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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傻白甜:首席宠妻N次方-第9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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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奥森一脸正经地说了起来:“这个故事分为四部分,我开始说了。”

    乃换点点头:“说吧。”

    “(a)男人抱着女人睡,女人你要明白其中的道理!

    当他们成为夫妻以后,有一天女人投诉:

    你晚上睡觉都没抱着我,这和我一个人睡有什么分别

    男人说:抱在一起,大家都睡不好,难道你不觉得吗

    b某天,男人会突然在闹市中把女人抱起,走长长的一段路

    女人笑说:你疯了吗快把我放下来,让人看到不好

    男人说:怕什么我喜欢抱着你

    若干年以后,女人在闹市中向男人撒娇:抱我!

    男人说:你疯了吗

    c某天,女人跟男人说:抱我!

    男人乖乖弯腰,把女人抱**

    若干年以后,女人跟男人说:抱我**!

    男人没好气的说:你腿断了吗

    d某天,男人向女人许诺:

    即使你将来变成一个大肥婆,我也要天天抱你

    你变成老太婆,我也继续抱着你

    若干年之后,女人胖了,老了,要男人抱

    男人没好气地说:你想压死我吗

    说完了,有什么感触?”

    乃换拭了拭潮润的眼角,她那修长的睫毛因泪水的**而熠熠闪光,若有所思地说:“无论多豪华的婚礼都不代表幸福婚姻,两个人终生相处和睦与否和筵开几席、多少首饰全无关联。其实女人很容易满足的,只要一句真心地问候就会感到很幸福的了。你这个故事对我来说感触太大了,真的,现在很多夫妻都会出现这种情况。”

    路奥森看见乃换眼角的泪水,不安地说:“早知道你这么容易流泪,我就不说给你听了。”

    “我就是一个爱哭鬼嘛,遇到一些比较感动的事就会哭个不停。所以我拍感人的戏根本不需要用眼药水。”

    路奥森觉得女人爱哭也是征服男人的一种武器,因为女人哭起来男人就有一种想去保护她的**。其实,真正的好男人是不应该让女人伤心难过的。

    “乃换,回去了,时间不早了。”

    “好的,爸,我听到了。别以为这里是我们家,扯破咽喉就拼命叫。”

    乃换擦拭着眼角残留的泪珠,抱怨地说道。她看了一眼路奥森说:“那我走了。”

    “我送你下去。”

    “好的。”

    乃换心里有一种依依不舍的感觉,这一种感觉使她想一辈子都留下来。

    送走了乃换,广富打了n个电话给路奥森。路奥森来到宿舍的时候,广富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上**着手机,生气的表情就差把那部n73给摔掉。

    路奥森恭敬地俯头去问:“我来罗,可以走了吗?”

    “还等两个女人,我也不知道她们怎么搞的,就爱迟到。你也是一样,真不明白你们有没有替等待者的想过,等是一件比死还要恐怖的事情,你明不明白。它不仅浪费青春,而且还使人感到很寂寞。”

    路奥森赔笑地说:“对不起啦,刚才家里有点事,所以来迟了一点。我已经拼命赶来了,在路上差点还出了车祸呢。更何况我连饭都还没有来的吃呢,陪着客人的时候我饿了拼命地喝水解饥,你说我容易吗。”

    广富看着路奥森生动的表情也分辨不出来他说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说:“每次都是你借口多多,把自己的错误解释的头头是道。你十二点多下班,回到家也用不了半个钟,竟然折腾到六点还不见人影。但这个两个女人也真是的,怎么这么久。”(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827章 打扮

    (全本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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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奥森笑着说:“不迟到的女人一定是恐龙,因为女人要打扮打扮,迟到就好像吃饭一样平常。干嘛六点多就要动身了,这也太早了吧。”

    “可是她们是不正常的女人,是我用钱请来的女人。”

    路奥森听了,一脸疑惑地说:“不正常的女人?”

    广富看了看路奥森不解的表情,解释说:“是我在别的夜总会请来的小姐。”

    广富在外面赵小姐的原因是:一、小姐赚的是外快,收的价格也会比夜总会那里低很多。她们之所以低的原因是因为被人叫出台不用经过酒店的直接剥削。二、在外面找小姐出去玩在朋友面前也有面子,因为可以骗他们说是自己刚钓到手的女朋友,那么就与小姐这个名词扯不上关系了。其实谁会喜欢和小姐扯上关系呢?

    在酒店里有很多人都是从外面带小姐**玩的,这点路奥森相当清楚,所以对于广富的做法他也相当明白。

    路奥森看了一下手上的劳力士手表,紧锁着眉头,语气很不好地说:“怎么还不来,**,。她们算什么,有没有职业道德,全天下的**不好找,小姐还没有么?”

    路奥森刚说完,耳边便传来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对不起,我们迟到了,妈咪**们陪客,我们与她折腾了很久才冒着生命危险出来了。”

    广富听了立即高兴地地欢呼起来:“哪会有什么生命危险,我们会很温柔的,不会吃掉你的。”

    路奥森把目光从电视里拉回来,别着头看着门口,一个熟悉的面孔挤进了他的眼中。

    路奥森和那个女孩同时都成了一惊,有时候发现世界真的很小,小到了令人无法相信的那种。门口站着的是路奥森的大学同学,也是之含的死党月秋。她顿时感到很尴尬,但她很快就调整过来了。心想:你能当**,我就不能做小姐了么。既然我选择走了着条路,我就没有后退的资本。月秋,不要忘了你的目的。

    月秋风情万种地走到路奥森的面前,笑意满盈的说:“好久不见了。”

    路奥森站起来,一把抱着她说:“对,好久不见。我们走吧。”

