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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饼鹅蛋脸究竟是个什么样的脸啊!
其实就是又扁又椭圆。
“喂,看清楚点啊,那才是你的宁筝妹妹!”
福至一下子躲到龙香的身后,因为这个很自来熟的男人身上带着股浓烈的烟味儿,熏得人直流眼泪。
这男子看上去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中等身高,嘴巴下面有点小小的胡茬。
“你是。。。。。。三表哥?!”
“怎么,你三表哥长的越来越帅了吧,宁筝妹妹,你是越长越好看了,刚才我都没认出来!哎?表叔表婶呢?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宁筝立即揽过福至,“我爸妈工作忙,实在来不了,这是我的大学同窗肩好友闺蜜,李福至是也!”然后又指了指龙香,“我闺蜜的男朋友。”
福至差点没一口唾沫淹死,还男朋友?白天的龙香要真是男朋友,福至能乐的屁颠屁颠的,可是这晚上的龙香是男朋友,福至要血流成河啊!
宁筝和三表哥打闹了一会,然后见天色不早,三表哥就带着他们三人前往张家别墅,并没有从杜家村穿过去,而是绕了个远道,从后面走的,不仅费时,而且崎岖,福至脚下绊了一块石头,就在要摔倒至极,龙香赶忙扶了她一下,随即拉着福至的手,小心翼翼地防止福至再摔跤。
正当福至感觉,要是这个世界永远是白天就好了的时候,听到身后一声邪恶的低笑,带着淡淡的鄙夷。
“呵!蠢货。”
那声音较小,宁筝和那个三表哥没有听到,但是福至却明白,此刻乃是一天最不幸的时间,下午五点!
同时被拉着的手也被无情的甩开。
“对了,三表哥,我记得小时来这的时候,好像是直接穿过杜家村就到了,怎么要绕这么远?”
龙香双手背在头后,垫着自己的脑袋,挑起一只倒吊的猫眼,细细地观察三表哥那不自然的表情。
“呃。。。。。。是这样的,我爸想把杜家村变成旅游胜地,这帮农村人不懂还瞎搅和,觉得这是在破坏风水,我爸想想作罢,这帮人还得寸进尺,竟然把从杜家村到张家别墅这条道给用砖砌成墙了,根本没法走!”
“我说的呢,在杜家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路,结果一打听还差点被别人打!”
龙香跟在福至的身后。露出一排白牙,轻声地笑笑。
“嘻嘻。。。。。。”
第四章 嫁衣冢(2)()
大约又走了半个小时,杜家村渐渐远去,只能看到一些小房子坐落在路两旁时,三表哥说,到了。
夕阳西下,已是傍晚,荒郊野另没有城市里那么多路灯,大约一个村才有那么一两个,所以从杜家村到张家别墅中间这段一直没有路灯。
直到能看到那被如血残阳映射的别墅,福至觉得全身发凉,这明明是快要夏天了,她竟然觉得发凉。
这栋别墅就像是被血包围了一般,那一束束残阳的光线照射在别墅上,就像是从窗户里渗出的血。
“到了到了,快进去吧!”
福至从未看见过这么大的房子,三层加一个地下室,周围停着很多辆名车,那是福至梦寐以求的车,所以福至一下子忘记了那刚才莫名的恐惧感,被宁筝拉着手满心欢快地跑进去。
一进去,福至立即心跳不已,整个室内的漆色是用米黄色粉刷的,高贵却不失温馨,仰头能直接看到顶层的玻璃窗,据说这种玻璃窗是可动的,阳光好的时候,主人可以坐在房间里,按开顶层窗的开关,那窗户就会自动打开;左面是用餐房,就这个,足足就有福至家三个那么大!
这人哪,真是一富富三代啊!福至看的双眼晶亮,真想就一辈子住在这不走了。
“不走了?”
“嗯嗯!”
“行,到时候你可记得你说的话啊!”
龙香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福至的身边,低头轻声说道,弄得福至全身凉飕飕的。
宁筝的表叔很好客,六十岁,头发花白,但身体硬朗,十分健谈,他的六十大寿在三天后举行,但今晚晚饭时,却叫宁筝和福至离着他最近,依次排开,宁筝旁边是表叔的大儿子,今年已经三十六岁,旁边是妻子,怀里抱个四岁的小女孩儿,叫张凝;再旁边是表叔的二女儿,三十岁,未婚老处女。
福至的旁边坐的必然是龙香,他身上散发出的大海气息越发浓烈,福至真有种想吐的感觉。
龙香旁边的自然是三表哥,他肚子响了好几声,等着开饭。
这位六十岁的表叔有很好的传统习惯,食不言寝不语,所以整个餐厅里没有人说话,除了筷子勺子碰撞碗的声音,只有下人来来回回端菜的轻微脚步声。
“咚!”
这一声,好似有什么特别重的东西从二楼的某个房间上方掉落在地板上,大家同一时间抬头往上看,本能反应一般,即使从这里只能看到顶层的窗户。
这一声震响真是惊吓到福至和宁筝了,两人的心跳都在剧烈加速。
表叔倒是面色平静,对着一旁佣人说:“你上去看看,是不是小少爷又在闹事。”
小少爷?也就是说宁筝的这个表叔还有一个儿子,难道是老来子?不对啊,就刚才那声音,那哪是小孩子能制造出来的声音!
“咚!”
又是一声,这种声音弄得福至心发慌,根本没有心情再吃下去,可是一旁的三表哥竟然不在乎地吞饭,对于这震响只是揉揉耳朵而已。
紧接着,那佣人跑上楼,开门的一时间,里面传出了惊呼的叫声:“女人,鬼!鬼!好恐怖”他越说越惊慌,最后十分孩子气“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听声音差不多十几二十岁,可是怎么这么幼稚!
