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帝国即将溃败:西方视角下的晚清图景-第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二,“夷人到粤,宜令寓居行商”,并由行商“管束稽查”;

    其三,禁止向外夷借贷资本,禁止外夷雇请汉人;

    其四,严禁外夷雇人传递信息,防其与内地『奸』商往来交结;

    其五,夷船在广州停泊时,“酌拨营员,弹压稽查”。

    道光十五年(1835年),两广总督卢坤等上奏“酌增章程八条”,目的在于“防范贸易夷人”:

    其一,外夷护货兵船,不准驶入内洋;

    其二,夷人偷运枪炮,及私带番『妇』人等至省,责成行商一体稽查;

    其三,夷船引水买办,由澳门同知发给牌照,不准私雇;

    其四,夷馆雇佣民人,应明定限制,严防匀串作『奸』等弊;

    其五,夷人在内河应用无篷小船,禁止闲游;

    其六,夷人具禀事件,一律由洋商转禀,以肃政体;

    其七,洋商承保夷船,应任派兼用,以杜私弊;

    其八,夷船在洋私卖税货,责成水师查拿,严禁偷漏。

    1835年4月11日,道光帝批复说:“所议俱妥!须实力奉行,断不可不久又成具文也!勉益加勉!”

    无论是李侍尧提出的《防范外夷规条》,还是卢坤提出的《章程八条》,尽管列出了若干禁止事项,却并未列出违禁应受到何种惩罚。总之,官员们拥有了充分的“自由裁量权”,为其徇私舞弊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另外,根据这些规定,“洋商”(即行商)对外商的行为有监督和担保的职责;外商不能直接与官府接触,如果他们要向官府反映问题,必须通过行商转禀。通过这种制度安排,地方官可以通过压榨行商以寻租,而不必直接面对外国商人,万一出现事端,也多少可撇清些责任。对他们来说,与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亲身洞察夷情似乎是一件不重要甚至是丢脸的事情。

第11章 连坐之罪() 
对于行商们来说,在享受对外贸易的垄断地位的同时,“连坐之罪”或许是不得不承受的风险和代价。“海王星号事件”就是一例。再比如,1827年10月8日出版的《悉尼公报》刊登了一篇讲述怡和行——广州十三行之一——当家掌柜伍浩官被敲诈的文章。文章内容大概是说,某人父亲在伶仃洋(ling…ting)被一位洋人所杀,而伍浩官被指控放走了这个洋人,最终被这位被杀者之子及官府敲诈。文章写道:“行商浩官的罪是有钱而胆怯。最近,他被人以多种方式勒索金钱……中国遍布着道德败坏,这里不信上帝,充满了肆意报复、说谎、欺诈和『淫』『荡』的恶行。”

    在与中国商人互通有无或者勾心斗角的过程中,外国商人逐渐了解到其商业对手的难处。在1830年出版的《爱丁堡百科全书》中有一段非常特别的文字,它反映了外国人对中国的政治和商业环境的感知:

    在这个国家,要忍受清朝官员的任『性』、残暴和勒索的并非只有下层和贫困阶层,有钱人也没有足够的安全感。权贵们对他们的掠夺甚至更为频繁。因此,中国的富人非但不会从财富中得到安慰,相反,他通常害怕使用财富,至少害怕让人知道他在使用财富。他非常谨慎,不会通过住豪宅或者穿得比邻居更好的方式让人知道他有多富裕,以免引起他的居住地的长官们的注意,否则,长官们很快会找到某些手段——比如某项禁止奢侈的法律(sumptuarylaw)——拿这位富人开刀。

    因此,我们总是可以看到,清朝的官员们有权支配法律。虽然皇帝的诏书表达了最深切的焦虑,并且制定了最严厉的刑罚,以防止法官和官员们的渎职、腐败以及对人民的压迫,但是,这些规定非常普遍地被那些最应该遵守的人无视。在这个世界上,几乎再也找不到哪个国家的『政府』比清朝『政府』更挥霍、更暴虐。

    贪污腐败是最被他们的法律谴责的罪行,但众所周知,这是清朝最为普遍的罪行。显而易见,这种邪恶是如此地无处不在,以至于所有公平正义以及良好『政府』的基础都被完全颠覆。在广州,英国商人从未遇到过不接受贿赂的『政府』官员。

    在1835年的5月刊的《中国丛报》上刊登的一篇介绍清国的文章中,引述了一段英国汉学家斯汤顿爵士在他翻译的《大清律例》(tatsingleuhle)的序言中所写的一段话:

    尽管清朝的法典存在缺陷、内容繁杂,但中国人提到它时普遍都感到自豪,并且赞叹不已。大体而言,他们所渴望的似乎只是法典内容公正,不会朝令夕改,在执行时不偏不倚,不受腐败的影响。但是,事实正好相反,清朝的法律经常被那些执法者们及护法者们破坏,而且,不幸的是,他们还不受惩罚。

    无论如何,对外商而言,广州体系带来的不便是方方面面的。如果说,不许在广州过冬、不许带外国女人进广州、只能住在行商指定的住所等规定影响的是外商们——确切地说,是贸易代表们——的生活的话,那么,其他规定则影响了外商们——确切地说,是来自各阶层的形形『色』『色』的股东们——的生意。

    更重要的是,在西方人看来,广州体系中的某些规定已经侮辱了他们的人格。比如,刊登在《中国丛报》上的一篇文章解释道:“清朝『政府』认为夷人不懂道理,因此颁布了这样一道命令:当英夷和其他人住在行商的工厂里的时候,行商有责任用心控制并约束他们,不要让他们随意出入,以免他们与不忠的本地人进行交流或作出秘密安排。”

