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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赵家人走了后,赵甜又开始洗碗筷,然后擦柜子擦桌子扫院子,都收拾好了后,要么就坐下来歇一会儿,要么就去空间里面照看一下葵花。
然后就开始做午饭,等赵家人吃过午饭走了后,赵甜依旧收拾碗筷。然后把家里人的衣服洗干净,晾晒起来。
虽然杨氏再三说了不让赵甜动手,但是赵甜看着一家人都在忙碌,也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偷懒,何况这天气,大家都穿一件长袖衣服,又不重,所以对杨氏的话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只得再三给杨氏保证了只在院子里打井水洗衣服,不去村子里的小河边洗衣服,杨氏才松了口。
这让赵甜松了口气,虽然身体不好,但总不能天天啥也不干吧?
再就是给院子外面的菜地锄锄草,切点菜叶子到后院喂喂鸡。
然后见太阳落山,就做晚饭,顺便把院子里的东西都收进屋里,再去后院把鸡鸭关好。
等赵家人回来,就开始吃饭,然后就是洗涑睡觉。
赵家人忙碌了十来天,赵甜也没有休息。
平常除了家里的家务活以外,就是照料她的空间了。
空间里面的葵花已经结了一个个盘子大小的葵花盘,里面是一颗颗饱满的葵花籽。
只十平米的空间,赵甜种得拥挤,一共有六十八株葵花。
趁着家里人都没在,赵甜进空间把葵花盘里面的葵花籽全都剥了出来。
六十八个葵花盘,一共收获了近两百斤葵花籽。
这让赵甜喜出望外,空间小是小了点,但是功能还是很棒的嘛!
要知道很多种葵花籽的人家,都没有赵甜种得这么密,而且大多数都是一个葵花盘收获一斤到两斤的葵花籽。
像赵甜这种一个葵花盘收获三斤葵花籽的,是特别少见的。
收获了葵花籽,赵甜又从家里拿了几个晾晒东西的平底竹篮,把新鲜的葵花籽在空间里晾晒了起来。
第10章 赶集()
三月初,村子里开始忙碌起来。
『插』秧、收油菜籽、种晚黄豆、种晚玉米、种花生、『插』红薯藤等,随处可见三三两两的人扛着锄头或者提着篮子,不是收割就是播种。
赵家人的两亩水田是准备种水稻的。
两亩好的土地已经早早的种下了花生黄豆等。
一亩沙地和一亩才开出来的荒地准备种红薯,另一亩才开出来的荒地,一半种玉米一半种黄豆。
一大早,家里人就出门去『插』秧去了。
赵甜不出所料待在家里做家务活。
喂了鸡鸭后,赵甜做起了早饭。
想着家里人这些天忙碌辛苦,赵甜从柜子里拿出五个鸡蛋,在锅里蒸了一大碗鸡蛋羹。
主食是糙米蘑菇粥和玉米饼子,加上一碗咸菜炒腊肉、一碗清炒莴笋尖、一碗蘑菇炒木耳、一碗油焖春笋就是早饭了。
等赵家人栽种完半亩秧苗,赵甜也做好了早饭,并舀出来放凉了。
吃过早饭,赵忠又带着四兄弟下田去了。
杨氏则是留了下来,在家里洗衣服。
赵甜则是洗碗筷。
原本杨氏也是应该和其他村子里的『妇』人一样下田『插』秧的,只是上次赵甜因为挖春笋病了之后,赵家人就把她捧到了手心里。
怕赵甜因为洗衣服而受凉,所以专门留下杨氏洗衣服。
这也是赵家人口多的原因,若是赵家只有两三个人,那杨氏是怎么也留不下来的。
农忙农忙,不是说说而已的。
杨氏在家里洗衣服,赵甜洗好碗筷后,就拿着装着针线的篮子坐到院子里一边和杨氏说话一边绣荷包。
荷包是杨氏从绣坊里面领回来的,修好后交到绣坊里面去。
普通的荷包五文钱一个,平常村子里的『妇』人若是无事一天可以绣三四个。
若是绣工特别好或者样式特别新奇的,价格就会高点,杨氏绣工好,一个荷包可以挣八文钱。
而赵甜才学习不久,也就一个月的时间。
不知道是因为天赋异禀还是怎样,她现在绣出来的荷包和杨氏绣的荷包差不了多少。
而且荷包的样式是杨氏所绣的普通样式所不能比的。
赵甜在家的时候,做完家务活就抽空绣荷包。
爹娘和哥哥们心疼她,不让她下地干活,她总不能每天就在家里闲着吧?