佣人安慰了一会儿小少爷,叫他先去屋子里等着,继而又下楼。
表叔说,继续吃饭,继续吃饭!
然后看着福至不解的表情,解释道:“我这辈子不知道造了什么孽,老大老二老三都挺健康的,只有我的小儿子,是个傻子!”
福至见这表叔将碗筷一放,知道自己提起了不应该提到的事情,宁筝也停了下来,全家人都一致看着福至,弄得福至全身都麻麻的。
宁筝最会调节气氛,夹了些菜在表叔的碗里,说:“表叔家的菜真好吃,看来要多住几天了,我舍不得表叔家的菜啊!”
表叔“哈哈”一笑,这才又恢复到刚才的表情,说了句“吃菜吃菜”之后,大家又陷入了食不言的状态。
就在福至这碗饭快吃完了的时候,又是一声“咚!”
福至差点没把手中的碗筷摔掉下来,她猛地抬头向上看,这次却没有一个人跟她一起抬头看,而是都被她这举动弄得奇怪,纷纷去看她。
表叔以为福至害怕那“咚咚”的振声,说:“没事,我小儿子每天就闹两下,所以福至啊,安心吃饭吧!”
福至愣了一下,什么叫就闹两下,这不又来了,老爷子啊,你快点再叫人上去看看啊!
紧接着又是“咚”地一声,跟刚才一样的震响,震的福至双腿都有点不自觉的哆嗦,耳朵发麻。
可是大家却都在埋头吃饭,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咚!”
“妈呀!”
“福至你怎么了?咬到舌头了吗?”宁筝抬起头问她,一脸疑惑的样子。
“那个。。宁筝,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她还怕宁筝一个人不够,又转过头去问龙香,“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宁筝摇摇头,“什么声音?我没听到耶。”
而龙香低头吃饭,咧咧嘴角,轻微地咳嗽一下,抬手碰掉了两双筷子,一双是自己的,一双是福至的,表叔说让下人再给拿来,龙香摆摆手,表现的十分乖巧,弯下身去捡,可是龙香刚弯下去,福至就感觉有人拽自己的裤腿。
“小福,有一根筷子掉你那里了,你帮下忙。”
福至心中鄙视,竟然学白天的龙香那般说话,他哪有白天龙香那温婉的气质啊!
低下头却见龙香咧着嘴角笑的十分邪恶,他们两人本来就挨得十分近,这一弯腰,更是连对方呼出的热气都能感觉明显,龙香的舌头没由来地舔了一下福至的脸蛋儿,还带着烧刀鱼的味道。
“你!你干什么!”
她压低声音,只有龙香听得到。
这个时候楼上又传来“咚”地一声,吓得福至脑袋一抬,撞到桌子的边。
“福至,你干什么呢?”
“啊啊,没事,抬头没看到,撞了一下,不碍不碍。”在桌子底下转头,看到龙香咧着嘴笑的肆无忌惮,末了,还在自己耳边说了句:“你可记得你说的话啊!”
“你晚上给我刷刷牙吧,都是烧刀鱼的味儿,真恶心!”
第四章 嫁衣冢(3)()
那个声音持续到晚饭后才结束,在此之前,福至的耳朵一直受着叨扰,那种突如其来的声音就像再坐过山车一样,刚才还觉得最高点离着自己很远,下一刻就已经通过最高点突然下落。
不过好在声音是真的消失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宁筝这丫头非要和福至一间,龙香睡在她们的隔壁。
熄了灯,宁筝却转过身来,说:“对不起。”
福至疑惑,立即心里盘算,宁筝你这丫头不会又找着什么好活自己独吞了吧,明明不差钱,还跟我这“贫下中农”的穷人抢工作,可是福至还没开始抱怨,就听宁筝又道:“我晚饭的时候,听到了震响,但是你问我的时候,我跟你说了谎。”
呃!
“也就是”
“其实表叔他们也听得见的,只是表叔对待子女很严格,尤其是这件事上;十几年前表婶很入迷唱戏,尤其是那种穿着大红嫁衣的戏段,她特别爱唱,生完表叔的最后一个儿子后,得了产后抑郁症,那时候就用唱戏排解,每天晚饭前都要唱上一两段,刚开始时只是学学样子,后来竟真的买了大红嫁衣,她说一穿上就会特别入戏,唱的声调,字正腔圆。”
宁筝坐了起来,伸手拍了一下脖子,“这荒郊的蚊子就是比城市里的厉害,我去拿蚊香。”
宁筝下床,摸索着找到打火机点了蚊香,那如同黑暗中一点眼睛的火星就一下一下眨着,看上去好别扭。
“后来突然有一天,表婶唱的兴起,大家都没太在意,哪知道表婶一下子纵身跃下,从三楼的窗户跳了出去,头朝下,活活摔死了。没过不久,表叔的小儿子就变得怪异起来,动不动就打碎东西,再然后就是今天晚饭这样,不停地在楼上用力跳,那声音啧啧,听的让人发毛,可是表叔也不能把亲儿子送精神病院去不是!所以表叔就当做听不见,也让大家当做听不见。”
我的妈呀!福至吓得全身起鸡皮疙瘩,这地方死过人啊,还有一个精神失常的傻子,这么恐怖!
福至起身,抓着宁筝的衣领,“我说你这丫头,怎么没事想让我享受享受大别墅的风情呢,原来是你自己害怕,拉我当垫背的!”
福至一激动,一张大脸皱成麻花,五官全挤在一起,那脸上因为吃多了而上火长出的痘痘正傲然挺立。
“淡定!这都是小时候发生的事儿了,我本以为十几年过去了,表叔家该变化了,哪知道”
“哎,算了算了,还是早点睡吧。”
福至刚躺下,宁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