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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本为后:巨星甜妻万万岁-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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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云卿一出学校就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保姆车正停在路边,林怡雯长这么大还真的是第一次坐这种车,她跟在苏云卿身后有些忐忑的上了车,发现里面的空间出乎意料的大,像她这种普通身高完全可以在车里站直了而不碰到车顶。

    她心中一连串的“我屮艸芔茻”,但是又不想在苏云卿面前显得自己特别乡巴佬,所以硬是忍着,一本正经的坐在座位上,满脸不在乎的样子。

    基于照顾客人的礼貌,苏云卿等林怡雯上车之后她才上去,刚要关车门,远远的就听到有人一边喊着林怡雯的名字一边跑了过来。

    她仔细一看,认出那个瘦高的身影竟然是邢泽宇。

    林怡雯自然也听出了邢泽宇的声音,她激动的从车里探着身子,冲着邢泽宇拼命挥手。

    “大宇!大宇!”等人跑近之后,她才一脸受宠若惊的说道:“你,你找我啊。”

    谁知邢泽宇只看了她一眼,就把目光牢牢的放在了苏云卿身上。“我听邓美心说林怡雯要去你家,我可以一起去吗?”

    苏云卿很意外,在她的印象里,邢泽宇并不是会提出这种唐突要求的人。

    “可以是可以,可是……为什么……”

    少年紧紧抿着唇,神色里有些紧张,也有几分担忧。“不为什么,可以吗?”

    他虽然不愿意说理由,只是关注着他的林怡雯怎么会看不出来?她脸色剧变,觉得自己像是在三伏天里被人浇了一桶冰水。

    “你怕我欺负她。”

    这句话是肯定句,但邢泽宇没有看她,嘴里否认道:“没有。”

    林怡雯知道自己过去少不更事时做的一些事情让她在学校里的名声并不是很好,但是她为了邢泽宇,自认已经改变了很多了。她不明白为什么对方就是看不到这些因为他而做出的改变,偏偏要把眼光放在了一个只来了一两个星期的人身上,更何况对方明明就不喜欢他。

    林怡雯心里难过的想哭,又愤怒的想要打人,她转身把自己狠狠的摔在座椅上,冷冷道:“随便你。”

    苏云卿在心底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她不过就是单纯的想来体验一下学校生活而已,为什么要让她卷进这种修罗场里。

    这个时候的苏云卿还不知道,真正的修罗场现在才刚刚开始。

    ++

    苏云卿虽然说是要把同学带回家,但其实只是把他们带到隔壁以前顾言之的那间公寓而已。

    顾言之的这套公寓除了在刚刚买的时候住了一晚上之外,就再也没有住过人,正合适苏云卿拿来招待朋友。

    顾言之接到苏云卿的短信之后就先回来了,然后他从书房里拿出一套苏云卿用惯了的文房四宝放到自己的公寓那边,还亲自准备了一些点心和果汁放在那边,让苏云卿招待客人。

    在他收拾文房四宝的时候,他还看到了苏云卿放在桌上的一些胡写乱画,其实上面也没有什么内容,都是一些没有见过的诗词,顾言之对古代诗词造诣不深,但是这些诗词写的浅显,大多都是描述思乡之情的。

    顾言之看着这些诗词,心中微微一动,脑中刚刚闪过什么,电话就响了起来。

    是远在米国的欧阳。

    “老大你太狡诈了,竟然把收尾扔给我们自己跑了。”

    电话刚一接起来,那边的欧阳就咋咋呼呼的大喊道。“我们可是在替你卖命啊,你怎么可以这样无情无义冷心寡情,我真是看错你了老大!”

    顾言之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开始在心里给他计时。

    “给你三分钟。”

    “啊啊啊老大老大,是关于那几个米国佬的!”欧阳知道顾言之向来说到做到,他说只给你三分钟,就不会给你3分01秒,就是这么冷酷无情铁面无私,所以他赶紧挑着几件重要的事情给快速的说了一边。

    说完之后,他大喘着气说道:“基本上就是这些了,累死我了,老大,你到底什么时候才回来一趟,我们关注的那个项目已经准备开始启动了,但是他们说一定要见到你才愿意谈下去。”

    书桌上正好放着一个台历,顾言之沉吟着翻了翻台历,刚想定下一个时间时,脑中突然闪过前几天苏云卿说过几句话,他动作一僵,向来淡漠的表情在此刻变得极为震惊。

    “老大?老大?”

    那边欧阳听他一直没有反应,不由得奇怪的喊了两句。

    顾言之勉强收敛心神,对欧阳匆匆说了一句:“我之后再联系你。”就把电话挂断了。

    顾言之将手机中的万年历调了出来,确定明年二月确实是闰二月,而之前苏云卿说,她是闰二月出生,照理来说十八岁那年是没有闰二月,是过不上生日的,不过到这边之后,明年却正好是闰二月。

    这句话苏云卿说的时候没过脑子,顺口就说了,可是里面蕴含的信息量却相当巨大,它一下子就把顾言之之前所做过的所有推测都给一举推翻了。

    不管是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哪怕她是在深山老林与世隔绝,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有文化传承的地方,那时间都应该是一致的,而且苏云卿一身浓厚的古典气质,由此可知她常用历法应该是农历。

