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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求仙-第5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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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什么长生天亲自出手,郭大路也有充足的自信,让胡族人无论如何展,也追不上科学门,追不上大李朝。

    郭大路抱着胳膊道:“我该叫你大巫祝还是乌青,或者你还有一个女性专用的名字,算了,太麻烦了,我还是叫你乌青吧。”

    乌青虽然脸上不动声色,但心中却微微一动,郭大路叫自己乌青,别看这是个简单的名字,意义却非同小可,因为,乌青,是科学门的门人子弟,是铁甲舰队的指挥官,而不是来自大草原上胡族的大巫祝。胡族,可是大李朝的敌人,郭大路之父郭进,可是因为射死大汗,驱胡族北亡,而立下大功的。科学门和胡族双方可是敌对关系。但既然今日郭大路依然叫自己乌青,那就说明,自己还能有所为。

    郭大路视线从乌青外衣下露出来的高耸的胸膛扫了一眼,立刻又收了回来:“你刚才说,为我生孩子,究竟是什么意思?”

    乌青垂下眼:“我毕竟是胡族人,让胡族的生存下去,进而展壮大,是我的使命--”乌青一眼看到郭大路脸一沉,想说什么,立刻道:“我也明白,你是万万不允许胡族在草原上坐大,进而威胁到大李朝的。而胡族也没有这样的本钱和你和科学门对抗。”

    郭大路冷笑一声:“乌青你也是个聪明的。你既然潜伏在我科学门内,想来也能打听到一些消息,我也用不着瞒你,我父亲和二皇子已经在边境上训练出了一支近代化军队,虽然没有我科学门的军队那样强大,但是也配备了线膛枪、钢炮,甚至还有几架木制的螺旋桨飞机,以这样的武力,进攻胡族只有落后的骑士,手里拿着长刀弓箭的部落战士,横扫千里只等闲。”

    乌青点点头:“我知道,没错,我胡族挡不住大李朝的雷霆一击,但是,这必然引来长生天的报复!胡族是长生天的子民,长生天是绝对不会坐视胡族被赶尽杀绝的,就算是违背修行者不得干涉凡间争战的天条,长生天也绝对会出手,因为在草原上,长生天才是真正至高无上的,就算大李朝的修行者,在草原上也要落于下风。”

    郭大路阴沉着脸,乌青说得对,其实这也正是二皇子顾虑重重,一直没有动进攻的原因,长天生也许可以接受大汗被杀,可以接受胡族被击败--反正胡族被大李朝击败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可是彻底灭绝胡族那又是另一回事。

    大李朝一鼓作气扫荡漠北草原容易,可如果长生天一怒之下,直接出手干预,别的不说,只要下一场大雪下来,大李朝的军队就得陷没在暴风雪里--人力是胜不了天意的。

    郭大路强硬地道:“不管如何,我是绝对不允许胡族在草原上威胁大李朝的。我相信,随着科学门的展,总有一天,长生天也无法庇护胡族。”

    乌青细白的牙齿咬着嘴唇,焦灼的稍稍一挺身,露出了衣襟下的一抹雪肤,她却并不自知,急促地道:“难道大李朝和胡族非要拼个你死我活吗?没错,我们之间有世仇,但是,我们却同样长着黑头黄皮肤,是郭大路你曾经说过的东方人。那些雪肤豚才是真正的异族!”

    郭大路一皱眉:“乌青,你突然扯到西洋番人身上,是什么意思?这算是祸水西引吗?”

    乌青苦笑道:“这来自西方的祸水,还需要我来引导吗?这次铁甲舰队在海上遇伏,敌人就是西洋番人!你那流星一样的武器击沉了敌人好几条舰只,有不少敌人的船员落水,我们捞起来后一打听,原来这支突然出现的舰队,是西洋一个叫阿里斯塔克神父建造的,他们的铁甲舰炮火比我们凶猛,装甲也比我们的厚,不是你紧急出手相救,我们完全有可能全军覆没。你看看,这西人番人都已经欺上门来了,我们同为东方人,又何苦内斗?”

