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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得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嫩的很。说18岁,那两个守门士兵也没有怀疑。听他在金莲寺出家过,倒是对他高看了一眼,没怎么难为他,便放他进城了。
他进城后,就开始找能买他指甲剪的买家。
这个县城并不怎么繁华,街道两旁开着一些店铺,但看起来大都比较破旧,卫生状况也令人担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并不多,穿着也并不怎么干净整齐。看起来都不像是太有钱的。
周围的路人经过他时,看向他的目光都像是在看什么稀罕事物似的。就算袁夕向来脸皮比较厚,被看多了也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向人打听了城里最繁华的酒楼,当铺在哪里,他就朝着最近的一家当铺走去。
袁夕还是第一次进古代的当铺,这挡铺的柜台是用木栅栏封闭起来的,只留了一个一尺高的洞。跟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古代当铺差不多。
当铺的伙计见他进来,便面带微笑的问:“客官,你想当什么?”
袁夕一脸高深莫测,道:“你们老板在吗?我要当的这东西是个稀罕货,整个大渊朝只此一份,是我师父给我的。价格可不便宜。”
那伙计闻言一愣,道:“客官您稍等,我去找我们老板过来。”
他说完就转身进了里间,过了不一会儿,就领着一个白白胖胖,穿着丝绸的中年男人出来了。
那中年人面上笑眯眯的,眼睛里却透着精光。上下打量了一番袁夕,道:“我就是这里的掌柜的,小兄弟,你要当什么?”
袁夕点头,将口袋里的指甲剪拿出来,让掌柜的仔细看看,道:“这个东西的材质很不一般,叫做不锈钢,十分坚硬,比精铁还要坚固很多。却永远不会生锈,表面光滑可鉴,水火不侵。且这件东西精致小巧,制作工艺十分复杂,没有特殊的工具做不出来。当年我师父从西洋将它带回来,已经用了很久,却仍然如新做的一般。师父仙逝后,就将它给了我,我对这件东西十分喜欢,时常带在身上,但是如今我也到了该娶哥儿的年纪了,家里没房子,又拿不出彩礼,只好把这东西拿出来卖了。也好在县城里买个院子,再娶个哥儿。”
那掌柜仔细的观看了那指甲剪一番,发现这东西的材质,他竟然从没见过。有点像银,又不是银,却比银还要光滑,且非常的精致小巧,上面的花纹纹路精致繁复,单就这个鬼斧神工的做工,就不是寻常人能做出来的。
不过这东西的造型很是奇怪,漂亮是漂亮,却不像是用来观赏的。
袁夕又把指甲剪的盖子打开,一只手捏着指甲剪,放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甲边,道:“这东西的用途是剪指甲,你看着两个小刀,可锋利了。”
他说着,便开始用指甲剪剪指甲。
这把指甲剪是他花了八十块钱买的,在指甲剪里也不算便宜了。质量那是钢钢的,拿在手里就显得挺有分量,剪指甲那是剪的相当好用。
他剪完了一只手指的指甲,便对掌柜的说:“掌柜的,你也来试试。”
掌柜的在旁边看着,觉得这东西很是新奇。他见识的东西也不算少了,却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这个朝代的人们剪指甲都是用剪刀,讲究的人家也只是用小一些的剪刀。像这种专门用来剪指甲的剪刀,是从未出现过的。
不得不说,用这个比用剪刀剪指甲方便多了。而且这个东西的设计简直是鬼斧神工,指甲剪里的弹簧,和那两片只有指甲大小的刀片,让剪指甲这件事变得方便无比。他用这东西剪了指甲,就觉得剪刀那种东西用来剪指甲实在是太笨大了。
掌柜的都想把这东西留下自己用了,他在心里估算了下,道:“小兄弟,这东西的确不错,我也不跟你来虚的,给你个实价,十两银子,你看怎么样?”
袁夕对古代的银子的价值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不过十两银子换算成人民币估计有几千块。一个80块钱买的指甲剪,能换十两银子已经赚了不少。
不过,在古代是没有指甲剪的,光是这个指甲剪的设计就很值钱。且这指甲剪的材质也领先了这个时代很多,它的意义绝对不止值十银子。若是在更加繁华的府城,袁夕不会只卖十两银子,但这个小县城看起来破破旧旧的,并不像是能为了一个指甲剪拿出很多钱的样子。他也就不指望能卖的多贵了。
不过,他也是做生意的,看这掌柜的眼中含着算计,就知道价钱还能往上提。于是便开始讨价还价。
这掌柜的不想错过这个指甲剪,见袁夕似乎不是非要卖给自己,便把价格一提再提,最终以20两银子的价格成交。
袁夕让掌柜的给了自己十九两银子,剩下的那一两换成了铜钱。便提着一小袋钱出了当铺。
他已经饿得很了,就想赶紧找个地方吃点东西。然而,还没等他找到吃饭的地方,突然旁边一个人一把抓住他的钱袋就跑了。
袁夕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抢了。
他赶紧去追,那小偷跑得很快,还真挑人少的地方跑,他追了两条街,就追到了一个小死巷子里。
“行啊!你小子,敢偷我的东西,知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袁夕把那小偷堵在小巷子里,指着他道。
就在这时,他的肚子“咕噜”的叫了一声。
尼玛,饿死老子了。袁夕上前就要去抓小偷,那小偷却既不出手也不害怕,还看向他的身后。
袁夕顺着他的视线往身后看去,就看到从身后不远处的巷子口,走进来两个大汉。
卧槽!被包围了。
“呵呵呵,大哥,你看这小子细皮嫩肉的,比那些哥儿还要水灵,卖到男娼馆里,定能卖个好价钱。”那小偷点头哈腰的对那两个大汉道。
那大汉一脸猥琐,对袁夕道:“小兄弟,你乖乖的跟哥哥走,哥哥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每晚还有男人暖被窝。”
袁夕看他那猥琐的模样,顿觉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刚想出言讽刺,却看到巷子口又进来了一个人。
那人身材很高,比那两个大汉要高出一个头。他听到那大汉猥琐的话,便伸出一条大长腿,一脚把那大汉踹飞了出去。
没有夸张,真的是飞了出去。
只见那大汉往前飞了四五米之后,就摔在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另一个大汉见同伴被打,转头就去看那出手的人。但刚转过头,就被那人一拳打在脸上,牙都被打下了两颗。
卧槽!好狠!袁夕看着就觉得好疼。
“嗷嗷,疼死了……”那两个大汉刚才还很凶恶,现在却捂着自己满是鲜血的脸,疼的嗷嗷直叫。
袁夕却是看着那出手的人,已经看呆了。
卧槽!那人出腿的一瞬间,爆发出的强大力量简直燃爆了!
