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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仙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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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小墨熙的感知范围还由原来的3丈(10米)变成了现在的6丈(20米),整整变多了一倍。

    这个变化不仅对小墨熙的耳报神事业非常有利,而且还方便了他和任瀚玥分工合作——任瀚玥在连接前后院的月洞门处掩护把风,墨熙则趁后院没人往水井里倒灵泉水。

    拜他们俩每隔几天就给井水“加料”所赐,院子里的蔬果不仅生长速度加快了、味道变得更为鲜美了,而且产量还不知不觉的多了两成。

    季伍氏和王文氏对此非常惊讶,两位主妇谦虚的向姚玉知和邓秦氏请教种植窍门儿。

    姚玉知和邓秦氏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然而让季伍氏和王文氏失望的是,姚玉知和邓秦氏所做的事跟她们以往所做的并没有任何区别。

    没能帮上季伍氏、王文氏的姚玉知和邓秦氏非常惭愧,对于自家菜地奇怪之处一头雾水的两个人从此养成了隔三差五就送一篮子果蔬给季家和王家的习惯,此是后话不提。

    冬去春来,寒暑交替,时间转眼就来到了永光二年八月。

    上个月才刚过完两周岁生辰的任瀚玥奔跑蹦跳都已经十分利落,而且她还“学会”了自己吃饭、喝水、穿衣,算是正式脱离了需要别人照看的婴儿阶段。

    与此同时,她的指环空间也“成长”了很多——灵泉的储水量比一年前多了两倍,那棵墨熙一直以灵泉水浇灌的歪脖子枯树长出了第八片叶子,指环空间内多了些许流动的灵气,不再死气沉沉,之前的茅草屋也变成了一栋青瓦白墙、窗明几净、中间厅堂、东边卧室、西边书房的漂亮屋舍。

第25章 上进() 
作为书房的西屋里面,紧贴着北墙的位置伫立着一排书架,制作书架的材料非金非木,乌黑油亮的色泽透着大气古拙的韵味。

    书架上有大约二十本兽皮书和一块白色玉简,任瀚玥曾经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溜进去看了一眼,然后她郁闷的发现,所有的书和玉简都包括在内,她连蒙带猜的竟然也只认出了其中一本书上的“上古文字图解”六个字。

    在这六个字上方,还有一行鬼画符似的东西,据小墨熙说,那就是所谓的“上古文字”。

    意识到自己成了文盲,任瀚玥心中顿时生出危机意识。

    等到小墨熙告诉她那块玉简上记录的是名为妙严仙诀第一卷的修仙法诀、那些兽皮书里面有四本是修仙常识全解、修仙异闻、灵物图鉴上卷、常用术法大全之后,任瀚玥更是下定了决心要让自己“有文化”。

    任瀚玥握紧小拳头,默默给自己定下目标。

    她要修仙!

    她要变强!

    她要领略与前世截然不同的人生!

    她愿意为此奋斗终生!

    目标确立之后,她最先开始学习的是这个年代的通用文字,自从确认了那本上古文字图解里面的部分文字是这个年代的通用文字,任瀚玥就开始留心听姚玉知教导任瀚珺习字。

    她有前世的学习经历打底,这个世界的通用文字又与古汉语的繁体字类似,所以饶是一直偷偷摸摸的学,她学习的速度也依然比任瀚珺要快上许多。

    再加上她如今只学认字,不学写字,任瀚珺每天学习的那些生字对她来说就难免有些不够看了。

    为了加快学习速度,任瀚玥开始每天缠着姚玉知帮她读书。

    最先被任瀚玥盯上的是姚玉知用来给任瀚珺启蒙的那几本基础读物,等到基础读物上的字她都认全了,任瀚玥又要求姚玉知帮她读书房里的游记、话本、诗词。

    姚玉知很喜欢也很支持自家小闺女的勤奋好学,所以每天任瀚珺拿着毛笔描红的那段时间,姚玉知都会把任瀚玥抱在怀里,读书给她听。

    ——抱在怀里的姿势是任瀚玥自己要求的,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看到书本,才能把每个字的发音和文字对上号。

