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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岁的小徒弟,随即起身与乌蒙结伴离开,洒脱地不带一丝烟火气。
店家主人心情激荡,久久无法平静,看到墨水、纸张足够,就跟着上前,努力回想刚才听到的话,用自己念了几天学堂的有限学识,耐心地抄写上去。
还是儿子有孝心,上前抓住老父的袖子,轻轻拉了几下:“爹爹,小师父说的方子,我都牢牢记着哩。”
店家主人心里自然是欣慰不已,总想着千金不易的仙缘不能浪费,必须将儿子送进学堂,无论如何也得认得字,看得懂道人手书的仙诀罢。
叶知秋与乌蒙走在街道,他在前面带路,迳自往城南的码头区赶去。两人沉默不语,最终还是乌蒙忍不住开了口。
“没想到,你还是个心肠如此柔软的人,所行举止,合乎道理,比我认识的名门正派弟子还爽利。亏得我们走在一起,同行都会直呼一声旁门左道,行事举止却光明磊落。”
叶知秋忍不住叹了口气:“你是旁门弟子,我是左道之士。机缘巧合之下,以道门血誓结盟。你看见的仅仅是我的一面,时日长了,你就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乌蒙的脸色顿时正经起来,不敢再试探下去,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也晓得一人千面的道理,既然你都说要建立教派,肯定有雷霆手段,那倒要拭目以待了。”
叶知秋轻轻额首,两人继续往前走,随着朝阳逐渐升高,路上的行人也越发地多了起来,有进城售卖农场品的商贩,也有运货出城的车把式,津城不愧是漕运、海运的终点,别的不说,三教九流的人,一眼望去简直多不胜数。
路上,人头涌涌,摩肩接踵,就连一脸生人勿近的乌蒙,看上去就不好惹的叶知秋,身边也开始有人穿插而过。
野蛮人面目的乌蒙,倒是没有人敢招惹,就是想撞也撞不动。道装的叶知秋,身板瘦弱着,连衣服都撑不起,半大小子的模样,若非气质超然,有阴暗心思的人,恐怕已经在揣摩两人之间,更深层的关系了。
两人走近码头区时,一伙街面上厮混的小偷,察觉到再不下手,就会越界踩到同行的地盘,不管下手时机成熟与否,就有一个技艺娴熟的“插手”上前探路。
这小子混在人群里,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直接往叶知秋身上撞,即将碰上的时候,好像猛然发现自己失礼的样子,侧身从乌蒙和叶知秋两人之间的缝隙穿过。
就在贴身的时候,这名惯偷飞快探出左手,藏在指甲下的刀片,切掉系着钱袋的绺子,右手刚好接住沉甸甸的钱袋,眼看就要脱身了。
叶知秋的灵觉何其敏锐,莫说在白家东厢房里找到的钱袋,沉甸甸的份量,里面都是银钱,离开腰带的瞬间,他就明白自己遭贼了,却没有任何动怒发作的反应,右手像是长了眼睛似的,在小偷的手背轻轻一点,暂时麻痹了他的神经,五指不自觉地松开,钱袋恍然落下,顺手收了回来。
紧接着,他施展一招“飞龙探云手”,轻轻一碰,就将小偷身上最值钱的金丝锦囊摸了过来,里面只有一枚小小的银铃铛。
三人交错而过,自以为得手的小偷,立即回到人群,准备将钱袋转手同伙带走,可惜他的右手空空如也,什么也给不了人。
紧接着,他就发现揣在怀里的金丝锦囊不见了,这可是怡红院里的相好给的,相当于信物,山盟海誓的见证,竟然不翼而飞了。
稍后,这伙扒手的头领就得知了来龙去脉,什么话也没有说,沉默了许久以后,才叹了口气:“终年打雁,今儿被大雁啄瞎了眼。没想到,那个少年郎还是此道的高手!江湖道上有人传闻,僧道妇孺,不可轻忽,竟然是真的!”
