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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红模-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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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总签过字的文件,立马生效。”宛嘉不相信。

    “再给我两分钟时间,可以吗?我会告诉你怎么回事。”陆珀西争取道。

    宛嘉没有说话,但是也没有走,代表她同意了。

    陆珀西告诉她,那还是在两年前的一次玩闹。

    他和可可在国外就认识了,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家又是世交,而且有生意往来。

    所以可可当时来找他玩的时候,他全程安排。

    可可跟他约定,让他第二天早上去酒店接她。一起去郊外打高尔夫。

    陆珀西当时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其实可可早就跟陆珀西的助手串通好了,知道陆珀西早上有重要的会议要开,肯定赴不了约的。

    但是她还是跟陆珀西定下了赌约。如果不能按时赴第二天的约,那么就立字为据,欠她一件事情。不管她说什么,他都要答应她。

    陆珀西当时没有多想,以为可可就是小女孩家家,喜欢玩闹,就陪她打赌。

    第二天陆珀西忙得不可开交,大小会议开了一个上午,结果就忘记了跟可可的赌约的事情。

    可可正是因为知道陆珀西是一个工作狂,所以才这么肯定他会输的。

    可可果然就来秋后算账了,非要逼他认输,而且践行赌约。

    陆珀西没办法。只得认栽了!

    可是没想到,可可让他立字为据,内容竟然是:我陆珀西承认可可貌美如花,倾国倾城,甘愿娶可可为妻,生生世世,爱心守护。

    陆珀西当然不干了!

    虽然他俩的感情甚好,但是陆珀西一直拿可可当做好妹妹一样看待,并没有男女之情。虽然可可对陆珀西有情,但可可也是知书达理的好姑娘。

    所以在这个纸条的背后还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那就是,如果陆珀西找到了他心爱的女人,这个赌约就作废,可可绝对不会纠缠。

    终于解释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陆珀西轻轻地吐了一口气。

    这个女人也挺笨的,那几句话都逻辑不通,一看就不能是他写的嘛。只有可可那种语文水平才能写出来呢。

    宛嘉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惊讶地看着陆珀西。

    “我知道可可要走了,所以昨天下午叫可可去我的办公室,就是为了拿回那张纸条的,否则你也不会在我的办公室里看到了。”

    陆珀西补充道。

    “为什么要拿回?”宛嘉觉得事情回转的有些快,脑子有些跟不上,问的问题有些白痴。

    果然恋爱中的女人,智商都为负!

    “因为我爱上了一个女人。找到了那个让我想一生一世的女人,所以赌约作废!”陆珀西看着宛嘉,满眼都是真挚。

    宛嘉有些不敢直视,陆珀西是这么地光明冷落,而自己好像是把他想的有些偏了。

    “那个女人很坚强,又很脆弱,让我忍不住想要去保护她。她失恋的时候,喜欢吃辣。她说,‘吃辣可以排解失恋之苦’。”

    “她总是让我没有办法,让我忍不住去想她,让我开心,又让我抓狂。”

    “从我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我就隐约地感觉到,这个女人和我有着不解之缘。”

    “认识了她以后,我觉得其他的女人都索然无味,我只想和她‘一生一世一双人’。”

    陆珀西慢慢地说着他们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就如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

    “一生一世一双人!”宛嘉慢慢地抬头迎视着陆珀西,又重复了一遍。

    “一生一世一双人!”陆珀西确定地点了点头。

    宛嘉的眼神开始变得温柔,是那种陆珀西从来没有见过的温柔。温柔而坚定,不再躲闪,不再逃避她对他的感情。

    “今天在这棵月老树下,我想用这束她买来的鲜花向她求婚,希望她能答应我。”陆珀西说着单膝跪地。目光灼灼地看着宛嘉。

    宛嘉有些猝不及防,剧情翻转的有些快,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陆珀西也觉得一束花未免寒酸,可是已经到了这个阶段,只能顺其自然的求婚了。

    机不可失。

    这时候他们身边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大部分都是学校里的学生,还有一些校外进来的遛弯散步的人。

    这棵月老树见证了很多年轻人的爱情,当然这种场面也不少见。不过求爱的大多是还在读书的学生。像这种穿着高大上的霸气总裁,还是第一次。

    “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耳边响起整齐划一的助威声。

    陆珀西的脸上带着笑,目光坚定。

    宛嘉有些难为情,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没有这么浪漫。反而现在在学校里上演这样一幕。

    “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见宛嘉还是不动,周围的人群更加给力了。

    陆珀西感激地看了一眼周围,然后对着宛嘉说:“嫁给我!”

    下一刻,宛嘉脸上绽放灿烂的笑容。一只手接过鲜花,一只手递给了陆珀西。

    陆珀西扶住她的手站起来,一把将她拥在怀里,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

    人群沸腾了。响起热烈的掌声。

    “快走吧!”宛嘉觉得又羞又臊,拉起陆珀西就往学校外面跑。

    陆珀西将宛嘉送到她家楼下,宛嘉却没有邀请陆珀西上楼。

    “就这样走了?”陆珀西挑眉问道,显然有些不满意。

    “还想怎样?”宛嘉抱着一大束鲜花。站在车窗外,无所谓道。

    “你都不请我上去坐坐?”陆珀西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楼上,又看看宛嘉。

    宛嘉岂会不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告诉你,以后不准随便进出我家。别以为有我家的钥匙,就可以来去自如。”宛嘉故意装作不满地警告。

