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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书-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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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好奇是人的天性,我敢对天发誓,自始至终我绝对没有好奇过。我只是站在那儿无聊,随便往四处看了一眼,看有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借以打发一下无聊而已。

    这年头的美女长得也真别致,我说的是坐在吧台后边的那位,袒胸露乳,真的是店里的活招牌。我旁边也有一位,这位更别致。但我发誓绝对不是好奇心驱使我去看的。

    大致形容一下我一转头看到的情形:一头银发如瀑,雪里滚浪。单要只是这样,也算是一美人了。等转过脸来,突然见得眉毛发绿,嘴唇猩红,。还有其它地方没来得及看到。只要你想看,就都可以看到。

    这副形态,从后面一看,以为见到了九天仙子,转到正面,吓人一跳,原来是混世魔女。

    我不禁一阵哆嗦,我见过的世面太少了。本来她是不知道旁边有人在看她的,这一哆嗦,她立即就感觉到了旁边有人在打冷颤。

    都说了这美女长得别致了,看人的眼光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她将目光从我头顶移到脚底,又从脚底移到头顶。我怎么都感觉浑身发热,像是被火烧烤一样,难道她真有将我烧烤了的想法?

    “帅哥,有事啊?”看来醉得还不厉害,也就是八九分的样子,但是酒气太难闻了。

    “没事。”我如果只说了没事,而没有说后面的话的话,那么可能真没事。而事实上,我跟着又补充了一句:

    “头发挺黑的,哪里染的啊?”

    她似乎没听明白,还看着我。还是别让她看了,再看下去,我会不好意思了。

第136章 16小节 兄弟们就是他() 
他们已经在享受从我身上搜刮去的战利品了,太可恨了,太没人性了。你们至少也该假惺惺的等等我,毕竟是我在开钱嘛。

    我一坐下来,立即围上来一大堆的不安。如果先前的后悔只是随便说说的话,相比起来,那现在就是痛心了。灵感兆示我,我还得继续大方一回。而这种大方,正是心痛的来源。

    从人堆里挤过来个人,我几乎是没看清楚,惯性的便有了想要逃逸的冲动。只是这冲动还没冲动起来,被人一把按住了。

    为什么每个人一上来就要先按住我呢,难道是我经常在他们面前表现出逃跑的举动?

    “哥,怎么有时间出来喝酒啊?这几位?”

    “你们”

    我是想说,“你们不认识,他们可比我高尚多了,跟你打不到一块儿,你还是乘早回去,别扰了他们”。结果刚挤出两个字,他们已经觥筹交错,至少有十二分熟。一群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根本不顾及我,你来我往,你浓我浓了。

    “那边还有几个哥们儿,要不要也叫过来,认识认识啊?”

    “徐建,有得吃,快点儿吃了走人,别拉了你那些兄弟。”我只能站在保身的立场,听他们说话,趁他们偶尔不小心才插上了这么一句。

    “老七,王武,还有几个,他们都来了。”

    你现在应该知道,为什么当我站在这酒吧大排档之前,无比后悔的原因了吧?

    像这种灯红酒绿的场所,歌舞升平,怎么可能少得了他们的身影。越是歌舞升平,我就越是害怕。

    这话好像不对,感觉我怎么像是恐怖分子一样了。这倒不是我在挖社会主义繁荣昌盛的墙脚,实在是,用个比喻那就是,现在有一石米,你大可以一顿吃掉一斗,但你绝对不能顿顿都吃一斗。吃一顿,滋味很好;再吃一顿,滋味还好;再再吃一顿,滋味也还好;再再再吃一顿,那你等着下顿下下顿饿肚子吧。

    这个世界上,朋友是种很好的资源。既然是资源,当然就要拿来用,否则就叫浪费。我们都知道,浪费是可耻的,既然我们知道,很不幸,所有人都知道了,并且还更加优秀的将这一理论实践了。

    我觉得朋友可以分为三种,划分依据自然是根据使用情况。

    第一种,就是纯粹的物质朋友。也被我们叫为狐朋狗友。他们存在的责任就是吃干抹净溜人,能榨取你一滴血,绝不留情贪恋你的一滴水。

    第二种,就是纯粹得精神朋友。他们不吃你也不喝你,凡是与物质有关的,他们就鄙视。他们存在的责任,就是在精神上彻底占据摧毁你。但是我们很多人中的少部分,愿意被占据。当没有时,还要千万里去寻找一个来将自己蹂躏。

    第三种,就是既要吃你喝你,没事还要蹂躏你的中间型。因其处在既非物质也非精神,既是物质也是精神的中间特殊位置,这种朋友最难处理。他们存在的责任,似是超越了前边两种,在榨干占据蹂躏你之后,非常大度不求回报的样子,这是朋友应该做的,同时还要无辜的表示,我也很无奈。

    这种无奈,完全就是无赖。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我也没有办法,我也很无奈,谁叫他们是我朋友呢?

    我正想得思绪纷飞,就要将这番理论讲出来,也好让他们明白明白,以后可以对我手下留情少剥削一点。不料旁边钻出一大堆人,现在不仅是思绪纷飞,连玻璃渣都乱飞了。看来势,是要将我的纷飞比下去。

    “兄弟们,就是他!”

    我看见那个白发的美女,就是头发染得挺黑的那个。

    什么白头发,头发染得挺黑,乱七八糟,我自己也乱七八糟了。

    场面一时陷入了混乱。徐建是我看见第一个砸啤酒瓶的人,那动作速度之快,我估计在场所有的人都会被吓到。不料人家早就将瓶子准备好,已经不用砸了。

    我想想就气愤,就算打架你也要先通知一声,怎么可以我们都没准备,你们就动手呢,太不讲江湖规矩了。至少也应该让我将瓶子准备好啊。

    我顺手就要去抓倒在地上的啤酒瓶,结果手刚一伸出去,被抓住了。李冰和曾宜拖着我就往外走,我还要去抓那只酒瓶,难道我不应该自卫吗?

