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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窗看下去,就有了,当然不看时,就没有这样的感觉。
找房子时,花了我硕大的功夫,从城南的破庙比较起。那里实在太破旧了,住几只猫狗还勉强凑合。论及住人,那万千不是人住的。那天地变化也无常,突然下起雨来。
这情形,倒是突然让我对那里的菩萨产生了某种敬仰。
这种敬仰是肃然的,当时真想上去把他们推下来,砸烂了,看都是用什么堆成的,竟平白忍受得了这昏天黑地的腥风血雨。
终于佩服起来,菩萨就是菩萨,不枉几千年的修炼,皮粗肉厚,竟有如此高深的境界。
到城东一看,房子全是空着的,没人住,但是也进不去。
走到门口,被两个保安走过来,上下一阵打量。这让我极不舒服,虽然我没穿西装打领带绅士帽子蹬皮靴,但体恤作长袍,拖鞋如履舟,但风里雨里,好歹我也是见过阵仗的人。
最后终至于给两个保安四只眼十二个来回看得不好意思了。要说这种场合,见得是比谁都多。但这样几个大男人,你看我我看你,候着似乎是在进行一场重要的比斗。一个说看你脸皮有多厚!另一个说不信你脸皮还能厚过我!这样子庄严的阵势,怎么还是吓人的,生平除了三岁时候跟邻居的小儿子争东西,从没遇见过。
好在这年头坐得多了,别的本事没长,倒是颇能沉得住气,不轻易生怒。今天就大度一回,让他们了,不跟他们斤斤计较。
这却也是破天荒的一遭,平时吃喝嫖赌的事也干,竟会不好意思起来。后来细想,多半便是因为站在楼下不小心看见了光天化日下有些让人心惊肉跳的一幕。
一个女人爬在窗玻璃上,没有穿衣服,而窗子也没拉帘子。起初以为只是尊雕塑,暗想这年头的艺术家的艺术水准可真高,做出的雕塑生动得都跟真人一样。不想这想法还没落地,那雕塑真的就生动生动变成真人了。看着往窗子上一挤,刚刚还生动无比的艺术线条,一下子压成了一张平板,贴在玻璃上了,剩出一张人的轮廓。
可是两个保安没看见,他们眼里只有我。我知道,他们现在最大的理想就是快点将我赶出这地方,这是他们看家护院应该做的本职工作。
我完全可以理解,他们的敬业程度有多高。高到我踮起脚尖,从他们眼睛里看到的,以为是在野外撞见了饿狼。要是政府允许使用枪支的话,他们就已经拿原子弹来轰炸我了。腰间有把电棍,幸好只是摆设。
在那一刻,我才突然觉察到,活了这么多年,就那一刻自己是最安全的。
以后我便一直将那天出现的这种不好意思归结于此,是我表错了请,而他们则是会错了意。
他们一见我有几分怯弱的样子,多年来受的尊老爱幼的良好教育,横空出世,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立即对我表示出对于弱者的可怜,这让他们马上就有了崇高的感觉,并无以复加的表示出了慷慨。
他们这一慷慨,正好遇上我的大度,于是我莫名其妙的,居然被他们礼送出了境。我还想回去,说实话,至少,应该回去提醒一下那个女人,站在窗子边风大,光着身子,容易着凉。
房子下的这河,不知道有多深,一年到头没见着露出底就是。
应该很深,很宽。
这让人有一种安全感。要是哪天突然发生了火灾什么的,站在窗口逃生,再没有更好的途径了。准备一箱馒头,扑通一声跳下去,有吃有喝的,就让它烧个三天三夜,与我也没有什么了。
第一个月交房租的时候,那个脑袋上凹了几个坑的马夫人,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从钱夹里取钱的姿势,我的安全隐患意识陡的提升,高到比以前老师学校党政机构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的时侯还要高。
这里又悟得了新法,看来以后向人宣传安全的重要性时,不必要拿人命说事了,直接让人盯着他的钱夹就可以了。
这是住进来一个月里,首次产生的不确定感觉,连先前说能逃生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一点点安全感都彻底的烟消云散荡然无存了。
也是这时候,我才知道那两人的慷慨原来是这么来的。这让我很鄙视他们,有两个月里,我都在鄙视他们。画了两个人的眼睛在墙上,钉上一张十万的冥币,让你们见钱眼开!让你们见钱眼开!算是找到一点心理平衡了。
这种举动是徒然的,虽于心理平衡颇有效用,却丝毫不能带来实质性的作用。甚至于变成了给人嘲笑的笑料。徐建是第一个人,因为也只有他常往我这里来。连着接二连三的来过几个人,一见到那幅怪画,就是一阵惊呼,咋咋然,如鬼魅声作。
“哇哇,兄弟,你要招财,也不用这么大面额啊,你要到韩国啊?”
“去死,没点儿正经,我要招财会用冥币啊?”
其实我这人也不知道正经是什么东西。
“这是人民币啊?你不说我还准备待会儿走时偷走呢。也对哈,我从来就没见你用过人民币。”
“那你去偷啊!”
