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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望着桌子上的那张简短的字条发呆,最后将其『揉』碎,扔到垃圾桶中。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已经过去了一年。我没有如那满天飞的流言所说的那般把耀阳吞并,也没有故意借着耀阳的旗号协助lb越发壮大。只不过,有些时候由不得你要不要,而是当你站在巅峰的时候,很多利益会自动找上你,很多好处会自动迎上来,很多竞争对手会自动避开。
这就是规则,强大之后的规则。
而那些曾经蔑视地看我的眼神如今只有巴结的微笑,那笑容让我觉得虚伪得恶心。
但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
今天是个不同的日子,因为我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的声音苍老而疲惫。
当我挂断电话走出去的时候,那站在阳光下的人让我不由得一愣——这还是当年那个叱咤风云、在商场上呼风唤雨的高董吗?
他现在的样子就和任何一个普通的老人一样,只是脸上多了一抹苍老的印记。
他看着我,那双充满皱纹的眼睛依然『射』出强烈的恨意。
“我们换个地方谈吧。”我的声音不卑不亢,虽然现在的高氏已经落魄到只剩下一个空壳子,虽然面前这个男人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当众羞辱我,但我依然礼貌地看向他。
“对于害死我女儿的人,这辈子我永远都不会原谅。”这是他在餐厅坐下后说的第一句话,郑重有力,那是来自心灵深处的恨意。
“是吗?”我轻轻地笑了,因为这一刻,我觉得他很可怜,他该是深爱着他的女儿的吧,爱到无法接受爱女的逝去,爱到只有恨意才是支撑着他活下去的斗志和理由。
“你不用笑,你和那个姓韩的都是凶手!如果没有你们,婉言她不会去得这么早……”说着说着,他竟然颤抖得剧烈地咳了起来,一声高过一声,我急忙拍着他的背。
“您今天过来只是想对我说这些吗?”待他缓和之后,我看向他,生疏却依然礼貌地问道。
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把一封信递给我:“这是我昨天翻开婉言以前喜欢看的书时无意间发现的,你看看吧……”说完他起身,躬着背缓慢地离开,背影看起来颇让人心酸。
我低下头,拆开手中的信,上面的字迹很凌『乱』,却不失秀气。
她说,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够遇上这个男人,因为他教会了她什么叫爱。而她这辈子最不幸的事情也是遇上了这个男人,因为他让她知道了爱的滋味到底有多么苦。如果再有来世,让她选择的话,她仍旧会选择遇上他,只是希望那一次,他也是爱她的。
她说,她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有三天,第一天是她遇到阿陌的日子,那时她『迷』了路,他带她找到了家。
第二天是她知道自己有了宝宝的日子,那个时候她觉得就算是死也要生下这个孩子,因为那样,她与这个男人的牵连就会更多了一些,当他看着自己孩子的时候,是不是会有一天也能够爱上她。她不求他能够像爱着另一个女人那般爱着那个孩子,她只是希望,他能够把目光投在孩子身上久一点,哪怕只有一点。
第三天是她要走的那天,那天那个男人终于握住了她的手,第一次对她笑了。那一刻她在想,如果这笑容能够久一点,如果他能够一直这样握着她的手,那该多好,那该有多好啊……
也许是她后来造的孽太多了,如果她没有爱上他,她的父亲便不会『逼』迫他娶她,他便不会与他最爱的人分开,那样他便不会痛苦,另一个女人也不会那样痛苦;如果那天她没有失控,他的脚便不会瘸,他便还是个健全的人。只是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在那个时候依然告诉她他只爱着那个女人,对她有的只是同情与对权力的渴求?
那一刻她恨他,恨他的直白与残忍。她也恨命运,它们何尝对她仁慈过?小时候她只不过是希望自己能够和正常人一样活下去,当她知道不可能的时候,她依然希望自己能够尽量快乐,因为她快乐她的父母便会快乐。他们的苦痛已经太多,她不希望再让他们伤心,但终究还是伤了他们的心……她一次次从死亡的坟墓里被拉回来,但她没有一天觉得自己是活着的,除了遇到他、爱上他,最终失去了他。
她好恨,恨上天,恨这不公平的命运;恨他,但更爱他。恨另一个她,却更恨自己。
只有最后一天她很开心,因为那天,他叫了她一声老婆,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虽然她知道,那是因为他可怜她,但她依然觉得很幸福,因为直到最后一刻,她依然是他的妻子。
她爱了一辈子,直到生命的尽头依然在爱着的男人的妻子。
多么痴傻的女人!
