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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晗又好气又好笑,看着他五官精致的小脸,眼前似乎浮现出另一张眉目相似的面孔,略有恍神,语气不自觉地软了下来。
低声叹道:“一分升麻再加两分靡无,便可解这两种『药』的『药』『性』。”
“偏僻,太偏僻。”小楼昭不满嘟囔道,“那么偏僻的两味『药』,不要说用,找都很难找得到,找不到的『药』又有什么用。”
“医谷后山就有。”容晗长叹一声,板起脸道,“学艺不精,本应重罚,看在你娘亲的分上,罚你去把『药』房里九百九十九种草『药』认清楚,认不完不许出来。”
“师父饶命啊。”楼昭小脸一垮,嘴巴扁扁,泫然欲泣,声音却大得夸张,悲得太假。
容晗笑眯眯看着他:“那么喜欢下『迷』『药』,就把我那二十种『迷』『药』方子也好生琢磨一下,若能琢磨出心得,我便送你一盒起兮膏,你娘亲小的时候最喜欢用这个『药』膏来骗人。”
说到这里,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露』出了温柔之『色』。
“师父,你和我娘很熟吧?”楼昭挠着头问道。
每次自己胡闹调皮,只要提到娘亲,师父总会心软网开一面,在师父这里,娘的面子远远比自己那个很牛的爹要大得多。
容晗『摸』着他的小脑袋,眼底有落寞和怀念,却掩不住熠熠星光,笑道:“嗯,很熟。”
门外传来女子的声音,和煦而温柔:“吃饭啦,今天做了炸子鸡和鸡蛋汤。”
医舍规矩,吃饭天大事,就算正在上课教习,也要停下来,先填饱肚子再说。
这奇怪的规矩源自某人饿死鬼投胎的脾『性』,被容晗保留了下来。
众师兄弟如蒙大赦,纷纷向容晗行礼告退,哗的一声瞬间消失。
其中小昭儿跑得最为快捷迅速,逍遥步一起,身手轻灵,遥遥领先,直接冲向那块最大的鸡肉,颇有他娘亲当年追兔子的风采。
容晗浅笑摇头,走了出来,看向窗下那个系着围裙的女子,无奈道:“身子那么沉了,不要再做粗活,煮饭的事儿可以让仆『妇』做。”
方筝挺着个硕大的肚子站在那里,眼角眉梢都是将为人母柔美温软的笑意,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道:“不打紧,我高兴给你们做饭吃,就是这两个小鬼最近在肚子里动得厉害,动作慢多了。”
侯行践站在边上,心疼地抱怨道:“可不是,你现在不是一个人,好歹小心些我的宝贝儿子。”
方筝秀眉直竖:“你怎么知道是儿子,女儿就不喜欢了?”
“女儿当然更加宝贝。”侯行践看她的表情,大喜过望,小心翼翼道,“是女儿,真的是女儿?你号过脉了?”