虽然刚开始学的时候经常被扎手指头,不过扎了几次就习惯了,也更熟练了,就再也没有被扎到过。
赵甜绣荷包的时候,两只小狗儿就在赵甜的脚边打转儿,一会儿躺到在地睡觉,一会儿互相追逐嬉戏,一会儿又咬着赵甜的裤腿调皮。
这两只狗崽子是赵忠抱回来的,当初赵甜和她爹说了想要养狗崽子的事情,结果没两天赵忠就抱了这一黑一白两条狗回来。
在家里养了十来天,不知道是不是赵甜天天喂空间泉水的缘故,小狗看起来很精神。
赵甜取名技能未点亮,所以两只小狗黑的叫小黑,白的叫小白。
反正村子里的狗大多都是这些名字,什么大黄、小花、大白之类的。
这天赶集,赵家人忙碌得差不多了,也准备去赶集。
赵忠在山上打到了三只野鸡,留下一只自家吃以外,剩下的两只准备在集市上卖掉。
杨氏带着她绣好的二十几个荷包和赵甜绣好的荷包,准备去绣坊看看赵甜绣的荷包能值多少铜板,顺便把绣荷包的东西领回来。
赵甜一听赶集,冲着杨氏又是撒娇又是胡搅蛮缠的,终于让杨氏松口带她一起去。
至于赵家四兄弟,则是留在家里看门…
赵忠带着杨氏和赵甜往镇上赶去。
距离青山村最近的杏花镇也要走半个时辰的山路才能到,所以天刚亮,他们就出发了。
赵甜空着手,东西都在赵忠背上背着,但是即便如此,她还是累得够呛。
走了半个时辰的山路,终于到达杏花镇。
杏花镇不是很大,但是很挺多,这会儿才早上六七点,镇上已经人口涌动了。
赵忠在镇口和杨氏赵甜分开了。
他得去专门卖山野东西地方摆摊,然后等着顾客上门。
所以才这么早就出门,不然如果来得太晚了,好位置都被别人占去了,野味也就不那么好卖了。
杨氏则是带着赵甜去绣坊交荷包。
绣坊是一间名叫“巧手坊”的地方,里面专门卖荷包、手帕、面纱、绢花等女人用的东西。
赵甜同杨氏一路进去,走到交荷包的地方。
收荷包的掌柜,姓徐,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面容柔和,头发用钗子盘了起来,是那种一眼就让人心生好感的人。
杨氏的二十四个荷包,得了一百九十二文钱。
零零整整的,也绣了半个月时间。
“徐掌柜,这是我女儿绣的荷包,你看看能值多少文钱”杨氏把铜板放进荷包里贴身放好,又把赵甜绣的荷包拿出来询问价格。
“这荷包是你女儿绣的?手艺不错,和你绣的差不了多少啊!”徐掌柜拿过荷包一看,点头称赞。
“呵呵,小女在家无事,看我绣荷包,也跟着学了学,徐掌柜能看得上就好”杨氏笑笑,语气虽然谦逊,但是眉目间是藏不住的高兴。
“行了,你我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了,我也不和你讲虚的,这几个荷包差点,就六文钱一个,这十几个荷包绣工和你差不多,不过样式却很讨喜,做得也精致好看,就十二文一个吧,以后有这种荷包别忘了还送到我这里来啊”徐掌柜在布包里挑了挑,选出了两堆荷包。
然后分别给出了价格。
“那多谢徐掌柜了,下次一定还是送到你这儿”杨氏看向赵甜,见赵甜点头才应承下来。
