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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老大,你下手能不能轻点儿啊,你这是想要我的命啊!”
常平故作夸张,大吐苦水,可是张清雅一点儿也不笨,只是撅着一张小嘴,“你少来这套,老实交代,怎么考的这么好,用的什么绝招?”
常平笑了一声,假装恭敬地说道,“小的哪有什么绝招,还不是托您的洪福,如果不是您罩着我,我恐怕早就是倒数第一了。”
听到这话,张清雅噗嗤一声笑了,小脚丫踢了常平一下,“看不出来,你面上老老实实,原来也是一个油嘴滑舌的家伙。”
“我哪敢油嘴滑舌,要是说实话都是油嘴滑舌的话,这世上也没人敢说实话了。”
张清雅不知道自己面前站着的这个家伙继承了徐知命一百多年的天眼,行走将会,三教九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随口就是段子,要是常平成心想要糊弄他,张清雅连怎么进套的都不知道呢。
深秋时节,夜色降临的也快了,为了庆祝这次的考试成绩,两个人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烧烤摊上叫了烧烤,准备庆祝一番。
“你先坐,我去买饮料。”
常平把书包交给了张清雅,自己去店里面买饮料,只是这一走不要紧,等到回来的时候,烧烤摊已经是乱成了一锅粥。
几个染着黄头发的混子正在对张清雅动手动脚,而且他们的书包和桌子都已经被掀翻在地,张清雅正在那里气呼呼地跟他们理论。
为首的一个看上去像是老大的混子走上前来,逼近了张清雅,“小姑娘,我说这是我早就预定好了的位置,让你让开,你还偏不让,你说你这不是纯属找茬儿吗?”
“你才找茬儿呢,明明是我们先来的,凭什么说是你们预定好的?”
“嘿嘿,还真是个带刺的玫瑰呢。来来来,让小爷我好好给你拔拔刺,这样下去可不好嫁人哟。”
眼看着张清雅已经被逼到了角落里。常平一声暴喝:
“住手!”
张清雅回头看见了常平,顿时脸上流露出惊喜的神情,常平就是那个她等着的能将她挡在身后而丝毫不犹豫的人。
几个人围了上来,声音阴阳怪气,“小子,别不知好歹,这丫头跟你什么关系啊?”
常平淡淡地说道,“她跟我没关系,但是她是我的。”
张清雅的心底顿时荡起一阵莫名的涟漪,脸颊也染上了一片红色。
为首的那混混看到这情景,狠狠地骂了一句,大声吼道,“给我打!”
四个混混凶相毕露,面色狰狞,在社会底层混的那股戾气顷刻间爆发了出来。感受到这股阴森的戾气,常平皱了皱眉,这些人虽然都不是什么杀人犯,但是身上透露出来的狠戾气息也是不小的,若是被这些人给打伤了,那可就真的太不值当了。
常平不再犹豫,举起手里的可乐瓶子一把甩了出去,为首的那人没有防备,直接被瓶子结结实实地打在了面上,顿时鼻青脸肿,两个鼻孔里面的血奔涌而出,像是决堤的洪水,怎么拦都拦不住。
常平这一下子让其余的混子们犹豫了一下,冲过来的速度也放慢了不少。正是这一犹豫,让常平得到了机会,手里的第二个瓶子也趁势甩了出去,几乎是同时,对面的人再次倒下了一个,简直就是第一个人的翻版,嘴里鼻子里都是血,躺在地上哀嚎不止。
“上!给我往死里打!”
那个头子顿时红了眼,歇斯底里一般大吼道。几个混混一起冲了过来,张清雅不由的一惊,虽然已经有两个人倒地不起,但那都是靠着瓶子砸的,现在常平两手空空,他一个学生又怎么能抵挡这么多人呢。
周围的人都是看客,只要祸水引不到自己身上就没什么大碍,大不了看戏而已,所以没人上前来劝架或者是见义勇为。场中只剩下了常平和另外几个冲上来的混混。
只是和人们预料中的常平被打倒在地的情形有些不同,不,应该说是恰恰相反,常平不退反进,在这几个人当中自由穿梭,动作如行云流水,每经过一个人的时候都会在他的身上拍打一下,而经过拍打的人没有一个还能站在原地的,都软趴趴地倒在了地上。外人看来常平只是随意的拍了一掌,但是常平在他们身上的每一次拍打都是打在人体的穴位上,不是死穴,却比死穴还管用,可以麻痹人的神经,使人暂时丧失行动能力。
常平一路轻轻松松地穿了过去,竟然没有人能够伤到他分毫。
混混头目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张大了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被逼到墙角的张清雅也不可思议地看着走过来的常平。
“如果不服气的话,可以过来跟我过过手。”
常平朝着混混头子勾了勾手指,混混头子愤怒的涨红了脸,却愣是不敢往前,往后退了几步之后就踉踉跄跄地逃走了。
混混头子一边跑一边打电话骂人,“老三,把那小子给我揪出来,妈的,是不是存心想让整啊!你问怎么了?那家伙根本不是人,整个就是个怪物!”(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10章 校门口的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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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一次看到常平出手,张清雅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感受。被英雄救美的感觉其实也不错的,只是让她不习惯的是常平突然间转换的如此之快。
事后,常平没有解释,张清雅也没问,谁都有自己的秘密,况且还是一个天才呢。联想到前些日子的那个玉蟾蜍,张清雅有时候也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说不定自己身边这个家伙就真是个小神棍呢。
日子过的波澜不惊,上次月考的事情在短时间的震惊过后,很多人都慢慢的忘记了。因为常平的生活实在是没什么两样,除了上课下课上学放学之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转变。虽然已经跟母亲说了关于师父的事情,母亲也同意把师父接到家里来,甚至亲自去邀请,但是师父都坚决不去,让常平很是郁闷。不过,因为对《天问》的认真琢磨,他已经将《天问》大半的内容放进了脑袋当中。很多时候不用刻意去想就会冒出来,已经达到了融会贯通的地步。但是对于读心术这种层次的掌握还是差了点儿火候,而且眼睛的消耗也会转移到身体上,这让常平用天眼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忌惮的。
转眼到了周日,下午半天的休息时光对于高三学生来说又是一个美美的假期。这天中午,常平正准备回家,却看到了本来就已经很拥挤的校门口处更胜从前,人山人海。虽然是周末,但是明显地要比往常多了不少。
“嘿,常平!”
