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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云暗中咬着牙,只恨不得立刻让那人长睡不醒。
胡疯子接着道:“你对我有过好处,我也帮过你的忙,我们已互无赊欠,对你这种人,我本来连话都懒得说了。”
龙啸云只有陪着笑,听着。”
胡疯子道:“但有句话我却非说不可,最后一句话。”
龙啸云道:“在下正洗耳恭听。”
胡疯子道:“你虽是个混蛋,上官金虹更混蛋,你若真想和他给拜兄弟,还不如自己赶快找根绳子上吊好些。”
这果然是他最后一句话,说完了这句话,他就一个字都不说了,凌空一个翻身,已落在屋背后,眨眼就不见了。
龙啸云目送着他,嘴角渐渐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悠然道:“想不到我和上官金虹结拜的事,江湖中已有这么多人知道。”
沿着墙角,慢慢的走着。
李寻欢和阿飞都没有说话。
他们知道沉默通常都比言语更真挚,更可贵。
黄昏。
高墙内有人在吹笛,笛声中也带着秋的萧瑟。
这种乐声往往最容易令人忆起往事、也最容易引起相思。
阿飞忽然道:“我得回去了。”
李寻欢道:“她在等你?”
阿飞道:“嗯。”
李寻欢沉吟着,终于忍不住道:“你认为她一定在等你?”
阿飞的脸色又苍白了些,沉了许久,才缓缓道:“这次是她要我来救你的。”
李寻欢说不出话来了。
他一向很了解林仙儿,但这次却很难猜得到她的用意。
阿飞道:“我这一生,只有两个最亲近的人,我希望……你们也能做朋友。”
这几句话他分了很多次才说完,说得很艰涩,显见他心里很痛苦。
李寻欢瞧着他痛苦的眼色,心里更是说不出的怜悯悲伤。
只有真正爱过的人,才能了解爱情的力量是多么可怕。
笛声已远了,听来却更凄凉。
李寻欢忽然道:“我也想见见她。”
阿飞的嘴闭得很紧。
李寻欢笑了笑道:“若是不方便,你替我去谢谢她也一样。”
阿飞终于开了口,道:“我……我只希望你莫要伤害她。”
阿飞本不会说这种说的,因为他知道李寻欢从未伤害任何人——李寻欢伤害的只是他自己。
只有为了林仙儿阿飞才会说这种话。
猛抬头,眼前一片灯火辉煌。
不知不觉间,他们又走回了那条长街。
这条街晚上比白天更热闹,各式各样的摊子前,都悬着很亮的灯笼,每个人都在大声贼喝着,吹嘘着自己的货物。
一串串亮晶晶的糖葫芦,在灯光下看来更亮得如同宝石。
李寻欢脚步突然停下。
每一串糖葫芦,仿佛都映着一张脸。
一张穿红衣服的小姑娘的脸,大大的眼睛,笑起来一边一个酒涡。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卖包子和水饺的小铺。
“铃铃是不是还在等着?”
李寻欢突然觉得很惭愧,他居然已将这件事完全忘了。
他眼角虽已有了皱纹,但谁也不能说他已老了。
那正和铃铃第一次到这里来的眼色一样——阿飞也从未到过这个地方。
李寻欢笑了。
看到自己的朋友还没有失去赤子之心,总是令人愉快的。
阿飞忽然道:“我们已有根久没有在一起喝两杯了。”
李寻欢笑道:“你想喝?”
阿飞微笑着,道:“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只有和你在一起时,我才会想喝酒。”
他面上居然也露出了笑容。
李寻欢的心情更开朗,笑道:“饺子下酒,越来越有……我们就到那边的饺子铺去如何?”
阿飞笑道:“很好,再贵的地方,我就请不起了。”
这世上有很多种事很奇妙。
譬如说:
越丑的女人越喜欢作怪,越穷的人越喜欢请客。
请客的确也比被请愉快得多,只可惜这种愉快并不是人人都懂得享受。
饺子铺里的生意并不太好,因为生意大半已被外面的摊子抢走了,所以现在虽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店里也只有四五桌客人了。
角落里的桌子上,坐着个白衣人。
李寻欢第一眼就瞧见了他。
无论任何人走进来,目光首先就会被他所吸引。
虽然坐在这种烟熏油腻的小店里,但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尘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刚从烫斗下拿出来的。
他穿得虽简单,却很华贵。
但这些都本是他吸引人的地方一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
一种无法形容的傲气。
他旁边的儿张桌子都是空着的,因为无论谁和他坐在一起,都会觉得自惭形秽,有他在这里,别人的声音部小了些。
这正是那霓在屋檐下,以一小锭银子击断青衣大汉扁担的人,也正是手指宛如利剪,将卖卜瞎子银棍剪断的人。
他为什么还留在这里?难道也在等人。
他本来正在举杯,孪寻欢一定进来,他的动作也立刻停止,目光也立刻瞬也不瞬的盯在李寻欢脸上。
他对面还坐着个人,是个身芽红衣裳的小姑娘,辫子很长。
第五十九章 勇气
她随着他的目光回过头,才发现李寻欢,立刻雀跃着冲了过来,紧紧拉住李寻欢的手娇笑着道: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忘记我。”
铃铃果然还在这里等着……
李寻欢有些激动,反握住她的手,道:“你……你一直都在这里等?”
铃铃点了点头,眼眶已红了,咬着嘴唇道:“你为什么来得这么迟,人家都快等得急死了……”
阿飞突然道:“你真的是在等他?”
铃铃这才看到阿飞,神情立刻变得有些异怪——她当然是认得阿飞的,阿飞却不认得她。
他非但未上过那小楼,甚至连做梦都未想到过。
铃铃眨了眨眼,终于道:“若不是等他,我在这里干什么?”