    郭大路眉头紧锁,他知道自己引进的科学技术不可能彻底保密,可没想到,泄露的度如此之快,西洋番人不仅盗窃了自己的技术,还有了进一步的展。

    乌青脸有点红:“我在科学门的,接触到的科学知识越多,对胡族的未来也就认识得越清楚。胡族和大李朝不该为敌,而应该为友。在历史上,大李朝也曾经和胡族和亲,以此带来和平和繁荣展的岁月,其实,如今我们依然可以和亲,化敌为友,不,甚至是成为一家人。我胡族可以在草原上放牧,展毛纺织业,为大李朝的百姓提供肉食、皮毛、高档的织物,而来自大李朝的丰富的商品和粮食,能改善我们的生活,再不用担心雪灾。”

    郭大路哼了一声,没有多说什么,其实在他原本的计划中,也是要收服胡族的,用强大的军力打服他们,用经济来笼络住他们,最后用文化来同化他们。

    乌青继续道:“我们甚至还可以选派草原上最强壮最勇敢的战士,让他们参加你们的军队,为王前驱,跨过草原,用科学门的武器,去征服更多的国家,占领更广大的土地,嗯,这就是后龙先生你曾经说过的争夺生存空间。科学门的先进武器,结合草原上勇士敢打敢拼,吃苦难劳的精神,一定能为你为科学门为大李朝的百姓,打出一个大大的天下。”

    郭大路脸色古怪,乌青所言的,都是他心中所策划的,但是,在郭大路的谋划中,这一切方针政策的主导者,永远是他自己,否则的话,胡族很有可能脱离他的掌控--这群天生最会打仗的家伙,如果拥有了线膛枪和钢炮后,一定能轻易席卷域外各国。

    可如果他们居心不良,一旦力量壮大后,就图谋脱离郭大路、脱离大李朝,自行建国,那可是个大大的麻烦事。

    郭大路科学门的主力部队,主要是用来对付修行界的,如果劳师远征,就会顾此失彼,甚至一着不慎,吃了大亏也说不定--武器并不是万能的,21世纪的白头鹰的战士们,武装到了牙齿,可一样拿阿富汗山区的游击队没招儿。

    就在这时,郭大路心中突然一动,此前乌青提到要为自己生孩子,难道她打的是那个主意--这时,乌青说道:“想让草原上的胡族都归顺科学门、大李朝,这自然不是件容易事,毕竟我们双方敌对了数千年,所以,我才想出和亲的办法,让我这大巫祝下嫁给你,为你生个孩子,而这个孩子长大后,就是胡族的王。这样一来,你和胡族之间就有了血脉的联系,无论是你,还是胡族,都会因此而增加对彼此的信任。”

    让自己的儿子成为草原之主?

    郭大路有点心动,他瞟了乌青一眼,你妹的,不得不承认,乌青还是挺漂亮的,怎么以前她身为男儿时自己就没现呢--呸呸呸,老子可没能龙阳之好。

    郭大路想了想,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我的老婆已经够多的了,我可不想通过征服女人来征服世界。说实话,这种单纯通过血脉来统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方式,并不是什么好办法,历代的和亲也早已经证明这种方式是无效的。在我看来,从文化、经济、政治上全同的融合,才是真正化敌为友的好办法。”

    乌青不知为何,心里有着强烈的失望感:“郭大路,你真的不愿意娶我为妻?难道你就这样看不上我?你连委奴儿国的未成年的爱田樱这样的小丫头都娶了,为何不要我?”