读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我的鼻头酸酸的,说不出来的滋味。
原来他们真的曾经有过孩子。
原来韩陌的脚是这样变瘸的。
原来竟然会有人为了那样一个头衔而觉得满足与幸福。
看着手中那似乎少了一半的纸张,我的心头晦涩而『潮』湿。
第70章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5)()
合上信,我去祭拜了她,奉上一捧红『色』的玫瑰,因为她最终留给我的不是那婉约出尘的气质,也不是那孱弱而纤尘不染的面貌,而是她对爱的执着与浓烈,那耗到生命最终点的痴傻与不悔。
她值得这生命中象征着爱情的玫瑰,因为她本身即是一朵盛开在炎炎烈日下、最为艳丽火热的红『色』玫瑰。
当天回去我便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用我的绝对权威宣布,耀阳与lb合二为一。
第二天召开记者会宣告了这一震撼『性』的消息,并将合并后的公司命名为晴空企业。
接下来的日子我一直在为新的企业而努力,所在的楼层越来越高,直到看不清底下的人与那穿梭着的车辆,离天空那抹蓝更近了一层。
生命像是一个巨大的轮回链条,我们无法抗争,我们哀叹,却依旧要活下去,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好好活下去。
夜晚是最寂寞也是最惬意的时候,所有的伪装都卸去了外衣,『露』出赤『裸』『裸』的灵魂,它们在无拘无束的同时也倍感焦灼与荒芜。
我拉开抽屉,取出五年前的一张报纸。页面已经泛黄,由于常常触碰而留有褶皱。
报纸左上角用着黑体加粗的字标着:耀阳总裁韩陌即将入狱,所有股份赠于前妻。
这震撼的标题,当年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甚至引得整个t市都跟着一起震『荡』。在这座灯红酒绿、怪石林立的都市里,不论是男人、女人,名人、普通人,都习惯在茶余饭后津津有味地讨论这一事件,直到这些言论都化为尘埃中的一粒灰尘,最终止息。
伸出手,我『揉』了『揉』颈项,那里越发酸痛起来。无论手上做着什么样的动作,我的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报纸上的那张图片。
那张已然模糊、因为没有生命本就不够生动与鲜活的男『性』的脸。
他的嘴紧紧地抿着,俊脸紧绷,头发依然梳理得一丝不苟却又不会显得过于呆板,眼中没有一丝焦躁与惶恐,波澜不兴、仿佛天塌了都不会动容的清冷面庞,只是那有些微皱起的眉宇让我看出了那一刻他心底的不甘。
没有拍到下面,只有上半身,是他被铐上手铐时的样子。
那样窘迫的一幕,却让我觉得足够仁慈。
因为外在再多的枷锁都无损那个男人『乱』石崩塌岿然不动的身姿,无法遮掩他身上那无论何时都依然夺目的光彩。只是他的脚,那走起路来不再沉稳有力的左脚,变得吃力而难以平衡,那一瘸一拐的姿态,让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和这个男人联系起来。
那样的人啊,仿佛生来就受着上帝的眷顾,他完美得如同天神,就连皎月的光辉也时常沐浴在他的周身,如今却变得连普通人所拥有的完整都不复存在。
每每想到这些,我心里都像是有一根针在刺,不会总是疼痛着,也不会强烈到难以忍受,只是,每一次见到那根针,它都会刺向我的伤口,那些伤处带着的不是巨大的獠牙而是细小的碎齿,每一次的痛都是绵延而长久的,总会在很多时候、很多个夜晚,一次又一次地疼痛。
最近我常常想起那天他下楼时的情景,他扶着墙、咬着牙、艰难跋涉的样子。
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变成一个瘸子?
多么冰冷的笑话,带着本身就没有丝毫温度而又苦涩异常的讽刺。
可除此之外,那些纷繁而热闹的白昼里,我竟然不会经常想起他,就算偶尔想起,也是我们年少时那段美好的回忆,那带着栀子花的芳香与纯白的颜『色』、那被蒙上了一层羞涩的面孔与那些个纤尘不染的黄昏、那芳华的初端的璀璨与末端温和的细润……
那些我爱他而他也爱我的日子,如今想来竟是这般美好。
五年了,整整等了五年,岁月纵使多情,却也在我脸上留下了无情的印刻。
我的心,不知不觉已被这寂寞的海洋吞没,于是便有了无穷无尽的想念。
我伸出手,轻轻地摩挲着那张报纸,摩挲着那张坚毅得熟悉到骨子里的面庞。
我的动作缓慢,带着一种隐忍的温柔,然后在数不清第几次看完之后,发呆良久,久到我以为夜晚永远不会消失、所有的一切都将被这片漆黑吞没。然而太阳总会在下一秒升起,洒下万丈光芒,普照大地。
我行走于这片璀璨之下,习惯『性』地去应付形形『色』『色』的人,也被形形『色』『色』的人应付;习惯了站在那华美的闪光灯下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习惯了戴着面具,笑得矜持而有威严。
我开着限量款的宾利去了公司,在众人恭敬的问好声中踏向总裁专用的电梯,然后行走于众人之前,如众星拱月。
中午回到那间越发宽阔而冰冷的办公室,大大的一片落地窗似乎衔接着天与地。
“小冉……”熟悉的声音让我高兴地坐直了身子,之前的疲惫一扫而空。
“方慕白。”好久不曾接到他的电话了。
“我在楼下,刚下飞机。有空吗?”
“你来了就是没空也得有空。等我,就来!”我的声音中有着连自己也未曾意识到的欢喜,放下电话,我连包都没有拿便冲出了办公室。
“kent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今天下午我都不在。”说完,我急步向电梯走去。
看到那辆熟悉的法拉利,我停了下来,甩甩头,脸上是一片温暖的笑容:“还开着这招摇的红『色』法拉利呢?”
“习惯了。”男人嘴角微微扬起,话语依旧和煦如风,好似从未改变,一直如此,依旧如此。那些事、那些人、那一幕一幕,似乎都随着这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很久不曾有过的温情再次萦绕心间,让我无限欢喜。
“走吧。”我说着上了车,然后看着他一直在笑。
“怎么这么开心?”
我没有回话,只是在笑。很久不曾这样笑过了,那是发自心底的。
“我可以把你的笑理解成为见到我而高兴吗?”他眉宇微挑,笑容可掬,眼中带着一抹淡淡的却又那般深刻的温柔。
“方慕白,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