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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无人尸语时-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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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全没听进去。

    满脑子,都是苏晗和他眉尾的痣,直到手里的东西被一双微凉的手接过去了,抬头一看,是白洗出来了。

    “走吧。”

    “你看见苏晗没有?”我望着白洗:“身后跟着的就是苏晗对不对!”

    白洗摇摇头:“刚才……没有留心,你知道,苏晗不想让咱们发现,就不会让咱们发现。”

    可他故意出现在了寿衣店老板面前,不就是想着刷一发存在感么!

    是在提醒我们,不要忘了找他的目的?

    “苏晗做事,总有自己的原因。”白洗温和的说道:“你只要……”

    “这里没你什么事。”夏恒拨开了白洗,把手里东西往白洗身上一丢,自己空出手来牵上了我的手:“我答应你。一定尽快把他找到,等他无所遁形的时候,你想问什么,就问什么——我帮你揍他也可以。”

    夏恒的手,就算冰冷,也让人心里安稳。

    “好。”

    白洗挺不乐意,丹凤眼翻了个大白眼。

    回到了店堂里面,早先的水渍脚印现在早就已经消失了,老头儿把白洗捧来的东西摆好了,端详着纸人纸马纸花圈,忽然问道:“这些个东西,真的能烧给我?”

    “阴间有人专门负责阴阳之间物品的流通,”夏恒说道:“这点你只管放心,现在东西买好了,带着我们,将苏晗碰到过的地方,全找一遍。”

    老头儿赶紧答应了下来:“没问题,我领着你们随便找!”

    说着,顺着这个小店开始介绍:“苏晗那会在这里刷牙,大小伙子非用什么荷花味儿的……还有这里,他也经常在这里乱转,掏走了不少桂花松子糖!”

    我们跟着筛选了一圈又一圈,却连根毛都没找到,让人心里十分不爽——这还不如前几次,帮他收拾烂摊子方便一些,好歹事情办完了多少能有点线索,这可倒好,他藏这么隐秘,是想着拖延时间还是怎么着……

    真要是这样,他为什么拖延时间?

    老头儿跟着我们猫了半天腰,连声叫苦:“我这不行了……你们先找,反正店就这么大……”

    本来老头儿回到了自己的身上,就不是“复活”,而是“附身”,用起来肯定不如活着的时候得心应手,更别说他这个岁数,活着也得心应手不了。

    我有点一筹莫展,夏恒让我去休息,自己还在仔仔细细的翻弄着那些个东西,正在这个时候,萍姐姐懒洋洋的说道:“费这么大的劲头干什么,姜茶不是能看到我们污秽的记忆么?去看看那老头儿的,说不定能挖出什么线索来。”

    “这倒是个法子,不过涉及到人家的隐私,”我望向了老头儿:“恐怕不太好吧?”

    “死都死了,”萍姐姐不屑的说道:“有什么好不好的?”

    老头儿一愣:“你真能看见别人的记忆?”

    “苏晗把这个本事分给我了,”我说道:“不是别人的,是鬼的。”

    “那也行啊!”老头儿立刻来了精神:“就是说,你真能看见我的记忆是吧?”

    “您这是问了第二次了。”

    “那,你看看我的记忆吧!”老头儿特别认真的说道:“正好……我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帮我看看,那段记忆是不是还能找回来!”

    “可以是可以……”我还没来得及说完,老头已经一把拉住了我的胳膊:“怎么看……”

    只要能碰到……就能看……

    我想说的话还没说出来,已经跌到了老头儿的记忆之中了,我还没问,他那件重要的事情,到底是个什么事情呢!

    “双王,四个四,两炸!”老头儿得意洋洋的跟寿衣店老板说:“给钱!”

    “欠着欠着……”

    寿衣店老板欠他四十块钱没还,是这事儿么?

