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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从此以后,他们不再需要辛辛苦苦地在烈日下,或是暴雨中,甚至风雪中放牧了,只要去挖一两个月石头,换回来的粮食就够他们吃一年了。
正因如此,帖木儿对多尔衮隐瞒情况就有情可原了,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没了察哈尔部,帖木儿不认为这位后金尊贵的贝勒,肯花大价钱买下那些无用的石头。
所以,为了整个部落今后的幸福生活打算,帖木儿不得不隐瞒了自己看到的一切,并且,以他特有的狡黠,他悄悄地给了多尔衮一些暗示,把多尔衮导向了完全错误的方向。
十天后,依旧是毫无所获的多尔衮终于大发雷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赵无忌真的会法术不成?有人看到额哲向东而去,还有人看到额哲向西而去,甚至还有人看到额哲向北,向南而去?关键是人人都说的诚恳十足,似是亲眼所见一般!本王该信哪个?本王算是明白了,这边草原上的部落,就没一个好东西!”
第二百六十一章有凤来仪()
然而后金侦骑不懈的搜索,终于有了收获,又过了三天之后,传来消息,有人四天之前,在托克托看到额哲的大军,正在向东北疾行。
得知消息的多尔衮急忙找来地图,一看之下,大吃一惊,猛地一拍桌子,说道:“不好,他去了归化城!”
于兴殷勤地端着个大铁水壶,挨个房间地前去给客人添热水,他是归化城内最大的客栈,悦来客栈的一个跑堂的小二,他虽然年方二十三,然而他做小二已经有十年了。
从小他就没了父母,幸得悦来客栈的于老板可怜他,收留了他,又给他起了名字叫于兴,他从小便生长在这里,十三岁时,正式成了这家客栈的小二。
客栈一楼的一个老客户笑着骂他:“兔崽子,这会咋这么勤快了,老子以前住你这里,也没见你一天送几次热水。”
于兴陪着笑,只不说话,进屋给他添了热水便出来了,他沿着一楼的房间逐渐走了个遍,很有礼貌地敲门,询问客户是否需要热水。
大多数客户都会拒绝他,因为这小伙子上午已经送过一次热水了,而今刚刚中午,房间内的水还没有喝完。
于兴一路行来,慢慢到了客栈的三楼,他看看左右无人,急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拍了拍身上的灰,这才拎起水壶,来到三楼最里面的天字一号房间门前,轻轻敲了敲门,用自己能做出的最优雅的声音问道:“请问需要热水吗?”
随后,房间里传来一个女子娇媚婉转的声音:“不需,谢了。”于兴摇了摇头,在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怏怏不乐地向着下一间房间走去。
于兴送水只是个幌子,他只是单纯地想再看一眼住在天字一号房里的那女子而已。
这女子是一个月前来到归化城的,据说她是个商人,货物众多,随从也多,这些人几乎把悦来客栈都包下来了,平时出头处理事务的都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为人精明强干,于兴起初几乎以为他才是商队老板。
随后有一次,于兴给客人送水时,无意中看到平时发号施令的小伙子,正躬身跟着这客房里的女子请示着什么,他才知道,这天字一号房的女子,才是商队的主人。
当于兴看到女子的面孔时,如遭雷击,他在归化城生活多年,也迎来了南来北往无数的客人,可是他从未见过如此美貌的女子,而气质又如此的高雅,女子都喜欢貌美多金的少年,男子又何尝不喜欢貌美多金的女子?