“大哥,怎么办?那个锦囊,就是我的命啊!”
扒手头领听到这句话,忍不住一巴掌甩在插手的脸上:“真他娘的丢人现眼!怡红院里的姑娘,惯会哄人的,她们说的话,你也敢信?若不是看在兄弟的份上,我早就去弄死她了。”
一个巴掌拍不醒沉入温柔乡的半大小伙,忍着脸皮火辣辣的刺痛,插手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大哥,小红是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的。她说在等我,只要凑够赎身的钱,我要把她娶回家,放在屋里头,给我生个大胖娃娃。”
扒手头领连连摇头,冷哼一声,恨他不争气,竟然迷恋于青楼女子,那些风月场所厮混的女人,哪一个是简单人物,哄地把人卖掉,还会替她数钱。
“那道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取回宝物,顺手还拿走了你的锦囊,敢不敢问他讨要回来?嗯……”
插手也不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人,在津城路面上厮混,多少都有点眼力,明明知道那位道人不好惹,还要主动送上门,讨打了不是?
“莫非老大有了心思,看不上我了,想要借高人的手,将我打发掉?若真是如此,也就别怪兄弟我不客气了。”
插手自觉头领心里起了疙瘩,自己也生出了几分歹意,可是在最终没有撕破脸的时候,他看在多年兄弟的份上,还是做不出反目的决定。
“走吧!跟上去看看再说,人家在码头上,随便找人打听,就什么都清楚了。”
扒手头领轻轻挥手,斥退了组合里各司其职的望风、眼线、翻手、快腿,带着跟随自己多年的插手,也是结伴往码头前去。
与此同时,叶知秋和乌蒙前后脚抵达码头,周围人头涌涌,多是卖力气的抗包大汉,大运河上百舸争流,千帆竞过,输送漕粮的大船吃水很深,令人不禁怀疑,若是一个浪头打过去,会否将里面的粮食都浸湿了。
乌蒙以过来人的身份,劝道:“此处讨生活的帮会,可不止是庞然巨物似的漕帮,还有不计其数的雇工自助组织,鱼龙混杂,泥沙俱下,里面的水深地很。”
叶知秋自嘲一笑:“我知道!”
第六百五十四章 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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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叶知秋对此并不清楚,耐不住夺舍的这具身体,津城市井里厮混的小乞儿知道,读取灵魂里的一切记忆,融会贯通后,雾霾沙尘遮掩住的津城,分不清看不明的津城,北方有数的大城,就向他缓缓敞开了怀抱,褪下了一层层迷雾似的衣衫。(全本小说网,https://。)
无论是来自天南地北的外人,还是在这里讨生活的苦工,如果用一个字评价津城码头区,那就是“乱”!
关乎野蛮人帝国的生命线,漕粮、税款的输送,不是什么人都能在这里吃地开。最大的势力,自然就是朝廷,是官府衙门,其次才是官方承认,挂着官办牌子的漕帮。
津城的地头蛇也是一霸,背后至少有官面上的靠山,甚至能关联到朝廷里秉政的军机大臣,****等等,根子深地很,根本无人敢动,等闲过江龙上岸,都很难立足,更遑论只有两个人,什么背景、势力都没有的叶知秋和乌蒙。
可惜的是,乌蒙出身旁门竹山教,经历“三次斗剑”侥幸活下来的余孽,潜修数百年的老怪物。另一位左道之士背板更硬,身为一方大世界的天庭帝君,遨游诸天万界,传播混元道果的光辉,更是分身无数,坑害了很多多元宇宙级别的势力。
