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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山的呼唤-第3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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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便!老娘才不在乎呢,尽管放马过来。还有其他事儿没?没有就滚蛋!老娘要解衣服睡觉了。”

    二毛想不到杏儿会把他给轰出来。

    第三个要去的地方,当然是陶寡妇哪儿。

    陶寡妇跟大东已经躺下了,两口子正在炕上造人,二毛吃了个闭门羹,根本没进去陶寡妇家的门。

    于是,他就去敲陶寡妇的窗户,啪啪啪:“陶嫂,你睡了没?”

    陶寡妇大汗淋漓,一边跟大东忙活一边问:“谁?”

    二毛说:“我。”

    陶寡妇说:“二毛,恁娘隔壁!打扰老娘造人的过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陶寡妇当头就骂,把二毛给骂蒙了,他说:“我找你有事儿,干嘛骂人?”

    陶寡妇说:“扰人清梦犹如杀人父母,扰人房事儿,犹如杀人子女。龟孙子王八蛋,有啥事儿,等俺两口子忙完再说!”

    喔,二毛明白了,大东正在屋里的炕上跟陶嫂交公粮,人家两口子顾不上。

    于是他只好说:“那行,你俩继续,我就问一件事儿,你在公司的股份卖不卖?”

    陶寡妇跟大东继续忙活,动作不停,问:“几个钱?你出多少?”

    二毛说:“你跟杏儿当初是一样的资金入股的,我两百万收购了杏儿的股份,也给你两百万。”

    陶寡妇在窗户那边只甩出两个字:“不卖!”

    二毛问:“那你多少钱卖?”

    陶寡妇又送给他五个字:“滚恁娘隔壁!”再接下来,窗户里面就是哼哼唧唧的声音,陶寡妇不搭理他了。

    二毛觉得没趣,只好说:“累死你们两个王八蛋!”然后甩手走了。

    第四个要去的地方,是孟哥哪儿,来到孟哥家的时候,孟哥跟孙桂兰也在屋子里忙活。窗户上显出了女人没穿衣服的影子。

    屋里竟然开着灯,二毛还是敲窗户,啪啪啪。

    把孙桂兰气得不行,女人怒道:“谁?”

    二毛说:“我,嫂子,我找孟哥有事儿,你让他出来一下。”

    一听是二毛,孙桂兰没好气地说:“顾不上!忙着呢!”

    “喔,你问问孟哥,公司的股份他卖不卖?”

    孙桂兰也甩出五个字:“卖恁娘隔壁!”

    仙台山的人都讨厌二毛,根本没人搭理他,二毛也知道自己人品不行。

    可他不死心,继续问:“你们家的股份,我可以出个不错的价格,两百万咋样?我给你们现钱。”

    这次孙桂兰只回答了他一个字:“滚!!”窗户猛地打开,当!女人扔出一个笤帚疙瘩,正好打二毛脑壳上。

    二毛受到粹然一击,跟被门夹了尾巴的狗那样,抱头鼠窜。

    一边跑他一边骂:“不卖就不卖呗,打我干啥?喂不饱的骚娘们儿!!”

 第418章 祭狼

    总之,剩下的几个股东被二毛给缠上了,逮谁问谁。(全本小说网,https://。)走个迎面,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的股份卖不卖?”

    以至于孟哥,江百岸,陶寡妇,瓜妹子跟杏儿对他特别厌烦,再后来,大家甚至都不上班了,躲着他走。

    一天晚上,江百岸,孟哥,召集几个寡妇开了个会,会议的地点,是孟哥的家。

    江百岸说:“目前,公司的股份就剩下了我们几个,初九不在。剩下的股份绝不能卖给二毛,要不然这小子就无法无天了。”

    陶寡妇跟孙桂兰怒道:“死也不给他,这王八蛋,半夜三更乱敲门,打扰老娘造小人,真不是东西!”