阿飞冷冷道:“不等人,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若是等人,眼睛总是看着门的,无论谁在等人,都不会背对着门的。”
李寻欢从未想到他会说这句话。
他平时本来一向不愿刺伤人,现在却忽然变得很尖锐,尖锐得可怕。
因为他不能忍受别人欺骗他的朋友。
李寻欢心里在叹息。
阿飞的看法不但尖锐,而且和任何人都不同,对大多数事他都看得比别人透澈,比别人清楚。
在林仙儿面前他为什么就会变成瞎子呢?
铃铃眼圈又红了,眼泪已炔流了下来,凄然道:“你若也在同一个地方等了十几天,你就会知道我为什么要背对着门了。”
她悄悄拭了拭泪痕,幽幽的接着道:“开始的时候,每个人走进来,我的心都会跳,总以为是他来了,后来才知道,你等的人若不来,就算将眼睛看着也没有用的,用眼睛盯着门,只有令你等得更心焦,若再不转过身,我简直要发疯。”
阿飞没有再说什么。
他发觉自己说得太多了……
铃铃头垂得更低,道:“若不是那位吕……吕大哥好心陪着我,只怕我也会发疯。”
李寻欢目光一转过去,就立刻和那白衣人的目光相遇。
李寻欢微笑着走过去,道:“多谢……”
白衣人忽然打断了他的话,淡淡道:“你用不着替她谢我,因为我留在这地方,并不是为了陪她,而是为了等你。”
李寻欢道:“等我。”
白衣人道:“不错,是等你。”
他笑了笑,笑容中也带着种逼人的傲气,缓缓接着道:“世上只有少数几个人值得我等,小李探花就是其中之一。”
李寻欢还未表示出惊异,铃铃已抢着道:“我并没有告诉你我等的人是什么人,你怎会认得他的?”
白衣人淡淡道:“你若想在江湖中走动,若想活得长些,就有几个人是你非认识不可的,小李探花也正是其中之一。”
阿飞突然道:“还有几个人是谁?”
白衣人眼睛盯着他,道:“别的人不说,至少还有我和你!”
阿飞瞧了瞧自己的手,目中突然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凄凉萧索之意,缓缓转过身,在旁边的桌上坐下,道:“酒,白干。”
店伙陪着笑,道:“客官要什么菜下酒?”
阿飞道:“酒,黄酒。……”
会喝酒的人都知道,一个人若想快醉,最好的法子就是用酒来下酒,用黄酒来下白干。
只不过这种法子虽然人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用,因为一分人心里若没有很深的痛苦,总希望自己醉得越慢越好。
白衣人一直在很留意的瞧着。
他锋利的目光渐渐松弛,甚至还露出种失望之色,但当他目光转向李寻欢时
瞳孔立刻又收缩了起来。
李寻欢也正在瞧着他,道:“阁下大名是……”
白衣人道:“吕凤先。”
这的确是个显赫的名字,足以令人耸然动容。
但李寻欢却没有觉得意外,只淡淡的笑了笑,道:“果然是银戟温侯吕大侠。”
吕凤先冷冷道:“银戟温侯十年前就已死了!”
这次,李寻欢才觉得有些意外。
但他并没有追问,因为他知道吕凤先这句话必定还有下文。
吕凤先果然己接着道:“银戟温侯已死了,吕凤先却没有死!”
李寻欢沉默着,似在探索着这句话的真意。
吕凤先是个很骄傲的人。
百晓生在兵器谱上,将他的银就列名第五,在别人说来已是种光荣,但在他这种人说来,却一定会认是奇耻大辱。
他绝不能忍受屈居人下。但他也知道百晓生绝不会看错。
他一定毁了自己的银戟,练成了另一种更可怕的武功!
李寻欢慢慢的点了点头,道:“不错,我早该想到银戟温侯已死了。”
吕凤先盯着他,冷冷道:“吕凤先也已死了十年,如今才复活。”
李寻欢目光闪动,道:“是什么事令吕大侠复活的?”
吕凤先慢慢的举起了一只手,右手。
他将这只手平放在桌上,一字字道:“令我复活的,就是这只手!”
在别人看来并不是只很奇特的手。
手指很长,指甲修剪得很干净,皮肤也很光滑,很细。
这正很配合吕凤先的身分。
你若看得很仔细,才会发现这只手的奇特之处。
这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肤色竟和别的地方不同。
这三根手指的皮肤虽然也很细很自,却带着奇特的光采,简直就不像是血肉骨骼织成的,而像是某一种奇怪的金属所铸。
但这三根手指却又明明是长在他手上的。
一只有皿有肉的手上,怎会突然长出三根金属铸成的指头!
吕凤先凝注着自己的手,突然长长叹息了一声,道:“只恨百晓生已死了。”
李寻欢道:“他不死又如何?”
吕凤先道:“他若不死,我倒想问问他,手,是不是也可算做兵器?”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今天才听人说过一旬很有趣的话。”
吕凤先道:“说的是什么?”
李寻欢道:“他说:只有杀人的,才可算做利器。”
他接着又道:“手,本来不是兵器,但一只能杀人的手,就不但是兵器,而且是利器。”
吕凤先沉默着,仿沸并没有什么举动。
但他的拇指,食指和中指,却突然间就没人了桌子里。
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甚至连杯中盛得很满的酒都没有溢出,他手指插入桌子,就好像用快刀切豆腐那么容易。
吕凤先悠然道:“这只手若也能算兵器,不知能在兵器谱中排名第几!”
李寻欢淡淡道:“现在还很难说,”
吕凤先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一件兵器要对付的是人,不是桌子。”
吕凤先忽然笑了。
他笑得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