身边。
他认得这个小麻子,她虽然很丑,穿的却很干净。在周围乞讨,但很少有人给她吃的。
沈约给了她几次吃的,小姑娘显得很是高兴。给沈约磕响头的时候,被沈约拒绝,于是每天采摘几朵野花放到沈约家门口。
然后,她快快乐乐的拿着讨来的食物,高高兴兴的坐在了太阳下,脸上的灿烂,还有那双充满希望的眼睛,让沈约都为之动容。
沈约给过食物后,然后和爹爹一起到灵隐寺去看了几天书,回来的时候,管家居然说,可能那个小姑娘从沈约这里讨东西讨习惯了,这几天都在附近晃悠,他什么都没有给,害怕被缠上。
沈约没有理会田震云,出门散步的时候,正好遇到了这样的情景。
狠狠的打了田震云儿子屁股几巴掌,沈约把明香抱在了怀中。
“那时候,我快要死了,而且认为,没有人会关心,喜欢我。沈哥哥,你还记得吗,昏迷的那几天,我一直拉着你的手,害怕你离开。“
沈约当然记得,小鸭那时候,身体虚弱到了极点,而精神更是濒临崩溃。
沈约的救人,正好在那个时候,他如同大英雄一样的出现,而且将明香一把抱在了怀中。
那是从来未曾有过的体验,麻子脸的明香,从未曾被人如此的爱抚过,温暖过。
”然后,哥哥替我包扎好了伤口,请我吃好吃的,那段日子,我永远都无法忘记。但我没有告诉哥哥你,我的真名,我害怕你笑话我,这样的丑家伙,怎么能有这样好听的名字。”
灵隐寺中,沈约只是提到了明香,但却没有说,他当时差点收养了明香。
但沈神通不同意,无论沈约怎么解释,沈神通只是问沈约,你以后娶老婆不?而且田震云等人也不喜欢明香,害怕她传染天花给别的孩子。
于是,沈神通出面,拜访了这家豪宅的女主人。
她是另外一个给明香食物的人,而沈约解释了得过天花的人,反而不会再得的例子。
女主人长得也不好看,脸上依稀有当年出过天花的麻子。但她耐心的听沈约讲完,然后看着明香,将她搂入了怀中。
经过就是这样简单,明香在沈约家中呆了三天之后,成为了女主人家的一员。那时候,明香虽然不舍,但是长时间的流浪,让她对于分别,习以为常。
虽然对外说是丫鬟,但女主人把明香当作女儿一样的看待。
下面的日子,是很快乐的日子,女主人的一对双胞胎,非常的喜欢这个姐姐,总是缠在明香的身边,跑前跑后。
这时候,明香还是没有告诉大家她的真名,只是说小名叫做小鸭。
沈约给她讲过丑小鸭的故事,她把这个故事记在心底。也许有一天,丑小鸭能变成白天鹅,到时候,她会骄傲的对周围人说,我的名字叫做明香。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女主人的孩子患上了天花。女主人并没有责怪明香,但明香却不能原谅自己。
也许,真的是自己把天花传染给那两个小家伙,也许,自己真的是不祥之物!
沈约那些天,经常去女主人家帮忙,种过牛痘的他,倒不害怕被传染。可惜,牛痘之物只能起到预防作用,对于天花本身,却没有效果。
“沈哥哥,那些日子,阿妈家中的仆人都避让三舍,但只有你不畏一切,过去帮忙。你还挽起了袖子给我看,说自己以前得过天花,出过痘了,所以不害怕。开解我,把我抱在怀中安慰。”
黑暗中,又是沈约温暖了她,让她明白,自己并没有错。
可是,两个小家伙,还是死了,女主人没有得到痘神娘娘的垂青,最后,一把火烧掉了整个豪宅。
院子中的篝火在熊熊的燃烧,两个人面前依稀浮现出当时的场景。
女主人性陈,虽然相貌平常,但为人却是极好,沈约甚至给沈神通开过玩笑,说你和她正好配成一对,反正你也经常到陈家去,爹爹你相貌堂堂,孤身一人,女主人也是,一定没有人说闲话。
说起来,当时沈神通也有些意动,但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改变了一切。
“事后,沈哥哥和伯父想要收养与我,可惜我那时候,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带着女主人的骨灰,回到她的故乡,将她安葬在那里。”
沈约点点头,明香那时候下定了决心,父子俩也没有办法,唯一能做的,是为她找了一个商队,出重金请商队的人照顾明香,并给他们许诺,如果能送明香回来的话,还有重金想谢。
“明香,你将她们的骨灰送回去了吗?”
