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约有一百余人,通过查看他们的信息,程大雷了解到,他们中间的绝世高手共有九人。
九位绝世高手,包括:夫子、孟玄青、宋寒之、张六、背九柄飞矛的孙飞鹰、使手戟的周沧海……
他们每一位都有和程大雷捉对厮杀的能力,程大雷不敢说可以稳赢他们任何一位。毕竟高手过招,决定最后结果的因素太多了。而今天,程大雷面对的敌人不是一位,而是九位。
此外,还有数十名书院弟子,他们的剑阵程大雷已碰过,自己不是对手。
当真是陷入了绝地。
把海岛趟过一遍后,程大雷也看见了李婉儿和李莫愁,她们困在木笼中,生死不知。
程大雷停下了座骑黑牛,想救的人就在眼前,他自然没办法再兜圈子。今天本就是一场硬仗,此程大雷也没指望能轻而易举的破局。
“程大雷!”宋寒之立在高处喝道:“今日就是你的死期,任你有泼天本领,也是插翅难逃。”
程大雷根本没有搭理他,今天这场仗根本不适合多说废话。他从牛背上腾起,向山顶上突进,剑已出鞘,杀威淋漓。
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不能被缠住,否则真的书山剑阵成型,自己并无破阵的本事。所以只有利用本身超高的机动性,和他们玩突袭战。务求一招杀敌,杀不了就转向下一个敌人。
至于那头黑牛,程大雷根本不担心。它跑起来,几乎没人拦得住,实在不行,它就跑水里去了。
毕竟是水陆两栖的座骑,插上翅膀能飞程大雷都不怀疑。
程大雷突进到宋寒之面前,一剑刺出,论对剑道的了解,宋寒之肯定比程大雷强,但论快剑术,他不是程大雷的对手。
但宋寒之毕竟也是绝世级别的高手,也有压箱底的绝招。一招靴底清风,轻飘飘避过程大雷一剑,回身一招扶柳观月,攻击的是程大雷侧身。
程大雷轻身功夫闪过,身子腾在半空中。
“恶贼,与我下来吧。”
孙飞鹰出手,背后的九柄短矛出手了两柄,一柄攻击程大雷,一柄堵住了他的退路。
程大雷没有退,他用灵犀一指接住,挥手还给孙飞鹰,身子缓缓落下。而张六的大棍已经恭候多时,一招举火焚天向天空中捅去。
程大雷脚尖在棍上一点,再次借力,飘出数丈远。那里有一人等候,双戟并发,程大雷如花间蝴蝶,与对方对了两招,抽身退在一块突起的山石上。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间,功夫低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而在刚才的每个瞬间,程大雷都十分危险,稍微一丝疏忽,他就要命丧当场。当然,宋寒之等人也不好受,程大雷守中有攻,他们如果有些许含糊,死的也就是他们了。
初相逢时的交手,双方都是胆战心惊。
对方的高手还没全部出动,已经让程大雷应对得无比艰难。而宋寒之等人心中也均想:此人有如此本事,果不愧是天下第一贼。
程大雷平复呼吸,继续往山上闯,先摸清楚李婉儿二人的情况要紧。当初李行哉离开时,托付自己好好照顾李婉儿。如果她真的有个闪失,自己怎么向李行哉交待。
他又如何向自己交待。
再次闯,面对的敌人是夫子。夫子很强,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程大雷也不怕他,因为上次交手,程大雷已经发现,战斗时间一旦拉长,他并不是自己的对手。
可今天,敌人会给自己时间么。
争的就是时间,如果能在最短时间内击杀夫子,书院一方人心必乱,那也就是自己获胜的机会。
二人交手,都是以快打快。夫子明显研究过程大雷的招数,而且他还很聪明,现在已经有了防备,在交锋的一开始,他竟占了上风。
可他毕竟老了,老人是注定要输给年轻人。哪怕他再聪明,能一眼看破程大雷的破绽,却也敌不过时光的无情。
程大雷已经有获胜的契机,寻得破绽,一剑刺出。
夫子胸口中了一剑,只因入剑不深,没有伤到心脏,不然,夫子这条老命也就交待在此地了。
程大雷之所以没有办法一剑杀了夫子,是因为张六的大棍从身后到了。程大雷不得不防御,用灵犀一指的手法握住了大棍。
“与我拿来吧。”
他们只以为程大雷剑法快,东海却很少有人知道。程大雷本不是用剑的,他的本命武器是斧头,至于剑……程大雷一向是对剑这种华而不实的武器很鄙夷的。
张六的力气没有程大雷大。
他同样也老了,力气和反应都在丢流逝。
程大雷一把夺过大棍,丢到一人脑袋上。继续往前冲,闯到李婉儿身边是第一要务,过程中能杀掉夫子也是最好。
然后,又有一人拦住了程大雷的路。
这人用一柄长枪,有个很欠揍的名字:王无敌。
白沙岛本就是书院弟子苦修之所在,的确有人远离世间繁华,在此地磨炼武艺和学问。这王无敌就是其中一位。
他本是旧楚国的贵族,祖上是楚国王族的家臣。所以,他枪法的名字也就不言自明:霸王点金枪。
枪重三十六斤,精铁打制,不算太重的枪法,讲究一个字:快。
世间不知王无敌,但不代表王无敌不是高手。他甚至是程大雷目前遇到的最棘手的一人,对方武艺未必是最强的,但他还年轻。今年不过四十余岁,正是精力和气血最旺盛的时候。
枪动如金蛇狂舞,枪围之内,程大雷没办法靠近。
第573章 七十二杀人阵