    翠花沉默了良久,说:“这件事都怪江百岸!”

    江百岸问:“我咋了?”

    翠花说:“你可是公司的总经理,股份被人收了都不知道,你干啥吃的?”

    江百岸只好说:“对不起,我这段时间心情不好,妹妹嫁给了一条狼,我心如刀绞。”

    江百岸难辞其咎。按说二毛不会那么容易得逞的。凭着江百岸丰富的经验,一定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可巧燕怪癖的行为的确弄得他焦头烂额,觉得对不起列祖列宗,稍一分神,事情就搞成了这个样子,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

    “好吧,我对不起初九,对不起大家,我认错。”

    杏儿怒道:“你认错管个毛用?赶紧想办法补救啊。”

    江百岸说:“目前补救已经来不及了,二毛这个人城府太深,而且有小赵小李跟秀莲做帮手,我们几个都不是他的对手。”

    “那你说咋办?就看着他这么嚣张?”

    江百岸说:“目前能降服二毛的,只有一个人?”

    翠花问:“谁?”

    “杨初九,把初九请回来,分分钟可以把二毛搞得粉身碎骨,你们不要小看初九,他才是我们这群人里真正的老大。”

    孟哥一直没做声,这个时候也点点头说:“百岸说的对,还是把初九请回来吧。完全可以挽回败局。”

    于是,当天晚上,孟哥一个电话,打到了l市,我的手机响了。

    那时候,我又找了香菱整整五个月,疲惫不堪回到l市。

    目前,没有什么比香菱离开更加糟糕的事儿了,工厂的股份被收购,也变得微不足道。所以我接到孟哥电话的时候,没有感到吃惊。

    孟哥将村子里的情况对我诉说一遍,最后说:“初九,你回来吧,救救仙台山,救救咱们的公司。”

    我躺在床上,只是喔了一声。

    “那你啥时候回来?”

    我说:“改天。”

    “你快点,都火烧屁股了!二毛已经收购了百分之五十一股份,成为了真正的当家人。其他人的股份,也眼看不保,没人禁得住诱惑,因为他给的价格相当高。”

    我说:“既然他给的价格高,那就卖给他呗。”

    孟哥说:“初九,你发烧了吧?股份卖给他,那你咋办?他会利用我们的股份来压你,到时候你会被挤出公司的。”

    我说:“没那么严重,大不了我的股份也给他,就怕他买不起,早晚噎死他!”

    “初九你啥意思?”

    我说:“没啥意思,你告诉瓜妹子跟杏儿,如果二毛再缠着他们,立刻把股份卖给他。赚钱的事儿,不干是傻逼!!”

    “你的意思,让我们把股份出售?”

    “是,不单单你们的股份要出手,我的股份早晚也会给他,没办法,他已经把我给逼到了死角。”

    “那咱们以后的生意……还怎么做?”

    我说:“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就按我说的办。”

    孟哥不知道我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只好喔了一声。

    电话机旁边一大群人,江百岸,杏儿跟瓜妹子,大东二东都在场,全都听得清清楚楚。

    杏儿说:“疯了,杨初九疯了!这不等于白白送给二毛一个工厂吗?”

    孟哥沉思片刻,说:“初九不像是开玩笑,他一定有自己的主意,既然他让咱们卖,那就卖掉好了。”

    几个人一商量,果然决定卖掉了。除了翠花剩下的一成,还有我的百分之二十五,剩下的全部给了二毛。

    接下来的几天,开始签约合同,孟哥,杏儿,瓜妹,陶寡妇,包括大东跟二东的股份,全部给了二毛。就这样,二毛收购了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

