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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霖图旁边,发现大月氏手下的地图也是相当的辽阔。
月氏人游牧于河西走廊西部张掖至敦煌一带,势力强大,为匈奴劲敌,国内分为休密、双靡、贵霜、胖顿、都密五大部族,每一个部族都可以独当一面。
“大月氏恐怖之处,就是他们那边盛产汗血宝马。”潘金莲道,“他们的汗血宝马比匈奴的北方马都要厉害很多,若不是靠着地势有利,恐怕现在匈奴帝国早已经被拿下。”
“半年内拿下大月氏的话,只有一个办法……”我道。
众人都看向了我,而我缓缓道:“斩首计划,我听闻大月氏是母系社会,他们的皇帝是一个女王,只要杀了这个女王,大月氏内部五大部族必然会陷入内『乱』,而到时候对匈奴来是非常有利的战局。”
“但是相公,你可要考虑清楚,这大月氏里面的人,各个骁勇善战,彪悍无敌,要刺杀大月氏的女王,谈何容易。”潘金莲道。
我深深的叹了口气:“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现在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如今我也是孤注一掷,要知道现在下通灵师还有三十多个,长期的斗下去,我没把握成为最后活下来的人,而且楚汉联军『逼』近,到时候大秦也就危险了,现在只有联合匈奴,方才能够让我等胜利。”
“既然事已至此,那也罢了,不如就试一试。”贾诩道。
众人商议一通,也立刻决定了这个计划,那就是刺杀大月氏女王!
一个大老爷们去刺杀一个女人,这显然是让人不齿的,但这是为了国家大计,为了整个战场的胜负,这却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有了潘金莲身为大祭司的身份支持,我立刻踏上了旅途,我在一个商队之中,因为只有商队才可以来往于大月氏和匈奴帝国之间。
其他人,比如贾诩之类,他们都在匈奴帝国,等待我好消息,毕竟去的人太多了,反而会容易暴『露』自己的身份。
马车车队,行走在戈壁滩上,到处可见美丽的风景,我道:“系统,可以有让我学会大月氏语言的东西么?”
【叮咚!请问宿主是否购买大月氏的语言包?】
“多少?”
【八千通灵币。】
我暗暗这系统黑心,但眼下我如果用秦帝国的语言去和大月氏的人沟通,恐怕还没有进城,我就已经被抓起来了。
我咬牙忍痛:“买了!”
【叮咚!购买成功,语言包已经自动植入宿主的身体之中!】
我们这个车队是贩卖奴隶的车队,虽然我非常不齿这种行为,但就目前而言,也是没办法。
暮落时分,我在一边吃着羊肉干,喝着『奶』酒,而笼子里面忽然有个人在叫我:“哥,哥你过来!”
“你叫我?”我眉头一紧,看着笼子里面,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
而其他的奴隶贩子正在聊,一群粗鲁的人,围在篝火旁边,车队带头的人叫做呀呼,姑且叫做呀呼吧,反正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只是大家都称呼他这个称号。
除了带头的,其他都是打手,有七个人,加上我就是八个,是防止奴隶逃跑的。
“做什么?”我走了过来。
那女人浑身污垢,但一双眼睛很明亮,“你能不能给我点饼子,还有给我点肉,今我陪你。”
她着,就将身上破烂的衣服拉下来一点,『露』出了她的肩膀,肩膀不太好看,她很消瘦,肩膀上都是骨头也没有肉。
我看到其他奴隶也都一个个神情呆滞,而他们的食物都是最下等的糊糊。
这糊糊也只能勉强维持他们的生命而已。
见我不话,她在牢笼里面,又转过了身体,股往外撅:“要不然你先放进来,等你弄完之后,你再给我吃的,我现在真的好饿。”
“神经病。”我瞥了她一眼,将手中的半张馍丢了过去。
她大喜,连忙捡起来偷偷吃。
隔壁的晚上很冷,而那女人却一直都在看我,不过在匈奴或者大月氏,女人用自己来换取粮食,这样的现象很常见。
“你真是好心人,谢谢你。”
“下次别问我要了,你们在牢笼里面只需要坐着,我还要给头儿赶车赶马,累!”我道。
“其实咱们都是一类人。”她道。
“怎么一类人了?”
“如果半个月前的战争,匈奴失败了,那在笼子里面的就是你们了。”她道。
的确,她的非常正确,大月氏和匈奴都是奴隶制的社会,所以战败者成为战胜者的奴隶,这显得经地义。
我道:“看你伶牙俐齿,你似乎也不是普通的百姓,你是什么人?”
“我?”她一愣,然后厚着脸皮嘿嘿一笑,用那大圆盘似的大脸朝着我微笑:“我是侍妾,是大月氏胡腊武大帅的侍妾,不过当时他们撤退,为了减轻重量,将我丢下来,这也没办法。”
“你恨他?”
“我有资格恨么?能够侍奉大帅三年,三年里我吃得饱穿得暖,我已经感觉自己活够本了,毕竟我的家人都死在饥饿之中,就我现在还活着。”她道。
我看的出神:“你叫什么名字?”