    事实证明,我是不能自卫的,想打架就更没门了。因为现在没有多余的手可以拿去用。在这种关键时刻下,女人真是麻烦。你说同样是女人,为什么李冰在这种场合就能应付自如,一切如常,曾宜却突然晕倒了呢?人之间的差别是不是也太大了点?

    我怀疑刚才那些人是冲我来的,那“黑头发”的美女那句“就是他”说得很明白。

    但是我记得没有得罪过人,他们为什么还要打伤我呢?我确信我刚才自卫不成,是真的受了伤。

    我是有证据的,虽然没有感觉到痛,大概是痛得麻木了。手上全是血,曾宜是不是看见血,犯血晕了?她太脆弱了,我肯定是。

    何况我问了一句李冰,现在我们去哪儿?

    她瞪了我一眼,极不舒服的扔了一句,去医院!

第137章 17小节 你可真幸运() 
我喝醉了,很多时候是在不知不觉间便醉了,我却还不知道。我知道也从来没有人知道他自己醉了,都自以为很清醒。

    虽然醉了,血却是真的。只不过受伤的不是我而已。

    这时候有这种心态,我觉得不好。至少还要表现得更加幸灾乐祸,才符合我这种人惯有的态度。

    但是接下来,我实在高兴不起来了,因为按照时间的规律,保护世间最起码的公平性,现在也轮到别人对我幸灾乐祸了。

    李冰还好一点,见了我只是幸灾乐祸般的笑笑。但是我忍受不了她的这种笑,因为见到的次数太多了。这几天,她几乎每天都往医院跑,照看曾宜比照看她妈还要好。

    我都有些生气了,你说两个女人之间怎么会好到这种程度呢?这完全超出了传统认为中的认知范围,叫人不能接受。

    对于不能接受,而又要面对的事情,当然也只有生点小气算了。

    “你有什么好生气的?我都没生气呢!”

    “那是你心甘情愿的嘛,没人逼你,你当然不会生气了。”

    “心甘情愿?要不是知道你个大男人照顾人不精细,我才不来呢!”

    “你说的啊?要不你躺床上去看看?”

    “你还能耐了啊?”

    “那是,你以为我什么都不会啊?”

    “开始没看出来,现在又看出来了。”

    敢情绕了一大圈,我还是什么都不会。谁说的啊,至少我还会生气。而这些类似的话,从那几个男的口中说出,则完全变味儿了,呈现另一副姿态了。

    更让人觉得稀奇古怪的是,当他们知道曾宜是住在我楼上之后,居然全都不来看她了,可见得曾宜的人缘太差了。连李冰也不来了,问她理由,很简单的给了一句,小女子累了。

    让他们都隔岸观火去吧!我总不能也来句小男子也累了吧,相比她的理由,我只能黯然失色,找不出理由来了。

    “徐建,张冰,老七他们都没事,就你最幸运,光荣的挂彩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个词来。幸运?看曾宜躺在床上,头上缠着绷带,这种与她惯常的审美形态相比,简直就是从传统一下子飞跃到了后现代主义。我是觉得很好笑,但又笑不起来。你要知道这种想笑又笑不起来的环境,憋得慌,又最觉得尴尬。不光说出的话被冷在了半空里,连人也给冷在一边了。

    打破这种局面的较好方法,就是说话了。毕竟话是从口里跑出来的,还沾带着一些余温。结果不想,话一冒出来,连我自己都觉得冷了。

    “我哪里挂彩了,这挂的是纱布。”她白了我一眼。看来还很正常,可见伤得并不严重。

    “那就好了。”

    “干嘛呀?”

    “看你已经好了,没事就回了,难道你想把这医院当家住啊?”

    她的迟疑,让我立刻想起了另一件事,她真把这儿当家了。现在的医院装修得比五星级宾馆还豪华,算是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抢着生病抢着来住院了,原来是看上这配置了。

    这也难怪,要是你家也只有几平方米的板房,遇上这么高级还有健康保证的设施,你也会喜欢。

    喜欢归喜欢,现实世界里,你绝不能认为喜欢就理所当然应该占有。除非你愿意赖着不走。

    但是这种事的发生几率,也不是单方面的,要你情我愿。

    我是情愿,我的银行卡也情愿,就在我俩都心甘情愿,正在谋划美好蓝图的时候,医院跑出来不情愿了。原因很简单,就跟相亲一样,她看不上我那快要形销骨立空具一副躯壳的银行卡了。

    我估计我那卡是跟我跟得太久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时心气上涌,胆子陡然翻了好几倍,翻脸就不认人了。从此再也不愿供我驱使奔驰于各种银行和提款机之间了,无奈,那就只好回家了,否则会暴尸街头的。

    这一次她居然没有异议,也没给人白眼,很顺从的同意了。很自然的,那么现在就该将她接出她的这个“家”。

    我很想就平铺直叙写下去,可是自古以来,写文章讲故事就要一波三折才好看。虽然现代社会封建早已经不存在,可这点似乎从来没变过。可见得现在的封建思想还是挺严重的,尤其便是在我这类人身上。

    接她出来,下面面临的问题似乎还很严重,然而也完全没有到达一波三折的境地。接出来,站在医院的门口就开始想,到底是送她到她家呢,还是送到我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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