    姚玉知根本没想到任瀚玥是在用这种方式认字,她只以为这孩子天生就是个好学的,所以才会这么小就喜欢亲近书本。

    已经四岁半的任瀚棠是个淘小子,比起读书认字,他更喜欢到院子里疯跑玩耍,但在任瀚珺和任瀚玥“上进”的时候,姚玉知也会将他拘在屋子里沾沾文气儿。

    任瀚棠虽然不是十分坐得住,但有任瀚玥这个更小的小娃娃比着,自诩是“长兄”的任瀚棠也不好意思表现的太差。

    当然,这也跟他其他时间都过得充实而快乐有很大关系。

    为了充分锻炼身体,任瀚玥每天都以做游戏的名义拉着任瀚珺和任瀚棠一起玩耍。

    任瀚珺因为要学针线,所以除了每天上午读书写字的一个时辰之外,下午她也有一个时辰不能跟弟弟妹妹一起玩耍。

    但任瀚玥就没有这个烦恼了,除了认字的时间,其他时候她基本都在陪着任瀚棠变着花样儿玩耍。

    为了方便奔跑跳跃,任瀚玥还央着姚玉知给她做了利落的长裤和短褂。

    姚玉知很疼任瀚玥,对她的要求从来都没有驳回过。

    当然,这也跟任瀚玥非常懂事,从不让家里大人为难有很大关系。

    任瀚玥比比划划说明白自己想要的衣服款式后,姚玉知只用了半天时间就给她缝了两套替换着穿。

    任瀚棠见了,也跟着央求姚玉知帮他做。

    姚玉知又是好笑又是无奈,索性给三个孩子每人都做了两套。

    任瀚玥非常喜欢自己这两套简便利落的新衣服,从拿到衣服的那天开始,只要不是遇到刮风下雨之类的恶劣天气,任瀚玥就会穿着新得的长裤、短褂早起跑步。

    第一天和第二天,任瀚珺和任瀚棠还觉得挺新鲜,第三天和第四天,两人就都不太乐意早早离开温暖的被窝了,第五天,两人忍不住开始劝任瀚玥不要再一大早往外跑。

    任瀚玥当然不会允许他们如此简单就放弃锻炼,不过她也没跟俩小娃儿讲什么“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的大道理。

    “哥、姐,你们不疼我了?”她一双内勾外翘的丹凤眼不似平时那样神采飞扬,原本明媚自信的小脸儿上也写满不安和惶恐。

    任瀚棠立刻扛不住了,他一骨碌爬了起来,“好玥儿,别哭,别哭,哥哥陪你去。”

    “耶!”撒娇大法奏效,任瀚玥背在身后的右手比了个胜利的姿势。

    紧接着,她又将视线转向呆呆看着她的任瀚珺。

    “姐——”她细长的丹凤眼中含了两包泪,拉长的语调里带着不容忽视的哭腔,大有一言不合我就哭给你看的气场。

    任瀚珺立马缴械投降,“姐也陪你去。姐也陪你去。”

    任瀚玥泫然欲泣的小脸儿上立刻多云转晴,她翻身下床,“那我去厅里等你们!”

    “好。”任瀚珺和任瀚棠一边答应,一边手脚麻利的给自己穿衣服。

    听到动静的邓秦氏打了水进来给任瀚玥洗漱,看任瀚珺和任瀚棠不在,邓秦氏还偷偷向任瀚玥竖起了大拇指。

    任瀚玥抿着嘴儿笑,两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表情。

    等到任瀚珺和任瀚棠穿好衣服出来,姚玉知也端着水盆走了进来。

    三个小娃儿排着队依次洗漱完毕,姚玉知和邓秦氏这才放他们出去跑步。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负责照看他们的邓喜斌已经守在了连接前院与后院的月洞门处。

    看到任瀚珺姐弟三人,邓喜斌忙快走两步迎上他们,“大小姐。大少爷。二小姐。”