方筝手指一戳他的脑门:“我哪有这本事,要请容大夫号脉才成。”
容晗微笑,习惯成自然地伸手搭住她的手腕,闭目沉『吟』片刻,展颜道:“两个孩儿都很好,是极难得的龙凤胎。”
侯行践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看看方筝,又看看容晗,怔愣半天,方才回过神来,一蹦三尺高,嘴都笑歪了,傻兮兮地只会拉着方筝的手道:“姑『奶』『奶』,我的姑『奶』『奶』,你千万小心,以后不许再动力气,粗活重活都让我来做。”
方筝的脸映着灿烂的日光,熠熠生辉。
容晗浅笑,将这个地方留给他们夫妻俩,自己静静离开,脚步一转却是上了山。
山泉淙淙,风过树梢,暖风徐徐吹动衣袂。
他站在一个山冈上,看山下小楼昭和师兄们打闹嬉戏,侯行践喜气洋洋地『摸』着方筝的肚子,似乎在和他的一双宝贝儿女说话。
嘴角浅弯,展目望向远方,眼光越过层峦叠翠的山脉,清澈泛光的河流,仿佛看到了多年之前那个梅花盛开的小院,岁月的蹉跎和沧桑,只付一笑间。
弯弯,情之所至,并不在乎时间长短,那短暂而美好的四年,对我来说,便是一生了。
第90章 拓跋宏达番外()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种文绉绉的话语体系不适合我,拜托以后不要用诗歌体和我说话,动不动就『吟』句诗弄个对子,简直可以把人腻歪死。
我是拓跋宏达,雪峰山里长大的野小子,你最好不要笑话我大字不识一箩筐,因为下一秒,你就会被一把重五十多斤的黑铁大刀拍飞。
我大哥是山阳部落第一勇士,从小就是我崇拜的对象。
长大后,我成了他,更超越了他,不仅是山阳部落第一勇士,还是黑云骑第一猛将。
第不第一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遇到了弯弯。
人如其名,她笑起来,好看得就像天上的弯弯明月,嘴角弯弯,眼睛弯弯,比山泉水还要甜美,沁人心脾。
第一眼看到她时,她披头散发,全身湿漉漉地从水里跳出来,吓了我一跳,还以为是山中的妖怪现了形。
呵呵,如果妖怪都长得那么好看,我都愿意搬到妖怪洞里去住。
她恶狠狠揪住我衣服,瞪圆了眼睛看着我,那一刻,我有着莫名的欢喜,比猎到一头老虎还要高兴。
那时年纪小,懵懂不知情为何物,只是纯粹的喜欢了,喜欢看着她,喜欢陪着她,喜欢为她做这做那,喜欢被她指使着去做这做那。
她像极了春天山上开的野花,生机勃勃,野气十足,和一头刚长牙的小兽一样,张牙舞爪龇牙咧嘴,却精灵可爱得很。
我特别喜欢她的眼睛,晶莹清澈,仿若半透明的琉璃,顾盼间,带着浅褐『色』琥珀的光芒。
我们山阳人,有着异域的血统,眼睛不是纯黑『色』,而是淡淡的绿『色』,向来被中原人视为不祥。
我们族人因此备受歧视和憎恶,无论是朔国还是梁国,很多自命正统的人看我们的眼神,都含着刀藏着剑,充满了冷淡和警惕,好像我们是没有驯服的野兽。
弯弯的眼睛也不是纯黑『色』,想必年幼时,也受过不少类似的鄙视和欺凌,但她的眼底却没有一丝阴影,永远那么自信灵动神采飞扬,眸光流转,璀璨熠熠如同天上最亮的星辰,美得让人无法『逼』视。
和她待在一起,即便只是看着她,都会不由自主地满心欢喜,充满动力和信心。
眼有异『色』又如何?异族血统又如何?