    不……不对,这只是他忘记的重要事情之一,他的记忆雪花一样的翻滚而来,什么卖猪肉的肉不够欠了他一块,上次出去买油,卖油的大姑娘少给他盛了一勺,都是些个鸡毛蒜皮,看来对他来说,这忘记的重要事情也够多的。

    看这些小事看的快要絮烦的时候,忽然心里有了一种特别沉重的感觉,像是接下来的这件事情,想要看到,却不敢看到……

    眼前一片明亮。街上人来人往,也正是初春时分,街上都是芝麻油的香气。

    走在街上的人身上穿的还都是古早古早以前的衣服,立领带扣袢,显然是手工缝制的。

    这个是……什么年代?

    有风从耳朵旁边掠过去,我反应过来,这视角是个在卖力骑自行车的少年。

    这个少年眉清目秀,一双大眼,一看就特别招女人喜欢,身上穿着的衣服虽然不算特别精致,倒也干净整洁。

    这是谁啊?

    不过他总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在了老头儿的记忆之中,我仔细一瞧,认出来了,这不就是那个老头儿年轻的时候么!

    我不由得啧啧称奇,想不到他居然也是个人模狗样的倜傥少年,真是小瞧他了。

    少年一鼓作气到了一个铺子门口,也顾不上把车停好了,随意让车倒在青石板路上。自己就冲进去了:“爹娘,你们托三癞子急着把叫我回来为着什么事啊?那家伙也不说清楚了!”

    这个铺子,跟他自己的一样,也是个首饰店。

    店堂里面有一对中年夫妇,瞧见少年回来了,都面露喜色,那妇人高高兴兴的说道:“丁烨,你回来啦!快来,今天开始,你就有个大姐了……”

    说着,将一个躲在她身后的小女孩儿给拉了出来,那个小女孩儿看样子比他年长几岁,穿着件崭新的大红袄,满脸的羞涩,长的倒是挺可爱的,腮上一抹红,正跟门口的桃花瓣一个颜色。

    被称为丁烨的少年老头儿——有点怪,但姑且就这么称呼他吧——心里像是被个兔子撞了,心里暗想着,这谁啊?长的倒是还行。

    我好奇了起来,失散的亲人么?

    “等过几年,你长大了,大姐就可以给你当新娘子了。”妇人拉了那小姑娘的手放在了丁烨的手上:“她这手巧得很,以后你打首饰,正能给你描花样子。”

    哦,我明白了,是买来的童养媳。

    小姑娘的手又白又软,水嫩嫩的。

    丁烨望向了小女孩儿,脸上有点发烧,但还是以一个少年特有的天不怕地不怕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儿早把头低下去了,只忸怩的看着自己脚上绣着金鸳鸯的绣花鞋。

    害羞?

    “娘,她不搭理人。”

    “誒,”妇人低低的说道:“你大姐……听不到,没法说话。”

    丁烨一愣,嘴角撇下来:“是个哑巴……”

    “这也省得嘴碎,以后跟你娘似的,你受得了!”身材魁梧,长相老实巴交的丁烨父亲说道:“能找到媳妇就不错了,还是你娘用你姥姥留下的耳环换来的,挑三拣四,不知道现如今是个什么年景?隔壁黄胖子六十了也没找到媳妇!”

    丁烨不太乐意,但他这个年纪,也还不知道,媳妇具体是怎么个情况,就当家里添了一个吃饭的。

    大姐其实是有名字的,还挺好听,据说是五月出生的,她那个读过书的爹起了个名字叫筱夏。

    可惜她那个爹没了之后,再也没人跟她喊这个名字了。

    她除了会描花样子,只会写这两个字。

    渐渐的,大姐跟丁烨熟悉了起来,大姐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很爱笑,眼睛眯起来弯弯的,像是枣树上面挂着的月牙。

    其实……挺好看的。

    有时候丁烨出去玩儿,大姐就去叫他回家吃饭,大姐不会说话,只是不停的招手,丁烨没看见,她就来拉丁烨的衣角,牵丁烨的手。

    小伙伴们都偷偷的笑。

    从此以后,他身边的小伙伴都嘲笑他:“丁烨有个哑巴媳妇!丁烨有个哑巴媳妇!”

