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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婚途:冷面总裁的囧妻-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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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他,笑不知不觉的,就轻轻的扬上了嘴角。

    庄虹虹疑惑:“拉拉,他——”

    程一鸣面无表情,声音淡淡的:“我叫程一鸣,是拉拉的新婚丈夫。”

    “啊?”庄虹虹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久久合不上来:“拉拉的新婚丈夫?拉拉,你……天哪,拉拉,原来是你……是你抢了寒氏企业公主寒静儿的新郎?天!天哪!怎……怎么可能?天哪!”

    我不知怎么向庄虹虹解释。

    不得已,只好来个沉默是金。

    程一鸣看了我一眼,然后动作优雅地打开了车门,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没有犹豫,在庄虹虹的目瞪口呆中,从容不迫地上了程一鸣的车。

    程一鸣的车子,是灰色的。

    车子的座位也是灰色的。那种灰,是我喜欢和迷恋的颜色,散发着一种充满了欲/望的光泽。整个车厢内,弥漫着浓郁的灰色,暗抑的,幽幽的,有点寂寞,有点空灵,令人捉摸不定,化不开,逃不掉。

    车子一直开。

    一直开。

    我不知道程一鸣要带我到哪儿去,我没有问,程一鸣也没有说。我坐在副驾驭座上,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车窗外。因为是下班的高峰期,行人,自行车,摩托车,公交车,私家车,行色匆匆,争先恐后,热闹非凡。

    俩人一直沉默着,谁都没有说话。

    车内开着音乐,有歌手在唱着:“……轰轰烈烈的曾经相爱过,卿卿我我变成了传说。浪漫红尘中有你也有我,让我唱一首爱你的歌,大声说我爱你,把你放在心底,在心里永远有个你……”

    到了十字路口,红灯,车子停了下来。

    终于忍不住,我问了:“去哪儿?”

    程一鸣说:“我家。”

    我一愣:“你家?”

    程一鸣说:“是,我家。”

    我很想问,去你家干什么?但我嘴巴动了动,最终还是没有问。总不见得,程一鸣带我去他的家,会把我吃了去——话也说回来,如果程一鸣真的愿意“吃”我,那我就给他“吃”好了。

    为什么不呢?我愿意。

    程一鸣的家在一个空气清新,风景秀丽,种满了法国梧桐,繁盛枝叶蔽天遮日的高级住宅区。在一幢大厦的18层,是跃式楼。

    装修很新,极豪华气派,雪白的墙壁,木头地板,细麻窗帘,高级时尚家具,白色的天花板上悬下古典水晶灯的璎络,盛开着的雏菊花装饰的落地灯。

    楼下是客厅,餐厅,杂物房。

    楼上是卧室,书房,露台。

    露台很大,四十多平方米,装修得很漂亮,外围全用钢化玻璃围起来,地面用了绿色的防草地地毯,摆放着茶几,休闲沙发,旁边放了一盏立式的可调金属拉杆地灯。外围的玻璃内部是用卷帘的窗帘,晴天的时候把窗帘都拉起来,能够充分享受阳光浴,晚上可以看月亮,看星星。

    程一鸣说:“这房子,本来是我和寒静儿的结婚新房。”

    我随着他坐在露台里。

    钟点工人做了西餐,捧了上来,摆在桌子里。意大利肉酱面,龙虾沙拉,香煎牛仔骨,奶油蘑菇汤还用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倒上了玫瑰红的葡萄酒,精细优美的水晶花瓶上插着怒放的紫郁金香。

    程一鸣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我走了过去,坐下。

    程一鸣端起了装着葡萄酒的玻璃杯,与我碰杯:“苏拉拉,我们干一杯!庆祝我和你在茫茫人海中,有缘分相识!”

    我干了,杯中的葡萄酒,一干而尽。

    玫瑰红的葡萄酒,香醇醉人。一本书上说,男人想和女人上床时,一般都会行请她喝葡萄酒。因为,葡萄酒,被戏称为“失/身酒”,在暧/昧的气氛中,喝了暧/昧的酒后,人便会渐渐地变得暧/昧起来。

    真的是这样吗?

    不知道。也许是,也许不是。

    这个时候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月亮从端里钻了出来,又圆又大的在高空中挂着,整个夜幕上点缀着无数颗大大小小,忽明忽暗的繁星。

    “苏拉拉——”程一鸣问:“你是不是真的愿意嫁给我?”

    “真的愿意。”我点头。

    “我们之前并不认识,完全是陌生的两年人。”程一鸣说:“那天,我是一时的冲动。”

    “我知道。”我说。

    “你为什么愿意嫁给我?”程一鸣问。

    “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回答。

    “我不爱你。”程一鸣说得很直白。

    “我知道。”我也回答得直白。

    ——

第26章:婚姻协议2() 
程一鸣叹了一口气,又再倒了一杯葡萄酒,仰起头,喝了。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看我,换了别的话题:“苏拉拉,你喜欢这儿吗?”

    “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我答。

    “为什么?”程一鸣问。

    我耸耸肩,坦白:“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无所谓说喜欢,或不喜欢。”

    程一鸣说:“如果我说,这房子我要送给你呢?”

    我吸了一口气,惊诧:“送给我?”我忙不迭摇头:“无功不受绿。这房子太贵重,我怎么能够要?”