从此后,于兴便总是找借口想再看一眼这个女子,他自知两人身份悬殊,已无可能,然而能再看一眼,总是好的,可惜这女子平时都带着面纱,很少以真面目示人,倒是让于兴失望了。
于兴听说这女子唤做苏氏,前夫早死,留下偌大一笔家业,因没有放心的人,她不得不亲自出面,打理自家的产业。
她带来了大量的毛衣和肥皂,毛衣作为御寒利器,在冬季非常受欢迎,虽然价格不菲,仍然受到归化城老百姓的追捧,短短几日内,便销售一空,让于兴不得不佩服这个美女的商业头脑。
这些毛衣大部分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销售出去的,是以这苏氏最终用毛衣换取了大量的牲畜,冬季牲畜运输不便,于是她便把牲畜放在城外放养,自己依旧和自己的随从们,住在客栈。
苏氏的随从们都是一些年轻而又凶悍的小伙子,出门在外,没几个厉害的保镖怎么行?小伙子们精力充沛,既然不能返乡,无事之余,便在城中四处游玩,这一个月来,几乎城中的每个角落他们都跑遍了。
归化城为万历年间,阿勒坦汗所建,仿照元大都,建造了八座楼和琉璃金银殿,成为塞外草原上第一座规模比较大的城池。
此后,九年后,阿勒坦汗和三娘子再度扩建归化城,在原有城池外面,又建造了一座规模宏大的外城,因为外城是以青砖建成,远远看去,一片青色,故又被人称为“呼和浩特”,蒙语里,呼和浩特的意思,便是青色的城。
天启七年,林丹汗攻克归化城,归化城从此为林丹汗所有,而就在去年,皇太极追击林丹汗至此,林丹汗不战而逃,归化城为皇太极攻破并占据。
此后,皇太极将此地赐予扎鲁特部,扎鲁特部的首领阿拉古,便成了归化城的新城主。
阿拉古半月前听闻城中来了一队大明商人,售卖的毛衣乃是御寒利器,既轻便又保暖,于是便起了大批采购的心思,便召见了苏氏。
苏氏美貌无双,阿拉古当即便拜倒在苏氏的石榴裙下,浑然忘记了请苏氏来的初衷,一场商业交谈硬是变成了朋友之间的闲话。
阿拉古虽然年近五十,已有十八个妻子,但是他人老心不老,自从见了苏氏美貌后,便念念不忘,茶饭不思,想要把苏氏纳入帐中,成为自己的第十九个妻子。
阿拉古当即派人前去苏氏那里提亲,使者回来禀报说道,苏氏听了,并未当即答复,只说家中还有父母双亲,终身大事,需要请示父母。
阿拉古美色当前,却吃不到手,急的心中猫抓一般痒痒,只觉得度日如年,还好就在前日,苏氏的父母终于有信件传来,同意了亲事,苏氏当即便派人告知阿拉古,得知消息的城主犹如猪八戒刚吃一个人参果一般,浑身三千六百万个毛孔,无一个不舒爽,那简直是非一般的感觉。
不过苏氏提了一个条件,说道自己富有家产,并不需要城主出具什么礼物,只不过她乃是虔诚的佛教信徒,希望在自己的婚礼上,能有千名僧侣,为婚礼诵经祈福。
阿拉古闻言大喜,虽然千名僧侣多了一点,一时之间难以寻得,但倒也不是太大的难事,银佛寺便在归化城旁边,僧侣众多,再去其他地方请一些喇嘛来,估计也就够了。
苏氏得知阿拉古的安排后,大发雷霆,她说她从小信奉的乃是红教,绝非什么银佛寺的黄教伪教,若是城主没有诚意娶亲,那就算了,苏氏宁愿终身青灯古佛相伴,也不想嫁给一个信奉伪教的人。
无奈之下,阿拉古只得登门赔罪,结果苏氏连门都没让他进,城主在悦来客栈的天字一号房门口苦求半晌,苏氏方才答应继续成亲,婚期定在三日之后,不过祈福的喇嘛她自会寻找,无需城主费心。
得知消息的阿拉古终于松了一口气,回到王府后,传令府中处处张灯结彩,采购婚礼用品,准备三日之后的婚礼。