    说着,乌青突然从病床上站起来,将披在身上的外衣一甩,露出了傲人的身材,郭大路连忙转过身:“得得得,你把衣服赶紧穿上!你别以为我有那样多老婆就花心,其实那也是不得已为之,是大妞那时候乱来的,我才不得不生米煮成熟饭,爱田樱那又是另一回来,爱田樱身为天皇,在委奴儿国的贵族武士平民中有着非同一般的威望,我故意收她为妻,是为了从精神上压委奴儿国一头--”

    乌青咬着唇:“我身为大巫祝,也同样在草原胡族里有着仅次于长生天的威望,你娶了我,一样能让你更方便的收服胡族,否则的话,如果我不配合,你不知要多生多少麻烦、波折。”

    郭大路一下子扭过头来:“你这娘们,这话是什么意思?怎么?这是在威胁我?我靠,老子又不是种马,我还就不娶你了!怎么着,你还能鼓动胡族来攻打大李朝报仇不成?来了,为就是互相伤害啊!你信不信我派出一支重装甲部队,直接就把你那破草原给平推了?!”

    乌青都要哭了,她也是丽姿天成,还没有转化成女儿身时,草原上就已经有不知多少英雄好汉仰慕自己,可到了郭大路面前倒好,自己倒贴上去,还被他嫌弃。两人的话一来二去,越说越僵,不要说没有半点柔情蜜意,直接就叫上劲儿了。在郭大路眼里,自己真正连私窑子里的烂女人都不如,根本都懒得搭理自己。

    乌青也不顾自己全身**着,重重一拍病床:“好好好,我这就回草原上,率领胡族的好汉子们,和你拼到底!就算你能利用先进的武器灭了我胡族,我也会舍弃自己的生命,向长生天祈祷,给你们这些入侵者以重大的打击!”

    郭大路也气糊涂了:“你去你去,你尽管去!我要是拦着你,就不是男人!咱们放开兵马大战一回!我也不怕被后人骂成屠夫,非把狗屁胡族杀得一个不留!不,我光杀男人,把女人统统充做奴隶,分配给光棍们当老婆!”

    郭大路和乌青互相瞪着眼,如同两只乌眼鸡一样,就在这时,嘎吱一声响,门被推开了,林远尘笑着走了进来:“这是怎么了?两人好好的怎么吵起来了。郭大哥,你其实心地善良,如何会做出灭绝一族的事来,好啦好啦,你先出去,好好冷静一下。”说着,林远尘反手将郭大路推了出去,这才笑着对乌青道:“乌青妹子--我叫你一声妹子你不介意吧,你别把郭大哥的话放在心里,他这人笨嘴拙舌的。”

    乌青面对着林远尘不知为何有些心慌,是了,林远尘是郭大路的妻子,而自己却是来和她抢男人的,正不知该说什么好,林远尘手一挥,乌青身上多了一件衣服,却是一身胡族的服饰,林远尘笑道:“乌青妹子真是草原上的明珠,实在是便宜了咱们家的那位。”

    乌青一怔:“林仙子你不反对我进郭家门?”

    林远尘笑道:“我刚才在门外将你们的争执听得清清楚楚,你们都有各自的道理,和亲是当下最方便快捷收拢胡族民心的法子,而郭大哥的经济文化政治同化,则是长远之计,根本之计,两者相辅相成是最好的,何必非争个非彼既此。”

    乌青心里大喜,她知道,郭大路一众仙子中,大妞虽然是正妻,但其实却是林远尘人望最高,因为她是修炼了数千年的仙子,地位非同一般,林远尘眼下之意,却是答应自己入郭家门,这可不是天大的喜事?

    但乌青很快又苦起脸:“可是后龙先生他--”

    林远尘打断了乌青的话:“别管他,郭大哥他啊,又钻牛角尖了。你不知道,他原本的世界,有一种叫网络小说的玩意儿,里面有种主人公叫种马,靠到处收女人来征服世界。郭大路最是讨厌这种马式的主人公,可是却又阴差阳错,和我们几个姐妹结为了夫妻。他平时总是私下里嘀咕,说这要是写种马文,必是要被读者骂死的。所以心中一直抗拒收新的女人入房,可巧,你提出了和亲之举,嫁他为妻,为他生子,更让胡族奉他的子为王,这换在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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