尽管野蛮人入主中原,国运与地脉相合,镇压九州的气数,可是道法显圣的痕迹犹在,怪力乱神更是在蛮荒地带野蛮生长,滋生出一波接一波的潜在叛逆者。
现如今,叶知秋和乌蒙这对旁门左道组合,在距离帝都不远的津城偶遇,因沽口之战引发动荡,决定在津城站稳脚跟,第一步就是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成立隐修的教派。
叶知秋依着来自小乞儿的记忆,来到津城势力最多,局势最乱的码头区。为了争夺码头运货的卖力钱,官方手指缝里漏出来的油水,莫说打架斗殴,就连街头械斗,甚至杀人放火,也是寻常事。
最近大出风头,名号最响的帮会是斧头帮,仅仅只有三百号人,就把持着十几座大货仓,兜住大部分运输买卖行当,每天日进斗金,帮众吃香喝辣,引来很多墙头草依附,迈上快速扩张的路,除了核心成员,拥有近千人的普通帮众。
这么多人吃喝拉撒,钱就成了问题,于是斧头帮陆续吃下码头区的多家酒馆、饭庄、旅店,解决了帮众的吃饭问题,还能安排因伤残退休的成员,挣些零钱花差花差。
紧接着,尝到甜头的斧头帮,又强行盘下典当行、成衣行、首饰行、书局等获利丰厚的行当,不断地开源、积蓄、再开源的稳定循环,飞快地螺旋上升中。
不知不觉之中,斧头帮已经成为码头区的霸主,引起津城地头蛇的瞩目,若不是给官面各位大人上贡及时,份量又足够,恐怕黯然失意者的反噬就要一口气爆发了。
小乞儿听了不少江湖道上的谣言,有人要对斧头帮动手,眼看着雷声大,却没有雨下来,就不当一回事。
轮到叶知秋掌握这些情报后,心里却对霸占津城码头区的斧头帮,全体判了死刑的决定。
“如此高调的行事作风,成群结队招摇过市的做派,不知道谨小慎微的道理,不懂得收敛爪牙的锋芒,还是打地盘时的血腥狠辣手段,斧头帮的日子肯定长不了了。”
乌蒙对此并不苟同,尤其是他亲眼看过斧头帮的核心成员,个顶个都是训练有素的刀斧手,用的还是军中练兵的法子,不是江湖道上的路数,恐怕帮派高层的背后有军方背景。
“朝廷大佬的态度不重要,津城官府衙门的共识,就是不能看见津城码头区太混乱,也不能坐视一家独大,要平衡,要制约。”
乌蒙轻轻点了点头,很是认同道友的说辞,毕竟他也是精通人情世故,谙熟权术的旁门弟子。
“太多人在这里讨生活了,人一多就会乱,杂草丛生,泥沙俱下,利益分派不均匀,就会出现动荡,难免影响了漕粮的输送。”
“斧头帮崛起的时候,杀地人头滚滚,踩着前任霸主的尸体登上巅峰,打服了所有竞争对手,直到他重蹈覆辙,变成了新一任的霸主,上面的人就不满意了。”
叶知秋的嘴角露出淡淡的微笑:“只不过慑于斧头帮的威风和名望,暂时没有哪一只势力敢主动跳出来,充当第一个挑战者。我敢说,斧头帮尤其是高层的心里,也预备着有这样的一天,肯定会以雷霆手段,将这只出头鸟打死,而且场面肯定很血腥。”
“毕竟,斧头帮不能退让,也无法退让,一旦出现后退,则意味着软弱可欺,周围虎视眈眈的群狼,就会迅速冲上去,将斧头帮彻底消灭,哪怕血流成河!”
乌蒙听了道友的一番说辞,忍不住想起云亭山人孔尚任写的话本《桃花扇》,里面有一句唱词: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斧头帮的后面尽管有军方背景,在津城却没有宗族势力支持,严重缺乏根基,如同湖面的浮萍,无风无浪倒还好些,一旦风云激荡,非常容易翻船。更重要的一点,斧头帮在官面全靠金钱利益维系,没有人替他们说话,别看现在各方面蒸蒸日上,若是有上官动动嘴,一个衙门捕快,都能将核心成员玩弄在股掌之间。
乌蒙将自己所思所想,与道友知秋的话互相印证,立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