悦来客栈小二于兴眼看一朵鲜花就要插在了城主这坨牛粪上,不禁悲愤欲绝,深叹上天不公,如此美人,竟然落入五十老翁之手。
第二百六十二章惊变()
三日之后,阿拉古城主的婚礼如期隆重举行,苏氏蒙着红盖头,被人搀着上了八抬大轿,被一众红衣喇嘛簇拥着,向着内城而去。
阿拉古站在内城城头,看着美人的轿子离自己越来越近,心中一阵舒爽,只感觉浑身都充满了精力,他当即便招呼手下,打开内城城门,迎接苏氏的轿子进城。
于兴也在看热闹的人群中,他羡慕地看着喇嘛们排成两排,口念佛号,拥在苏氏的红轿子两旁,面色庄严地望着内城走去,苏氏那些随从手下,也是两人一组,挑着一口口沉重的箱子,走在送亲的队伍中。
这些箱子看似沉重无比,以小牛皮制成,上面镶嵌着好看的琉璃制品,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一看便是价值不菲之物,想必里面都是苏氏陪嫁的嫁妆。
进入内城时,有个不开眼的护卫想打开那些箱子检查一下,幸好被守城的队长及时阻止住了,他狠狠地抽了这个不开眼的护卫一鞭子,然后一脸谄笑地伸手示意送亲队伍继续前进。
这该死的护卫,一点眉眼高低都没有,没看到城主大人都在苏氏的门前被罚站了半小时吗?若是打开箱子检查,惹恼了这女子,一怒之下不肯成亲,城主必然暴怒,到时只怕这守门的所有士卒,上上下下都逃不过被活活扒皮的下场。
借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检查城主未来新娘的嫁妆。
于兴羡慕地看着那些箱子,想象着里面的珍奇珠宝,他喃喃自语说道:“天啊,为什么这么漂亮而又多金的美人结婚,新郎却不是我?”
送亲的车队里,随从们在道路两边,点起了烟花,日间燃放的烟花,较夜间又有所不同,夜间的烟花,自然便会绽放光亮,白日的烟火,需要在火药里面加入染料,这样才能看得清楚,只听呯呯呯一阵响,十余朵红色的烟花顿时便在蓝色无垠的天空中绽放开来,为婚礼增添了一缕缕妖异的红色。
然而此时,异变陡生!归化城外十里处,早已隐蔽在此地的慕容先放下望远镜,一挥手,两千玄甲骑兵徐徐启动,慢慢地开始纵马狂奔,黑色军旗在风中烈烈作响,大军如同一股黑色铁流一般,带着沛然杀戮之气,向着归化城的城门杀去。
多隆带着五千阿苏特部的骑兵,紧随其后,一边冲一边还不忘记嘱咐手下:“一会千万可要给我记住了,摄政王有令,严禁杀害劫掠城中的汉人,哪怕一个也不行,若是犯了事,摄政王追究起来,某也护不住你们,至于扎鲁特部的部众,就随便你们了,不过也要有些分寸,这些将来都是大汗的属下。”
于兴全神贯注地看着天上的烟花,烟花好美啊,红色的烟花不断绽开,发出阵阵响声,而后化为烟雾,飘散开去,如此美人美景,为何新郎不是我啊?于兴再次在心中感叹起来。
一道道烟花就好像是一道道命令,看到烟花后,在外城城门附近的一伙红衣喇嘛突然从僧衣下面掏出兵器,冲着看守外城的士卒们杀去,猝不及防的士卒们顿时便被这些疯狂的喇嘛们打倒在地,继而被闷棍活活打死。
花轿的帘子此时也猛然掀开,自里面跳出来一个十五六岁的汉家少年,只见他用力一脚,踢在花轿的木杠子上,顿时便把木杠踢裂,露出里面一杆长枪,这少年一手抽出长枪,如出山猛虎一般,向着守卫内城的护卫们杀去。
一转眼,美娇娘变成了杀人汉,于兴的眼珠都快掉出来了,眼看街道中间,血肉飞舞,他反应很快,立即双手抱头,低头弯腰向着自家客栈跑去,一边跑,一边想:“天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