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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民国-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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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径直的往前走了两步,来到李世杰跟前,娇笑着伸出右手,居然往前轻轻推了推李世杰的右肩膀,眼波流转间,娇滴滴的声音溢出嘴唇。

    “啊呀,李家大哥,难道就不请我进去坐坐么?”

    这语气,这动作,李世杰不耐的皱了皱眉头,轻轻的后腿了一步,欲要避开这莫名其妙的女人。

    对于这样的女人,他实在不喜,她这番举动,跟那周锦绣无异。

    这种不喜欢,李世杰脸上也带了些许出来,他有些不悦的开口。

    “在下正在用饭,不知林小姐前来所为何事?”

    李世杰意思很明显,我在吃饭,如果你没别的事情,就赶紧走吧,别当误我的时间。

    对方听到李世杰如此说话,见他不喜,林春花也不恼。

    她捂唇娇媚一笑,心里暗暗腹诽这李世杰,是个不知情趣的榆木疙瘩。

    可她林春花是什么人?她看上的人,岂会容他轻易溜出自己的手掌心?

    不过,这样也好,如果这人是个色中饿鬼,她林春花还就不稀罕了!

    这么想着,林春花收起了刚才的轻浮,脸上笑容不变,人倒是识趣的不准备进屋了,只是把手中提着的篮子,递到李世杰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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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一 无事献殷勤的人 加更

    林春花眼中止不住的满意,笑意盈盈的对李世杰开口。

    “李家哥哥莫要生气呀,是小妹我不好,耽误了你用午饭,小妹前来也没有别的事情,就是今日回娘家来,得知这福顺里搬来了新住户,想着大家邻里之间也应当相互照拂,这不,小妹也不甚宽裕,这有一篮子花生是我带来的,就当是送给新邻居的见面礼,李家哥哥可莫要嫌”

    “爸爸!”

    就在林春花絮絮叨叨,自顾自的按着套路说话时,几口吃完了饭的末末,见爸爸一直都在大门边给人说话,总不见回来,眼瞧着爸爸碗里的饭菜都要凉了,末末着急了。

    丢下碗筷,滑下椅子,小家伙颠颠的跑了过来,牵住李世杰的右手,嘴中喊着爸爸,刚好打断了林春花的絮叨。

    林春花被这么一打断,后头准备好的说词套路也不好继续下去,心里有些恼怒,可看到末末时,她为了将来的大计,强忍下心里的恼恨,脸上挂着笑容看着末末。

    “呀,李家哥哥,这是你家的小囡吧,长的可真好看!”

    对着李世杰说完这句话,她又看向末末,嘴上笑的甜,对着末末招呼道:“小囡囡你好啊,我是你林阿姨。”

    末末看着眼前笑的殷勤的女人,莫名的就觉得,这人好像狼外婆,对她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作为高级异能者,末末是有自己的小脾气的!

    这么个无异能的幸存者,末末没由来的就觉得不喜欢。

    既然不喜欢,那末末表现的就很直接,不给对方面子,那是必然的。

    末末不搭理眼前女人的献殷勤,自己抱住爸爸的大腿,就使上力气,想要往上攀。

    李世杰见状心里好笑,自然也是明白宝贝女儿的意图的,干脆弯腰抱起末末,让孩子在自己怀中坐稳了,李世杰这才抬眼看向林春花。

    “不好意思林小姐,孩子认生,我就不招呼你了,谢谢你的礼物,我心领了,但是林小姐难得回家一趟,这些东西还是留给你家里的弟弟们吃吧,请恕我失陪。”

    住进来了两日,李世杰已经基本了解清楚了,这福顺里各家的情况,知道顾阿姨还有两个儿子,一个二十,一个十六,都还未婚,且林家也不甚宽裕,眼前这么个女人拿来的东西,他李世杰是不会要的。

    林春花听着对方的委婉拒绝,看着他怀里的熊孩子,虽然讨厌这熊孩子坏事,但她也知道,今日算是出师不利,想必是不会有什么结果了。

    罢了,既然他已经在这福顺里安家落户了,那来日方长不是?