    “我是有条件的。”程一鸣说。

    “条件?”我看他。

    过了半晌,程一鸣说:“苏拉拉,那天我们是领了结婚证的,在法律上,我们是夫妻。”顿了一顿,他又再说:“不瞒你说,如今我是骑虎难下,众人都等着看我的笑话呢,看我如今收拾这一场闹剧。”

    我不吭声,只是看着他。

    程一鸣说:“苏拉拉,如果你愿意,那我们就来个协议婚姻,为了掩人耳目,你搬到这儿来和我一起生活,但我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妻,一年后我们离婚。为了补偿,签了协议婚姻后,我给你一百万,一年后离婚,我另外把这套房子给你。”

    我张大嘴巴,瞪了程一鸣看。

    不可否认,这个条件很诱人。

    哎,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一年365天,凡事皆有可能。但,我还是不甘的,我总得矜持点,再怎么着,也不能表现出迫不及待。因此我装模作样,想了想,想了想,再装模作样,很犹豫不决的样子:“这——”

    程一鸣扬起双眉:“不愿意?”

    我吞吞吐吐:“不是不愿意,只是——”

    程一鸣问:“只是什么?”

    我眨眨眼睛,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呃……好吧。”

    自古恨嫁女难过美男关。和一个帅得不能再帅的男人相处365天,凡事皆有可能。也许说不定,我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

    嘿嘿。

    程一鸣早已准备好了《婚姻协议书》,一式两份。他算准了我会同意,好像我额头上刻有字,写着“苏拉拉愿意做程一鸣365天名义上的妻”似的——不过话说回来,蠢蛋才不会同意。

    这可是千载难逢,百年不遇。

    程一鸣拿着《婚姻协议书》,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外加公事公办的口吻,他说:“苏拉拉,你看看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如果没有,那我们就签字。”

    我仔细看了一下,没发现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于是我说:“好。”

    《婚姻协议书》如下:甲方:程一鸣。性别:男。身份证号:XXXXXX19840812XXXX。乙方:苏拉拉。性别:女。身份证号:XXXXXX19880628XXXX

    经甲乙双方慎重考虑,现决定缔结婚姻关系。为规范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行为和明确人身、财产关系,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办理婚姻登记,签订《婚姻协议书》后,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百万人民币,乙方搬到甲方公寓中,和甲方共同生活,家庭所有的开支,由甲方支付。

    二:甲乙双方分房而居,不需要覆行夫妻义务。如果乙方不自愿,甲方不得有侵犯,强迫乙方的行为,更不能有身体任何接触的行为。

    三:婚姻其间,甲乙双方经济独立,互不干涉。

    四:婚姻其间,甲乙双方交友自由,另一方不能干涉。

    五:婚姻其间,甲乙双方有重要的宴会,需要夫妻共同出席的,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另外一方不能拒绝。

    六:一年后甲乙离婚,现居住的房子,XX省XX市新城区XX北路16-6号XX大厦18楼18——2门牌,归乙拥有。

    男方(签字):程一鸣。女方(签字):苏拉拉。

    2014年6月3日。

    为什么日期是6月3日?因为,程一鸣和我是5月30日领的红本本——也就是说,今天是程一鸣和我闪婚的5天,我们的婚姻,还有360天。

    我一挥手,签上了我的大名。

    程一鸣也签上了他的大名。

    《婚姻协议书》正式生效。程一鸣也没食言,当即签了一张一百万的支票给我。随后他倒了满满的两杯红酒,与我碰杯:“苏拉拉,合作愉快!”

    我说:“合作愉快!”

    红酒下肚后,程一鸣瞅了一眼我的左手无名指:“苏拉拉,那个结婚戒子,你是不是应该戴上?这样给别人看,也好看一些。”

    我说:“好。”

    连忙从手袋找出那枚结婚戒子,戴上了。这戒子的里侧,有着几个小小的英文字母“Tiffany(蒂芙尼)。我挺无聊地问:“这钻石,是几卡拉的?”

    “3卡拉。”

    “一年后我们离婚,这结婚戒子是不是也归我?”

    “嗯。”

    “谢谢。”

    一年后,我就算得不到程一鸣的人,可我还是得到了一百万,还有这房子,手中的钻石戒子,没落到人财两空。

    程一鸣并不知道,其实钱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重要。不过手中有了一百万,我第一个想到的事,就是买一台iPhone6,再然后换一辆车子。我那辆老残弱的二手广本雅阁,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

    我是一个最最最没出息的女人。

    天生干不了大事情,有了钱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享受,并不是削尖脑袋,让钱生钱,把100万变成个1000万什么的,捞个女强人来做做,威风威风一下下——我压根儿就没有做女强人的天赋,所以不用头痛尽想些乱扯蛋的事。

    翌日,我请了一天的假。

    先买iPhone6。然后到4S去挑车子。看了好半天,终于挑中一辆靓丽夺目的新款红色保时捷卡曼,刚好店里有车,可以当天提走。刷了卡,一百万只剩下八万三。

    贵车子就是好开。

    一时得瑟,当即开了出去兜风。

    车子驶上郊外公路时,有一辆黑色的车子,尾随我车子后面,想超速挑战。我突然起了恶作剧,将车子不住摇摆,故意不让黑色车子驶上来。

    那辆黑色车子,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大男孩,他不但不生气,还兴奋起来,紧尾追着,有好几次,差点把保险杠贴上来。但是我的车子始终与黑色车子维持约一公尺距离,无论那个大男孩怎样努力,还是差那么一点点,追不上来。

    好一会儿后,大男孩发觉被耍,仍不气馁,死命地追赶。

    大男孩的车子,不过是二十几三十万人民币的国产丰田,功能又如何敌得上我这辆价值九十万多点的保时捷卡曼?

    玩了好半天后,我突然兴致索然,不想再玩了,于是转移排档,一踩油门,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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