(全本小说网,HTTPS://。)
第574章
霸王点金枪舞开,风雨不透,连绵枪影攻向程大雷。全本小说网,HTTPS://。m;程大雷顿时只有招架之力,而无还手之功,他只能一退再退。
但现在的情况是周围猛虎环伺,一心一意要杀掉程大雷。程大雷的身后已无退路,他必须向前。
王无敌在白沙岛苦修多年,书院一直压着他不让他出世,本就是当做杀手锏来用的。一杆枪十几年不出世,第一次出世时,那锋芒定然光照苍穹,无人能敌。
这次为了杀死程大雷,连铁枪无敌的王无敌都动用了,可见书院杀人的决心。
的确好强呐。
程大雷心中感慨一声,倒是无多少惧意。今天本就是一场硬仗,他本也没打算简单便宜的过了晃一圈。
王无敌很强,枪得蛮横,但他也并非程大雷遇见的最强的对头。
更何况,程大雷本来就是个杀贼。
不能后退,程大雷便向前,用手中的剑开路。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面对对方凌乱的枪法,程大雷大开大合的闪避很容易被对方所趁。所以,他选择迎难而上,用手接住了王无敌的霸王枪。
霸王点金枪重三十六斤,很明显,他强在速度、反应、眼力,但是,他的力气并不是很大。
真正的霸王枪,讲究一力降十会,一招霸王盖顶已经可以横扫天下,无人能敌。王无敌用的枪法,并不是真正的霸王枪,充其量也不过是霸王枪的衍生枪法。
程大雷用左手握住霸王枪,当真是险之又险,可也骇人得紧。那凌乱枪法烟消云散,只是一杆枪被捏在手中,王无敌面红耳赤,却撼不动程大雷分毫。
程大雷左手灵犀一指,接住他的长枪,右手直来直往的快剑,一剑洞穿王无敌的喉咙。
你名唤无敌,可不代表你就当真无敌喔。
程大雷上岛之后,第一次杀人,先拿书院压箱底的高手洗剑。九绝又怎样,一个个杀,总是能杀得完的。
程大雷左手提枪,右手握剑,猛回头一声高喝。
“谁来!”
众人一激灵,恍惚看到一头沾满血的猛虎从山林中窜了出来。
夫子从程大雷身上,再次想到气数这个词。他、孟玄青当年都是名动一方的角色,哪怕是宋寒之、张六、王无敌、孙飞鹰、周沧海如此多的这些人,都有自己的荣光时刻,也曾八仙桌上我最少,群英汇里独占鳌头。可今时今日,并不是从前他们风光露脸的时候。
程大雷这头猛兽今日气运旺得不行,很显然要鳌里夺尊。
且看看,能不能摁下他要抬起来的龙头。
杀。
程大雷往山顶闯,山下的人围过来,这白沙岛的山其实并没有多高,峰顶也不过百十多米。在很短时间内,程大雷身边围着的人便越来越多。
王无敌虽然没有亲手杀了他,但毕竟用自己的死缠住了程大雷。
此刻,书山剑阵已成。
这是七十二人组成的完整剑阵,每人都至少有顶级实力。三十六人就能困住燕不归,二十一人就能困住程大雷,何况现在是七十二人。
七十二人各持青锋剑,白袍临风而动,当真是飒飒威风。
看到剑阵已成,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毕竟,还从未有人能从这剑阵中逃脱。
程大雷深吸一口气,必须打点起全部剑阵。的确,二十一人的剑阵就能围住他,但当时程大雷要护着刘发财,难免陷入腹背受敌的状况。可如今,他却只有一个人,而他的剑也的确够快。
究竟能不能破阵,程大雷想试一试。
七十二按照特定的方位站定,但运转起来时,也按照某种特定的规律。其实,书山剑阵还是可以破的,七十二人是按照地煞七十二之数,传说,还有天罡地煞的一零八之数,之上还有周天群星三百六十五剑阵。
当初创造书山剑阵的一批人,都是十九国里面精英的精英,每人都有惊才绝艳的本事。他们本想凑齐三百六十五之数,或者是一零八的天罡地煞阵,然后,发现做不到。
从哪里找同心同德的一零八人,或者是三百六十五人,于是才退而求其次,定了七十二之数。
当然,对天下许多人来说,七十二已完全够用了。可这也给剑阵留下了破绽,令它是可以被攻破的。
对天罡地煞,什么七十二一零八程大雷完全是一窍不通,所以这剑阵对他而言,是相当够用。
不过,从来破阵就不止一种法子,还有一种,便是以蛮力破之。任你千百般变化,我自大力砸下,砸个稀巴烂。
程大雷的确也没破阵的力气,他如果往前冲,前后左右就要面临十几柄剑,剑剑锋利,剑剑要人命。
不过,程大雷也并非孤家寡人,他还有个同伙呢。
被剑阵围住后,书院打算慢慢磨,一直磨死程大雷。程大雷口中一声呼哨,那黑牛得到讯息,狂奔而来。
山峰很矮,山势很平缓,给了黑牛狂奔的空间。那辆水陆两栖的推土机再次发动,轰轰隆隆而来。
剑阵开始变化,散开了一条通路,没有试图阻拦这头暴走的黑牛。当然,估计也拦不住。
啧。
程大雷看着这一幕,发出一声轻叹。剑阵的组织运转能力,的确出乎他预料,如此看来,想靠着这头黑牛破阵,怕也不是太容易的事。
待黑牛扑到程大雷身边,程大雷翻身上了牛背,拍拍它的丑脑袋,道:“老伙计,来与我一起冲杀出去。”
程大雷开始破阵。
仗着这头黑牛的蛮力往前冲,的确给书山剑阵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主持大阵的宋寒之面沉似水,当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