    丁烨就烦了,再看见大姐来,就招手让大姐赶紧走。

    大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咬着嘴唇就是不走,眼睛里面盛满了惶惑,像是不明白为什么丁烨忽然这么凶。

    丁烨的小伙伴们起哄:“哑巴媳妇叫你回家生孩子哩!”

    丁烨耳根子都烧起来了,觉得大姐真不会看眼色,对着大姐瘦弱的肩膀一推:“不是叫你别来了么!”

    大姐的身材跟纸糊的似的,轻飘飘的就倒下去了。

    丁烨没扶她,扬长而去。

    大姐自己站起来跟着他回到家里,什么也没说,丁烨的妈妈问大姐衣服为什么脏了,大姐比划着意思是自己摔的。

    丁烨的妈妈慢慢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偷偷跟丁烨说:“你自己的媳妇你不疼谁疼?你傻不傻?你疼她,她会加倍的疼你。”

    丁烨并不懂疼不疼,只摆摆手:“别让她再来叫我吃饭了,人家都笑话我。”

    “傻小子!”他娘戳了他的脑门一下:“你呀,大了才知道,身边有个女人多好。”

    从此以后,大姐倒像是明白了什么,再也不敢当着别人的面跟丁烨多亲近,见了人来,赶紧就离着丁烨远点再远点。

    丁烨这才松了口气。

    可是有天,他出了门回来,看见一帮子小孩儿正在对着买菜的大姐扔石头子:“臭哑巴!臭哑巴!”

    丁烨只觉得一股子火就冒上来了,他跟那几个小孩儿打了一架,打出了一身的伤,大姐急得直哭,想挡着丁烨。却被丁烨推开了:“离远点!”

    他其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保护一个害的自己被人笑话的哑巴。

    大概他的行动反应的比脑子快吧。

    灰头土脸满身是伤的回到家里,又被爹妈一阵臭骂,大姐却难得的笑了,还像是一弯月牙。

    丁烨觉得大姐幸灾乐祸,瞪了大姐一眼,挺懊恼的想,又被她害了,可奇怪的是,他倒没后悔。

    后来,他们俩慢慢的长大了,也到了快成家的岁数,丁烨常常看见大姐在悄悄的绣花——她手巧,什么花样子都画的出来,并蒂莲花,五彩鸳鸯,花好月圆……全是成婚时候用的。

    丁烨说不上欢喜也说不上难过,因为他根本也不留心大姐。这一阵子,他正跟前村裁缝店的小女儿小桃儿玩儿的好。

    小桃儿一副好嗓子,唱起了歌儿来,跟百灵鸟一样,听得丁烨心里麻酥酥的,不仅会唱歌,说话也好听,清清亮亮的,丁烨哪一句都爱听,于是天天想着去找裁缝店找她,小桃儿也并不讨厌丁烨,她最喜欢刚出师的丁烨打出来的首饰。

    丁烨有天分也勤快,打出来的样子谁见谁夸,无论银钗子铜手镯,就算不值钱也好看,由不得人不喜欢。

    丁烨有天给小桃儿打了一个桃花簪子,偷偷在村子外面的桃花林送给了小桃儿,小桃儿喜欢的了不得。俩人在桃花树林下面牵过手,小姑娘的脸也跟那天他初遇大姐的时候一样,泛着桃花的颜色:“丁烨,我一辈子都给你唱歌好不好?只给你唱。”

    他们俩那一年,一个十六,一个十七,一辈子是个什么概念不知道,反正一瞬也不想分开,但凡分开了,那心里滚油煎熬似的难受。

    丁烨点头,心口都泛柔:“我给你打首饰,我给你打一辈子首饰。”

    他倒是忘了,那些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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