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常平回过头,原来是正从校门口飞奔而来的张清雅。
“清雅,怎么了?是不是又有人找你麻烦?”
张清雅呸了一口,“乌鸦嘴,你就不能盼我点儿好吗?”
常平挠了挠后脑勺,“谁让你长的漂亮招人待见呢。”
张清雅佯怒,瞥了他一眼,“臭贫。”然后抓着他的手一路小跑将他拉到了门口,边跑边说,“小瓶子,我舅舅今天来接我要带我去饭店吃饭,你跟着我一起去吧。”
也不管常平愿不愿意,张清雅只顾抓着他的手往前跑,一路上惹来不少人的注视,期间还有不少的老师,也只是睁着眼闭着眼就过去了。年级第一跟年级第二,谈个恋爱怕什么,只要不影响成绩就行。
成绩好带来的特权啊!
到了校门口,常平终于知道为什么今天校门口会这么拥堵了,因为门口停着一辆白色的宝马。
怀州是个小城市,平常看到的最多也就是别克之类的车,偶尔有那么一两辆奔驰宝马也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现在一辆全新的宝马停在了门口,自然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舅舅。”
张清雅叫了一声,一个挺着将军肚的男人开门从车上走了下来,一身黑色的西装虽然不见得能很好地勾勒出他的身材,但是那股上位者的气势还是毫无保留地展现了出来。
常平站在一旁看着张清雅的舅舅,面上虽然平静,心里却震动不已,因为这个胖子身上环绕着的竟是一股淡淡的紫气,这可是官气的象征,这个家伙一定是在政府部门任职的,不然也不可能有如此浓重的上位者气势。
跟张清雅聊了两句,常平看到张清雅朝自己挥了挥手,便走了过去,“常平,这是我舅舅,舅舅,这是我同学常平。”
张清雅的舅舅叫刘发财,一个很俗的名字,但是听着却很喜庆。
“你就是常平啊,老是听清雅提起你呢。”
刘发财看着这个长相普通但身上却有一股独特气质的年轻人,心里的那个主意琢磨不定。
“刘叔叔,你好。”
常平仍然穿着那身惹眼的校服,校服上也依旧打着补丁,但是他不卑不亢的态度却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瞬间,常年坐办公室的刘发财开始认真审视这个孩子了。
“舅舅,我们去吃饭吧,我快饿死了。”
刘发财笑着弹了张清雅一指头,满脸宠溺的表情:“你这个小馋猫,就知道吃。走,好不容易把你从你爸爸那里单独接出来吃顿饭,咱们吃好的去。”
对于宝马车,常平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会坐在里面,平时就是看上一眼都是一种奢求,更别说坐里面了。但是真到了里面,常平心里的紧张感觉突然就消失不见了,因为他发现这车子里面也不过如此,也就是座位比别的车子大一些,沙发柔软一些,说白了,不过就是个代步工具而已。一瞬间,常平心如止水,心境变的古井不波。
刘发财虽然一直在跟张清雅有说有笑,但是也没忘了用余光不时看一眼坐在后面的常平,看到他稳重的样子不禁暗暗在心里点了点头,果然是个沉得住气的孩子。
刘发财虽然是城建部的主任,但是也没有太大的官架子,平常回老家的时候也经常会有孩子坐自己的车,但是那些孩子无一例外都是在外面闹得欢,一进了车子里面之后就会变的鸦雀无声小心翼翼,只会干瞪着眼左瞅瞅右瞅瞅,宛若惊弓之鸟。到目前为止,能够做到常平这般表现的,也就只有他一个人了。看来这个孩子说不定真有两把刷子呢。
常平坐在车子的后排,一只胳膊靠在车窗上,撑着脑袋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看着这普通街道上的人间百态,神态淡定悠闲,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是坐在宝马车里了。
车子一路前行,在吸引了无数人的眼光之后在华天大酒店前面停了下来。
这是怀州市里排的上的号的酒店,但也不是那种普通人去不起的酒店,因为它的价格厚道,并不宰人,所以在怀州市婚宴一般都会设在这里。
常平跟在张清雅身后,三个人一起走了进去,在侍应生的带领下到了一个包厢里面。
在等菜的时候,张清雅和刘发财聊起了一些学校当中的事情,常平则自己一人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也不插话。只是坐在那里,偶尔倒一杯茶水自斟自饮。大概是觉察到自己冷落了身旁的常平,刘发财笑了笑,随口问道,“常平,学习上没有什么困难吧?高三了,不要自己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张清雅听到这话,“噗嗤”一声乐了,“舅舅,你知道这次考试常平考了多少分吗?”
刘发财一听外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