    既然是农历,那就没有说在深山里面用一种,在外面又是另外一种的说法。

    可那天苏云卿话里的意思分明就是她原来呆的地方的时间跟现在的时间是不一样的。

    顾言之当时没有深想,只是有一个很模糊的念头闪过,后来又因为英语比赛的事情而把这个给放下了。而现在,他看着手机里的万年历,浑身僵硬,脑中思绪翻腾。

    仔细想想,其实从苏云卿出现在他面前的第一天开始,她就处处都透露着不寻常。

    没人知道她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可是身上却穿戴着价值不菲的玉饰,这些玉饰全都是古代制法,件件拿出来都是精品古董,常人轻易不可的。

    还有她以前说话所用的那些古语,待人接物也全是遵循着古礼,还有对现代社会很多基础常识的一窍不通却有着极为深厚的国学造诣,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甚至还精通女红。以及她那些出嫁从夫的古板思想和最初的时候对电子产品等现代高科技产物所展现出来的那种新奇和惊讶,这些种种,在过去,他只觉得充满了重重矛盾,无论怎么想都没有办法把它们融合在一起,可如今他心中却有了一个十分大胆的猜测。

    这个猜测看起来是所有猜测当中最不可能的一个,可是对比过去的种种,却是最容易得出结论的一个。

    可偏偏就是这种猜测,让顾言之如坠冰窖。

    苏云卿或许……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题外话------

    ++

    顾先生终于要猜到正确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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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修罗场再现(二更)五千字

    第二百零二章

    苏云卿依着顾言之之前交代过的,把人领到了顾言之的新公寓去。全本小说网;HTTPS://。.COm;

    在新公寓里面什么都是齐全的,厨房冰箱里还有一些冷冻肉和冷冻海鲜之类的食材,基本保证主人想什么时候过来住就能什么时候过来住。

    林怡雯和邢泽宇进来时,虽然觉得这间公寓大则大矣,未免有些过于冷清,可也只以为是苏云卿平时工作比较忙,比较少回来,所以才让房子缺少人气而已,万万没想到苏云卿平时都住在隔壁那套呢,这是她男朋友当初随手买下来做借口用的。

    苏云卿把他们带到书房,书桌上面果然已经铺好了上好宣纸,放好了笔墨。在书房小偏厅的茶几上还有点心和果汁。苏云卿一看就猜到肯定是顾言之亲手准备的,心中不由得一暖。

    “不然我们先吃点东西再开始?”

    苏云卿是不想浪费顾言之的一番心意,可是正在气头上的林怡雯却径直走到书案前,脸色难看的说道:“不用了,我早点写完早点回家,免得有些人总以为那种我想要对你做什么。”

    苏云卿有些尴尬的看了一下邢泽宇,而对方正面无表情,双手环胸的靠墙站在一边。

    那边厢林怡雯随手抓了一支笔准备写的,谁知道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墨水,“你的墨呢?没有墨我怎么写啊?”

    苏云卿惯用的砚台莲池荷花造型的砚台,除了通身漆黑之外,乍看之下就像是普通的装饰物一般,林怡雯又是一个对国学一窍不通,对砚台的印象还停留在圆圆的黑黑的东西上面,也难怪会一下子认不出来。

    对于她的恶劣态度,苏云卿不以为意,只挽了挽袖子,上前拿起一个小壶,滴了几滴清水在砚台表面,然后再拿起一边的墨碇开始研墨。

    “我的砚台平日里都是用水养的法子在养着,所以现在使用的时候,只要往里面再滴一点清水就行了。”

    她态度平静,语气和缓,跟人说话时脸上还带着微微笑意,磨墨的时候显出一种不急不缓的优雅气质来,让人光是看着就感觉到心境平和。

    邢泽宇看着这样的苏云卿,眼带迷恋,原本紧绷的脸色也慢慢放松下来,一边的林怡雯原本神色也有所好转,但是一看到邢泽宇这副痴迷的样子,立刻又气不打一处来。

    “要你多嘴。”她恶声恶气的说道:“这种事情我才不想知道呢,关我屁事。”

    苏云卿涵养极好,倒也不生气,只是语气淡然道:“写字可以让人心境平和,虽然我不太喜欢写字,但是心烦的时候,如果能够写上几笔,那倒是能帮助我平静不少。”

    对于她的话,林怡雯嗤之以鼻。“你字写的都上电视了,还说自己不喜欢写字。你不喜欢还写的那么好,你这是在炫耀什么?”

    苏云卿研墨的动作停了一下。“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不喜欢就可以不做的。就像是有些人也不是你喜欢就能得到的。”

    她一句话说中了两个人的心思,邢泽宇有些狼狈的撇过头,而林怡雯则是咬着牙快速低下头去,不再看她。

    砚台是苏云卿一直在用的,所以墨一下子就出来了,细腻温润,浓淡相宜,是上等的徽墨,可惜林怡雯不会欣赏。

    她拿毛笔的姿势都还是初中的时候上书法课上学的,这么些年也早就忘得七七八八了。也就是这几天因为和苏云卿有这个约定,所以才临时抱佛腿的在第一天时练了一会儿,但是只练了一天她就放弃了。

    她当时想着苏云卿绝对不会出线的,自己稳赢,这个练了也是白搭,哪里知道苏云卿还真的就赢了呢。

    不过他倒也不至于一点准备工作都没有做,苏云卿的要求是用毛笔字写一首七言绝句,她还特地去背了一首。

    只见她五指成爪,颇为别扭的勉强握住笔,然后在雪白的宣纸上横七竖八的写下唐代诗人张继的《枫桥夜泊》。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这首七言绝句在很久以前就学过,算是她记得比较牢的了。

    不过,苏云卿一看她的字就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林怡雯嘟哝着,她自己也知道自己写得不好,干脆把笔一扔。“什么破毛笔,一点都不好用。”

    苏云卿看她这样不爱惜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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