    她林春花就不信了,像她这样的一个美人,还会有男人不动心的!

    既然不能一蹴而就,那今日便作罢吧,反正人就在这里住又跑不了,总会有机会的!

    林春花这么一想着,便笑着同李世杰道别,扭着小腰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虽然有这么个不速之客的打扰,但有怀中宝贝女儿的陪伴,李世杰压下心间的不满,转身回屋,三两口扒完已经冷却的饭菜,洗完碗筷,下午李世杰又带着女儿出了门。

    上午只买了自家过年吃用的东西,拜访朋友年礼,他还一样都没买呢。

    到了腊月二十九,商家们几乎都要歇业,不趁着现在这两天采买,那到时候上门拜访,可不得空着手去?

    一个下午的时间,李世杰采买好了过年要送的礼品,有陈家的,廖家的,还有当初自己搬家时,福顺里给自己送过礼的邻居的。

    除去陈家、廖家的礼物厚重些,其他的李世杰都采买的是一样的,一包糕点一瓶黄酒。

    话说马有龙离开了陈公馆后,独自一人徘徊在上海的街头。

    其实在上海,他哪里有什么亲戚朋友?

    无非是不想寄人篱下低人一头罢了,想要别人尊重你,首先就得自己活的像个样子。

    况且他这一路的南下,路上的花销都是李世杰的,眼下都到达上海了,他也不愿意继续吃人家的用人家的。

    走在上海热闹的街头,马有龙想了很多。

    自己本身读书不多,但是脑子里的那些记忆碎片是个好东西,他收获不少,不要说认字这件小事,便是那比洪拳还厉害的功夫与杀人技巧,他都了如指掌。

    如今再加上自己身体的这把子力气,想必要挣两钱,在上海落脚生活下去,定然不是问题。

    经过一番琢磨,最后马有龙选定了去码头找活计。

    到了码头,马有龙找了个卸货扛包的活计。

    在这扛包大军中,便是有大把力气的,一回最多就能扛两大包,攒下两个竹签子。

    但他马有龙可不是吃素的,他走一回,四个大包那是妥妥的,要不是怕大伙当他是异类,要不是怕太出风头,他一次都能最少扛六大包。

    可便是一次只能扛四包,马有龙在码头也是顶厉害的人物,短短的几日功夫,他就攒了好几块大洋。

    今天傍晚,卸完了一船的货,马有龙拿着刚领到手的两块大洋,兴致勃勃的离开了港口,径直往这两天的落脚地而去。

    当初离开陈公馆后,马有龙一找到工作,便在港口附近找了个弄堂住下了。

    租了个亭子间,屋里约莫五六平米,就一张床一个破桌子,连板凳都没得一条的破屋子,每月居然还要三块大洋的房租。

    但是怎么办呢?具弄堂里那些码头的工友们说,这里的房租,在上海来说,已经是很便宜的了。

    上海大多数收入低下的阶层,像他们这些苦力,像那些黄包车夫,像那些低收入的工人们,大家都在这儿租房子。

    早在租好房子落脚后,马有龙在置办铺盖时,就特意买了一块红色碎花的棉布,为的就是兑现当初自己对闺女的诺言,说好了,要给她买新衣服穿的。

    不知道为何,马有龙脑海中的碎片,带给他一个认知。

    就是一定要给那个小家伙,置办上一套新衣服穿!