“送回去了,然后,我又回到了海州城。”
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千里迢迢的跋涉一个来回,各种艰难险阻不言而喻,但明香却做到了。可惜因为在女主人家乡呆的时间比较长,商队没有理会明香,走到了另一处。明香于是一路上乞讨者,一路上回到了海州城。
“对不起,明香,我没有给你太多的银子。”
“不,沈哥哥,你这是保护我,如果我身上拿着太多的银子,路上早就没有命了,而且就算是这样,你给我的十两银子,走到半路上,就被人偷了。”
明香笑着,她怎么会不明白沈约的用心?那十两银子,她本来都不想带,但沈约告诉她,如果路上有人偷她的银子,发现没有,说不定会损毁或者动骨灰盒。
“明香,对不起,我那时候,应该陪着你走一趟的。”
明香笑了笑,沈约做的已经足够了,他给她的温暖,就像是最亲的哥哥一样。
“好不容易回到了海州城,但我不想去见沈哥哥,因为害怕,给你传染了天花。“
这也是她为什么要去送陈妈妈的原因之一,沈约的解释并没有消除她心中的恐惧。她回到海州城之后,只想远远的看沈约一眼,然后就离开。
”我在路边的一处痘神娘娘庙中休息,结果,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那时候,正是孔家将种牛痘制之法哄传天下之时。
明香的那个梦中,有神灵在不甘的咆哮着,愤怒着,无边无际的神力,向着这个痘神娘娘庙中汇聚。
半年前,女主人的孩子得了天花的时候,明香天天跪倒在地上,对着痘神娘娘祈祷,愿意奉献出一切,来挽救两个孩子的命。
海州城中有龙女殿,所以城内的痘神娘娘庙神力不容易进去,这个痘神娘娘庙,是距离海州城最近的一处。
“天花传播天下之后,痘神娘娘反应过来,她一千多年的积累,却在瞬间化为了乌有。而且,随着时间的变化,没有了祈祷,剩下的只有诅咒,痘神娘娘甚至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
她来到了那座庙中,准备找一个信徒,让她成为神使,然后对海州城进行血祭。既然神灵之位成为虚幻,那么她就借用信徒的身体,先杀光海州城的人,然后用那些人的血肉灵魂,重塑一个现实中的神躯,或者建立起地上神国。”
听完这惊魂无比的故事,沈约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那么明香,你没有事情吧?”
“说起来很幸运,痘神娘娘那时候怒火中烧,想要报仇,而天色正晚,我正好是那个庙中唯一的信徒。于是,痘神娘娘就附身在我的身上,到海州城中大杀一通。”
“然后呢?”
“我对着自己的胸口上,来了这样一下子。”
明香脚下,有一把长长的钩镰枪,那时候,明香拿着这把武器,给自己胸口上一下。
“你?”
沈约一下子愣住了。
“我曾经是痘神娘娘的信徒,但等陈甜甜和陈欣欣死了之后,等女主人**了以后,我只想让痘神娘娘去死!而且,沈哥哥和伯父,也在海州城中。
沈哥哥,你一定要记得一件事,那就是,人的灵魂,和神灵的没有区别,只要你不被迷惑、被屈服或者被吓跨,那么你就是和他们一样的存在。”
当一个人祈求另外一位神灵救她的亲人,当时是无比的虔诚,但这有一个很前提,是神灵出手救人了。
“因为信仰崩坏,那时候痘神娘娘的神智不是太清,所以居然没有发觉我的真实想法。我给自己胸口上一击,但这一击,并没有杀掉我自己,也没有杀掉痘神娘娘,相反,痘神娘娘的神力救活了我,而她和我做了一个约定。”
“这就好,明香,我还以为,这一切都是痘神娘娘的所为,既然是这样,你前面说的,那个要杀百万人进行血祭,是骗大哥的吧?”
“不,是真的。”
明香微微的笑了笑,站了起来。
“我真的要进行一次血祭,杀光整个海州城的人,让痘神娘娘满足我的一个愿望,让她们复活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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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章 无法抗拒的爱与死
什么东西,对你最重要?
为了权力,放弃了一切的尊严和亲情,不惜代价的向上爬,直到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失去妻儿男子,拿起了手枪,凝视着照片,对着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女子苦练十余年,隐瞒了绝症的消息,拖延了治疗,微笑着在舞台上翩翩起舞。
有人贫困一生,看起来苦大仇恨,但却跳入江河中,救出陌生的孩童,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而对于明香来说,她要做的,是复活那三个人,陈姓的女主人,还有那两个孩子,陈甜甜和陈欣欣。
就算是需要以海州城两百万人为代价,就算是成功的几率不到一半,她也无所谓。
这世上,有谁会为她无缘无故的哭,有谁会为她无缘无故的笑?
只有那些真心喜欢你,爱你的人,才会这样做。
两个小孩子,在阳光下,说起了小鸭姐姐,突然哭了起来,小鸭姐姐这样难看,以后怎么会有人喜欢,然后生小孩子?不要紧,我们喜欢小鸭姐姐就行了,至于孩子,到时候,我们把自己的宝宝给小鸭姐姐,不就行了?然后,他们笑了,笑的是那样的开心。
他们跑去告诉小鸭姐姐,用最郑重的语气说了这件事。
这世上,谁会为你日夜不眠,谁会为你叠被缝衣?
明香病了,陈思源在床头陪了她三天。因为从小流浪的缘故,明香睡觉时候,经常做噩梦,将被子踢到了床下。女主人每天晚上都会起来看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