徐掌柜数出铜板递给杨氏,杨氏又领了一些做荷包的材料才带着赵甜出了巧手坊。
赵甜跟着杨氏出了巧手坊,忍不住嘴角上扬,她没想到徐掌柜能给十二文一个的价格。
她还以为最多和娘杨氏绣的荷包一样呢。
六文钱一个的荷包是她刚开始学的时候绣的荷包,那会儿虽然手艺不太好,但是绣得很用心,看起来也不错。
十二文的荷包是她绣了这些荷包后,手艺进步了些,又想了些不一样的样式绣的。
六文钱的荷包有八个,十二文的荷包有十六个,加起来共二百四十文。
第11章 逛街()
“来,甜儿,这二百四十文钱你自己放着,有什么想要买的东西就自己买”
杨氏把装有铜板的荷包捏了又捏,然后咬咬牙,把荷包递给了赵甜。
心里安慰自己:甜儿也有这么大了,以前身体不好都没怎么出过门,今天好不容易想来赶集,而且荷包都是甜儿自己绣的,赚的钱就给她吧!
赵甜眼眶一热,穿越前,她不管再怎么努力,再怎么劳累,赚到的钱从来都没有到过她的手上,不管数额大小。
“娘,反正我和你一起,有什么东西我想要的话你给我买就是了,我自己拿着铜板容易掉了”把递到眼前的荷包推开,赵甜『露』出一抹笑容。
“行,那娘就给你放着,有什么想买的东西就和娘说啊”杨氏转念一想也是,这镇上小偷这么多,还真容易一不小心就掉了。
“嗯,娘,那我们去找爹吧”赵甜见杨氏把荷包揣进兜里,然后拉着杨氏的胳膊就往赵忠卖野味的地方走去。
刚走到卖野味的地方,赵忠就出来了,三人正好碰上。
“爹,这么快就卖了?”赵甜仰着脸问道。
没办法啊,这身体还是个萝卜头,才到她爹腰高,不仰着头都看不到他的脸。
“嗯,今天碰上一个府里的管事,见野鸡是活的,就收走了”赵忠豪爽的笑笑,要知道他在众多卖野味的人里面,最早卖掉野味,是多么的高兴,多么的自豪!
要知道一个猎人,能活着抓到野鸡也是一种本事!
“那就好,爹真厉害”赵甜点点头,也笑了。
家里留下的那只野鸡是死掉的,死掉的野鸡没有活着的野鸡价钱贵,而且还不好卖,只有固定往杏花镇上的府里送野味的猎人才比较容易卖出去,或者送到饭馆里面去,前者赵忠不愿意去,后者价格太低,不划算,不如留在自己家里吃。
若是没有门路的猎人,大多数抓到的小野味如果死了,都会自己吃掉,比如野鸡野兔等。
当然中型大型野味死了也是比较好卖的,因为那些不常打到,不像野鸡野兔等常见,比如傻狍子、鹿、老虎等。
极少数猎人会到镇上碰碰运气,运气好会遇到在外面采买的管事,运气不好摆上一整天也不容易卖掉,最后只能拿回家吃点或者送到饭馆里面。
只是那会儿的价格至少比卖活野鸡少一半,并不划算。
镇上的包子三文钱两个,成年男人拳头大的肉包子,皮厚馅多,买的人多,生意火爆。
冰糖葫芦三文钱一串,买的人比较少,大多数是带着孩子的『妇』人买的。
素面五文钱一碗,加肉臊子多两文钱,白底青花的大碗,香喷喷的一碗面,也很受家境稍微富裕一点儿的人们的喜爱。
赵甜被杨氏拉着,眼睛四处『乱』转,头也转来转去,不停的打量着周围。
对于古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