    仿佛在他的记忆深处,那个小家伙都是穿着一身灰扑扑的,带着层层叠叠参差不齐补丁的烂衣裳,一张笑脸也黑乎乎的,只是那双眼睛,在黑脸蛋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明亮。

    手里攥着两块大洋,马有龙脚下的步子加快,回了落脚的弄堂,先去了弄堂里的裁缝铺子,付了余款,取回了一件红色碎花小棉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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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二 一件碎花小棉袄

    棉袄做的有些大,裁缝铺的老板说,这样孩子可以多穿两年。

    棉袄做的特别厚实,一看便知,这小小的棉袄中,填充了多少的新棉花,可此时,马有龙身上穿的却是件薄薄的旧袄子。

    马有龙让裁缝铺的老板,把新棉袄折叠整齐,又取了张油纸把它包好,马有龙这才乐颠颠的,抱着油纸包的棉袄,直接去往了陈公馆。

    到了陈公馆,因为马有龙身形异常,前来开门的下人倒还记得他,把他引领进了家中,在陈昌德的口中,马有龙得知了李世杰的去处。

    拒绝了陈昌德的留饭,马有龙告辞离开。

    也没有回家,而是按照陈昌德给的新地址,马有龙一路的寻找了过来。

    马有龙赶到时,李世杰正在做晚饭。

    是在弄堂里下象棋的何叔,得了马有龙的询问后,亲自带着他过来的。

    何叔带着马有龙前来时,李家的大门敞开着,末末正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的剥着瓜子,当剥成一小碟时,她再一口气包掉。

    马有龙在大门口,就看到了正端着碟子,仰头往嘴里倒瓜子仁的小家伙。

    何叔一进门,嘴上便喊着:“世杰,世杰在家吗?你家有客人来了!”

    在厨房炒菜的李世杰,听到何叔的喊声,系着围裙手拿锅铲的李世杰,闻声便探着身子出现在厨房口,嘴上一边还询问。

    “是何叔来了啊!咦?马哥是你来了,赶紧先坐,我先炒完这道菜。”

    李世杰与何叔说话的同时,看到了马有龙,嘴中自然的招呼着。

    说完,又热情的招呼何叔:“何叔,您坐会,我这菜马上就得了,您留下来喝一杯?”

    何叔看到李世杰忙着烧菜,加之人家又有客人来了,便很是识趣的对李世杰说道。

    “世杰啊,你忙你的,我都吃过晚饭了,你别招呼我,呵呵,我走了,跟你廖伯伯还有一局没杀完呢!”

    何叔说着,人就往外走,临了出门,还背对着李世杰摇了摇手,示意他不必客气相送。

    目送走了何叔,李世杰招呼马有龙自便,自己的注意力转回了厨房,锅里还烧着菜呢!

    “马哥,你先跟末末坐一会,我这菜马上就得了。”

    李世杰出声招呼着,心里却琢磨,自己还得炒个菜,马有龙那肚量,就他眼下做的这些食物,可不够三人吃。

    “行,你别管我,我跟我闺女唠唠嗑。”

    马有龙不在意的摆摆手,自己毫不客气。

    见李世杰转身回厨房忙碌去了后,自己屁颠屁颠的来到沙发上坐下,掏出那件油纸包包裹的严实的碎花小棉袄,摆在茶机上。

    然后动作带着些虔诚,不紧不慢的打开包裹。

    随着他的动作,马有龙嘴中还显摆道:“好闺女,快来看看,爹给你买的啥?”

    刚刚末末站起身,送走了何爷爷后,自己又一屁股坐下了,专心致志的剥瓜子。

    唉!爸爸教导的,她得做一个懂礼貌的好孩子,所以这些个礼节,末末都认真严格的,按照爸爸的要求执行。

    如果照着自己的脾气,照着她在末世养成的性子,她是不耐烦与外人打交道,更何况,她跟这叫何爷爷的老头儿不熟!

    罢了,总之一句话,只要爸爸高兴就好!

    才跟瓜子做着斗争,干爹马有龙就神叨叨的,拿着个包裹在自己旁边显摆。

    等最终末末看到茶几上的那件,红色碎花小棉袄后,小家伙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滑下沙发,两步走到棉袄前,伸出小手一把拎起衣服,末末偏头,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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