    广富假装疑惑地看着路奥森,应承了一句好的。

    路奥森觉得生活真的很好笑,月秋是他这辈子都没有想到会**的女人。既然大家都选择了这一条路,他也不再刻意去躲避着一些什么,这也是他勇于抱着她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与**面前没有熟悉与感情,只要用钱交换而来的性。二十一世纪,一切变的不再有悬念,所有事情都是直来直去的。并且有个冠冕堂皇的解释,**只是因为在床上,动机多了就不单纯了。即便是爱情,也不再是为了婚姻,只是为了来一次的难以忘记,或者给枯燥的生活来杯调味而已。

    很快就到了“自由人”夜总会,路奥森觉得这是藏污纳垢的复杂地方。

    门口站着二个穿着红色旗袍的女迎宾员,腰肢纤细无比,个个都出落得水灵灵的,当路奥森他们进门的时候,她们齐声喊道:“欢迎光临!”。然后领着他们到相应的房间。

    路奥森听起来心里很不**,最怕的就是装潢华丽的酒店二楼拐弯处站着两排服务员,进去一个客人就齐声说“欢迎光临!祝你有一个愉快的夜晚。”,因为他总觉得听在耳朵里就变成了“欢迎花钱!”。他心里就嘀咕着:花了钱那还会愉快呢?

    广富的朋友见路奥森他们来了,给他们挪了挪凳子让他们坐了下,其中一个染着**头发的男人看着广富抱怨着:“像个婆娘似的磨磨唧唧,到现在才过来。”

    广富一边色迷迷向他朋友身边那两个如花貌美的女孩点头示意,一边暗地里狠狠的给了他一招,让他闭上那张婆婆嘴:“还不是要有点绅士风度,等这两个**。”

    广富像把路奥森推销出去那样介绍了一番,路奥森与他们相视一笑,慵懒的躺倒在沙发背上。他的目光无情大量着其他两个**,样子很清纯,不知道是小姐还是学生。路奥森忽然想起了一句不知道是谁说的话:做学生的越来越像小姐,做小姐的却越来越像学生。他觉得这话有道理的原因是越来越多的学生加入了做小姐这个行列,足以令人眼花缭乱,真假难辨。因而想靠身体挣快钱而没有什么姿色的乡下人到城市里就难以讨生活了。有谁会与漂亮的女人过不去,毕竟女人的身体是征服男人最**的武器。倘若没有漂亮的脸蛋,一张大学文凭也可以揽到不少的客人,因为一些男人点大学生出去并不要求她长得美若天仙,只要还过得去带着她在朋友面前晃了一下也能挣到不少的面子。

    路奥森给月秋倒了一杯酒,喜笑颜开地问:“你怎么会在灯红酒绿烟雾弥漫的夜里讨生活,难道才女也不读书了吗?”

    月秋已一仰脖子,把那杯酒喝下去了,肯定是喝得太急了,呛得她一个劲地直咳嗽,连那雪白的脖子梗儿也胀得通红通红。她娇嗔着解释说:“我爸的公司破产了,一时看不开就跳楼了,我妈一急便跟着去了。哼,只剩下我一个人来。”

    路奥森真的很难想象这些话会从一个才女的口中说出来,他深思地说:“说得头头是道,不愧是才女。来我敬你一杯。”

    月秋不知道是快乐还是痛苦地笑出声来,音若银铃,然后又莺声慢吐:“怎么,你想灌醉我么。不过我不介意,我既然选择了这一条路就知道路上的景色是没有多大变化的。先是喝酒接着**,今天我遇到你我觉得是我走这条路最光明的一次。”

    烟雾弥漫着整个屋子,拼命地吞咽她喉咙里的**与气体。

    路奥森站起身端起酒杯,已有些许的晃晃悠悠:“来,我敬我的兄弟们一杯。”

    这就是兄弟?看上去他们的关系是那么牢不可破,实际上每个人都心存狡诈,在一起不是因为心心相惜,只不过臭味相投而已。

    大家站起来端着酒一仰而尽。

    很快所有的酒变化成了厕所里的水了,路奥森满脸通红的,微有醉意。他懒懒的靠在椅背上,一边伸手搂住月秋一边说着:“你见过之含吗,他还好吧?”

    月秋没有说话,倒了一杯酒仰头而尽。她好像是一个从来都没有喝过酒的女人,摆着一副今天要喝个痛快的样子。

    其实到夜总会来的人一部分是谈生意,一部分是因为高兴,而更多的是不高兴想买醉。

    路奥森见她没有说话,便从裤袋里掏出烟来抽了一支。

    路奥森晃着站起来拿起麦克风自然少不了发挥自己的特长,大唱一首《楚歌》:“淡淡野花香烟雾盖似梦乡

    别后故乡千里外

    对抗着风与霜我再踏家乡……”

    路奥森唱完后,把麦克风递给广富。广富看了他一眼,再把麦克风抛回给他,红着脸说:“路奥森,再来一首。”

    其他人听了也跟着起哄,路奥森只好应了众人的要求,又唱了一首。

    “傻傻的想了很久

    真的爱过你……”

    等到路奥森唱完,广富也接过麦克风唱了一首《我不后悔》。他把**着首歌唱得好像杀猪一样,倘若**听到有人把自己的歌如此糟蹋还不气得半死。

    广富的一个朋友带着醉意摇晃地站起来高呼:“廖广富,你唱得好像家里死了人一样。人家唱歌为了挣钱,你怎么为了杀人。”

    广富瞟了他一眼反驳说:“总比你的鸭公声唱得好听,为什么优秀的人总是受到别的忌妒。也没办法啦,谁叫**这么完美。”

    其他的人听了吃力地摸索着手中的酒瓶,好像想接二连三地飞过去一样。

    酒过三巡,曲终人散。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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