她的出现,如同旭日高升,光芒四『射』,把我,把我们族人心底隐藏的那一点点自卑,全部融化消解,就连拓跋当当下山进城,也扔掉了那蒙住眼睛的头纱。
弯弯是男是女,这个问题,对我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她是女子,我会陪着她,他是男子,我也会陪着他,这没有差别。
我在黑云骑拼命征战,挣下累累军功,就是为了当上大将军,这样才能有更大的力量去守护她。
弯弯,你不用怕,没了阿爹,还有我,没了楼誉,还有我,什么人都没有了,我也会一直都在。
大哥说,凌南王世子是难得的将才,其他人的话我不信,我哥的话,我却是信的。
楼誉的脸虽然白了点,但确实有些真本事,我很少服人,对他,却不得不服。
论武功,我打不过他。
打不过就是打不过,我们山阳人向来磊落坦『荡』,输了就要认输,没什么丢人的。
论谋略……
论文才……
论指挥作战……
呃,反正他不错,放在哪里都能称得上勇士。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我看来,也配不上弯弯。
不过弯弯也喜欢楼誉,她看他的眼神,和看我的眼神不一样,带着少女的羞怯。
我并不难过,她喜欢谁没关系,我喜欢她就好了。
我会保护弯弯,楼誉如果敢对她不好,我随时随刻准备着和他打一架。
可是,还没等我成为大将军,楼誉就把弯弯弄丢了,知道这个消息时,我头发直竖,血『液』逆流,恨不得一刀劈了他。
那时的我,全身都是暴戾之气,遇神杀神,遇鬼杀鬼,想杀掉所有和这场阴谋有关的人。
楼誉说,匹夫之勇,不足以报仇,反而会枉送『性』命。
我知道他说得对,那些坏人很多,一条命换一条命不划算,他的脑子比我好使,替弯弯报仇这件事,我决定听他的。
去塞北之前,楼誉派人送了个锦囊给我,里面只有一个字,这个字我正好认得,就是“忍”。
心字上面一把刀,这四年,我心时刻如同被刀割着,忍得很辛苦。
生死离别,让我明白了很多,再不是那个一腔热血却莽撞无知的少年。
曹觉是个疑心很重的人,但他却很信任我,也许在他看来,我没脑子冲动又悍勇,最容易收服和驾驭。
我便顺水推舟地装傻,其实也不用怎么装,只需要把满腔恨意全都藏起来就行。
但这很难。
塞北苦寒,积雪三尺,寒风似刀,这都不难挨,最难挨的是,清冷孤寂的夜晚,看着天上那轮弯月,浓烈到化不开的思念、担忧和仇恨。
弯弯,你还活着吗?你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每当想到这里,心中的恨翻江倒海压抑不住,无数次差点忍不住拿刀冲进曹觉的营帐,砍了他泄愤。
小不忍则『乱』大谋,楼誉在龙虎卫中安『插』的人手并不止我一人,他们不时把上京的消息传递给我,那些消息,就好像一桶桶冷水,将我心中沸腾的杀意暂时浇灭。
我忍,直到四年后,楼誉收网,将太子党羽一网打尽。
那一天,我一刀削掉了曹觉的脑袋,心中却非常惘然。
大仇终于得报,可是弯弯,你在哪里?
弯弯终于回来了,却只剩下了半条命一口气。
幸好有容晗。
容小白脸虽然不会武功,但在我看来,他比楼誉要靠谱,至少他把弯弯从死地救了回来,仅凭这一点,我就对他大有好感。
楼誉去江南找弯弯,我和容晗也跟着去了,楼誉默默地看着弯弯,我们也默默地看着他们。
弯弯在江南过得很好,我们三个都不约而同地不忍心去打扰她。
这样安静平和简单纯朴的生活,对弯弯来说弥足珍贵,可以修补她内心的伤痕。
楼誉喝了三杯茶,弯弯为什么要他喝这三杯茶,其实到现在我都没有弄清楚。
我问容晗,他只是笑着叹了口气。
后来,我看到楼誉和弯弯在枇杷树下相对而坐,弯弯微笑,他牵着她的手。
这一幕分外静谧美好,就像一幅画。
我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似酸似甜似高兴似难过,总之很奇怪。
当晚,我和容晗喝了十坛子女儿红,酩酊大醉。
醉梦里,弯弯冲着我笑,如风雨过后破云而出的旭日骄阳。
酒坛子滑落一边,琥珀『色』的酒『液』滴落地面,我趴在桌子上,嘴角牵起一丝满足的微笑。
大哥说我死脑筋,部落里健壮美貌的姑娘多得是,为何全心全意扑在一个人身上。
他不明白,健壮貌美的姑娘是很多,但都不是弯弯。
固执如牛也好,死脑筋也罢,我只喜欢弯弯。
她就像雪峰山顶绽放的雪莲花,圣洁美丽,不可近亵。
我从未想过要将她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