我本还待说,实在说不下去了,心中气结。就算有时候我不像人,我用的还是人民币,总还有人的成分在啊。怎么一句话从他嘴里漏出来,我就完全不是人了。
第130章 10小节 盗亦有道()
接着过来的人,是张冰。他是我小学时候的同学,也是邻居。那会儿脾气很相投,常常合伙跑到邻家菜地里偷番茄,去田边上偷李子。而他那时候很义气,这也是我能跟他脾气相投的原因。
倒不是说我有多义气,而是每次被那邻家大妈,或是邻家里的狗发现,我总是能跑得最快。而他等到发现自己被抓住了,就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死不承认。
我跑时,没来得及通知他。
经过他多次叮嘱要做好一个把风人的职责后,他再次被发现,而我再次不声不响溜了。藏在远处隐背的地方,等他死不承认后,大义凛然而归。
读四年级的时候的时候,因为人已经长大了的缘故,我自己也认为是长大了。觉得再做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与我们的身份,是极其不相称的,也有失君子风范,不道德,是极不道德,便决定弃暗从明,要另干一番有成就的事。
而我当时显然是没这想法的,想小偷也是一份很有希望很有前途的职业。听他说,他是喜欢上了对面村子一个叫李冰的女孩子。
那个小女孩,她跟我们同班,而且长得胖胖的,一看就能知道她妈是太过丰满的那种型号,否则遗传学就不能立住脚,就得改行了。
问他看上李冰的原因,他解释是因为他们名字里都有一个“冰”。
你看嘛,千山万水,名字都一样,这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他所谓的千山万水,是指他家门前的一个簸箕那么大的坑,但是终年却积有碗多些水。小孩子常在里面撒尿,又常趟进去,再走出来。而他居然能把这千山万水之巨象浓缩于一陂池之中,要是被村东头庙里的和尚听到了,一定会抓狂的。
从他口中得知,李冰说了,她是不会喜欢一个品行不好的男人,因为她爸爸不同意。所以没办法,他决定要做一件有品行的事,给她看。
这种有品行的事,却是找不到的。那时候虽然我们都认为自己已经长大,而邻家菜地里的地瓜却是一如既往的又大又甜,很诱人。终至于我们也还是一如既往的被引诱了过去。
有好几周都没法子完成这很有品行的事,因为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才能算是有品行的事。这对他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虽然不见得所有的车都能走到路上去,但你弄一辆车子反复开,也总能给压出一条路来的。鲁迅先生不就是这样说的吗?路子就是他这样给压出来的。
在想了八八六十四九九超过八十一回后,石破天惊,终于让他给想出了一个可以显露品行的事,他准备去将李冰偷出来。这回不是偷东西,改偷人了。
但我认为,这无法辨别,同样是偷,怎么可以说这是有品行的事呢?他立即对我就不满,似乎是怪我笨,恨我没能理解他的意思,慨然而有英雄落寞之感。
等到我最终承认,表示出英雄所见略同的态度时,他就已经真正英雄去了。他把计划告诉了李冰,而他认为这正是品行的所在。
后来我知道他的想法,所谓盗亦有道,他是要光明正大的去偷,而偷一旦冠上光明正大这个词就不再是偷偷摸摸的无耻行为了。
这是稍大后,从武侠里得来的。那些大侠也盗,但必事先送去信,通知要被盗的人家。这些盗的行为丝毫不能减弱他们的侠义之气,反而是光明磊落的表现,值得令人钦服。
在他弱小的心灵里,竟然天生得有这种高尚的行为,更加让我与之相投了。没事就找他偷东西去,不至于让我失足被抓。抓到了就让他顶住。
李冰听完,嘻嘻一阵大笑。她不是笑他笨,而是真正被他这种光明磊落的行径感动了。像这种男人是能靠得住的,心里喜欢了。
李冰也觉得他的这一行为很是有品行,甚至超越了道德的狭隘。于是她也跟着有品行起来,将这件事告诉了她妈。可惜她妈却没有她那么高的品行,一听说有人来偷她的女儿,就暴露出了女人另一个不该在人前暴露的本性。
李冰妈一把将张冰拎在空中,顺起左手就是两巴掌,狠狠的落在他右半边脸上。
张冰本来一下子失去了地球的引力,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动弹不得。突然过来这两巴掌,躲又不能,一个头顿时两个大了。原来失去了地球引力,会头晕的。
这突然让他欣喜若狂,不小心而实现了他珍藏在心里良久的一个梦想。他听说美国是可以送人进入太空的,就想有一天,他也要跑到美国坐飞机去太空。
但是现在不必了,李冰妈两巴掌就让他在太空里走了一遭。一个梦想就这么轻易的实现了,谁说梦想很难实现的?他想该叫所有的中国人都来让李冰妈拍两巴掌,最好再让那群外国人,特别是美国人,也来挨两巴掌,免得以后还有人敢叫嚣,说中国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李冰妈看他还高兴,不禁怒火上浇油,哄的燃烧起来了。
“小杂种,我整死你!”
“老纯种!”
张冰想这样子骂她,却没骂出口,只在心里发狠。
在他小小的心灵里,他是承认自己是个杂种的。若有人人骂他“杂种”,他丝毫不会生气。他是他妈和他爸生的,当然该是杂种。他却是常常拿着“纯种”这个词来骂人,究其原因,他认为男人和女人当然只能杂交,做出来的种,自然得叫杂种。除非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做出来的才是纯的。
所以骂人就该用“纯种”,而不是“杂种”。
在心里嘀咕了一阵,他又不骂了。她是李冰的妈,那也就是他自己的妈了,儿子当然是不能骂自己老妈的。这样想,于是心里更得意了。
李冰妈看他还高兴,一时拿不出别套办法,拎着他像拎只鸡一样,啪的一声将他从屋子里甩了出去。
只是他却没有生出鸡的翅膀,能借着空气的浮力扑腾起来,反是狠狠的被空气重力压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