    “好好好,我以后就正式地成为这里的男主人了,可以光明正大地来,光明正大地走。”陆珀西故意曲解。

    “你……”宛嘉觉得这人真的是给他一点阳光就灿烂啊。

    陆珀西不再跟她拌嘴,一只手搭在车窗上,朝她勾勾食指。

    宛嘉迟疑了一下,走进车窗。

    陆珀西抬手帮她整理了一外翻的衣领。然后轻声在她耳边说道:“晚安。”

    下一刻,宛嘉趁陆珀西不留神,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就跑着进了楼。一边跑一边说“晚安”。

    第二天一大早,宛嘉来到办公室,就发现自己的桌子上放了一杯白开水,温度刚刚好。

    心中甜蜜。脸上的笑也忍不住。

    “宛总监,这么开心,有喜事?”她进来的时候忘记关门了,助手站在门口看着她,调侃道。

    有一种被抓包的感觉,宛嘉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陆总让您去一趟他的办公室。”助手说道。

    “好的,我知道了。”宛嘉低头喝着水,掩饰自己的难为情。

    宛嘉敲门。没人应声,于是推门而入。

    她刚一进门,陆珀西就从门后出来,从后面抱住了她。

    宛嘉吓了一跳。刚想叫出声,她的嘴就被某人的唇给堵上了。

    一个热烈缠绵的吻,吻得宛嘉喘不过气来。

    许久,陆珀西松开她。两个人气喘吁吁地看着彼此。

    陆珀西还想上前,宛嘉赶紧后退一步,伸手将两个人隔开,悠悠地道:“陆总,难不成以前的办公室激情没有上演,现在你要补上?”

    “那又有什么不可以呢?”陆珀西说着又要逼近。

    宛嘉双手拦住,挑衅道:“无证驾驶,是犯法的。”

    “又不是没有过。”陆珀西忍不住想要逗逗宛嘉。

    “你给我说清楚。”宛嘉想起那件事情,气得跺脚,陆珀西好像跟她解释过,但是也没有说清楚。

    “等到洞房的时候,好好说清楚。”陆珀西痞里痞气地说着。

    一个月后,宛菲康复出院,陆珀西派人将宛父宛母接来,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白璟篇:我们彼此逢场作戏

    (全本小说网,HTTPS://。)

    人生而平等吗?

    很小的时候,我就在求证这句话,一直到后来,因为这个缘由做了许多的错事。

    在去找程若,发生暴乱那一次。

    我们躲在山洞里,程若告诉了关于她的秘密。

    我和她说,等回了北城,我带她去一个地方,也告诉她一个我的秘密。

    可惜,后来的她回北城跟了简霆。而我这个秘密始终是埋藏在心里的。

    亦或者说,不算是秘密。

    人生而平等吗?当然不是。

    我叫白璟,最开始的时候,我是不姓白的,而姓江。

    白这个姓,北城只有一家,举足轻重,我哪里配姓。

    倘若,不是因为那个姓白的儿子死去,我都没有机会回到白家。

    我妈妈是小三,没有被扶正的小三,这辈子也不会被承认,她怀着我的时候,我爸给了他一笔钱,让她打掉孩子。

    她因为不想失去孩子,所以就连夜离开了她的金屋,一直到生下我之后。

    白家自始至终是知道我和我妈妈的存在的,但是他们并不会承认我。

    我爸爸和他的夫人对外是令人艳羡的夫妻情深。

    一直到他们的儿子溺水身亡,我爸爸才找了个机会将我带回家去。

    同样是一个爸爸,我却是因为别人的不存在,才能享受到白家的一切的。

    可是,我自白家的一切都是要被监督被督促,被比较的。

    而且我的妈妈不可能回到白家。

    在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我想过反抗,所以我离开了白家,独自创业,但是在之前的漫长的二十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叫着不是我妈的人妈妈,叫着之前不肯承认我的人爸爸,由此获得别人的认同与尊重来让我亲妈过得稍微好一点。

    我不懂爱情,我的爱情观一直是扭曲的。

    我懂人心。

    二十几年的寄人篱下,我很懂得我塑造成一个怎样的形象来让人喜欢,塑造一个怎样的形象为人敬仰,塑造一个怎样的形象能够对自己最有利。

    第一次我倔强的要离开白家,自己闯一闯,是因为我妈妈谈恋爱了,但是被我爸爸明令禁止,被迫分手。

    她想要追求她的爱情,但是,这意味着会多一个人知道白家如此纷乱的关系,这将关系到他的声誉。

    我们都需要白家的钱来生活,我们无法离开,没有任何谈判筹码。

    所以,我妈妈被迫分手的那一天,我和老白谈判了一下。我要独自创业。

    他笑了,说的话很难听。

    他说,“你不过是寄居在我们白家巢穴的寄生虫,你当真以为自己翅膀硬了能飞?没我,你别说飞,走路都成问题的。”

    我不信,我偏要去做。

    第一次创业赔的很难堪,几乎是血本无归。

    所以我去了美国。

    在美国的行进算不上顺利,却也还好。

    当事业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以为我可以嚣张的回国。将一切都甩在老白面前的时候,我出现了竞争对手。

    他的成长速度,以及各项能力都让我大跌眼镜。

    可是,商场这座战场上,不会以这些论高下,评论的是综合实力,这一方面,他的起步还算是有些晚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嫉妒。

    有些人天生比你聪明。有些人天生比你优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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