好帅好帅好帅,袁夕心中已经被这两个字刷屏了,盯着那人眼睛都不眨一下。
那人被他那炽热的眼光盯着,竟然脸红了一下。
只见他踌躇了一下,然后便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向袁夕走过来。
袁夕在心里纠结着自己是不是要逃跑,然而,因为看到他刚才帅爆的动作而心情激动,看着他向自己走过来,竟是不愿意离开。
那人走到他面前,将手上的一个纸包递给他,道:“给你。”
袁夕接过纸包,只觉那纸包里的东西热热软软的,还传来一股食物的香气,顿时不由吞了吞口水。
他打开纸包,只见里面包着几个包子,白白胖胖的,还散发着热气。
袁夕一怔,顿时明白了。
李俊刚才转身走后,恐怕没有回家,而是又转身回来,跟在了自己身后。见自己在那包子摊边驻足,便为自己买了几个包子。
他心中不由有些感动,拿着那几个包子,道:“谢谢。”
李俊面上有些羞窘,忽然注意到刚才偷了袁夕银子的小偷正想逃跑,便几步走过去抓住了他。
那小偷已经被李俊刚才两下子打的两个大汉满脸是血的彪悍吓到了,被李俊抓住,便连忙把手里的钱袋交了出来,求饶道:“大侠,饶命,饶命啊!我再也不敢了……”
第7章 留下来似乎也不错()
“是,是,大侠,我以后一定不会出现在你面前。”小偷见李俊愿意放了他,顿时如蒙大赦,跑到那两个大汉身边。那个说要把袁夕卖进男娼馆的大汉已经昏『迷』了过去,另一个捂着缺了两颗牙的大汉同他一起架起那大汉,三个人像有什么洪水猛兽在后面追似的跑了。
李俊见他们出了巷子,把那袋银子给了袁夕,道:“这是你的。”
袁夕接过银子,眼神有些复杂的看着他,道:“多谢了。”
李俊抿着唇,道:“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再缠着你。”他说完,最后看了袁夕一眼,便转身要走。
袁夕拿着手中的包子和银子,看着他故作坚强的背影(在他眼中是这样),突然觉得有些不舍,叫住了他:“小俊。”
李俊闻言,停住了脚步,回头询问的看向他。
“那个……”袁夕有些尴尬的说:“要不,我们先谈谈恋爱?”
反正他在现代也没有什么留恋的人,想想留在这里跟李俊在一起其实也不错。有这么个大帅哥当媳『妇』儿,想想也挺带感的。而且,说不定以后李俊还会给他生个孩子。他本来以为自己这辈子是不会有孩子的,但其实有时候也会羡慕有孩子的人。
就是没有网络,汽车,ktv,电影院什么的,想想就觉得好无聊啊!不过,他一个现代人,脑子里的东西比这古代人先进不知多少年,在古代发展,定然会比在现代做出更高的成就。
这么一想,袁夕觉得就在古代也不错啊!
李俊闻言却是一怔,问:“什么是谈恋爱?”
“呃……”袁夕想了想,道:“就是一起吃个饭,逛个街,去好玩的地方玩儿玩儿,培养感情。”
李俊想了想,同意了:“行。”
袁夕咬了一口包子,这包子味道还可以,他边吃边走到李俊身边,问:“咱们现在要去哪儿?回你家么?”
“嗯。”
两人于是又回到了张家村。
张家村的村民很多已经下地干活了,但还是有些老人哥儿坐在门外做手工,见他们俩回来,看向李俊的眼神都带着畏惧。而看向袁夕时,却又充满了同情。
早上,李俊追着袁夕穿过大半个张家村,可是有很多人看见了。这村里人没有什么娱乐,平时没事就爱坐在一起扯闲话。一旦谁家出了点事,很快就会传遍全村。就算有些人没看见李俊追袁夕,听周围的人说起,也很快就知道了。
这年轻后生也不知怎么惹了李俊,早上才被李俊那样追赶。现在被追了回来,还不知道会被怎么折腾。
李俊早已习惯了别人这样的眼神,并不在乎。倒是袁夕被同情的眼光看的有些莫名其妙。
“喂,他们为什么那么看着我?”袁夕问李俊。
李俊看向周围,那些村人被他的眼光扫到,顿时都收回了目光,假装没有看他。
李俊想了想,道:“他们觉得你被我威胁了。”
袁夕挑了挑眉,他会被人威胁?这些人真是太不了解他了。
不过,见李俊忐忑又担忧的看着自己,袁夕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