    任瀚珺姐弟三人还礼毕,邓喜斌就带着他们去了后院的练武场。

    正房屋内,邓秦氏正跟姚玉知说刚才发生的事情,姚玉知听得直笑,“玥儿是个有恒心的,而且也非常聪明。”

    邓秦氏也跟着笑,“咱们珺姐儿和棠哥儿也很好,这么小就知道宠爱妹妹。”

第26章 置产() 
已经迈开小短腿儿围着练武场跑步的三个小娃儿丝毫不知姚玉知和邓秦氏正在夸奖他们,很有为人兄姐自觉的任瀚珺和任瀚棠一左一右的陪着才刚三块豆腐高的任瀚玥。

    被邓秦氏派来照看三个小娃儿的邓喜斌不紧不慢的跟在孩子们身后,他唇角挂着一抹浅笑,注意力全都放在了任瀚珺、任瀚棠和任瀚玥身上。

    三个小娃儿不知道的是,邓喜斌其实也很赞同他们从小就开始锻炼身体,他甚至还打算等到他们再长大一些就开始教他们习武。

    再没有人比他们这些经历过离乱的人更清楚,光是学习读书和刺绣是没办法保护自己和家人的。

    如果不是任瀚棠和任瀚玥都还太小,他一个大男人单独教任瀚珺又多有不便,他早就把教导孩子们习武的事情提上日程了。

    现在任瀚珺和任瀚棠愿意为了陪伴妹妹而坚持跑步,对于邓喜斌来说无异于瞌睡了就有人给他送枕头。

    不过说老实话,任瀚珺、任瀚棠和任瀚玥的耐力和体力都让他非常吃惊。

    像他们这个年纪的小娃娃,能够每天坚持跑上半个时辰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邓喜斌不知道的是,在他上山打猎期间,这三个小娃儿还要满院子的疯跑,否则他一定会更吃惊。

    丢沙包、跳房子、踢毽子、跳绳、老鹰捉小鸡、藏猫猫、弹棋子、抓麻雀让邓秦氏烤给他们吃。。。。。。为了引着任瀚珺和任瀚棠陪自己变相运动,任瀚玥把她前世玩过的所有需要体力的游戏都搬了出来。

    比起跑步,这些游戏果然更得任瀚珺和任瀚棠的心,三个小家伙经常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

    当然,他们能够玩得这样疯与姚玉知是个非常开明的娘有很大关系。

    只要任瀚珺在该读书或者该做针线的时候好好完成任务,其他时间姚玉知从来都是对孩子们放任自流。

    也多亏了有个这样的娘,一直被拘在家里守孝的三个小娃儿才能既不憋屈也不勉强的老老实实待在家中。

    时间转眼就来到了永光二年十月十二日,这一天,已经守孝满二十七个月的任家众人除服。

    十月十三日,邓秦氏在姚玉知的坚持下搬回了东厢房。

    十月十六日,邓喜斌应姚玉知的要求,买下了与姚家后院一墙之隔的那座宅子。

    宅子的原主人是一对老夫妻,他们唯一的儿子在衢山镇做小生意,因为最近铺子里的资金周转出了问题,所以老两口就决定把凉峙村的宅子和田地卖掉给儿子应急。

    连同老两口今年养的一头猪和五只鸡在内,整个宅子里的所有东西作价五十两。

    至于他家的十亩上等良田和田里还没来得及收割的晚稻,牙侩帮忙定了一百五十两的价格。

    上等良田如今的市价是十二两银子一亩,价格比春耕之前要便宜的多,而且上等良田亩产最少有三百斤,这么算下来,这个时候卖田地和庄稼还是有些吃亏的。

    如果不是这老两口急着帮儿子筹钱,他们是绝对不会在秋收的当口着急忙慌卖地的。

    村子里的各家各户也都清楚买他家的地很划算,但一百五十两白银可不是谁家都能一下子拿出手的。

    老两口倒是说了可以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降个十两八两的,可一百四十两对于很多人家来说仍然是可望不可即的天价。

    也因此,虽然动心的人很多,但真正要买的却一个都没有。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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