    第二天我没回来,一直拖延了一个礼拜,等到所有人把合同签约完毕,这才回家。

    开着摩托车回到村子的时候,正是八月十五左右。早熟的白菜还没上市,夏季的蔬菜刚刚销售完没多久。

    一身的沧桑,全村的人几乎都不认识我了。

    此刻的我一脸尘土,满脸络腮胡子,风尘仆仆,黑了不少,也瘦了不少。一年多的风餐露宿,将我折磨得体无完肤。

    跨下的那辆铃木王摩托车也差点歇菜,一年的时间行程六万多公里,足足绕了地球一圈半。

    因为我开摩托车去过青海,到过新疆,穿过内蒙,还去过西双版纳,所有香菱可以到达的地方,几乎都找遍了。

    最后一次,眼瞅着抓到了,又被她给跑了。

    媳妇儿故意躲着不见,让我心如刀绞,也冷如死灰,几乎丧失了斗志,不得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仙台山。

    摩托开回到村子的时候,村里人都在窃窃私语。

    “刚才过去的,是不是杨初九?”

    “看身影像,看脸盘又不像,初九是小白脸,这人一脸的胡子。”

    “没错,就是杨初九回来了,那是他的摩托车,铃木王,四个村子就那么一辆。”

    “天哪!想不到他会回来,跟二毛的一战在所难免,大家等着看好戏吧。”

    我将摩托车开进家门,停住,到水缸前面舀水洗脸,屋子里的人纷纷扑出。

    首先出来的是俺爹俺娘,爹吓一跳:“娃啊,你这是咋了?咋变成了这样?”

    娘几乎认不出我了,一下扑过来抱了我的肩膀:“真的是初九?娘瞅瞅?”

    我说:“爹,娘,真的是我,你们不认识儿子了?”

    娘说:“胡子头发恁长,脸也瘦了,一定吃了不少苦,快歇歇,翠花……初九回来了。”

    第二个从屋子里出来的,正是嫂子翠花,翠花也不认识我了,瞪大双眼。

    楞了好一会儿,嫂子才扑过来抱紧我:“冤家!你咋才回来,才回来啊!呜呜呜……初九,辛巴……没了,咱们的工厂……完了。”

    我说:“我知道,啥都知道,小红已经把啥都告诉我了,嫂子不哭,不哭。”

    翠花说:“你回来就好了,二毛就没那么容易得逞了,嫂子有希望了。”

    翠花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从前,现在,将来,我都是她的主心骨,没有我的存在,嫂子就撑不下去。

    爹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先吃饭,吃过饭再谈其他事儿。”

    我洗了脸,却没有吃饭,第一件事就是买了很多冥纸,提一瓶子酒,拿一盒烟,上去了仙台山的山坡。

    我要祭奠一下辛巴,那是我的好兄弟。

    一屁股坐在辛巴的坟墓前,……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噼里啪啦往下掉。

    真的心如刀绞,七年了,辛巴当初被红霞从狼洞子里抱回来,在我的家整整生活了七年。

    它不仅仅是我的兄弟,朋友,更是我的亲人,跟哥哥在我心里的位置一样。

    我看着它一点点长大,教会它各种技能,教会它听懂人话,它是这个家不可或缺的成员。

    它还救过小天翼的命,救过我跟香菱的命。大地震的时候不是它,我跟香菱也就砸死了。

    辛巴的死让我痛断肝肠,摘心摘肺地疼。

    它怎么会喜欢上巧燕?大哥,你可是狼啊,应该喜欢狼,你没资格喜欢人的……。

    如果我当初在家,辛巴或许就不会死,我的离开等于间接害死了它。

    我觉得它有点蠢,不过蠢得很可爱,最后,能死在巧燕的怀里,它应该是知足的。

    我点着一根烟,插在了辛巴的坟头上,然后拿起一瓶红酒,倒在了泥土里。说:“辛巴,你安息吧,对不起,是我改变了你的命运,祸害了你的一生。”

    的确,如果当初我没有养它,而是将它放回大自然,或许辛巴的命运又是另一个样子。说不定此刻已经坐上了狼王的宝座。

    是我的一意孤行,让它从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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