    无论清朝统治者是出于何种考虑,比如,地方统治者寻租的需要,皇帝对洋人与汉人联盟的担心,他们制定的这种复杂、繁琐的程序,与西方人习惯的贸易体系相距甚远,双方的仇怨因此而加剧,并且导致冲突升级实属正常。

第12章 著名的“乾隆敕谕”() 
与贸易程序的繁琐相比,更让西方商人感到苦恼的是,中国似乎只对他们的白银感兴趣,而不在乎他们引以为豪的工业产品。正如乾隆帝在1793年9月23日(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己卯)——马嘎尔尼使团行将离开中国之际——写给英国国王乔治三世的“敕谕”中所言:

    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筋,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在澳门开设洋行,俾得日用有资,并沾余润。

    这道“敕谕”在西方十分著名,西方汉学家或历史学家在著述中国近代史时,没有不将此“敕谕”列为重点史料的。

    因为中国对西方的商品不感兴趣,而西方人对中国的茶叶、丝绸和瓷器等商品却有很高的需求,因此,西方人只能用硬通货——白银——来购买中国的商品,久而久之,西方国家的白银库存急剧下降。他们不得不想办法“发现”或者“创造”某种持续的商品需求,以便从中国本地获得白银,再用白银购买茶叶等商品。

    这种商品就是鸦片。最迟从明代开始,中国已经进口了鸦片。万历年间已有法律,规定每进口十斤鸦片收税银二钱。野史记载的一种不太靠谱的说法是,万历帝之所以30年不上朝,就是因为吸食鸦片上了瘾。在清康熙年间,鸦片仍作为『药』材进口。1729年,雍正帝因听闻云南、广东一带吸食鸦片者众,如不禁止,恐生大『乱』,因而下旨禁烟。《大清律例》规定的刑罚是:买卖鸦片的枷号一个月,发配充军;私开烟馆的,绞监候。

    但是,鸦片买卖以及吸食鸦片的恶习并没有因此而杜绝。因此,在1780年和1810年,乾隆与嘉庆再次先后下旨禁烟。1796年,嘉庆帝下旨禁止种植鸦片。地方『政府』及海关部门也发文禁止鸦片贸易。比如,在1799年和1809年,两广总督两度发文禁止鸦片买卖。1807年,广东海关也发文禁止鸦片贸易。

    从西方媒体的报道来看,这些举措确实取得过一些效果,尽管它们同时也成为地方官敲诈勒索的凭据。比如,1816年2月份的《亚洲杂志》即报道了一起鸦片商人被抓捕的事件:

    1815年2月,所有主要的鸦片贸易商都在卡萨布兰卡(thecasabranca,澳门附近的一个镇子的名字)被清朝官员抓住了。官员们想从他们身上敲诈钱财,而他们也希望可以按照惯例支付银子以破财免灾,但他们出的价钱达不到官员们的要求,于是他们被押送到了广州。他们仍然抱有最后能达成和解的希望,但不幸的是,这件事传到了总督和高级官员们的耳朵里,无法掩盖了……这些商人们被严刑拷打,被迫招供一切罪行,而这些罪行可能比他们已经做的要多,他们还被迫招供经常贿赂的官员的姓名。

    显然,鸦片贸易没有停止,相反,在1820年至1840年之间,还呈大幅上升的趋势。鸦片贸易带来的影响之一是,在1793年的时候,中国白银库存约有7000万两,到了1820年,则只剩下1000万两。正如前文已经提到的,到了1825年,东印度公司在中国购买茶叶所需的绝大部分资金,都来自鸦片贸易。

第13章 正义女神之叹:中国,鸦片在冒烟!() 
在西方媒体的报道中,鸦片或鸦片贸易并不是见不得人的内容,相反,它甚至经常作为报道的标题出现。

    1839年8月9日,鸦片战争爆发前夕,《悉尼先驱报》就刊登了一篇题为《中国:鸦片在冒烟》的文章。这篇文章是一位名叫贾斯蒂夏(justitia,罗马神话中的“正义女神”,很可能是笔名)的读者写给报社编辑部的。她写道:

    我写这封信的首要目的是要表明,从一个抽象的角度看,中国的皇帝采取的一切步骤都被证明是正当的。很明显,他受到最仁慈的感情的驱动,为他的同胞谋福祉。我衷心地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这块殖民地(指澳大利亚)将采取同样果断的措施禁止可恶的饮朗姆酒的行为。基督教国度(achristiancountry)中的饮朗姆酒的行为远不如异教徒国度(aheathenland)中的吸食鸦片的行为情有可原。

    贾斯蒂夏显然对中国禁烟的情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她写道,在1796年之前,中国允许鸦片进口,并对其进口征收关税。有鉴于其恶果,鸦片在那一年被禁。有命令说,那些被发现吸食鸦片罪行的人,将被戴上枷具并受杖刑,而贩卖及走私鸦片的将被流放或者处死。

    在她看来,英国商人在中国从事鸦片贸易的唯一诱因就是盈利,而利润是如此的可观,以至于欲罢不能,越来越渴望从中获利:“对他们来说,盈利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是目的本身。他们没有考虑鸦片贸易会带来人口萎缩的结果,当然,即便他们考虑到了,这种贸易带来的影响可能同样可怕。事实让我们相信这个道理。”

    这篇文章表明,西方人对鸦片的毒害了解得十分透彻:“吸食鸦片的习惯一旦形成,就会逐渐变得根深蒂固,越来越难以戒除,直到最后,突然剥夺这种恶习会必定导致死亡。”贾斯蒂夏如此描述瘾君子们的悲惨人生:

    他们抵制诱『惑』的能力不那么强,身心虚弱,没有能力维持一贯微薄的薪水,终有一天,烟瘾再犯而买不起鸦片时,只能撒手归西。有的人会在鸦片馆门前上吊,而铁石心肠的老板已经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