“我啊?哈曼……意思就是沙漠之花。”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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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6章 屠杀羯族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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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叫做哈曼的姑娘,是一个有意思的人,长得虽然很普通,但却是一个非常乐观的人。(全本小说网,https://。)
一路上的闲谈,也让我知道了很多大月氏的事情,不得不感叹起来,这大月氏比匈奴还是稍微有那么一些文化底蕴。
大月氏是在西北,疆域已经算是东欧了,再者他们那边的游牧民族饮食习惯更加偏向西方。
本以为一路上也算平安,但是我忽略了在这个『乱』世中,西北的马贼了。
西北的马贼,比中原的马贼厉害太多,他们的马都是千里马,一出动就是黑压压的一片,这都是一些部族,靠着平时打劫为生。
戈壁上野兽很少,草原也非常稀有,这地方能够成为大月氏和匈奴的边疆也不是巧合的,因为这里根本无法有人生存。
眨眼间,马队已经被一群马贼给围住了,对方一群马贼全部赤膊上身,手中拿着大砍刀,人们一脸横肉,看起来尤为可怖。
为首的大汉扎了个富有西域特『色』的麻花辫,最里面塞着一根木枝,朝着我们就暴喝道:“女人和货全部留下,男人可以滚了,固然休怪我们刀下无情!”
“这是羯族的马贼,大事不好了。”马队的头目道,他看了我一眼,“哥,抱歉了,受了大祭司之命原打算带你去大月氏,但现在是不可能了。”
“他们是要将女人全部当做粮食吃掉么?”我道,对这羯族,我也是十分厌恶。
头目慌张道:“别了,我们快点走吧!”
我拿出了长枪,瞥了他们一眼道:“你们便是羯族的败类么?”
“臭子,谁呢?看来还真有那么一两个不怕死的!”着,一群人将我给团团围住。
而商旅的其他人,已经纷纷逃跑了,就算是那些打手,面对强大的羯族马贼也没有还手之力。
“既然你们羯族早晚会被人灭族,那不如让这个刽子手变成我好了!”我一挥长枪,猛然道。
三十多个马贼哈哈大笑,但是下一刻,他们已经笑不出来了,我身边立刻多了两个人,这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红拂女和养由基。
我首当其冲,已经一枪朝着敌首刺了过去。
那家伙果然也有几分本事,竟然将缰绳拉起,烈马前蹄扬起,朝着我一阵踩踏,但是我却非常果断的用长枪斩断了那匹马的前足!
马失前足,整个儿连带着背上的汉子一齐摔到霖上。
周围的人也都呆了,一个个惊讶的看着我,而我身后的一群奴隶更是惊得目瞪口呆,无法言语了。
我冷声一喝,当即就朝着另外一个马贼飞奔了过去,那马贼满头大汗,拿起双刀正要挥舞,但对方尚未举起刀,我的长枪已经刺穿了他的咽喉。
“呜哇!”
他发出了生命中最后的一声惨叫,整个人向后飞去,因为我刺击的力道相当充足。
其他人看到同伴被杀,也都被唤醒了骨子里属于羯族饶凶狠,企图用人海战术将我围攻。
我微微一笑,因为这时候红拂女已经跳跃了起来,她落到了一个马贼的肩膀上,手中的一双短刀就像是见到一样,卡在了那饶后颈子上。
那人惊恐的回头,但是红拂女是僵尸,僵尸没有任何的仁慈之心,剪子落下,头颅纷飞!
抛洒的头颅就像是砸烂的西瓜一样,『乱』甩着血红的西瓜汁,在空中翻腾,而失去脑袋的马贼,竟然还被烈马带着,朝着前面奔走过去,场面惊悚,像极了西方无头骑士的传。
当然这人一路上鲜血撒地,十分壮观。
养由基更是厉害,手上的箭矢如同雨点一样放『射』出去,每次有人想要背后突袭我,就被养由基给『射』于马下!
养由基的箭已经神话了,几乎是每一箭都针对敌饶眉心,从正面眉心刺入,又从后面的脑壳子蹦出来。
就像是翻腾的子弹一样,进入的伤口很,但一旦从脑后『射』出来,就会将后脑勺的整个脑壳都给打爆!
脑壳碎片带着脑浆,胡『乱』挥洒。
看到如茨阵势,马贼如何敢恋战,正要逃跑,然而我对付这些恶人信奉一个信条,那就是针对该死的人,一个不留!
一炷香,大概十五分钟左右,这四十来个马贼几乎全部被我打死,只留下一个被捆绑在马背上的孩子。
那孩子已经看呆了,嘴唇嗫嚅,一张脸煞白一片。
我收了神通,走过去将孩子身上的绳子给解下,我道:“你没事了,我看这戈壁荒野也是一片荒芜,你比如跟我们一起去大月氏吧,不然将你丢在这里,你只有死路一条,虽然这地方鲜有猛兽,但草原狼还是有的。”
那孩子已经木掉了,连连点头,没有话。
远处的马队队长也回来了,他们一群人,立刻围住了我,扑腾一下全部都跪下了,开始连续磕头。
我道:“择也大叔,你们这是干什么,快点起来!”
“阿吉,多亏了你,多亏了你啊!”那大叔道,择也大叔就是马队头目的名字,也是潘金莲请的委托人,带我度过戈壁,去往大月氏,他是我的向导。
我本来应该隐藏实力,但是我一隐藏实力就保护不了这些人,保护不了就没人给我带路,没人给我带路我就会坏了大事。
所以一系列的逻辑让我选择了出手。
羯族迟早会灭亡的,这就得扯到曹孟德手下数一数二的传奇英雄冉闵。
冉闵推翻后赵王朝,并号召河北等地汉人杀胡复仇,邺都一地被杀的胡人就高达二十几万。
氐、羌、胡蛮等各民族不少都返还陇西或河套等地的家乡,九大石胡甚至迁回中亚,返迁途中各不同民族的胡人相互进攻掠对方,甚至人肉相食,十个人中仅有二三人能成功回去。
因为胡人数量大减,民间汉人恢复增长,五胡『乱』华时的少数民族往往打仗不论男女老少全族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